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介绍贿赂罪是行为犯,不是结果犯。介绍贿赂罪是指促使双方相识相通,代为联络,甚至传递贿赂物品,帮助双方完成行贿受贿的行为。介绍贿赂行为的目的本身不是行贿也不是受贿,而是旨在帮助行受贿双方建立贿赂联系,即起到牵线搭桥、沟通联络、撮合作用,主观上必须有向国家工作人员介绍贿赂的故意。
共同受贿犯罪的共犯与介绍贿赂罪的界定标准是什么
实践中区分共同受贿犯罪的共犯与介绍贿赂罪,可以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界定:
1.从犯罪主体是否依附行受贿一方进行界定。介绍贿赂罪的犯罪主体是不依赖于行贿和受贿任何一方的第三者,而共同受贿犯罪的共犯依附于受贿一方,其构成犯罪的前提是国家工作人员构成受贿罪。
2.从犯罪客观行为的指向界定。“介绍贿赂”界定为“在行贿人和受贿人之间勾通关系、撮合条件,使贿赂行为得以实现的行为”。据此可以看出,介绍贿赂行为人必须与贿赂行为的双方都有联系,系根据行贿、受贿双方的意图办事,处于“居间”地位。而在受贿的帮助行为中,虽然行为人也与其中一方或者双方有联系,但不是仅限于转达意思,而且积极参与收受贿赂。
3.从犯罪的主观故意进行界定。司法实践中,判断第三人究竟构成何种罪,关键要看行贿人是否与行受贿一方具有相同的犯罪目的,具体表现为所追求的犯罪利益的相同。介绍贿赂的行为人主观目的是为行、受贿的实现进行沟通、撮合,其本身并没有行贿或者受贿的目的;如果有此目的,则构成受贿、行贿的共犯。
4.从所得利益的来源进行界定。共同受贿犯罪共犯的利益一般来源于受贿方的国家工作人员,虽然在特定关系人型共同受贿犯罪中,特定关系人是从行贿人处取得财物,但该财物系行贿人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作为其谋利的回报;介绍贿赂人一般是从行贿一方获取利益,而且介绍贿赂人虽然大多有谋取利益的目的,但也可能并不要求得到现实的“利益”。当然,在审理具体案件时,对以上要素不应割裂开来,而要综合考虑。
《刑法》第三百九十二条
向国家工作人员介绍贿赂,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介绍贿赂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介绍贿赂行为的,可以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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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绍贿赂罪是行为犯还是结果犯浙江在线咨询 2023-06-10向国家工作人员介绍贿赂的,一经实施犯罪行为即构成犯罪,是行为犯。 《刑法》第三百九十二条,向国家工作人员介绍贿赂,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介绍贿赂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介绍贿赂行为的,可以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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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什么是介绍贿赂罪? 是什么罪?山东在线咨询 2021-12-01介绍贿赂罪是指向国家工作人员介绍贿赂,情节严重的行为。主观上,介绍贿赂罪属于故意,即明知是为受贿者或行贿者牵线服务,促成贿赂交易。客观上表现为行为人在行贿受贿人之间进行联系、沟通、推荐和匹配,促进行贿和受贿的实现。构成介绍贿赂罪也必须具备情节严重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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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介绍贿赂罪,什么是介绍贿赂罪河北在线咨询 2021-12-21介绍贿赂立案标准: 1、向国家工作人员介绍个人行贿2万元以上,或介绍单位行贿20万元以上; 2、使行贿人获得非法利益; 3、贿赂3人以上; 4、向党政领导、司法人员、行政执法人员介绍贿赂; 5、对国家或社会利益造成重大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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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绍贿赂是否存在共同犯罪广东在线咨询 2021-12-27绍贿赂存在共同犯罪。我国法律规定,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向国家工作人员介绍贿赂,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介绍贿赂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介绍贿赂行为的,可以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