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享受工伤保险条件有什么?
(1)工作原因。
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是指职工为履行工作职责、完成工作任务而受到事故伤害,这是最为普遍的工伤情形。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和工作原因是工伤认定的三个基本要素,即“三工原则”。
(2)事故伤害,一般包括安全事故、意外事故以及自然灾害等各种形式的事故。如果是职工在因工外出期间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情况,很难确定职工已死亡还是暂时失去联系,本着尽量维护职工权益的基本精神,这种情况也应认定为工伤。
(3)患职业病。
职业病是指职工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职业性疾病。职工经诊断或鉴定确患职业病,并经过工伤认定属于工伤或视同工伤的,可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二、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程序
(1)工伤认定。
工伤认定是指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依据法律的授权,对职工因事故受到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情形是否属于工伤或视同工伤给予定性的行政确认行为,是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前提。工伤认定的结果包括认定为工伤、视同工伤、非工伤和不视同工伤。工伤认定的程序包括申请、受理、审核、调查核实、作出认定等,并有严格的时限规定。
(2)劳动能力鉴定。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是职工享受伤残待遇的重要前提。工伤职工进行劳动能力鉴定有三个条件:
一是应在经过治疗,伤情处于相对稳定的状态后进行;
二是必须存在残疾,主要表现在身体上的残疾;
三是必须对工作、生活产生了直接的影响,伤残程度已经影响到职工本人的劳动能力。
劳动能力鉴定包括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分别为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综合上面所说的,享受工伤保险是属于劳动者的权利,但这个权利也需要建立在合理、合法的情况之下,只有因工作的原因,工作的范围,工作的时间受到的伤才能认定,但如果发生疾病在四十八小时之内抢救无效死亡的,也是可以视同为工伤的。
在上面的文章内容中,我们已经解答了关于享受工伤保险条件有什么?的问题,相信大家已经对此有一定的了解了。如果本篇文章没有完整解答您的问题的话,可以通过搜索查看我们网站的其他内容来进行了解,也可以提交您的问题,请律师来帮您解答。
-
工伤保险怎么享受?
342人看过
-
怎么享受养老保险?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条件是什么?
413人看过
-
协保享受工伤保险吗
307人看过
-
失业人员享受失业保险有什么条件
461人看过
-
我国工伤保险待遇享受的必备条件是
202人看过
-
丧失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条件具体是哪些?
103人看过
工伤保险,是指劳动者在工作中或在规定的特殊情况下,遭受意外伤害或患职业病导致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以及死亡时,劳动者或其遗属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工伤保险的认定劳动者因工负伤或职业病暂时失去劳动能力,工伤不管什么原因... 更多>
-
这个医保和工伤保险能同时享受吗,有什么条件?安徽在线咨询 2022-07-17一般情况下,医保和工伤保险能同时享受吗是可以的。工伤保险待遇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待遇不能同时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包括工伤医疗待遇、康复性治疗待遇、伤残补偿待遇、就业保障待遇及遗属待遇。工伤保险基金由用人单位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工伤保险基金的利息和依法纳入工伤保险基金的其他资金构成。它保障了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的职工,能够获得救治和经济补偿。工伤保险费由单位单独缴纳,职工不缴纳。
-
丧失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条件的工伤职工,在什么情形下可以享受待遇?江西在线咨询 2022-03-051、丧失享受待遇条件的 工伤保险制度是以工伤职工为特定的保护对象的,目的在于使工伤职工因遭受意外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时能够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助。在工伤保险待遇期间,如果工伤职工的情况发生了变化,不再具备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条件,如劳动能力得以完全恢复而无需工伤保险制度来提供保障时,就应当停止工伤保险待遇。此外,工亡职工的亲属,在某些情形下,也可能丧失享受有关待遇的条件,如享受供
-
什么条件会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具体规定有哪些台湾在线咨询 2023-08-10职工在下列条件下会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丧失享受待遇条件的(例如停工留薪期满的停止享受相应的工资待遇);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或者拒绝接受治疗的。
-
停止工伤职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条件有哪些,停止工伤保险怎么处理甘肃在线咨询 2022-02-23按照国家规定,工伤职工和工亡职工的直系亲属享有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但这种权利是与其具备相应的条件、履行相应的义务相联系的。当工伤职工和工亡职工的直系亲属丧失了享受待遇的条件或不履行相应的义务时,其也就失去了享有权利的资格,因而也就应停止其继续享受工伤保险的待遇。根据《工伤保险条例》须停止工伤职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情形,主要有以下四种:(一)丧失享受待遇条件的;(二)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三)拒
-
补充保险的被保险人享受补充工伤保险待遇的条件广西在线咨询 2022-10-05补充工伤保险是在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的基础上,为了让工伤职工获得更多的补助和赔偿自愿参加的保险,不参加工伤保险的,不能参加补充工伤保险,享受的待遇条件,和工伤保险相同。凡是认定工伤,并且达到伤残等级的,都可以享受补充工伤保险待遇。各地的补充工伤保险不尽一致,但是基本条件都是一样的。享受补充工伤保险的条件和标准(以大连为例):工伤鉴定级别赔偿金额(万元)1级5万元2级4.8万元3级4.5万元4级4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