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告知书可以开展拆迁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7-12 05:09:41 305 人看过

一、征地告知书可以开展拆迁吗

在实行土地征收程序中,市政府会向被征用土地者发放征地告知书,其中包括土地使用目的、地理位置、占地面积、赔偿基准以及安置方式等关键信息。

该文件是整个征地流程中不可或缺的一环。

仅凭此告知书,并不代表可以立刻启动拆屋工程。

依照法律规定,在依法报批土地之前,市政府有责任将拟征用地块的相关资料告知被征农户,同时对所征用地的现况展开详尽调查,并将调查结果予以验证。

这些经过被征农户知晓且确认的资料,将成为申请土地征收的必要文件。

若土地征收申请获得批准,则可着手进行拆屋工程;反之,若申请未获批准,则不得进行任何拆屋活动。

征地告知书本身并非直接授权进行拆屋工程,而只是征地流程中的一个重要环节。

拆屋工程的执行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程序及规定,以确保被征农户的合法权益得以充分保障。

具体的拆屋工程仍须依据当地实际情况与法律法规来进行。

如您遇到有关征地拆屋的问题,我们强烈建议您寻求当地律师或相关部门的专业意见,以便获取更为详实和精确的信息。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

在依法批准征收土地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需要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需要在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办理补偿登记。法律还强调了对被征地农民的补偿和安置,保障其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适用于对国有土地上单位和个人的房屋进行征收并给予补偿的情况。该条例规定了房屋征收与补偿应当遵循的原则,包括决策民主、程序正当、补偿公平、结果公开等。同时,条例也明确了县级以上地方政府在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中的职责,包括具体组织实施工作以及保证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征地公告跟拆迁是一回事吗

征收土地的公示与拆迁事项的公示并非同一性质的事务。

前者主要涉及土地的征收事宜,这类情况往往由国家为满足社会公共事业发展之需,对公民合法拥有的土地实施强制性征收,主导方则通常为国家或地方各级政府,其处理依据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其配套法规。

在征收土地的公示中,将会详尽地列明批准机构、批准文书编号、批准日期以及批准目的;同时,还会明确被征收土地的所有者、地理位置、土地类别及面积,以及征地补偿标准、农民安置方式,以及办理征地补偿登记的具体期限、地点等关键信息。

