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多卖谁有权利住户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8-16 00:48:45 147 人看过

1、当出卖人分别与两位不同的买受人间缔结购房合同时,针对后一位购买者履行了相应的合同义务并成功办理了房地产过户登记手续时,应注意到在这种情况下,两位购房合同均被视为合法有效的交易行为。

2、当出卖人将同一栋房屋出售予前一位购买者并依法办理了产权过户登记之后,再与后一位购买者达成关于该房屋作为标的物的买卖协议。在此期间,由于房屋产权已成功过户给前一个购房者,因此出卖方已经不再是这栋房屋的所有权人。在此前提下,出卖方的身份仅仅是转售他人财产的中间人而已。

3、需要特别注意的便是两种购房交易均未完成过户登记的应对措施。鉴于在两种交易中均未能实现过户登记这一必要程序,故此时房屋的所有权依然归属于出卖方所有,而两位购买者均尚未取得这栋房屋所有权的法律地位。若发生一房二卖的情况且双方均签署了相应的合同,但均未进行登记操作的话,那么谁首先签订的合同便属于哪一方的产权权益;若其中一份合同已经将标的物房屋正式交付出售后,则该房屋的所有权便归属这一方。

《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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