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定的确认物权有哪些方式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06 19:15:23 320 人看过

一、规定的确认物权有哪些方式

(一)具体方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三十三条规定物权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可以通过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等途径解决。因物权的归属、内容发生争议的,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确认权利。

(二)物权请求权债权请求权的区别

1、物权请求权的实现或物权性民事责任的承担,权利人无需证明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因为,权利人仅仅要求将受到妨害的物权恢复到其完满状态。而受害人欲请求行为人损害赔偿者,则应证明其实施侵权行为时主观有过错。

2、物权请求权的实现不以行为人的行为造成受害人财产损失或其他损失为前提。而行为人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的前提是加害人造成了受害人现有财产或非财产性损害。

3、债权请求权的行使有诉讼时效的限制,而物权请求权很难适用诉讼时效。

4、物权请求权的行使主体并不局限于物权人本身,因为物权请求权是与物密不可分的,任何对物的占有构成侵害或妨碍的,物的持有、占有者即可行使此项请求权。如租赁物的承租人对他人侵害租赁物的行为可以提起诉讼行使上述权利。因此,这是一种对物诉讼。而债权性请求权的行使是以相对人为对象,且以权利人受到实际损害为前提。因此,只有受到损害者才可以侵害方为被告提起诉讼,故这是一种对人诉讼。

二、请求确认物权是怎样的

在财产的归属、内容问题发生争议而处于不确定状态的时候,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物权。确认物权只能由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并通过民事诉讼程序解决。在这一点上与物权人享有的其他请求权不同。确认物权是一种独立的保护方法,不能以其他方法代替之;同时,确认物权又是采取其他保护方法的最初步骤。在财产归属问题未得到确定时,其他的保护方法也无从适用。例如甲将一部分财产寄存于乙处,乙死亡后其继承人将这部分财产作为遗产继承,在甲向乙的继承人请求返还其寄存的财产时,乙的继承人认为这部分遗产应当属于乙所有,在乙死后由他们继承取得了所有权,因而拒绝返还。这里首先应当确定所有权的归属问题,然后才能确定是否应当返还:如果确定财产属于甲所有,则乙的继承人应当将这部分财产返还给甲;如果不能确认甲的所有权,则甲就无权请求返还。我国司法实践中一般都是首先确定所有权的归属问题,然后再根据所有权的确认,按照所有权被侵犯的情况,采取其他的保护方法。

