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机动车驾驶证记载和签注的内容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2-12-10 06:49:53 448 人看过

机动车驾驶证记载和签注以下内容:

(一)机动车驾驶人信息: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国籍、住址、身份证明号码(机动车驾驶证号码)、照片;

(二)车辆管理所签注内容:初次领证日期、准驾车型代号、有效期限、核发机关印章、档案编号。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31日 13:2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哈尔滨增加机动车驾驶证准驾车型工作制度
    一、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一)责任单位:哈尔滨市公安交通管理局考验处(二)责任人:处长、分管副处长、承办人(证照科、考验科)二、审批权力行使依据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第111号令)第二条“本规定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实施。直辖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车辆管理所、设区的市或者相当于同级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车辆管理所负责办理本行政辖区内机动车驾驶证业务。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机动车驾驶证业务的范围由省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确定。”三、申请条件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第111号令)第十四条“已持有机动车驾驶证,申请增加准驾车型的,应当在本记分周期和申请前最近一个记分周期内没有满分记录。申请增加中型客车、牵引车、大型客车准驾车型的,还应当符合下列规定:(1)申请增加中型客车准驾车型的,已取得驾驶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低速载货汽车或者三轮汽车准驾车型资格三
    2023-05-10
    114人看过
  • 哈尔滨临时入境机动车和驾驶人管理规定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下列临时进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超过三个月的机动车和机动车驾驶人:(一)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临时入境参加有组织的旅游、比赛以及其他交往活动的外国机动车和机动车驾驶人;(二)临时入境后仅在边境地区一定范围内行驶的外国机动车和机动车驾驶人;(三)临时入境后需驾驶租赁的中国机动车的外国机动车驾驶人。与中国签订有双边或者多边过境运输协定的,按照协定办理。国家或者政府之间对机动车牌证和驾驶证有互相认可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第三条外国机动车临时入境行驶,应当向入境地或者始发地所在的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领临时入境机动车号牌和行驶证。第四条申请临时入境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的,应当用中文填写《临时入境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申请表,交验机动车,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一)境外主管部门核发的机动车登记证明,属于非中
    2023-05-10
    60人看过
  • 哈尔滨机动车驾驶证初次申领审批制度
    一、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一)责任单位:哈尔滨市公安交通管理局考验处(二)责任人:处长、分管副处长、承办人(证照科、考验科)。二、审批权力行使依据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第111号令)第二条“本规定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实施。直辖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车辆管理所、设区的市或者相当于同级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车辆管理所负责办理本行政辖区内机动车驾驶证业务。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机动车驾驶证业务的范围由省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确定。”三、申请条件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第111号令)第十一条“申请机动车驾驶证的人,应当符合下列规定:(1)年龄条件:1、申请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轻便摩托车准驾车型的,在18周岁以上,70周岁以下;2、申请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普通三轮摩托车、普通二轮摩托车或者轮式自行机械车准驾车型的,在1
    2023-11-29
    249人看过
  • 机动车驾驶人签注和申请机动车驾驶证的有关内容是什么?
    机动车驾驶证的记录和签注如下:(一)机动车驾驶人信息: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国籍、地址、身份证号码(机动车驾驶证号码)、照片;(二)车辆管理处签注内容:首次领证日期、准驾车型号、有效期、发证机关印章、档案号。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首先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其次,对超过责任限额的部分,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机动车一方按照以下规定承担赔偿责任:(1)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全部责任的,承担100%的赔偿责任;(2)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主要责任的,承担80%的赔偿责任;(3)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同等责任的,承担60%的赔偿责任;(4)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次要责任
    2023-08-07
    397人看过
  • 哈尔滨初次申领机动车驾驶证可以申请的车型
    初次申领机动车驾驶证的,可以申请准驾车型为城市公交车、大型货车、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普通三轮摩托车、普通二轮摩托车、轻便摩托车、轮式自行机械车、无轨电车、有轨电车的机动车驾驶证。在暂住地初次申领机动车驾驶证的,可以申请准驾车型为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普通三轮摩托车、普通二轮摩托车、轻便摩托车的机动车驾驶证。
