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工”谁来保护?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0 08:05:17 110 人看过

很多单位里都存在着正式员工与非正式员工之别,非正式员工包括了临时工、派遣工人等等,他们和正式员工一样努力,做同样的工作,但得到的回报却不尽相同。

老朱是绥中县殡仪馆的一名火化工,在殡仪馆工作了20年,但他仍然是一名临时工,每月400元工资。老朱一直担心被辞退,曾两次申请转正,但都没能获批。2007年9月20日,老朱担心的事儿终于来了。领导找到老朱称你被解聘了,回家吧,开出的条件是给他20个月工资作补偿,不享受其他待遇。当时,老朱61岁,已过了退休年龄。

老朱不同意,自己干了20年,得享受退休待遇啊。但领导表示,老朱是临时工,不是正式的,所以不能享受退休待遇。老朱不服,前不久诉至绥中县法院讨要自己的退休待遇。

法院认为,从1986年开始,老朱虽然没有与殡仪馆签订劳动合同,但已经与殡仪馆形成了事实上的劳动关系,根据劳动法规定,老朱应该享受退休待遇,殡仪馆没有为老朱上养老保险,老朱的退休待遇应该由殡仪馆解决。经法院调解,绥中县殡仪馆同意从2007年老朱被辞退的第二个月开始,每个月支付老朱500元退休金。

律师:不能以临时为由侵害劳动者权益

劳动法实施之前,不享受各种保险待遇,随时可能被解聘的劳动者被叫做临时工。从1995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劳动法以及2008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劳动合同法,并不存在临时工和正式工的区别,在法律上都叫劳动者。两者的区别只是劳动合同时间的长短,但在享受养老保险待遇上都是一样的。

葫芦岛市大潮律师事务所的王律师表示,劳动合同时间较短的所谓临时工,如果连续工作满10年,或者连续两次签订短期劳动合同的临时工,依法也成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正式工,用人单位必须为所有的劳动者缴纳养老保险

