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者合并视为未申报的情形有几种?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30 22:03:08 394 人看过

一般两家企业要合并成一家的话,首先就需要先到有关机关进行申报,在申报过后,才能进行合并。不过,有些企业因为不满足能够合并的条件,或者是没走合并的流程,那么,在合并过后,就会被认为没有申报。

实际中,经营者合并通常有下面两种方式:

1、吸收合并

所谓的吸收合并,其实就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企业合并时,其中一个或一个以上的企业并入另一家企业,经常是实力强大的企业吸收合并弱小企业。这种在实际中还是较为常见的。

2、新设合并

在概念上,新设合并是指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企业组合成为一家新企业,原有的两家企业不再存在,结合成为一家新的企业。

在合并的时候,必须遵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有的还必须依法经过有关部门批准,必须通过依法订立的合同来进行,才能产生相应的法律后果。

通常上,经营者能够证明该集中对竞争产生的有利影响明显大于不利影响,或者符合社会公共利益的,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就不会禁止这个经营者集中

而且,经营者集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就可以不向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申报:

1、参与集中的一个经营者是拥有其他每个经营者50%以上有表决权的股份或资产的;

2、参与集中的每个经营者50%以上有表决权的股份或资产被同一个未参与集中的经营者拥有的。

而如果经营者提交的文件、资料不完备的,就要在国务院反垄断协议执法机构规定的期限内补交文件、资料,经营者要是逾期没补交文件、资料的,就会被认为没有申报。

所以,为了能够避免触犯法律规定,如果你们之间想要合并的话,最好就是及时找个专业律师先问下先。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8日 23:1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经营者相关文章
  • 个税自行申报几种情形
    法律综合知识
    一、个税自行申报几种情形凡依据个人所得税法负有纳税义务的纳税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按照规定办理纳税申报:(一)年所得十二万元以上的;(二)从中国境内两处或者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三)从中国境外取得所得的;(四)取得应税所得,没有扣缴义务人的;(五)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情形。二、个人所得税申报方式选哪个在个人所得税app上填写好专项扣除信息后,会让我们在通过扣缴义务人申报和综合所得年度自行申报两种方式中任选一种,如果是单位职工的话建议选择通过扣缴义务人申报,这样就不用花自己时间去税务部门办理退税了。如果是自由职业或者个体户,可以选择综合所得年度自行申报。通过扣缴义务人申报指的是向单位申报个人信息,最后由单位向税务机关缴纳员工应缴的税款,在选择个人所得税申报方式时可以根据自身的条件及意愿灵活选择。三、个税申报流程有哪些(一)纳税人到办税服务厅申报纳税窗口领取《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表》两
    2021-11-17
    104人看过
  • 什么叫经营者集中,经营者集中的情形有哪些
    一、什么是经营者集中经营者集中,是指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企业相互合并,或者一个或多个个人或企业对其他企业全部或部分获得控制,从而导致相互关系上的持久变迁的行为。如果经营者结合后对竞争的秩序产生效果,如经济力量的过度集中,损害竞争的垄断结构出现,就应受到反垄断法的调整。经营者集中的后果是双重的。一方面,有利于发挥规模经济的作用,提高经营者的竞争能力。另一方面,过度集中又会产生或加强市场支配地位,限制竞争,损害效率。二、我国经营者集中的情形1、经营者合并。它主要是指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之间的合并,有两种情形:一种是经营者吸收其他经营者,被吸收的经营者主体资格消灭,即吸收合并,如美国波音飞机制造公司兼并美国麦道飞机制造公司;另一种是两个以上的经营者合并后成为一个新的经营者,合并各方主体资格都不再存在,如1995年日本三菱银行与东京银行合并,成立东京三菱银行,成为当时最大的银行。2、经营者通过取得股权或
    2023-06-07
    260人看过
  • 有哪几种情形要数罪并罚
    一、有哪几种情形要数罪并罚根据我国刑法规定,从时间上可以把数罪并罚分为以下几种情形:第一,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并罚。这是最常见的数罪并罚的情况,后文称其为普通数罪的并罚。在这种情况下,由于判决均未宣告,因此,应当对所犯数罪分别定罪量刑以后,主要按照限制加重的数罪并罚原则,决定应当执行的刑罚。第二,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没有执行完毕以前,发现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在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行没有判决的并罚。在这种情况下,有一个罪已经判决并且已经执行了部分刑罚,因而只需对新发现的漏罪作出判决,把前后两个判决所确定的刑罚,依照先并后减的刑期计算方法实行并罚。第三,判决宣告以后,刑罚还没有执行完毕以前,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又犯罪的并罚。在这种情况下,有一个罪已经判决并且已经执行了部分刑罚,因而只需对新犯的罪行做出判决,把前罪没有执行完毕的刑罚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先减后并的刑期计算方法实行并罚。第四,被宣告
    2024-01-06
    214人看过
  • 监视居住的有碍侦查情形有几种
