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出现有重大误解的法定情形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23 09:53:35 172 人看过

合同出现重大误解的法定情形如下:

1.对合同性质发生的误解。

2.对对方当事人的误解。

3.对标的物品种的误解。

4.对标的物质量的误解。

5.对标的物数量、包装、履行方式、履行地点、履行期限的误解。

合同重大误解的情形

1、对合同的性质发生误解。在合同性质发生误解的情况下,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将发生重大变化。

2、对对方当事人发生误解。对对方当事人的选择自由是合同自由的主要表现。

3、对标的物质量的误解。

如果标的物的质量直接涉及到当事人订约目的或重大的利益,则对质量发生误解可以构成重大误解。但是对质量本身没有发生误解,而只是对标的物的非主要功能或效用产生了误解的,不应该当作重大误解处理。

4、对标的物品种、规格的误解,特别是对同类物品不同品种、规格的误解。

如误将茅台酒当作二锅头购买,这实际上是对当事人权利义务的指向对象即标的本身发生了误解,应属于重大误解。

5、对价款或者报酬的误解。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民法典》生效时间为2021年1月1日)。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12日 10:4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重大误解相关文章
  • 合同的重大误解有哪些情形
    在合同中的重大误解的情形一般有:(一)对合同性质的误解。如把借贷误解为赠与,把出卖误解为出租。(二)对合同对方当事人的误解。例如,加工承揽合同、技术合同、演出合同等要求有特定履约能力的合同,如果对当事人的身份、技能等存在误解,往往会带来较大损失,可构成重大误解。(三)对标的物的性质、品种、质量的误解。例如,把文物复制品误认为是真品,把劣品误认为是优等品,这些将可能导致当事人合同目的的落空,给当事人带来较大损失,可以认定为重大误解。(四)对标的物的规格、价格、数量、包装、履行方式、履行地点、履行期限等内容的误解,会给当事人带来较大损失,也可构成重大误解。(五)对价款或者报酬的误解。在实践中,当事人在订约时对价金没有发生误解;但在履约时一方因为过失而向另一方多交付价款和酬金,此种情况因并非是对合同本身发生误解,因此不应按重大误解撤销合同,而应当按给付的不当得利处理。一、合同重大误解怎样认定(一
    2023-03-04
    354人看过
  • 合同重大误解的情形有哪些
    重大误解主要有以下5种:(1)对合同性质发生的误解。因为合同的性质往往决定了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例如将买卖合同误解为赠与合同,势必改变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从而违背当事人的初衷,因此,对合同性质发生的误解应属重大误解。(Z)对对方当事人的误解。在即时清结或不具有人身性质的合同中,对对方当事人的误解一般不构成影响合同效力的重大误解,因为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不会因具体当事人的不同而存在重大改变。但是在以当事人信用为基础的合同中(信托、委托、寄存、信贷),在以某种感情或特殊身份关系为基础的合同中(如赠与、无偿借贷),或者在以当事人的特定技能的合同中(如演出、加工承揽),对对方当事人的误解则明显属于重大误解。(3)对标的物品种的误解。如将冷冻机误解为冷藏机。因为对标的物品种的误解属于对合同标的本身的误解,所以将造成合同的目的落空,使误解者遭受重大损失,当归属重大误解。(4)对标的物质量的误解。如将赝品
    2023-03-16
    441人看过
  • 合同的重大误解有哪些情形?
    在订立合同的时候,合同当事人应当对自己行为有清楚的认识后,才签订合同。要不然,在事后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发现合同存在重大误解的,就需要合同当事人提起仲裁或诉讼撤销合同了。因此,为了避免日后的仲裁起诉撤销合同的大麻烦,订立合同时避免重大误解就很重要。在合同中的重大误解的情形一般有:1、对合同性质的误解。如把借贷误解为赠与,把出卖误解为出租。2、对合同对方当事人的误解。例如,加工承揽合同、技术合同、演出合同等要求有特定履约能力的合同,如果对当事人的身份、技能等存在误解,往往会带来较大损失,可构成重大误解。3、对标的物的性质、品种、质量的误解。例如,把文物复制品误认为是真品,把劣品误认为是优等品,这些将可能导致当事人合同目的的落空,给当事人带来较大损失,可以认定为重大误解。4、对标的物的规格、价格、数量、包装、履行方式、履行地点、履行期限等内容的误解,会给当事人带来较大损失,也可构成重大误解。5、
    2023-05-01
    155人看过
  • 如何确定合同重大误解的情形
    1、对合同性质发生的误解;2、对对方当事人的误解;3、对标的物品种的误解;4、对标的物质量的误解;5、对标的物数量、包装、履行方式、履行地点、履行期限的误解,该误解必须造成误解者重大损失才构成重大误解。一、合同无效和可撤销的五种情形合同可撤销的五种情形:1、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重大误解是指行为人因对行为的性质、对方当事人、标的物的品种、质量、规格和数量等的错误认识,使行为的后果与自己的意思相悖,并造成较大损失的行为。2、因显失公平订立的合同。显失公平,是指一方在紧迫或缺乏经验的情况下而订立的如果履行对其有重大不利的合同。3、因欺诈订立的合同。欺诈,是指一方当事人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或者故意隐瞒虚假情况,诱使对方作出错误意思表示的行为。4、因胁迫订立的合同。胁迫,是指因他人的威胁和强迫而陷入恐惧作出的不真实意思表示的行为。5、因乘人之危订立的合同。乘人之危,是指行为人利用对方当事人的急迫
    2023-03-08
    51人看过
  • 重大误解订立合同的情形
    重大误解是指行为人因对行为的性质、对方当事人、标的物的品种、质量、规格和数量等的错误认识,使行为的后果与自己的意思相悖,并造成较大损失的行为。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构成要件为:a、必须对合同主要内容发生了重大误解。如果仅仅对合同的非主要条款发生误解,并且不影响合同的目的及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则不构成重大误解。b、行为人因为误解作出了意思表示。即行为人的误解与其意思表示之间具有因果关系。c、误解是由行为人自己的过错造成的,主观上并非故意。一、如何区分重大误解与欺诈在重大误解和欺诈中,都存在着当事人意思表示不真实,且都会对该当事人造成损失。但两者有着明显有区别。重大误解与欺诈根本区别在于:在重大误解中,误解一方当事人的错误认识是由于自己的过失造成的,而不是对方欺诈所致。而在欺诈情况下,受欺诈的一方发生错误认识并不是由于自己的错误所致,而是对方欺诈的结果。在一方当事人(表意人)因误解作出了意思表示之
    2023-02-25
    497人看过
  • 构成合同重大误解的情形
    1、对合同性质发生的误解。因为合同的性质往往决定了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例如将买卖合同误解为赠与合同,势必改变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从而违背当事人的初衷,因此,对合同性质发生的误解应属重大误解。2、对对方当事人的误解。在即时清结或不具有人身性质的合同中,对对方当事人的误解一般不构成影响合同效力的重大误解,因为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不会因具体当事人的不同而存在重大改变。但是在以当事人信用为基础的合同中(信托、委托、寄存、信贷),在以某种感情或特殊身份关系为基础的合同中(如赠与、无偿借贷),或者在以当事人的特定技能的合同中(如演出、加工承揽),对对方当事人的误解则明显属于重大误解。3、对标的物品种的误解。如将冷冻机误解为冷藏机。因为对标的物品种的误解属于对合同标的本身的误解,所以将造成合同的目的落空,使误解者遭受重大损失,当归属重大误解。4、对标的物质量的误解。如将赝品当作真迹,将合金当作纯金购买,即
    2023-03-24
    331人看过
换一批
#合同订立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重大误解是指在合同订立过程中,一方因对合同的性质、目的、对方当事人等方面存在误解而导致的错误行为。这种误解必须达到使合同对一方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程度,才能构成重大误解。... 更多>