如果不缴养老保险,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承担责任,即如果不能通过补交养老保险的方式解决退休待遇问题,用人单位应该支付劳动者的退休待遇。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30日 18:5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临时工相关文章
  • 临时监护人哪个来接招
    又是一个暑假到了,市民安女士那对一直在幼儿园上全托的双胞胎女儿真是欢天喜地,她却愁上心头———孩子的爷爷奶奶、外公外婆都不在身边,自己和丈夫又不可能请假陪孩子。找个保姆倒是容易,但也只能单纯地照顾孩子的生活,无法让孩子从能力和知识上得到提高。为此,她向热线咨询:有没有像那种短期监护人性质的保姆,可以在两个月的时间里对孩子全面负责呢?家长:我们很需要临时监护人记者在采访中发现,和安女士一样,许多年轻的父母都有这样的困惑。一些家长只好把孩子送去参加各种各样的培训班。在华兴街一培训班报名处,几名家长正在为孩子假期的安排发愁。一女士告诉记者,许多如少年宫等地方在假期为孩子们安排了丰富多彩的活动,包括暑期夏令营、游泳、书法、绘画等。但这些活动大多是短期的,一般只有几天,而且费用也相当贵。所以,和安女士一样,好几位家长都有给孩子找一个临时监护人的想法。大学生:缺乏统一管理有顾虑安女士称,其实对于暑期打
    2023-06-08
    452人看过
  • 孤儿的临时监护人是谁
    民政局是孤儿的监护人。但孤儿院大多是民政部门的下设机构或由民政部门许可成立的福利机构,实践中,孤儿院这个机构就是孤儿的监护人。一、什么是监护人的撤销监护人的撤销是指法院根据有关个人或组织的申请依法撤销监护人资格,安排必要的临时监护措施,并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依法指定监护人。具体有以下几种情形:1、实施严重损害被监护人身心健康的行为;2、忽视监护职责,或者不能履行监护职责,拒绝将监护职责部分或全部委托给他人,导致被监护人处于危险状态;3、实施其他严重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行为。有关个人和组织包括: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学校、医疗机构、妇联、残联、未成年人保护组织、依法设立的老年人组织、民政部门等。二、收养必须具备哪些条件收养必须具备的条件有:(1)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2)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3)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4)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
    2023-06-20
    54人看过
  • 临时工受我国劳动法保护吗,临时工的法律地位
    临时工受我国劳动法保护,在中国境内的劳动者,都受劳动法保护的,包括临时工。《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适用本法。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依照本法执行。临时工的法律地位:相对于正式工而言的临时工名称早应当不复存在,“临时工”作为一项用工形式也已失去了继续存在的法律依据,用人单位如在临时性岗位上用工,应当按照劳动保障法规定,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并依法为其办理各种社会保险,使其享有有关的福利待遇,但在劳动合同期限上可以有所区别。所以,企业应该补交相关各项保险,企业也应该同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合同。由于企业未给临时工交纳保险费而使员工无法享受社保待遇,因此,企业应该根据相关规定支付医疗费和劳动补偿。1995年《劳动法》开始实施,全面建立了通过订立劳动合同来确立劳动关系的劳动合
    2023-08-17
    486人看过
  • 临时工是国家保护的职工吗
    我国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将正式实施。明确规定了被派遣劳动者,也就是通常所说的自由职业者,有权与雇佣者正式劳动者一起报酬,人力资源和社会依法经营劳务派遣业务的行政许可。临时工应该说的是短期合同员工、非全日制合同员工或以完成某项任务为期限的合同员工。《劳动法》第二条中的劳动者范围广,包括正式员工和自由职业者。因此,正式工也好,临时工也罢,只要一旦与用人单位形成了劳动关系,这种关系哪怕只存在一天时间,凡正式工享有的权益,临时工也均应享有。小时工和临时工是一回事吗?不一样。临时工泛指在工作场所里非正式雇用的劳工,通常以日薪计酬,存续时间不超过六个月的岗位。小时工是指在法定劳动年龄内,存在雇用关系的劳动者,受雇于同一雇主的劳动时间每天不超过4小时,劳动报酬以小时作为计算单位的一种非全日工作制的用工形式。
    2023-08-07
    408人看过
  • 劳动法为临时工提供保护吗?
    所谓临时工指的是短期合同工、非全日制合同工或者以完成某项任务为期限的合同工。依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临时工是企业用工的一种形式,其在工作期间是企业职工队伍的组成部分,必须纳入劳动管理。只要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形成用工关系,不论工作时间长短,单位就应该按照劳动法等法律规定,为劳动者提供劳动保护。所以临时工只要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就受劳动法律的保护。满18岁受劳动法哪些条款保护《劳动法》对用工年龄的规定是:第十五条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文艺、体育和特种工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必须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履行审批手续,并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也就是说,单位招用16岁以下未成年人为劳动者即为雇佣童工。另外,《劳动法》也对年满16周岁以上18周岁以下的劳动者作出了明确解释和保护规定:第五十八条国家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实行特殊劳动保护。未成年工是指年满十六周
    2023-07-18
    263人看过
  • 临水临电费用谁来承担
    临水临电指的是施工单位因施工临时需要而产生的水电费。这在工程定额计价中已计取费用,由施工单位承担费用。因水、电通常由建设方提供接驳点,地方电力、自来水等部门通常希望由建设方付费。所以这部分费用通常由建设方带缴、带扣。临时管线建设已包含在安全文明施工措施项目费里面了,按规定的计价程序及费率计算就可以了。临水临电清单如何做预算1、清单做临水临电选用定额子目是应以基本室外定额组价才合理的。2、清单单价构成企业管理费和利润应该是按定额规定的费率计取去合理选择费率的。3、临水临电按照定额子目做预算是不需要换算系数,感觉临水临电施工工艺没有正式复杂。4、临水临电清单计价是没有什么特殊计价规范和依据的。措施项目费1.安全文明施工费①环境保护费:是指施工现场为达到环保部门要求所需要的各项费用。②文明施工费:是指施工现场文明施工所需要的各项费用。③安全施工费:是指施工现场安全施工所需要的各项费用。④临时设施
    2023-05-04
    326人看过
  • 五保户护理费谁来出
    一般情况下,农村五保户住院期间产生的护工费用在地方人民政府财政预算中安排。一、农村五保户死后丧葬费怎么领取五保户凭五保证、身份证和公安机关出具的死亡证明,在县市殡仪馆办理基本火化费补贴,领取骨灰盒。(一)五保户的基本火化费、骨灰盒实行政府补贴。基本火化费包括火化费、抬尸费、遗体消毒费、环卫费和殡仪服务费5项殡葬基本性收费。骨灰盒成本价值100元。(二)各镇殡葬车免费提供接运服务。(三)农村公益性公墓(安息堂)免除看护、寄存费用。(四)五保户的丧事安排,集中供养的由镇敬老院负责,散居供养的由村委会(社区)负责。丧事费用镇政府予以适当补助。二、医保报销产检费用怎么样1、我国的农村医疗报销范围包括检查费。而检查费(比如B超、CT)在医院是可以直接使用医保卡报销的,但是交现金后的回执不可报销。如果是住院期间产生的检查费是可以报销,如果是门诊产生的费用是不可以报销。因为农村合作医疗报销范围必须是住院
