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用电合同的特点是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09 11:40:49 392 人看过

(1)供电方是特定的,它只能是供电局及其授权单位(未并入网的农村小水电站除外)。这是因为我国实行的是由国家统一负责电力产生与供应的制度。(2)合同标的(电力)是一种特殊商品,所谓特殊是指它生产和存在的方式,电力看不见摸不着,但客观存在,是一种无形的物(1)供电方是特定的,它只能是供电局及其授权单位(未并入网的农村小水电站除外)。这是因为我国实行的是由国家统一负责电力产生与供应的制度。

(2)合同标的(电力)是一种特殊商品,所谓特殊是指它生产和存在的方式,电力看不见摸不着,但客观存在,是一种无形的物,同时,电力不能储存,随产随用,生产与使用必须同步进行,所以供用电双方必须密切配合。

一、私自换电表犯法吗

是违法的,个人私自是不能更换电表的,根据我国电力法的相关规定,用户应当安装用电计量装置。用户使用的电力电量,以计量检定机构依法认可的用电计量装置的记录为准。供电的电表更换是必须要供电所提供的,而且有合格标准的才可以使用。用户受电装置的设计、施工安装和运行管理,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者电力行业标准。

二、建筑业增值税税率

建筑业增值税税率为10%。

增值税是对生产经营单位销售货物的增值额征收的并由消费者或使用单位承担的一种流转税,目前增值税征税包括:

