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可以同时主张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1-18 06:03:09 164 人看过

一、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可以同时主张吗?

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可以同时主张。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七十九条【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主要有:

(一)停止侵害;

(二)排除妨碍;

(三)消除危险;

(四)返还财产;

(五)恢复原状;

(六)修理、重作、更换;

(七)继续履行;

(八)赔偿损失;

(九)支付违约金;

(十)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十一)赔礼道歉。

法律规定惩罚性赔偿的,依照其规定。

本条规定的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

二、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的请求权是否受诉讼时效限制?

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的请求权不受诉讼时效的限制,法律规定,下列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一)请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

(二)不动产物权和登记的动产物权的权利人请求返还财产;

(三)请求支付抚养费、赡养费或者扶养费;

(四)依法不适用诉讼时效的其他请求权。

三、民事责任具有哪些法律特征?

(1)民事责任是因为违反民事义务而承担的法律后果;

(2)民事责任的方式以财产责任为主;

(3)民事责任的范围与违法行为所造成的损害范围相适应;

(4)民事责任是对违法行为人的一种制裁。

四、民事侵权纠纷怎么起诉?

1、准备好民事诉讼状。

2、到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并提交相关的证据材料。

3、按照人民法院的通知准时出席参与诉讼活动。

4、若不服一审判决或裁定,应在接到判决书后15天内或接到裁定书后10天内向原审人民法院或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并递交上诉状。

总的来说,虽然多种民事责任可以同时主张,可是,原告对于自己的主张是要提供相关的证据材料的,比如没有任何证据证明对方存在侵权行为,自然就不能要求对方停止侵害,在民事案件中,举证责任大多都是谁主张谁举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章 民事责任  第一百七十九条 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主要有:\n  (一)停止侵害;\n  (二)排除妨碍;\n  (三)消除危险;\n  (四)返还财产;\n(五)恢复原状;\n(六)修理、重作、更换;\n(七)继续履行;\n(八)赔偿损失;\n  (九)支付违约金;\n  (十)消除影响、恢复名誉;\n(十一)赔礼道歉。\n  法律规定惩罚性赔偿的,依照其规定。\n  本条规定的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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