    2023-06-26
    364人看过
  • 临时工社保单位部分应由谁交
    用人单位是否需要为临时工缴纳社保,得看用人单位与临时工之间的法律关系。如用人单位与临时工存在实际雇佣关系签订了劳动合同,且按月定期支付报酬,企业则需要帮临时工代扣代缴社保以及个税。企业与临时工不存在雇佣劳动关系,且没有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只是提供偶尔或按次提供的劳务,并按次支付报酬,这种情况就应该按照劳务费处理。劳务费虽然也是人工费用,但是和工资薪酬分开。劳务费的金额是不作为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和工会经费的基数的。接受劳务的企业不需要为提供劳务的人提供社保。这类员工提供劳务需要去税局代开劳务发票,企业凭劳务发票入账,个人所得税按照劳务报酬所得计算缴纳。一、临时工劳动合同有哪些法律特征1、合法性劳动合同必须依法以书面形式订立。做到主体合法、内容合法、形式合法、程序合法。只有合法的劳动合同才能产生相应的法律效力。任何一方面不合法的劳动合同,都是无效合同,不受法律承认和保护。2、协商一致性在合法
    2023-02-16
    167人看过
  • 监护人谁来监护
    《理想国》之十宽侄:来信收到。感恩节来了小客人,热闹了几天。凯蒂也来了,她很喜欢你的礼物。说到纽约和哥大的新鲜人(一年级)生活,她是一百个酷(cool)。剧院、酒吧不用提了,连不坐地铁走一个钟头夜路回宿舍也叫酷(那省钱吃苦的精神我们大大表扬了一番);还参加了模拟法庭辩论,案件请曼哈顿区法院的法官审理,下星期在耶鲁决赛。链接的两篇报道看了。院士炮轰院士制度,表现了知识分子的良知。可见当初不搞文科院士是对的,否则光法学一门,就不知要招引多少依法治国的大员申请。名教授抄了有政治问题的作者而不注明出处,假若属实,当然是不对的。至于有人议论被抄作品是否曾遭查禁、版权没收,大概是看了《著作权法》第四条:依法禁止出版、传播的作品,不受本法保护。这倒是一个西方学界和学生们一直感兴趣的问题,我研究过(《中国知识产权》英文第二版,页80以下)。简单说是这样的:《著作权法》这条规定,当初国内外均有批评,认为不符
    2023-06-08
    495人看过
  • 法律对临时工的保护有哪些
    新政明确了临时工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新的《劳动合同法》规定,用工单位应当按照同工同酬原则,对被派遣劳动者与本单位同类岗位的劳动者实行相同的劳动报酬分配办法。用工单位无同类岗位劳动者的,参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劳动合同用工是我国企业的基本用工形式,劳务派遣作为补充用工形式,在满足用人单位灵活用工需求和解决摩擦失业、促进劳动者就业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与此同时,自2008年《劳动合同法》实施以来,劳务派遣所带来的问题也十分突出,主要表现为同工不同酬和劳务派遣滥用,修改决定的实施将杜绝这一现象。据介绍,目前劳务派遣存在的问题主要包括:部分用工单位超范围使用临时工、部分劳务派遣单位不与临时工签订劳动合同、不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临时工与正式工同工不同酬等。一、在签订临时工合同时需要注意什么临时工是计划经济时代的名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实施并全
    2023-02-28
    77人看过
  • 临时工为什么没有法律保护
    58岁的男子工作25年,至今仍是临时工。他的工作是司炉工,多次获得的先进个人荣誉证书和奖状,但只签订一次为期一年的劳动合同。其实,我国《劳动法》实施后,所有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全面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计划经济时代的临时工已经不复存在,用工长短可以在劳动合同期限上有所区别,但在用人单位各类职工享有的权利是一样的,实行公平公正的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职工权益。但在现实当中,为什么会屡屡出现临时工这个概念?长期以来,临时工可以不签定劳动合同,临时工可以不缴纳社会保险、临时工可以不享有带薪假期、临时工可以没有年终奖励,辞退临时工可以不享有经济补偿金,所有这些都与没有鉴定劳动合同有关。基于上述背景,《劳动合同法》规定三类劳动合同期限,即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可以通过强化固定期限向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转化,通过规定终止劳动合同也给予经济补偿,来防止用工
    2023-06-09
    173人看过
  • 临时工是法律所保护的对象吗
    一、临时工是法律所保护的对象吗我国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将正式实施。其明确规定了被派遣劳动者,也就是通常所说的临时工,享有与用工单位正式工同工同酬的权利,并赋予人社部门依法开展经营劳务派遣业务行政许可的权利。所谓临时工应该说指的是短期合同工、非全日制合同工或者以完成某项任务为期限的合同工。《劳动法》第二条中劳动者其范围是很广泛的,既也包括了正式职工,也包括了临时工。因此,正式工也好,临时工也罢,只要一旦与用人单位形成了劳动关系,这种关系哪怕只存在一天时间,凡正式工享有的权益,临时工也均应享有。二、临时工上班工伤赔偿1、用人单位的所有劳动者,不论是企业干部、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固定工、合同工、临时工,在工作过程中因工负伤,均应由用人单位给予,予以医疗抢救,临时工也不例外。临时工也属于劳动法律法规的保护范围,在工作中受伤理应享受待遇。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用人单位除在停工留薪期内
    2023-06-04
    433人看过
  • 孩子外出务工,谁来监护?
    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被监护人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担任监护人,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孩子的监护人一定是父母吗孩子的监护人一定是自己的父母,因为作为父母,他们有义务和权利抚养孩子,教育孩子长大,所以父母是孩子的第一监护人,但父母不是孩子唯一的监护人,有时可以改变。根据相关规定,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以下有监护能力的人应当依次担任监护人:1、祖父母、祖父母;2、兄弟姐妹;3、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必须经未成年人居住地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七条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
    2023-07-03
    303人看过
  • 职工工伤时,谁来承担工伤保险责任?
    职工发生工伤由职工受到伤害时工作的单位依法承担工伤保险责任。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职工发生工伤公司应该承担哪些费用职工发生工伤公司应该承担的费用如下:1、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2、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3、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三条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
    2023-07-15
    51人看过
换一批
#劳动关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临时工
    词条