1、销售或者进口的货物,货物是指有形动产,包括电力、热力、气体在内。销售货物,是指有偿转让货物的所有权。

2、提供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增值税与营业税都属于流转税,对流转过程中征税,不流转不交易不征税。从计税原理上说,增值税是对商品生产、流通、劳务服务中多个环节的新增价值或商品的附加值征收的一种流转税。实行价外税,也就是由消费者负担,有增值才征税没增值不征税。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13日 06:5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供用电合同相关文章
  • 供电合同的特殊性在于哪里?
    供用电合同一经成立,就对当事人产生法律效力,用电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合同的约定安全用电。这是因为,虽然供用电合同是供用电双方就电力的供应与使用订立的买卖合同,但它与一般买卖合同不同,一般买卖合同在标的物交付后,买受人取得该标的物的所有权,可以对其任意处分,出卖人无权干涉,国家也没有必要对该物的使用作出规定。电力的供应与使用则不同,由于电力系统具有网络性,电力的生产、供应和使用由网络联结,相互影响,并且同时完成,任何一个用户能否安全、合理地使用电力,都将关系到电力的运行安全,关系到千千万万用户的用电安全,关系到整个社会的公共安全,任何一种违章、违约用电行为,都可能造成人身和财产的重大损害。因此,不仅双方当事人有必要在供用电合同中对如何安全、合理地使用电力作出约定,而且应当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安全用电。用电人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当事人的约定安全用电,主要是指用电人危害供用电安全、扰乱正常供用
    2023-02-22
    133人看过
  • 供用电力合同主要有怎样的法律特征
    供用电合同又叫电力供应合同,是指供电人向用电人供电,用电人支付价款的合同。供用电合同的供电人是全国各地具有企业法人资格的供电局,用电人则十分广泛,包括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各类社团法人,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和广大城乡居民。供用电合同的标的是电力。供用电力合同主要有以下法律特征:1、供用电合同的标的是电力。电力是一种特殊的、无形的物质,不能用其他东西代替履行,电力是一种特殊的能源,特殊的商品,电的产生、供应和使用同时进行,是一个统一的不可分割的过程。2、供用电合同是一种具有相对长期、稳定的合同。供用电双方一般都订立长期合同,其履行方式,表现为一种持续状态,双方当事人权利、义务比较稳定。电力在现代社会已成为都需要的能源,所以供用电合同签订后除非有特殊原因,一般不会变更、解除或终止合同。3、供用电合同是格式合同,电力供应方一般都提供合同的具体内容,而用电方只有同意或不同意的选择,处于相
    2023-06-20
    93人看过
  • 银行电子回单的特点是什么
    银行回单,对于每一名财务人员来说都不陌生。我们每天发生的收付款业务都会有银行回单与之对应。以用来企业日常的账务处理。近几年,在互联网飞速的发展下,网上银行越来越被大家所认可。对于企业来说,同时出现了银行电子回单。银行电子回单是为企业客户提供其网银付款交易查询、下载、打印(补打)以及验证功能的电子回单。其特点是:(1)信息详细丰富。电子回单记载了企业网上付款交易的各种详细交易信息。(2)认证真实可靠。电子回单加盖了银行电子回单专用章,并且标注了电子回单号和验证码,以确保电子回单的真实性和可认证性。(3)使用方便快捷。电子回单提供7×24小时全天候账户电子回单查询功能,可以轻松完成各类交易的企业账务处理。在银行开立单位结算账户的企业到开户网点柜面注册普及版企业网银后,即可使用此功能。当然,有利必有弊。电子回单固然方便,但在使用的同时也应该注意以下几个问题:(1)电子回单为补打回单,请勿重复记账
    2023-05-04
    106人看过
  • 什么叫电子货币?特点是什么
    一、电子货币定义电子货币是指在零售支付机制中,通过销售终端、各类电子设备和公共网络(如internet、移动电话等),以储值产品形式或预付机制进行支付的货币。二、电子货币分类按照电子货币的发行主体不同,可以分为金融机构类电子货币和非金融机构类电子货币。金融机构类电子货币是目前我国最为规范的电子货币。商业银行和信用卡公司是其主要的发行机构,例如具有透支信用功能的信用卡和一般存款支取转账功能的借记卡就是典型代表。金融机构类电子货币最大的特点是有银行等金融机构的参与,并将电子货币的发行和使用纳入金融监管体系。非金融机构类电子货币主要有磁卡、ic卡等,通常由电信公司、公交公司以及学校等机构发行。其主要特征是要求客户预先储值,即发行机构预先收取客户现金,然后发行等值的、可在客户消费结算时从中扣减金额的电子货币。三、电子货币特点电子货币与传统的货币相比,具有以下特征:(一)发行主体多元化。商业银行、信
    2023-04-24
    140人看过
  • 电子商务是什么有什么特点?
    电子商务是在因特网开放的网络环境下,基于浏览器/服务器应用方式,实现消费者的网上购物、商户之间的网上交易和在线电子支付的一种新型的商业运营模式。一、因特网上的电子商务可以分为三个方面:信息服务、交易和支付。主要内容包括:电子商务广告;电子选购和交易、电子交易凭证的交换;电子支付与结算以及售后的网上服务等。主要交易类型有企业与个人的交易(BtoC方式)和企业之间的交易(BtoB方式)两种。参与电子商务的实体有四类:顾客(个人消费者或企业集团)、商户(包括销售商、制造商、储运商)、银行(包括发卡行、收单行)及认证中心。电子商务是因特网爆炸式发展的直接产物,是网络技术应用的全新发展方向。因特网本身所具有的开放性、全球性、低成本、高效率的特点,也成为电子商务的内在特征,并使得电子商务大大超越了作为一种新的贸易形式所具有的价值,它不仅会改变企业本身的生产、经营、管理活动,而且将影响到整个社会的经济运
    2023-06-26
    405人看过
  • 电子合同概念和特点具体是怎样的
    二、电子合同虽也是对合同当事人权利和义务作出约定的文件,但因其载体和操作过程不同于传统书面合同,故具有以下特点:1、订立合同的双方或多方在网络上运作,可以互不见面。合同内容等信息记录在计算机或磁盘等中介载体中,其修改、流转、储存等过程均在计算机内进行。2、表示合同生效的传统签字盖章方式被数字签名(即电子签名)所代替。3、传统合同的生效地点一般为合同成立的地点,而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的合同,收件人的主营业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没有主营业地的,其经常居住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4、电子合同所依赖的电子数据具有易消失性和易改动性。电子数据以磁性介质为存贮物。
    2023-06-12
    226人看过
  • 供用电合同概述
    供用电合同
    供用电合同是供电人向用电人供电,用电人支付电费的合同.通常,供用电合同是以用电人提出用电申请为要约,供电人批准用电申请为承诺而订立的。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包括供用电合同、供用水合同、供用气合同、供用热力合同,是指供方向用方供电、水、气、热力,用方为此支付价款的合同。这类合同也可以看作是一种特殊的买卖合同。除具有买卖合同的一般特征外,主要具有以下特征:(一)合同的标的物是特殊的物品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的标的物为电、水、气、热力。这类商品既是生产、生活中的必需品,又是由有关单位垄断供应的,因此,为保障人们生产和生活的需要,法律不能不对其予以特别规制。(二)属于格式合同这类合同一般采用定型化的合同,合同条款是由供方单位拟定的,用方只能决定是否同意订立合同,而一般不能决定合同的相关内容。尽管用方在标的物的用量、用时上可以提出自己的要求,但最终的决定权完全在供方。所以,这类合同属于格式合同
    2023-06-07
    463人看过
  • 五保户的供养和散养特点是什么?
