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产品对产品的谈判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07 17:31:30 324 人看过

1、定义产品间谈判是指WTO成员根据对方进口关税的产品分类,向谈判方提出感兴趣的产品价格清单,第二,产品对产品谈判的程序提出价格表的一方通常称为请求方。在价目表中,请求方一般包括具有主要供货利益、实质供货利益和潜在利益的产品。在整个谈判过程中,在关贸总协定谈判委员会的支持下,通过讨价还价和交换关税减让,最终达成了双边协议,并纳入了各参与方的关税减让时间表。然后,在最惠国待遇原则下,双边关税减让成为多边的,适用于关贸总协定所有缔约方。在前五轮关贸总协定谈判中,采用了这种方式。第三,产品对产品的谈判是传统的关税削减谈判方式。WTO成员可以通过这种谈判方式来解决他们所关心的产品,主要适用于GATT第一轮谈判到1961-1962年多林回合谈判中利益重大的产品、税率差异较大的产品和一些敏感产品,谈判代表们一直在利用产品对产品的减税。这样,每个参与者首先提供自己的索赔清单,同时提交自己的供货清单,并在清单上注明本国要求其他国家让步的产品和本国愿意让步的产品。谈判主要在某一产品的主要供应商和进口商之间进行。两国在双边基础上进行了谈判,达成了双边协议。然后通过最惠国条款将两国就产品达成的双边关税减让协议的结果落实到所有其他成员国,但这种方式存在许多弊端。首先,由于现实原因,适合关税减让的产品非常有限。因此,最终能够实现关税减让的产品覆盖面也非常有限。其次,在关税减让过程中,各成员国在权衡可能带来的直接和间接利益后,只能使关税减让符合自身经济利益。简言之,各成员将不得不考虑整体经济利益的平衡。最后,参与不够广泛。由于产品范围由少数参与者决定,非主要供应商的利益无法得到充分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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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0月18日 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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