合同中的仲裁如何订立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25 08:02:26 236 人看过

合同中约定的仲裁条款应具备下列内容:1、申请仲裁的意思表示;2、需要仲裁的具体的事项;3、当事人协商选定的仲裁委员会;4、对于仲裁条款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内容,当事人可以补充协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十六条规定,仲裁协议包括合同中订立的仲裁条款和以其他书面方式在纠纷发生前或者纠纷发生后达成的请求仲裁的协议。仲裁协议应当具有下列内容:(一)请求仲裁的意思表示;(二)仲裁事项;(三)选定的仲裁委员会。第十八条规定,仲裁协议对仲裁事项或者仲裁委员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当事人可以补充协议;达不成补充协议的,仲裁协议无效。

仲裁中的仲裁员与律师有什么不同吗

(1)取得资格的条件不同。仲裁员资格的取得要符合仲裁法第13条的规定;律师资格的取得要通过每年国家进行的律师资格考试。

(2)办案的性质不同。仲裁员办案是公断性质的,不代表任何一方当事人;律师办案是代理性质的,代表委托一方当事人的权益。

(3)仲裁员受回避制度约束,不能私自会见当事人,也不能就案情向当事人发表任何意见;律师不受回避制度约束,可以与自己代理的当事人商量案情,代表其权益,为其出主意想办法并出庭辩护。

(4)仲裁员依据仲裁规则,按仲裁程序办案。当事人有意见和要求,应书面通过该案记录员转递给仲裁员;律师按当事人意愿代理,随时与当事人交换意见,不需要第三者转递。

什么是仲裁员

仲裁员是指在仲裁案件中对当事人的财产权益纠纷进行评判并作出决定的居中裁判者。从对争议进行审理并作出裁决的角度看,仲裁员与法官很相近。但二者实际有着本质区别。法官是经国家立法机关任命并在各级人民法院工作的国家公职人员,而仲裁员则不是一种专门职业,他可能是商人、教授、会计师、技术专家等。[1]从裁判权的来源看,法官的审判权来源于国家的司法权力,而仲裁员的管辖权只是来源于当事人在仲裁协议中的授权。超出授权范围,则仲裁员无权行使管辖权。

什么是律师

律师是指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并依法取得律师执业证书,接受委托或者指定,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的执业人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十六条仲裁协议包括合同中订立的仲裁条款和以其他书面方式在纠纷发生前或者纠纷发生后达成的请求仲裁的协议。仲裁协议应当具有下列内容:(一)请求仲裁的意思表示;(二)仲裁事项;(三)选定的仲裁委员会。第十八条仲裁协议对仲裁事项或者仲裁委员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当事人可以补充协议;达不成补充协议的,仲裁协议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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