棚户区改造要办理什么拆迁手续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08 11:35:11 131 人看过

棚户区改造应该通过哪些拆迁程序?一、有关征收决定的前置程序?

1。符合公共利益和“四个计划一个计划”的要求。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棚户区改造涉及的房屋征收应当符合公共利益的需要。同时,各项建设活动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专项规划和市、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即“四个计划一个计划”。2演示薪酬方案。符合上述条件后,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制定征收补偿方案,报市、县级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论证并公布。拆迁户要注意征求意见时限不少于30天,市县政府要根据意见及时公布征求意见和修改情况。在棚户区改造中,如果多数拆迁户认为征收方案不合理,可以要求组织听证会,充分表达意见。

3。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市、县人民政府在作出征收决定前,还应当对社会稳定风险进行预期评估。如果涉及多户拆迁户,应在政府常务会议上讨论风险评估报告,决定是否作出征收决定。

4。《条例》确立了“先补偿后拆迁”的原则。因此,在作出赔偿决定前,应将征收资金足额到位,并设立专户专款专用。

需要注意的是,集体土地棚户区改造涉及征地手续的,应当按照土地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履行法定程序。第二,房屋征收决定在上述要素完备后,市县人民政府应当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并及时公告。拆迁户要注意,通知中必须明确拆迁户维权的渠道。对征收决定不服的,可以通过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方式及时维权。他们应该注意时间限制。行政复议申请期限一般为60天,行政诉讼期限为6个月。三是在作出补偿决定后签订补偿协议,被拆迁户和被拆迁人应当在补偿方案约定的期限内签订补偿协议。拆迁户要注意,补偿金额的确定可以通过房屋评估来完成。当然,评估机构的选择也要遵循一定的法律程序。评估报告没有最终效果,但它是确定赔偿金额的重要参考。协商不成的,由拆迁方作出补偿决定,被拆迁户也可以通过复议或诉讼方式维权。有关法律、法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九条本条例第八条规定,确需征收的建设活动,应当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统筹和专项规划。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和老城区改造应当纳入市、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专项规划的编制,应当广泛征求公众意见,科学论证。第十三条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后,应当及时公告。公告应当载明征收补偿方案、行政复议权、行政诉讼权等。