三、物权确认纠纷的种类有什么

物权确认纠纷是指就物权的成立、内容及物权的归属而产生的纠纷。在诉讼上称为确认之诉。物权确认之诉包括所有权确认之诉、用益物权确认之诉,及担保物权确认之诉。

所有权确认纠纷是指就所有权的成立、内容及归属所产生的民事纠纷。

用益物权确认纠纷是指就用益物权的成立、内容及归属所产生的民事纠纷。

担保物权确认纠纷是指就担保物权的成立、内容、归属及效力顺序等所产生的民事纠纷。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30日 23:4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遗产继承相关文章
  • 民法典的物权确认请求权有哪些规定
    一、民法典的物权确认请求权有哪些规定因物权的归属、内容发生争议的,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确认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三十三条【物权纠纷解决方式】物权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可以通过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等途径解决。第二百三十四条【物权确认请求权】因物权的归属、内容发生争议的,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确认权利。第二百三十五条【返还原物请求权】无权占有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权利人可以请求返还原物。二、物权取得的分类有哪些物权取得可细分为不动产物权的取得、动产物权的取得、用益物权的取得。某些法律事实能够引起这三种物权的发生,某些法律行为仅能引起其中一种或二种物权的发生。能够取得不动产物权、动产物权、用益物权的法律事实主要有以下行为和事实:1、合同。通过买卖、互易、赠与取得物权。2、善意取得。受让人基于对不动产登记、动产占有的信赖,以对价善意受让不动产、动产的物权,纵使出让人无转让的权利,受让人依然能够取
    2023-04-19
    237人看过
  • 房屋产权确认方式有哪些
    房屋产权的确认,即划分和证明房屋产权的归属。与房屋产权取得的方式相适应,确认房屋产权的主要方式是:第一,查证有无房屋所有权原始取得的事实;第二,查证有无继承取得房屋产权的事实:其中之事实,首先应以书证和物证为依据,没有书证和物证时,可以寻找证人、证言或其他证明。书证和物证主要包括:1、产权证,如土改时发给的房地产证.建造房屋后领取的房屋所有权证,产权变更后领取的所有权证(通过买受.受赠、继承等方式取得的房屋产权证)。2、其他证书和物证。如遗嘱,信件,分家析产合约书、基建时的加工费及材料费单据、历年缴纳房地产税的税单和赠与书等可以证明房屋产权归属的证书、物证。3、其他证明。一、房屋买卖没有房产证合同有效吗房屋买卖时,房屋没有房产证的,不能办理产权登记,不影响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但当事人另有约定或者法律另有规定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登记的效力】不动产物权的设立、
    2023-03-29
    236人看过
  • 股权确认方式是如何规定的
    一、股权确认方式是如何规定的?(一)根据诉讼意图进行的分类1、善意之诉。这种情况是指原告按照取得股权的意思表示主张股权,而被告则列出种种理由反对。例如公司为榨取原告的资金,表面上作出吸收原告为股东的意思表示,而实际上故意不为原告完善股东手续,不承认原告的股东身份。再如公司债权人起诉出资不足的股东,而股东以种种理由否认自己的股东身份。2、恶意之诉。是指原告通过诉讼要求法院确认自己或其他人的股东身份,以获取非法利益或者逃避债务。如:挂名股东在发现公司利润丰厚时,而主张股东身份。(二)根据法律关系进行分类1、内部关系的股权确认之诉,内部关系包括:挂名股东与实际股东之间;隐名股东与其他股东之间;在内部关系中确认股权,应当坚持民法上的真实意思主义,探究当事人之间的真实意思,并依据该意思对股权进行判断。2、外部关系的股权确认之诉。外部关系包括:第一,因公司的债务引起的公司债权人与股东之间的关系。第二,
    2023-04-14
    191人看过
  • 股权确认方式是如何规定的
    股权确认方式(一)根据诉讼意图进行的分类1、善意之诉。这种情况是指原告按照取得股权的意思表示主张股权,而被告则列出种种理由反对。例如公司为榨取原告的资金,表面上作出吸收原告为股东的意思表示,而实际上故意不为原告完善股东手续,不承认原告的股东身份。再如公司债权人起诉出资不足的股东,而股东以种种理由否认自己的股东身份。2、恶意之诉。是指原告通过诉讼要求法院确认自己或其他人的股东身份,以获取非法利益或者逃避债务。如:挂名股东在发现公司利润丰厚时,而主张股东身份。(二)根据法律关系进行分类1、内部关系的股权确认之诉,内部关系包括:挂名股东与实际股东之间;隐名股东与其他股东之间;在内部关系中确认股权,应当坚持民法上的真实意思主义,探究当事人之间的真实意思,并依据该意思对股权进行判断。2、外部关系的股权确认之诉。外部关系包括:第一,因公司的债务引起的公司债权人与股东之间的关系。第二,因增资扩股引起的新
    2023-04-21
    393人看过
  • 确认股权转让无效的方式有哪些
    1、违反公司章程规定公司法规定,“公司章程对公司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从而排除了公司法第72条第二款的适用。如果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有规定,应优先适用章程的规定。比如“公司章程规定股东转让股权时,只能转让给股东张三”,如果股东将股权转让给了股东李四,那么个转让行为就会被认定为无效。或者公司章程规定“股东转让股权时,只能以原始价转让给其他股东,其他股东按出资比例购买,不能转让给股东外的其他人”,如股东将股权转让给其他人时,其协议也有可能被认为无效。这里我们要注意:1、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的限制性条款不能与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相抵触;2、公司章程的限制性条款不能禁止股东转让股权。如果有这种规定则因违反股权自由转让的基本原则,剥夺了股东的基本权利,应属无效。2、违反公司法规定在公司章程没有对股权转让进行规定时,股权转让应适用公司法第72条之规定。如果股东违反其规定转让股权,应被认定为
    2023-04-27
    293人看过
  • 物权的保护方式有哪些
    物权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可以通过和解、调解等途径解决,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物权的保护应当采取如下方式:1、因物权的归属和内容发生争议的,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确认权利。2、被无权占有人占有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权利人可以请求返还原物;不能返还原物或者返还原物后仍有损失的,可以请求损害赔偿。3、造成不动产或者动产损毁的,权利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不能恢复原状或恢复原状仍有损失的,可以请求损害赔偿。4、妨碍行使物权的,权利人可以请求排除妨害。5、有可能危及行使物权的,权利人可以请求消除危险。6、侵害物权,造成权利人损害的,权利人可以请求损害赔偿。上述物权保护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根据权利被侵害的情形合并适用。
    2023-05-01
    461人看过
换一批
#遗产继承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遗产继承规定: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民法典删除了公证遗嘱效力优先的规定。并且规定了继承开始后,遗嘱执行... 更多>