    一、监视居住的有碍侦查情形有几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三条规定的“有碍侦查”:(一)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二)可能引起犯罪嫌疑人自残、自杀或者逃跑的;(三)可能引起同案犯逃避、妨碍侦查的;(四)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住处执行监视居住有人身危险的;(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家属或者所在单位人员与犯罪有牵连的。二、监视居住能否在行政拘留所执行监视居住是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根据《刑事诉讼法》第57条的规定,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住处,无固定住处的,未经批准不得离开指定的居所”。由此可知,监视居住的场所为“住处”或“居所”,被监视居住的人没有被完全限制人身自由。对有固定住处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来说,监视居住的场所为指定的“居所”。我们认为,所谓的“住处”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连续的、固定的居住和生活
    2023-04-16
    50人看过
  • 合同无效的几种情形合同无效的几种情形
    合同无效的情形分别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无效;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无效;行为人虚假意思表示签订的合同无效;违背公序良俗的合同无效;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合同无效;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哪几种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如果具有以上情形之一,合同无效,也就不具有法律效力。如果合同有效,最好通过协商解决。如果当事人依照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享有合同解除权,则可以通过行使合同解除权来解除合同。一般的合同都不能反悔,否则要承担违约责任的,但是具有任意解除权的合同除外。我们可以了解到对于签订合同又后悔是属于违约行为,一般是不允许的,法律上也有相关的规定,如果违约是要赔偿一定的损失,希望大家可以明白
    2023-07-29
    404人看过
  • 不视为侵权的几种情况
    法律综合知识
    不视为侵犯专利权的5种情况:1、专利或依其方法取得的产品,经许可售出后,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2、申请专利前就已制造、使用或已作好必要准备,且只在原有范围内使用。3、科研和实验使用。4、为政审所需提供信息,制造、使用、进口专利药品或器械,及专门为其制造、进口专利药品或器械。5、临时通过中国领陆水空,在运输工具使用的专利。《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六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视为侵犯专利权:(一)专利产品或者依照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由专利权人或者经其许可的单位、个人售出后,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该产品的;(二)在专利申请日前已经制造相同产品、使用相同方法或者已经作好制造、使用的必要准备,并且仅在原有范围内继续制造、使用的;(三)临时通过中国领陆、领水、领空的外国运输工具,依照其所属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依照互惠原则,为运输工具自身需要而在其装置和设备中使
    2024-05-03
    150人看过
  • 为什么对某些未达到申报标准的经营者集中?
    《国务院关于经营者集中申报标准的规定》答:由于经济生活非常复杂,在有些情况下,经营者集中虽然没有达到规定的申报标准,但仍有可能产生排除、限制竞争的效果。比如,有的行业经营者的营业额普遍较低,达不到申报标准,但参与集中的经营者的市场份额却相对较大,其集中行为就很有可能排除、限制竞争。对这类经营者集中,也需要有相应的控制措施。因此,《规定》借鉴美国、欧盟等国家和地区的做法,对此作出了相应的制度安排,即:经营者集中没有达到规定的申报标准,但按照规定程序收集的事实和证据表明该经营者集中具有或者可能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的,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应当依法进行调查。需要说明的是,强调按照规定程序收集的事实和证据,主要是为了防止执法机关自由裁量权过大。
    2023-06-07
    119人看过
  • 不适用数罪并罚的情形有哪几种
    一、不适用数罪并罚的情形有哪几种不适用数罪并罚的情形主要有:缺乏构成数罪要件和构成数罪要件不完备的,如继续犯、结果加重犯、转化犯、竞合犯一般不适用数罪并罚。对同种类数罪的一般不适用数罪并罚,如连续犯(包括惯犯)。数罪并罚是指对犯两个以上罪行的犯人,就所犯各罪分别定罪量刑后,按一定原则判决宣告执行的刑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九条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年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总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五年。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拘役的,执行有期徒刑。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管制,或者拘役和管制的,有期徒刑、拘役执行完毕后,管制仍须执行。数罪中有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须执行,其中附加刑种类相同的,合并执行,种
    2023-10-07
    401人看过
  • 视为作者职务作品的情形有哪些
    一、视为作者职务作品的情形有哪些?认定职务作品应从以下几个方面考虑:1、作品的作者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工作人员,即作者与该单位具有劳动关系,作者有权从单位定期领取劳动报酬,享受该单位为工作人员提供的工作条件,同时就接受单位在劳动合同范围内安排的任务,并接受单位在工作上的必要的监督和指导。2、创作作品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单位的性质而提出的工作任务3、创作作品应当属于作者的职责范围,单位在作者的职责范围之外并在单位的正常业务之内委派作者完成某些作品,除非双方有新的约定,不属于法定的职务作品。4、作品基本上是依作者自己的意志创作,而不是依单位意志创作。如果是按照单位的意志创作的作品,不是职务作品,而是单位作品,即应视单位为作者的作品。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十六条1、主要是利用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创作,并由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承担责任的工程设计、产品设计图纸及其说明、