    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可以在当地的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集中供养,也可以在家分散供养。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可以自行选择供养形式。集中供养的农村五保供养对象,由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提供供养服务;分散供养的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可以由村民委员会提供照料,也可以由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提供有关供养服务。五保户的监护人的权利和义务是什么?五保户是农村五保供养制度的供养对象,主要包括农村中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扶养义务人或虽有法定赡养扶养义务人,但无赡养扶养能力的老年人、残疾人和未成年人。五保包括保吃、保穿、保医、保住、保葬(孤儿为保教)。五保户常见于中国农村地区,相关制度的设立体现了中国法律保护老人和儿童的一贯原则,是社会主义和人道主义的具体体现。《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第二条,本条例所称农村五保供养,是指依照本条例规定,在吃、穿、住、医、葬方面给予村民的生活照顾和物质帮助。
    2023-08-14
    160人看过
  • 电商企业融资特点是什么?
    1、电商企业特别是小企业在融资渠道的选择上,比大企业更多地依赖内源融资;2、在融资方式的选择上,电商企业更加依赖债务融资,在债务融资中又主要依赖来自银行等金融中介机构的贷款;3、电商企业的债务融资表现出规模小、频率高和更加依赖流动性强的短期贷款的特征;4、与大企业相比,电商企业更加依赖企业之间的商业信用、设备租赁等来自非金融机构的融资渠道以及民间的各种非正规融资渠道。一、电商企业融资的渠道有哪些?1、银行贷款:银行传统信用贷款要求的资质条件与中小企业的实际相矛盾,多数网商难以符合。对于银行的抵押、质押、担保、联保等融资模式,轻资产的网商也同样难以满足。此外,网商的借贷频率高、资金周转快,而银行贷款多是单笔授信、单笔使用,不可循环,并且审批时间长,下款速度慢。整体来说,银行传统信贷模式已不能适应网商经营的需要。同时,银行考虑到资金安全问题,贷款主要投放给大中型企业,小企业仅占20%左右,微型
    2023-03-19
    347人看过
  • 对于技术合同特点是什么?
    1.技术合同的标的与技术有密切联系,不同类型的技术合同有不同的技术内容。技术转让合同的标的是特定的技术成果,技术服务与技术咨询合同的标的是特定的技术行为,技术开发合同的标的兼具技术成果与技术行为的内容。2.技术合同履行环节多,履行期限长,价款、报酬或使用费的计算较为复杂,一些技术合同的风险性很强。3.技术合同的法律调整具有多样性。技术合同标的物是人类智力活动的成果,这些技术成果中许多是知识产权法调整的对象,涉及技术权益的归属、技术风险的承担、技术专利权的获得、技术产品的商业标记、技术的保密、技术的表现形式等,受专利法、商标法、商业秘密法、反不正当竞争法、著作权法等法律的调整。4.当事人一方具有特定性,通常应当是具有一定专业知识或技能的技术人员。5.技术合同是双务、有偿合同。一、购买软件属于技术合同吗售卖软件不属于技术合同,技术合同和销售合同的区别是:1、概念不同销售合同是一方转移标的物的所
    2023-03-06
    90人看过
  • 供暖合同纠纷案件的特点和原因
    一、供暖合同纠纷案件的特点供暖合同是供暖单位向采暖单位或个人供暖,采暖单位或个人支付采暖费用的合同。与一般的合同相比,供暖合同的产生、履行有自己的特点,除了体现合同自由的意思自治原则外,更多的则是体现国家强制干预和指导性。在供暖合同中,一方面,供暖单位属社会公用企业,履行供暖义务不仅是基于合同的约定,而且是基于有关行政规章和国家政策的规定,政府每年冬季也均要求检查供暖方是否保证正常供暖;另一方面,供暖在技术上系整体供暖,在采暖方欠费时,供暖单位难以行使其他民事合同的履行抗辩权,停止向特定采暖方供暖,而于其他民事合同的公共服务性、行政强制性和强制继续履行的特点,供暖合同中供暖方与采暖方的权利失衡。并且,由于实际采暖单位与个人众多;居住分散,供暖单位在主张权利方面处于不利地位。实践中,供暖合同纠纷的产生原因多在于采暖单位与个人拖欠供暖费。总的来说,此类案件具有以下几个特点:第一,案件的季节性。
    2023-06-26
    446人看过
  • 特许经营合同有什么特点
    特许经营合同区别于其他合同的基本特征如下:1、特许人拥有(包括所有和控制)特许经营权或称特许权。2、特许人将上述特许权整体许可被特许人使用。即不是就单个知识产权进行交易,而必须是将复合特许权整体交易。3、特许人收取特许权使用费。特许经营合同属于有偿性合同。。三、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如何纳个税个人所得税是调整征税机关与自然人(居民、非居民人)之间在个人所得税的征纳与管理过程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是指个人提供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非专利技术以及其他特许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提供著作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不包括稿酬所得。个人取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可以扣除费用800元;每次收入超过4000元以上的,可以扣除20%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适用20%的税率。计算公式为: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应纳税所得额×20%。例如,叶某发明
    2023-06-22
    57人看过
  • 供用电合同的生效要件
    个人签订的合同具有下列生效要件的就有法律效力:1、合同双方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2、双方没有强加自己意志力给对方,协议约定的内容是彼此真实意思的表示。3、合同是双方的法律行为,即需要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当事人互为意思表示。4、协议内容合法,不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不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一、房屋买卖合同如何能生效房屋买卖合同生效应当具备以下要件:一是当事人必须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自然人作为合同当事人,必须具备《民法典》规定的民事行为能力。即作为合同主体的自然人,应该是具有完全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作为合同主体的法人、非法人组织,它们的行为能力是不同的,法人、非法人组织只有在登记核准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经济活动,才具有法律效力,法人、非法人组织只有在它们的经营范围内签订的合同,才受法律保护。二是意思表示真实。意思表示真实为一切民事法律行为的生效条件。如果合同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不真实、
    2023-03-04
    265人看过
  • 国际贸易合同的作用是什么,特点有哪些
    一、国际贸易合同的作用首先,国际贸易合同是各国经营进出口业务的企业开展货物交易最基本的手段。这种合同不仅关系到合同当事人的利益,也关系到国家的利益以及国与国之间的关系,因此国际贸易合同具有重要的作用。其次,国际贸易合同明确规定了当事人各方的权利和义务,是联系双方的纽带,对双方具有相同的法律约束力。在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合同双方当事人都必须严格执行合同条款,否则就是违反合同,即违约。当违约造成损失或损害时,受损害方可依据相关适用法律提出索赔要求,违约方必须承担造成的损失。如果一方因客观原因需要修改合同的某些条款或终止合同时,必须提请对方确认。如果对方不同意修改或终止合同,除非提请方证明出现了不可抗力等特殊情况;否则,提请方仍需履行原合同。《对外贸易法》第五十六条,对外贸易经营者可以依法成立和参加有关协会、商会。有关协会、商会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按照章程对其成员提供与对外贸易有关的生产、营销
    2023-06-21
    266人看过
换一批
#电力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供用电合同是供电人与用电人订立的,由供电人供应电力,用电人使用该电力并支付电费的协议。 合同主要条款包括:电力、电量、用电时间和违约责任等。供电方应按照国家规定的供电标准和合同规定安全供电。因故限电,应事先通知用电方。如无正当理由限电或由于... 更多>