    #重大误解
    相关咨询
    • 合同出现重大误解的法定情形
      湖南在线咨询 2023-03-01
      合同出现重大误解的法定情形如下: 1.对合同性质发生的误解。 2.对对方当事人的误解。 3.对标的物品种的误解。 4.对标的物质量的误解。 5.对标的物数量、包装、履行方式、履行地点、履行期限的误解。
    • 合同重大误解的认定情形为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6-08
      重大误解的认定要件包括:重大误解应当是由于误解人自己的大意、缺乏经验或者信息不通而造成的;重大误解中的误解应是对合同内容构成重大误解;产生重大误解的合同能直接影响到当事人所应享有的权利和义务;重大误解导致合同撤销,应当是由于误解才导致签订合同。
    • 合同有重大误解的情形有什么
      山西在线咨询 2023-03-14
      因重大误解签订的合同,如果行为人在法律规定的时间内没有申请撤销的,该合同可以有效;如果行为人在法定期限内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组长撤销该合同的,那么该合同无效,自始不具有法律效力。
    • 重大误解合同的表现形式
      天津在线咨询 2022-11-26
      重大误解合同表现为当事人对合同的主要条款的认识发生误解,并且该误解直接影响到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比如对合同的标的、质量、数量、价款等发生了重大的误解。
    • 合同具有重大误解的情形有哪些
      宁夏在线咨询 2021-12-26
      根据2021年《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的规定,行为人有权要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撤销合同重大误解的法律后果。 第一百五十七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无效、撤销或者确定无效后,行为人因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返还;不能返还或者不需要返还的,应当给予折扣赔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另一方的损失;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