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贿罪真的不需要为他人谋利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4 18:51:08 464 人看过

国家工作人员索贿时并不需要为他人谋利。索贿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主动向他人索要或勒索并收受财物的行为。对犯受贿罪的,根据受贿所得数额及情节进行刑事处罚,对于索贿的犯罪分子,应当从重处罚。

一、受贿罪立案要求是哪些

受贿罪的立案要求是行为人是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索取他人财产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产,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成立受贿罪。此外,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交流中违反国家规定,以各种名义收取回扣和手续费,属于个人的,也有受贿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他人财产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产,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在经济交流中,国家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以各种名义收取回扣和手续费,归个人所有,以受贿论处。第三百八十六条受贿罪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处罚。从重处罚索贿。

二、哪些形式属于受贿

从受贿罪的客观行为来看,有两种具体表现形式:

(一)行为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向他人索取财物。索贿是受贿人以公开或暗示的方法,主动向行贿人索取贿赂,有的甚至是公然以要挟的方式,迫使当事人行贿。鉴于索贿情况突出,主观恶性更严重,情节更恶劣,社会危害性相对于收受贿赂更为严重。因此,本法明确规定,索贿的从重处罚。因被勒索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没有获得不正当利益的,不是行贿。索取他人财物的不论是否为他人谋取利益,均可构成受贿罪。

(二)行为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他人贿赂而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收受贿赂,一般是行贿人以各种方式主动进行收买腐蚀,受贿人一般是被动接受他人财物或者是接受他人允诺给予财物,而为行贿人谋取利益。

三、医生收红包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吗

医生收红包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

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的构成要件如下:

1、犯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

2、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公司、企业、其他单位人员故意利用其职务之便接受或索取贿赂,为他人谋取利益。

3、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公司、企业以及非国有事业单位、其他组织的工作人员职务活动的管理制度。

4、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的行为。

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是本罪在客观方面的重要因素,是指公司、企业以及事业单位、其他组织,后者如教育、科研、医疗、体育、出版等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本人组织、领导、监督、管理等职权以及利用与上述职权有关的便利条件。

索取他人财物是指利用组织、领导、监督、管理等职务上的便利,主动向有求于行为人职务行为的请托人索要财物。

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是指利用组织、领导、监督、管理等职务上的便利,为请托人办事,接受请托人主动送给的财物。

为他人谋取利益是指行为人索要或收受他人财物,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或允诺为他人实现某种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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