    临时工,是非长期性的员工,有的临时工属于派遣性质的劳务工,签订的是劳务合同,有些是因用人单位某项目的需要,临时招聘的员工。不论是哪一种性质的临时工,基本都需要签订合同来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临时工的性质虽然不同于正式员工,但是对合理劳动的... 更多>

    #临时工
    相关咨询
    • 谁来支撑临时工的工伤赔偿?
      海南在线咨询 2022-11-11
      临时工发生工伤,如果用人单位依法为临时工支付工伤保险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待遇;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
    • 离婚离婚时谁来保护我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8-22
      离婚时谁来保护我?--离婚补偿所需要注意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第四十一条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第四十二条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
    • 临床患者请护工费用由谁来承担
      宁夏在线咨询 2022-10-22
      有交通事故责任人承担。建议委托律师帮助。
    • 劳动法保护临时工吗
      重庆在线咨询 2023-04-25
      劳动法保护临时工。劳动法的制定宗旨即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调整劳动关系,建立和维护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劳动制度,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所谓临时工指的是短期合同工、非全日制合同工或者以完成某项任务为期限的合同工。临时工是企业用工的一种形式,其在工作期间是企业职工队伍的组成部分,必须纳入劳动管理。只要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形成用工关系,不论工作时间长短,单位就应该按照劳动法等法律规定,为劳动者提供劳动保
    • 临时工工伤,因摔折,应由谁来负责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3-24
      1、如果在工作过程中遇到事故伤害,应当马上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同时,及时向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工伤职工如果对劳动保障部门工伤认定结论不服(如不认定为工伤),还可以在收到工伤认定书60日内提起行政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还可以在15日内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被认定为工伤后,应拿着工伤认定书到当地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伤残等级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