市、县人民政府和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做好房屋征收补偿的宣传和说明工作。

依法被征收的,同时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第二十五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产权交易房屋的位置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等订立补偿协议或者周转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过渡期限等。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18日 06:0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征收决定相关文章
  • 棚户区改造交房时需要哪些手续
    棚户区改造交房时需要哪些手续呢?往下看吧。水,电的结算清单,房产证,身份证,要是委托的话,带委托书,交房前先从新评估和测量。交房指的依据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约定,开发商在合同约定的交房期限内将符合约定交付条件的住宅交付于买受人的行为。交房是开发商向业主履行交付的义务,他委托物业向业主交付,也是可以的,但实际上物业应该提供委托书。否则,是应该由开发商自己履行该交付义务的。而且该委托本身的争议与业主无关。开发商才是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相对方。通常房地产开发企业交付预售住宅商品房,应当符合下列条件:1>法定条件-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向购房人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2>约定条件-达到预售合同约定的其它交付条件。而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六条规定,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又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二)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三)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
    2023-04-30
    145人看过
  • 2023棚户区改造要经过哪些拆迁程序
    棚户区改造要经过哪些拆迁程序一、相关征收决定作出的前置程序1、符合公共利益要求和“四规划一计划”。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棚户区改造中涉及房屋征收的,应当符合公共利益的需求,同时各项建设活动已经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专项规划、市、县级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年度计划,简称“四规划一计划”。2、论证补偿方案。在上述条件符合后,房屋征收部门要拟定征收补偿方案,报市、县级人民政府,由市、县级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进行论证并公布。拆迁户要注意的是,征求意见的期限不能少于30日,且市、县级政府要及时公布征求意见情况和根据意见进行的修改情况,在棚户区改造中,如果多数拆迁户认为征收方案不合理的,可以要求组织听证会,充分发表意见。3、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在作出征收决定前,市、县人民政府还要对社会稳定风险作出预期评估,如果涉及的拆迁户较多,风险评估报告要经过政府常务会议
    2022-12-28
    390人看过
  • 棚户区改造拆迁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1、将具体棚户区改造纳入市、县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四规划一计划”要齐备。2、就棚户区改造及征收的必要性、公共利益性质进行听证或专家论证。3、由规划和自然资源部门进行项目是否符合市、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审查,对项目用地进行用地批准,出具用地预审意见。4、由发展改革部门进行项目立项审批或核准。5、由城乡规划部门进行项目是否符合城乡规划和专项规划的审查,并出具“一书两证”。6、由环境保护部门进行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7、由市、县级人民政府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如涉及被征收人数量较多的,还应当经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决定。8、由房屋征收部门拟定征收补偿方案,报市、县级人民政府并组织方案论证、公示征求公众意见。楹庭拆迁团认为如果棚改范围内多数被征收人对方案有异议的,市、县级人民政府还应当组织被征收人和公众代表进行听证,并根据听证情况修改方案。9、征收补偿费用足额到位、专户存储之后,由市、县级
    2023-03-24
    76人看过
  • 拆迁补偿与棚户区改造的差异
    一、土地性质不同。棚户区改造房土地属于国家划拨的,属于经适房的一种,上市交易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而商品房的土地是开发商有偿购买的,开发商可自行规定其价格并出售。二、法律适用不同。房屋拆迁适用于《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而对于棚改区,因为其属于国有土地,所以适用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相关规定。三、补偿标准不同。棚户区改造是政府为了改造城镇内的危旧住房推出的一项工程,补偿的费用通常比较低;而商品房拆迁赔偿是拆迁人对于被拆迁人所给予的补偿,补偿费用比较高,通常补偿额度等同于所拆迁房的市场价值。商品房和安置房有什么区别吗?安置房和商品房存在土地来源、房屋产权、房屋质量、房屋所享受的权利、交易时间限制、交易限制等多方面的区别。很多安置房是具有完全的房屋所有权,却不一定具有完全的土地使用权。而商品房是完全产权,即完全的房屋所有权和完全的土地使用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八条为
    2023-07-20
    412人看过
  • 棚户区改造强拆问题怎么处理
    国务院有590号令,按令行事,上面规定得很强细,可以搜《国有土地上》(国务院590号令)自已看一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四条市、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建设活动的监督管理,对违反城乡规划进行建设的,依法予以处理。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应当给予补偿;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不予补偿。第二十五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第二十六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
    2023-02-27
    446人看过
  • 什么叫棚户区改造,棚户区是什么意思
    一、棚户区改造是怎样的棚户区改造按规定是我国政府为改造城镇危旧住房、改善困难家庭的住房条件而推出的一项民心工程。住房城乡建设部根据统计显示,我国在过去几年进行了一定的大规模的棚户区改造,约改造总达5000万平方米棚户区,近100万住房困难家庭的住房条件得到了改善。法律规定《国务院关于加快棚户区改造工作的意见》棚户区改造是重大的民生工程和发展工程。2008年以来,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将棚户区改造纳入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大规模推进实施。2008年至2012年,全国改造各类棚户区1260万户,有效改善了困难群众住房条件,缓解了城市内部二元矛盾,提升了城镇综合承载能力,促进了经济增长与社会和谐。但也要看到,目前仍有部分群众居住在棚户区中。这些棚户区住房简陋,环境较差,安全隐患多,改造难度大。为进一步加大棚户区改造力度,让更多困难群众的住房条件早日得到改善,同时,有效拉
    2024-04-01
    97人看过
  • 贵州拆迁纠纷怎么起诉棚户区改造