    2023-05-29
    439人看过
  • 哈尔滨怎样办理机动车驾驶证增加准驾车型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十四条规定,已持有机动车驾驶证,申请增加准驾车型的,除应符合第十一条的规定的对应条件外,应当在申请前最近一个记分周期内没有满分记录。申请增加中型客车、牵引车、大型客车准驾车型的,还应当符合下列规定:(一)申请增加中型客车准驾车型的,已取得驾驶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低速载货汽车或者三轮汽车准驾车型资格三年以上,并在申请前最近连续两个记分周期内没有满分记录;或者取得驾驶城市公交车、大型货车准驾车型资格一年以上,并在申请前最近一个记分周期内没有满分记录。(二)申请增加牵引车准驾车型的,已取得驾驶中型客车或者大型货车准驾车型资格三年以上,并在申请前最近连续两个记分周期内没有满分记录;或者取得驾驶大型客车准驾车型资格一年以上,并在申请前最近一个记分周期内没有满分记录。(三)申请增加大型客车准驾车型的,已取得驾驶中型客车或者大型货车准驾车型资格五年以上,
    2023-05-10
    319人看过
  • 哈尔滨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满换证工作制度
    一、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一)责任单位:哈尔滨市公安交通管理局考验处(二)责任人:处长、分管副处长、承办人(证照科、补证换证窗口岗)。二、审批权力行使依据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第111号令)第二条“本规定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实施。直辖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车辆管理所、设区的市或者相当于同级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车辆管理所负责办理本行政辖区内机动车驾驶证业务。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机动车驾驶证业务的范围由省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确定。”三、申请条件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第111号令)第三十五条“机动车驾驶人应当于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满前九十日内,向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换证。申请时应当填写《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一)机动车驾驶人的身份证明;(二)机动车驾驶证;(三)县级或者部队团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
    2023-05-29
    76人看过
  • 哈尔滨驾驶人在实习期内不得驾驶的车型
    机动车驾驶人在实习期内不得驾驶的车型有:1、公共汽车2、营运客车或者执行任务的警车3、消防车4、救护车5、工程救险车以及载有爆炸物品6、易燃易爆化学物品7、剧毒或者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机动车注:驾驶的机动车不得牵引挂车。
    2023-11-30
    87人看过
  • 哈尔滨驾驶证降低准驾车型换证情况
    满足以下条件之一需办理降低驾驶证准驾车型手续:1、在60周岁以上的,不得驾驶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无轨电车和有轨电车;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的,应当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车辆管理所换领准驾车型为小型汽车或者小型自动挡汽车的机动车驾驶证。2、年龄在70周岁以上的,不得驾驶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普通三轮摩托车、普通二轮摩托车和轮式自行机械车;持有普通三轮摩托车、普通二轮摩托车驾驶证的,应当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车辆管理所换领准驾车型为轻便摩托车的机动车驾驶证。3、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的驾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车辆管理所应当注销其最高准驾车型驾驶资格,并通知机动车驾驶人在三十日内办理降级换证业务:(1)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承担同等以上责任,未构成犯罪的;(2)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有记满12分记录
    2023-05-10
    388人看过
  • 哈尔滨机动车驾驶证一个记分周期记满12分教育考试工作制度
    一、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一)责任单位:哈尔滨市公安交通管理局秩序处、宣传处、考验处(二)责任人:处长、分管副处长、承办人二、审批权力行使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四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行为,除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外,实行累积记分制度。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累积记分达到规定分值的机动车驾驶人,扣留机动车驾驶证,对其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教育,重新考试;考试合格的,发还其机动车驾驶证。”三、适用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三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机动车驾驶人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除给予行政处罚外,实行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累积记分(以下简称记分)制度,记分周期为12个月。对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达到12分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该机动车驾驶人应当按照规定参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学习并接受考试
    2023-05-29
    387人看过
  • 齐齐哈尔机动车驾驶证的定期审验
    机动车驾驶证的定期审验(1)驾驶证定期审验须由持证人持本人身份证件到车辆管理部门办理,同时填写定期审验表格和交验驾驶证。持未记载审验合格的驾驶证不具备驾驶资格;(2)对持有准驾证车型A、B、N、P驾驶证的;持有准驾车型C驾驶证从事营业性运输的;年龄超过60周岁的,每年审验一次;(3)对持有其他准驾车型驾驶证的,两年审验一次,免身体检查;(4)车辆管理部门对驾驶证的定期审验运用计算机签章的形式进行,可按驾驶证有效期起始日期的月份进行,也可提前一个月办理。每年一次审验的,有效期截止到下一年的该月份;每两年一审的,有效期至满两年的该月份;(5)车辆管理所对外地因故不能返回接受审验的,可委托外地车辆管理所代审。需申请委托外地车辆管理所代审的,应填写申请委托审验表。委托审验当次有效,下一次审验仍需委托的,须重新申请、填表。违章、发生事故未处理的,或因违章、发生事故需要进行交通法规教育的,不得申请委托
