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证分割手续怎么办理,有没有相关法律规定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11-25 21:07:05 203 人看过

房产证分割手续怎么办理,有没有相关的法律规定

房产证分割手续的办理需要产权人提交房地产登记申请书、规划部门同意分割证明、房地产权证书、身份证明及分割协议书等资料,房产管理部门核验通过办理分割登记手续。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规定,登记事项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完成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登记,应当依法向申请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规定,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

父母房产继承手续怎样办理,有没有法律依据

父母房产继承手续办理方式是:首先要将继承房屋进行公证;办理完公证手续后到不动产所在地的房屋登记机关申请不动产转移登记。同时,当事人可以直接携带房屋继承的相关证明材料到不动产登记机关办理产权变更登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五条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可以适用前款规定。

《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第一千一百五十八条自然人可以与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签订遗赠抚养协议。按照协议,该组织或者个人承担该自然人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 第一节 不动产登记  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n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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