    一、贵州拆迁纠纷怎么起诉棚户区改造先行政复议,再起诉。一旦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或者拆迁人、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都应当经当事人申请,先由同级拆迁管理部门裁决。只有经行政裁决后,当事人仍不满意的,方可提起行政诉讼。行政裁决是行政诉讼的前置程序。未经行政机关裁决,仅就房屋补偿、安置等问题,向人民法院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作为民事案件受理。二、在贵州拆迁纠纷怎么处理(一)行政裁决。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或者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经当事人申请,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裁决。实施裁决的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是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是被拆迁人的,由同级人民政府裁决。裁决的内容包括补偿方式和补偿金额、安置用房面积和安置地点、搬迁期限、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裁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二)依法起诉。若拆迁当事人对裁决不服,可
    2024-01-24
    421人看过
  • 棚户区改造拆迁纠纷的解决途径是什么?
    1、行政裁决国务院令发布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和《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规定,拆迁人与被拆迁人、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经当事人申请,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裁决。2、民事仲裁或民事诉讼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订立后,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协议的约定的搬迁期内拒绝搬迁的,拆迁人可以依法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诉讼期间,拆迁人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先予执行。3、行政诉讼当事人的房屋拆迁纠纷对行政裁决不满的,可以进行行政诉讼。但是行政诉讼有个前置的条件,行政裁决后对其裁决结果不满意的,可进行行政复议,对复议不满意的可依法进行行政诉讼。4、补偿协调裁决是指对补偿标准有争议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协调;协调不成的,由批准征用土地的人民政府裁决,这是国家为减少、解决征地纠纷而推行的制度。出现房屋拆迁纠纷时,可以采用行政裁决的方式解决,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裁
    2023-04-10
    397人看过
  • 老房子的拆迁和棚户区改造一样
    1、老房子拆迁和棚户区改造一样吗?旧房拆迁不同于棚户区改造。二者的实施动机、处置对象和处理方法不同。棚户区改造主要是解决居民住房困难,消除住房安全隐患,而旧房拆迁则是针对具体项目进行房屋拆迁。该项目旨在解决最困难群众的住房问题,以消除本地区住房安全隐患,完善配套设施,改善居民居住条件。房屋征收的目的是为了实现一定的公共利益,比如建设公办学校、建设军用机场等,棚户区改造虽然具有公共利益的特征,但只是一种公共利益。属于《征收补偿条例》第八条规定的公共利益情形之一,不能涵盖全部公共利益。2。不同的处置对象棚户区改造针对的是简陋房屋、危房和老旧房屋,且多为房屋。征收时,不受被征收房屋的现状和用途限制。它可以是破旧的房子,也可以是新房子。无论是房屋,还是办公楼、商铺、工厂,甚至养殖场,只要是公共利益需要,都可以纳入征收拆迁范围。棚户区改造可用于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上的房屋,而《征收与补偿条例》只能用于
    2023-05-31
    204人看过
  • 从电视剧《安居》看棚户区改造拆迁
    央-视一套正在热播的电视剧《安居》挺感人的,至少我在观看这部剧的过程中,数度眼眶湿润,尽管我知道那些感人的情节,都是“高于生活”的剧情而已。但是,作为一个跟征地拆迁打交道的法律人,我的热泪盈眶在于,这部在央-视播出的大剧为我们描绘了一个近乎理想化的拆迁故事,这朦朦胧胧地表明,主流媒体对“中国式拆迁”是抱有美好期望的。然而,期望终归是期望,以每年服务上万计的被征收人,接触数千个拆迁项目的实际情况来看,类似于剧中人物张*旗所带领的这支“老弱病残怪”拆迁队,现实中是根本不存在的。所以,每当要对剧中情节信以为真的时候,我又会马上回过神来:本故事纯属虚构,如有雷同,纯属巧合。《安居》讲述的是棚户区改造拆迁的故事,而棚户区改造拆迁是当前城市拆迁的热点。数据显示,2016年以来的房屋拆迁的咨询客户中,高达60%以上的咨询内容与城市棚户区改造拆迁有关。而据国务院文件公布的数据,截至2014年底,全国共改造
    2023-04-22
    97人看过
  • 拆迁补偿和棚户区改造谁赔偿多?
    一、拆迁补偿和棚户区改造谁赔偿多?1、拆迁补偿和棚户区改造,可能前者的赔偿更多,也有可能后者的赔偿更多。房屋拆迁和棚户区改造哪一个补偿标准更高并没有明确的规定,房屋补偿标准需要根据房屋的用途来确定,而棚户区改造补偿标准是根据当地政策等进行确定的。2、棚户区改造项目申报需要满足的条件:(1)符合申报项目计划的基本条件。(2)改造意向和改造方式已征求全体村民意见,80%以上村民同意启动全面改造,意愿表决比例高优先;已开展数据摸查改造,已完成的优先;可提供项目实施初步方案的优先。(3)收件资料:区政府或授权区域城市更新部门、空港委关报送城市更新年度计划项目的申请复函、年度计划申请总表、城市更新项目申请表(旧村)、村民对改造方式的意愿及证明材料、初步方案、项目范围矢量文件、项目实施计划表、数码档案各1份。二、棚户区改造有人头费吗?1、棚户区改造不一定有人头费,若是按照被改造方的家庭人口数量确定补偿
    2023-06-15
    101人看过
  • 2024年棚户区改造被拆迁户可以要求原地回迁吗?
    各地棚改项目不少,而如何安置会直接影响被征收人的生活。很多时候,棚改和安置并不在同一个地点,被征收人有可能将被安置到比较偏僻的地方,比如从一环内的主城安置到三环外的城郊甚至更远。安置房周边的生活及商业环境远不如主城,就连就医和上学等都会存在很大的问题。因此,很多人想知道,被拆迁户能否要求棚改进行原地回迁?下面拆迁律师团为大家具体分析介绍。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因旧城区改建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选择在改建地段进行房屋产权调换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所以,这里能明确的是被拆迁户是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是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并且如果
    2024-01-25
    316人看过
  • 棚户改造拆迁纠纷不签字怎么办
    棚户区改造时被拆迁人拒不签字的,征收部门可以作出征收补偿决定,逾期不执行征收补偿决定,又不复议或者起诉的,征收部门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六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第二十八条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当附具补偿金额和专户存储账号、产权调换房屋和周转用房的地点和面积等材料。一
    2023-03-03
    420人看过
  • 棚户区改造项目中的模拟拆迁,需要注意些什么
    1、模拟拆迁的模拟过程不透明,不会对所有人进行公布。也就是模拟拆迁过程中,百姓的意愿到底有多少,有关部门并不会对所有人进行公示。因此,一些居民不明就里,就在补偿协议上签了字。剩下的人眼看没有签字的人越来越少,内心比较着急,也草草签字。因此,从根据你的意愿签字,到逼你签字,很大程度上,还是看当地有关部门的意愿。2、签字的主体不适格。适格是一个法律上的概念,意思是不具备全部或者部分签字的资格。模拟拆迁上有很多时候都是投资方来进行签字,而并不是行政部门。因此,在很多时候被看作是民事协议,在后期进入实质拆迁阶段的时候,往往不具备相关的法律效力。如果拆迁方不承认相关协议的效力,很有可能让被拆迁户陷入被动。3、实践中,模拟过程中,就已经开始实际强制拆除了,只要签了模拟协议就等同于实际征收了。所谓的模拟搬迁和征收的有机结合是一句空话。4、在实践中,征收部门或确定的项目主体,出于利益考量,并不会真正告诉拆
    2023-08-18
    360人看过
换一批
#土地征收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征收决定是指政府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法对土地、房屋等财产进行征收的决定。 征收决定是政府实施征地和拆迁的必要程序,需要遵循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程序,确保公平、公正和透明。 在征收决定中,需要明确征收的目的、范围、补偿标准和方式等事项,并征... 更多>