    2023-04-27
    66人看过
  • 购房者法定退房的情形有几种
    一、延迟交房此现象比较严重,延迟交房是指到了开发商与购房人在合同中约定的交房日后,却迟迟得不到开发商的入住通知。一般约定的延迟交付房屋可以退房的期限是30天到90天不等,如果超过这个期限开发商还不能交房,购房人就可以要求开发商退房,并要求双倍返还订金或支付房款利息。九、房屋质量导致严重影响使用。二、开发商缺少有效证件与批文,导致合同无效根据规定,开发商必须证件齐全才能盖楼、卖房。如果开发商证件不全,就属于违法操作,与买房人签署的合同属于无效合同。由于是无效合同,购房人应当腾空房屋,开发商应当返还购房人交纳的房款。三、开发商没经购房人同意变更设计在购房人与开发商签订的合同中,一般都约定开发商在变更设计之前,必须经过购房人同意。否则,开发商构成违约,购房人有权退房。发生开发商未经购房人同意而擅自变更房屋户型、朝向、面积等有关设计的情况,购房人可以依据合同约定要求开发商退房。四、拿不到产权证由于
    2023-05-16
    398人看过
  • 劳动者过错辞退的情形有几种
    因劳动者有过失而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一般为劳动者经试用不合格,或者劳动者违纪、违法达到一定严重程度,当出现此类许可性条件,用人单位无需向对方预告就可随时通知解除劳动合同。过失性辞退也称即时辞退。根据我国《劳动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即时辞退:(一)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但都必须由用人单位以此提出合法有效的证明。(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过失性辞退)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
    2023-03-30
    385人看过
  • 非法经营罪的表现形式有哪几种
    非法经营罪具体表现为以下几种行为:(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所谓专营、与卖物品,是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只能由特定部门或者单位经营的物品,如烟草、食盐、麻醉药品等。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是指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允许在市场上自由买卖的物品,如棉花、化肥、农药、种子等。(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三)在国家规定的交易场所以外非法买卖外汇。(四)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或者保险业务。(五)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实施上述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可构成本罪。一、有偿删帖可认定为非法经营罪吗违反国家规定,以营利为目的,通过信息网络有偿提供删除信息服务,或者明知是虚假信息,通过信息网络有偿提供发布信息等服务,扰乱市场秩序,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非法经营行
    2023-03-16
    430人看过
  • 数罪并罚的几种情形是什么
    一、数罪并罚的几种情形是什么第一,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并罚。这是最常见的数罪并罚的情况,后文称其为普通数罪的并罚。在这种情况下,由于判决均未宣告,因此,应当对所犯数罪分别定罪量刑以后,主要按照限制加重的数罪并罚原则,决定应当执行的刑罚。第二,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没有执行完毕以前,发现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在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行没有判决的并罚。在这种情况下,有一个罪已经判决并且已经执行了部分刑罚,因而只需对新发现的漏罪作出判决,把前后两个判决所确定的刑罚,依照先并后减的刑期计算方法实行并罚。第三,判决宣告以后,刑罚还没有执行完毕以前,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又犯罪的并罚。在这种情况下,有一个罪已经判决并且已经执行了部分刑罚,因而只需对新犯的罪行做出判决,把前罪没有执行完毕的刑罚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先减后并的刑期计算方法实行并罚。第四,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再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
    2024-01-20
    460人看过
  • 几种情形租地合同为无效
    一、几种情形租地合同为无效在土地租赁合同中,若存在以下情况,则该合同将被视为无效: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1)欺诈行为表现为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或隐瞒真实情况,诱使对方作出错误意思表示。(2)胁迫则是以给对方或其亲友的生命健康、荣誉、名誉、财产等造成损害为要挟,迫使对方作出违背真实意思的行为。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恶意串通指的是当事人为实现某种目的,串通一气,共同实施订立合同的民事行为,导致国家、集体或第三人的利益受损。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即当事人通过实施合法的行为来掩盖其真实的非法目的,或者实施的行为在形式上是合法的,但内容上是非法的。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当合同明显地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即便法律、行政法规无明确规定,也可适用“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条款确认合同无效。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当事人在订约目的、订约内容上违反
    2024-08-05
    320人看过
换一批
#消费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经营者
    词条