至于后者,即拆迁公告,其主要针对的是商业开发所需的拆迁行为,主导方通常为房地产开发商,其处理依据主要包括《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以及最新颁布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所谓“拆迁”,是指获得拆迁许可证的单位,依照城市建设规划的要求以及政府所批准的用地文件,依法拆除建设用地范围内的建筑物及附属设施,将该区域内的单位及居民重新安置,并对他们因此遭受的损失给予相应补偿的法律程序。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0日 08:1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征地拆迁区政府可以发公告吗
    一、征地拆迁区政府可以发公告吗1、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政府在实施征收拆迁前必须公开发布通告,且须指定专业评估团队,依法对房屋进行估价。若未发布拆迁公告应属操作违规行为,您享有提出行政诉求或复议申请的权利。2、房屋征收拆迁需分别对待农村与城市房屋,而对于城市房屋的征收补偿,则需严格遵循《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条例》的相关规定执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三条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后应当及时公告。公告应当载明征收补偿方案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权利等事项。市、县级人民政府及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做好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宣传、解释工作。房屋被依法征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二、怎样查当地拆迁标准与征地标准提醒拆迁业主明确,关于本地征地与拆迁补偿标准、补偿安置具体措施等重要资讯素来由相关行政机构主动公布,防范因未能获取此类信息而导致补偿降低。需注意,各地区补偿政策差异显著。建议各位持续关
    2024-07-27
    66人看过
  • 征地拆迁会议记录可以公开吗
    一、征地拆迁会议记录可以公开吗根据我国现行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所明文规定的,对于涉及到农村土地使用权征收与分配的相关信息,政府部门应当实行全方位的公开披露。如若有任何部门对于此类情况拒不进行公开披露的话,那么涉及到此项权益的被征收人有权向政府有关监管机构提出公开申请。这就是当前我国农村土地征收领域信息公开的基本原则和制度设计。《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十一条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县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重点公开的政府信息还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城乡建设和管理的重大事项;(二)社会公益事业建设情况;(三)征收或者征用土地、房屋拆迁及其补偿、补助费用的发放、使用情况;(四)抢险救灾、优抚、救济、社会捐助等款物的管理、使用和分配情况。二、征地拆迁补偿须以户口为准吗在大多数情况下,拆迁补偿金额并非直接依据户籍进行核算。相反地,评估过程主要考虑被拆迁房屋的整体价值与所有权归属,具体体现为该处房产的实际使用功能
    2024-07-23
    203人看过
  • 有征地公告没有征地告知书合法吗
    一、有征地公告没有征地告知书合法吗征收土地公告是征地正式批准之后作出的公告。征收土地公告目的是告知被征地农民土地已经被批准征收,如果被征地农民不服,可以申请复议或诉讼等法律救济。征收公告是在征收土地批准后要依法发布的,《征收土地公告办法》第三条规定: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征收土地方案和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应当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村、组内以书面形式公告。其中,征收乡(镇)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在乡(镇)人民政府所在地进行公告。如果看到征收公告后,对于征收土地及补偿有异议,要及时的在法定期限内维权。二、拟征地公告有效吗拟征地公告有效,国土资源部《关于完善征地补偿安置制度的指导意见》中对拟征地公告作出了规定,在征地依法报批前,当地国土资源部门应将拟征地的用途、位置、补偿标准、安置途径等,以书面形式告知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对于关于拟征地公告,被征收人应该注意以下几点:(一)拟征地公告发生在
    2021-10-24
    177人看过
  • 拆迁征地不征房子可以吗
    一、拆迁征地不征房子可以吗无论是在集体土地的征收活动中,抑或是在国有土地的征收过程里,征收方均应贯彻先补偿、后搬迁的基本原则,严格依据法律规范有条不紊地推动征收进程,以期保障被征收者的各项合法权益得到切实保障。换言之,若在征收过程中涉及到了房屋,便往往需对该房屋实施征收,并向其支付相应的补偿款项。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倘若房屋征收机构未能在预先制定的补偿方案约定的签约期限内与被征收方达成补偿协议,亦或被征收房屋的所有权人身份尚不明晰,则房屋征收机构可向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提出申请,参照相关条例的规定,按照既定的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示。房屋作为被征收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征收与补偿环节必须严格遵循特定的法律程序和规定。在某些特殊情形下,若征收的目的并非直接针对房屋本身,而是仅仅针对土地进行征收,那么房屋可能无需进行征收
    2024-07-29
    332人看过
  • 拆迁红头文件可以作为征地公告吗