    #遗产继承
    相关咨询
    • 股权确认方式的确认有哪些种类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8-27
      (一)根据诉讼意图进行的分类1、善意之诉。这种情况是指原告按照取得的意思表示主张股权,而被告则列出种种理由反对。例如公司为榨取原告的资金,表面上作出吸收原告为股东的意思表示,而实际上故意不为原告完善手续,不承认原告的股东身份。再如债权人起诉出资不足的股东,而股东以种种理由否认自己的股东身份。2、恶意之诉。是指原告通过诉讼要求确认自己或其他人的股东身份,以获取非法利益或者逃避债务。如:挂名股东在发现
    • 股权确认诉讼方式有哪些
      江苏在线咨询 2021-11-10
      股权确认诉讼的分类如下:一是根据诉讼意图分为善意诉讼和恶意诉讼。二、按法律关系分:1、内部关系的股权确认诉讼,如:挂名股东与实际股东之间;2、外部关系的股权确认诉讼,如公司债权人与股东之间。第三,根据原告的类型:1。股东提出确认诉讼时,合格的被告应为公司。其他股东可以根据需要增加他们作为第三人,使判决的有效性直接约束他们。二、公司提出确认之诉,公司对股东提出确认之诉,通常是在其他诉讼中附带提出的,
    • 确立赔偿方式的规定有哪些
      上海在线咨询 2022-11-21
      1·我国《国家赔偿法》之所以采取概括与列举并用的方式,主要是由于当时国家赔偿制度处于初创阶段,明确列举赔偿事项,便于实际操作,而且有利于减少财政负担。 2·但是行政赔偿的内容主要是违法行政,其表现形式是多种多样的,法律不可能对其进行逐一的列举,而且这种方式也不利于与快速发展的社会现实情况相适应。 3·因此,这种立法方式在很大程度上造成了我国行政赔偿范围的狭窄。因此可以改用概括式为原则、兼有列举式的
    • 确定抚养权归属的方式有哪些
      福建在线咨询 2021-08-19
      1、协议确定离婚时子女随男方生活还是随女方生活,可以由双方在离婚的时候协商决定。如果双方是协议离婚,应在离婚协议书上写明关于子女随哪方生活。如果是诉讼离婚,若双方就子女抚养问题能达成协议,一般法院会尊重并认可该协议,但是双方协议由父方或母方抚养子女对子女正常生活有严重不利的除外。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法院也会尊重并认可双方的协议。 2、判决确定若双方在诉讼离婚时,无法就子女抚养权的归属达成一致意
    • 物权保护的方式包括确认权利返还原物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10-15
      保护物权的方式,包括确认权利、物权请求权和侵权责任。因物权的归属、内容发生争议的,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确认权利。确认物权的归属必须向有关机关或人民法院提出请求。物权请求权包括返还原物、排除妨害和消除危险,物权的保护还包括侵权责任请求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