    经营者是指向消费者提供其生产、销售的商品或者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它是以盈利为目的的从事生产经营并与消费者相对应的另一方当事人。 《消法》上的经营者,具有以下三个基本法律特征: 1、经营者各种所有制性质的生产者、销售者和服务的提供... 更多>

    #经营者
    相关咨询
    • 自行纳税申报有哪几种情形
      安徽在线咨询 2022-10-15
      1.人取得应纳税所得后,根据取得的应纳税所得项目、数额,计算出应纳的个人所得税额,并在税法规定的申报期限内,如实填写相应的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报送税务机关,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 2.纳税人在一个纳税年度终了后,个人所得税申报不成功根据全年取得的应纳税所得项目、数额、应纳税额、已纳税额、应补退税额,在税法规定的申报期限内,如实填写相应的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并报送税务机关、办理相应事项。
    • 拒报申报登记行为视为违法行为的情形有哪些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4-03
      拒报申请登记行为视为违法行为如下:每年1月15日前未申报本年度正常作业条件下排污情况的视为拒报;新、改、扩建项目未在试生产前3个月内办理排污申报手续的视为拒报;建筑施工单位在开工15日前未办理排污申报手续的视为拒报。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浓度、排放去向、排放方式、排放强度需要做重大改变,未在变更前15日内履行变更申报手续的视为拒报;排污发生了紧急重大改变,未在改变后3日内履行变更申报手续的视为拒
    • 以下哪种情形视为合同终止?
      广东在线咨询 2023-06-02
      合同权利义务的终止,简称为合同的终止,又称合同的消灭,是指合同关系在客观上不复存在,合同权利和合同义务归于消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 1、债务已经按照约定履行 2、合同解除 3、债务相互抵销 4、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 5、债权人免除债务(债权人免除债务人部分或全部债务的,合同部分或全部终止) 6、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但涉及第三人利益的除外) 7、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
    • 特许经营合同纠纷的形式有哪几种
      江西在线咨询 2022-10-14
      特许经营合同纠纷主要有拥有注册商标、企业标志等经营资源(知识产权)的企业(即特许人),将其拥有的经营资源许可其他经营者(即被特许人)使用,被特许人按照合同约定在统一的经营模式下开展经营,并向特许人支付特许经营费用的合同而引起的纠纷等等。
    • 专利权的不视为侵犯情形包括哪几种?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6-13
      (一)专利产品或者依照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由专利权人或者经其许可的单位、个人售出后,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该产品的; (二)在专利申请日前已经制造相同产品、使用相同方法或者已经作好制造、使用的必要准备,并且仅在原有范围内继续制造、使用的; (三)临时通过中国领陆、领水、领空的外国运输工具,依照其所属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依照互惠原则,为运输工具自身需要而在其装置和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