    一、拆迁红头文件可以作为征地公告吗拆迁红头文件一般是政府或相关部门针对拆迁事宜公布的正式文件,这些文件具有相应的行政约束力和法律严肃性。依照国务院颁布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三条的明确规定,市、县级人民政府在做出房屋征收决定之后,必须立即进行公告,且公告内容应包括征收补偿方案以及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相关权益事项。这就意味着,真正意义上的征地公告应该由市、县级人民政府发布,并且公告内容需具备特定的要素。尽管拆迁红头文件可能涉及到与征地有关的信息,但它本身并非等同于正式的征地公告。拆迁红头文件可被视为征地过程中的一个参考资料或者依据,但无法取代正式的征地公告。正式的征地公告需要由政府遵循法定程序进行发布,以保障广大民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总而言之,拆迁红头文件不能被视作征地公告,两者在性质和内容方面存在显著区别。正式的征地公告应当严格按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进行发
    2024-07-31
    488人看过
  • 征收土地告知书
    土地征收
    宁河县地用字[2007]第2号宁河县大北镇大北村:为了保护被征收土地农民和其他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保障项目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相关规定,现就天津市宁河县土地发展中心征收宁河县大北镇大北村集体土地3.8280公顷的补偿安置情况告知如下:一、建设单位及建设项目名称土地用途1、建设单位:天津市宁河县土地发展中心2、建设项目:土地征收3、土地用途:工业用地二、拟征收土地位置本次征收土地为宁河县大北镇大北村土地。三、征收土地面积征收土地面积为3.8280公顷,其中农用地3.4805公顷(耕地2.9449公顷)。四、征收土地的补偿标准1、根据《天津市征地管理暂行办法》及天津市人民政府津政函[2004]191号关于同意调整征用土地补偿安置倍数标准的批复的规定,本次征收土地的补偿费用为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补偿费。2、征收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按一般耕地前三年平均产值
    2023-06-08
    292人看过
  • 征地拆迁地基可以补偿吗
    一、征地拆迁地基可以补偿吗在咱们农村,要是把房子给拆掉了,地也没了,但还是有些补偿的哦!如果遇到政府要征用土地啊,那就得按照你原本这块地用来干嘛的,来给你补偿,这样看来,农村的宅基地被拆掉也是有补偿的嘛,通常会分成宅基地补偿和房屋补偿这两块儿。关于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补偿安置的具体方法呢,这个可是国务院说了算的。根据国务院的规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都可以自己制定补偿安置的具体标准。如果政府要征收你的土地,那就得按照你原来这块地的用途来给你补偿;如果是征收耕地的话,补偿费用里头就包括了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还有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然后呢,咱们再来看看怎么算这个房屋拆迁补偿价吧。它主要就是由宅基地区位补偿价和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组成的,公式就是:房屋拆迁补偿价=宅基地区位补偿价×宅基地面积+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1)房屋拆迁补偿计算标准①房屋拆迁货币补偿=你合法拥有的房产评估价格+
    2024-07-12
    352人看过
  • 征地开发是拆迁吗还是拆迁
    一、征地开发是拆迁吗还是拆迁征土与拆迁之区分在于,前者为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取得,后者则主要针对土地之上的建筑物等要素。对于征土,实施之动机源于公共利益;反之,拆迁更可能出自商业考虑或非公共权益。其赔付原则既要公平适宜,又需充足合理。《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二、征地拆迁行使的是什么职能在征地拆迁环节中,主要开展如下七个方面的任务:1.土地及房产价值评估:通过深入细致的调研,确定被征用土地及其附
    2024-07-26
    425人看过
  • 不签字可以征地拆迁吗
    法律综合知识
    一、不签字可以征地拆迁吗即便农民未在程序上签署,政府仍可强制执行土地征收。1、征地与否的决定因素并非农民意愿,而是其合法性。若确为合法征地,农民拒签亦无法改变,因征地乃国家行为,市县政府代行国家权力。2、否征地合规的关键在于有无两公告:即市县政府发布的《征用土地方案公告》及国土局发布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均需张贴至被征地所在村组供民众查阅。如无此两公告,便可视作非法征地。对于违法征地,农民有权拒绝,政府亦不得强行占用。《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二、征地拆迁前要公示土地指标吗确实如此,农村地区在征地拆迁过程中必须遵循公示原则。依照我国相
    2024-07-12
    353人看过
  • 拟征地告知书期间还可建房吗
    一、拟征地告知书期间还可建房吗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拟征地告知书期间是不可以建房的。征地告知书格式:XX村委会及有关农户:为了XX市城镇建设,依照法律规定,拟征收你村位于村北(东至XX、南至XX、西至XX、北至XX)的土地,面积约1.3770公顷。依照城镇规划,开发用途为工矿仓储用地。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调查确认情况为准。根据《XX省人民政府关于修订征地区片价的通知》规定,拟征收土地位于XX市第Ⅰ区片,区片价标准为每公顷120万元。安置途径为:货币安置。如果对上述土地权属、补偿标准、安置途径有异议,请在5个工作日内向我局申请听证。特此告知。XX市国土资源局xxxx年xx月xx日二、拟征地告知书是要拆迁吗在征地依法报批前,要将拟征地的用途、位置、补偿标准、安置途径告知被征地农民;对拟征土地现状的调查结果须经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确认;确有必要的,国土资源部门应当依照有关规定组织听证。要将被
    2023-06-08
    331人看过
  • 首开开展空闲土地(含代征地)拆迁及清理整治
    根据《北京市2008环境建设指挥部关于进一步做好重点地区空闲土地(含代征地)清理整治工作的通知》精神,11月,首开集团置业事业部及时召集所辖的相关单位对拆迁及环境整治计划进行了汇报,并要求对不合理的工作方案及时进行调整,加大协同政府工作的配合力度,为改善奥运城市环境,做好拆迁及环境整治工作。会后,各相关单位积极进行响应,迅速开展了此项工作。置业一分公司对各类空闲土地进行分类管理,对已拆迁完毕,属于自行开发或招拍转让的用地全部进行了围挡及覆盖;正在拆迁中的望京王爷坟村,已拆迁完的区域由拆除公司进行了覆盖及控管,并与望京街道一起,对邻近主要道路的拆迁区进行了景观围挡。望京六公主坟村属于代征绿地,拆迁尚未启动,暂由望京实业公司管理。幸福村三村教育用地的拆迁工作已在10月1日前拿到拆迁许可证。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本着先易后难、以点带面、重点突出的原则加大了工作力度。紫芳园四区、五区及六区二组团建设用地