    2023-05-10
    84人看过
  • 哈尔滨机动车变更登记依据有哪些
    一、哈尔滨机动车变更登记依据有哪些《机动车登记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第102号第十条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变更登记:(一)改变车身颜色的;(二)更换发动机的;(三)更换车身或者车架的;(四)因质量问题更换整车的;(五)营运机动车改为非营运机动车或者非营运机动车改为营运机动车等使用性质改变的;(六)机动车所有人的住所迁出或者迁入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的。可以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变更登记。属于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和第(三)项规定的变更事项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在变更后十日内向车辆管理所申请变更登记;属于本条第一款第(六)项规定的变更事项的,机动车所有人申请转出前,应当将涉及该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第十一条申请变更登记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交验机动车,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一)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
    2023-05-18
    124人看过
  • 哈尔滨驾驶证迁移换证规定
    机动车驾驶人户籍迁出原车辆管理所管辖区的,应当向迁入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换证。机动车驾驶人在核发地车辆管理所管辖区以外居住的,可以向居住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换证。申请时应当填写申请表,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一)机动车驾驶人的身份证明;(二)机动车驾驶证;(三)县级或者部队团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属于申请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的,应当提交经省级卫生主管部门指定的专门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
    2023-05-09
    412人看过
  • 哈尔滨各类机动车使用年限
    根据《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规定第五条各类机动车使用年限分别如下:(一)小、微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8年,中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10年,大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12年;(二)租赁载客汽车使用15年;(三)小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10年,中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12年,大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15年;(四)公交客运汽车使用13年;(五)其他小、微型营运载客汽车使用10年,大、中型营运载客汽车使用15年;(六)专用校车使用15年;(七)大、中型非营运载客汽车(大型轿车除外)使用20年;(八)三轮汽车、装用单缸发动机的低速货车使用9年,其他载货汽车(包括半挂牵引车和全挂牵引车)使用15年;(九)有载货功能的专项作业车使用15年,无载货功能的专项作业车使用30年;(十)全挂车、危险品运输半挂车使用10年,集装箱半挂车20年,其他半挂车使用15年;(十一)正三轮摩托车使用12年,其他摩托车使用13年。对小、微型出租客运汽
    2023-05-10
    61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机动车驾驶人签注和申请机动车驾驶证的有关内容是什么?
      湖北在线咨询 2021-11-18
      机动车驾驶证的记录和签注如下:(一)机动车驾驶人信息: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国籍、地址、身份证号码(机动车驾驶证号码)、照片;(二)车辆管理处签注内容:首次领证日期、准驾车型号、有效期、发证机关印章、档案号。
    • 驾驶证应该记载与签注什么内容
      澳门在线咨询 2022-11-15
      机动车驾驶证记载和签注以下内容: (一)机动车驾驶人信息: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国籍、住址、身份证明号码(机动车驾驶证号码)、照片; (二)车辆管理所签注内容:初次领证日期、准驾车型代号、有效期限、核发机关印章、档案编号。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十条
    • 哈尔滨驾驶证换证地点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3-11
      可以办理转驾驶证到哈尔滨车管所。、《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五十六条机动车驾驶人在机动车驾驶证的六年有效期内,每个记分周期均未记满12分的,换发十年有效期的机动车驾驶证;在机动车驾驶证的十年有效期内,每个记分周期均未记满12分的,换发长期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第五十七条机动车驾驶人应当于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满前九十日内,向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核发地以外的车辆管理所申请换证。申请时应当填写申请
    • 机动车驾驶人未按规定保持机动车驾驶证和机动车驾驶证的记分记录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4-20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第九十五条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未随车携带行驶证、驾驶证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并可以依照本法第九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当事人提供相应的
    • 哈尔滨换驾驶证在哪办理
      青海在线咨询 2024-04-12
      哈尔滨换驾驶证在当地的车管所办理。换证需要准备的资料有身份证、驾驶证、体检证明,照片等;车管所主要负责承办机动车注册、变更、转移、抵押、注销登记,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补领、换领、审验及受理机动车和驾驶员相关的其他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