    #征收决定
    相关咨询
    • 棚户区改造开发商应该向拆迁户出示什么手续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7-08
      因各地经济发展水准分别,国家并无制定针对某一地区的具体赔偿准则,分别省市、分别范围的赔偿准则都会有所差异。被征收人能够对货币及产权调换两种赔偿方式进行选择,具体的赔偿事项包括: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赔偿;因征收房屋导致的乔迁、临时安置的赔偿;因征收房屋导致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赔偿以及市、县人民政府制定的奖励赔偿。其中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赔偿不得低于同等地段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即要符合“拆一补一”的基本原则。
    • 单位房拆迁棚户区改造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7-08
      一,如果被拆迁人选择第一种补偿方式,则被补偿的总金额等于被拆迁房屋的评估金额加上棚户区改造房屋拆迁价格补贴金额面积补贴金额搬迁补助费和临时安置补助费。棚户区改造被拆迁房屋的评估金额泛指被拆迁房屋的评估单价乘以被拆迁房屋的建筑面积。而棚户区改造房屋拆迁价格的补贴金额则指的是被拆迁房屋评估金额乘以增加比率。如果房屋面积小于25㎡增加比率为40%大于或等于25㎡、小于33㎡的为35%被拆迁房屋面积大于4
    • 棚户区改造和拆迁哪个难?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8-10
      棚户区改造是中国政府为改造城镇危旧住房、改善困难家庭住房条件而推出的一项民生工程。中国从2009年开始,对中国国内煤炭采空区、林场、农垦及华侨农场中棚户区进行大规模改造。 2012年9月25日,时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李克强在中国资源型城市与独立工矿区可持续发展及棚户区改造工作座谈会上强调,要加快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推动独立工矿区转型,加大棚户区改造力度。 2018年10月8日,李克
    • 棚户区改造的公正手续要哪些
      澳门在线咨询 2022-10-22
      安置协议缴费票据房主身份证户籍结婚证
    • 怎么办理棚户区改造拆一还几
      山西在线咨询 2022-10-29
      依据法律规定,上述问题属于置换补偿的方式。另外还有货币补偿的方式,总体来说,这两种补偿方式,均是以房屋的市场价为基础计算的。即按照不低于周边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进行补偿。至于置换,如果是置换后的房屋是权属没有瑕疵的,全国各地的是不同的,但是肯定不能低于1:1,就实际案例来说1:2或者更高的都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