    2022-05-03
    356人看过
  • 征地拆迁不满意可以不拆吗
    不可以,对拆迁决定和拆迁补偿标准不满意,但没有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可以依法强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八条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当附具补偿金额和专户存储账号、产权调换房屋和周转用房的地点和面积等材料。征地拆迁不满意可以不拆吗?如果需要经验更丰富的建议或者想在当地找律师的,有2个途径:1.点击#找律师#,可以选择同城、领域、是否在线以及电话咨询服务!!私密咨询个人法律问题。快速解决你的困扰!2.点击#找律师#→按专长找→选择纠纷专长→咨询我→最后点击电话咨询,不想一来就打电话的,还可以进行缓冲,在线咨询哦。内容已经阅读完了,提醒大家,委托律师一定要慎重,给大家整理了以下几点,
    2023-11-26
    238人看过
  • 如何开展征地拆迁工作才能更顺利
    一、经研究确定征地拆迁范围会商相关部门制定最终征地拆迁范围。(此项工作由拆迁部门负责)二、征地前期摸底调查(一)经研究确定拆迁范围后,报请当地人民政府下发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通告。同时,拆迁人应告知公安、工商、房管、国土及其它相关部门,暂停办理拆迁范围内居民户口迁入、分户,营业执照,房屋产权转移、分割,房屋出租、交换、抵押,水、电、气、电视、通讯线路安装等手续(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同时,做好拆迁区域和安置区域的总体规划。(此项工作主要由拆迁部门负责)(二)做好资金保障。(此项工作主要由拆迁部门负责(三)拆迁工作人员对拆迁范围内有关地籍情况进行调查,填写《宗地情况调查表》内容包括居住单位、个人基本情况、土地房屋权属情况、宗地面积、房屋建构物面积、是否同意拆迁等,建立每宗地档案,绘制工作图。拟写调查分析报告。(在调查中有80%以上的被拆迁户同意拆迁,可以准备发布拆迁公告)。(此项工作主要由国
    2023-06-03
    318人看过
  • 拟征地告知书有期限吗
    征地补偿标准
    一、什么是征地征地,即土地征收,土地征收是指国家为了公共利益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权限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转化为国有土地,并依法给予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被征地农民合理补偿和妥善安置的法律行为。现征地一般指征收。二、拟征地告知书是否有期限拟征地告知书有期限的规定,期限为两年。三、法律规定征用土地公告办法第四条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在收到征收土地方案批准文件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进行征收土地公告,该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具体实施。第五条征收土地公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征地批准机关、批准文号、批准时间和批准用途;(二)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位置、地类和面积;(三)征地补偿标准和农业人员安置途径;(四)办理征地补偿登记的期限、地点。
    2023-04-27
    267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征地拆迁中下发的告知书通知书是否可诉?
      天津在线咨询 2023-11-13
      根据规定公民认为行政机关或者是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到自己的合法权益的,就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因此,征地拆迁中下发的告知书和通知书是可诉的。
    • 什么时候可以开展征地拆迁法律诉讼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3-06-16
      征地拆迁诉讼的时间应当在行政机关实施征地拆迁行政之日起的六个月之内,但是如果当时当事人不知道的,应当从当事人即被拆迁征地户在知道或者是应当知道之日起进行计算,如果在六个月期限届满之后还未进行起诉的,人民法院可以选择不予受理。
    • 拟征地告知书是给政府征地还是政府拆迁
      海南在线咨询 2021-11-30
      《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第三部分第十四条要求:“在征地依法报批前,要将拟征地的用途、位置、补偿标准、安置途径告知被征地农民;对拟征地现状的调查结果必须经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确认;如有必要,国土资源部门应按有关规定组织听证。将被征地农民知情、确认的相关材料作为征地审批的必备材料。由此可见,收到拟征地通知书时,征收方未取得征地批准,无法实施征地拆迁相关工作。征地审批通过的,意味着
    • 如何有效开展征地拆迁工作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7-17
      坚持以人为本,真正站在群众的立场,认真落实国家补偿安置政策,让群众满意。同时,要有效扩大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维护好广大群众的利益。以保障民生为本,统筹解决群众的安置、出路和发展问题。要优先考虑大多数群众满意的补偿安置问题,除了货币补偿和产权调换外,因地制宜采取农业安置、就业安置、征地款入股等多种安置方式,彻底消除群众的后顾之忧。要从完善工作机制入手,切实做到先建后征,最大限度地让老百姓在
    • 关于关于开展征地拆迁安置房上市交易的通知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8-21
      建设单位申请初始登记,并提交下列材料: (1)无锡市房屋登记申请书; (2)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 (3)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明; (4)立项批文; (5)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正本、竣工图; (6)土地使用证或者用地证明文件; (7)公建配套项目立项批复及公建配套项目所在部位的说明; (8)地名委命名文件及派出所门牌号编排证明; (9)房产档案管理部门出具的拆迁资料接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