    #供用电合同
    相关咨询
    • 供用水、气、热力合同与供用电合同的关系是什么?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3-14
      供用水、气、热力合同,与供用电合同一样,都是一种持续供给合同。合同的标的,即水、气、热力,既是国民经济中的重要能源,也是一种特殊的商品。供应方都是特殊主体,只能是依法取得特定营业资格的供应企业。其合同都是供应人向使用人供应水、气或者热力,使用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关系都是一种买卖关系。由于供用水、气、热力合同与供用电合同有许多共同点,因此这些合同可以参照供用电合同的有关规定。例如供用水合同
    • 保险合同特点是什么保险合同的特点有哪些
      海南在线咨询 2021-12-21
      保险合同的特点本合同为投保人与保险人签订的合同;本合同为有偿合同(即双方需要支付对价合同)、双重合同(即双方都需要履行一定义务)、幸运合同、附属合同(即一方事先起草,另一方只需同意)。
    • 怎样确定供用电合同的履行地点?
      浙江在线咨询 2022-11-02
      怎样确定供用电合同的履行地点根据《合同法》第178条规定,供用电合同的履行地点,按照当事人约定;当事人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供电设施的产权分界处为履行地点。合同的履行地点是合同的重要条款,本法总则合同订立一章所规定的合同一般包括的条款,就提到履行地点。如果合同的当事人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总则合同履行一章中规定了一般的原则,即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
    • 什么是合同的五大特点
      湖南在线咨询 2023-07-16
      合同的五个特点是合法性,合意性,平等性,诚信性,规范性,合同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民事法律行为是民事主体实施的能够引起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的设立、变更或终止的合法行为。合同作为民事法律行为,在性质上不同于事实行为,如侵权行为、拾得遗失物等。合同在本质上属于合法行为,只有在合同当事人所作出的意思表示符合法律要求的情况下,合同才具有法律约束力并受到法律保护。
    • 供应合同的特征是什么供应合同的条件是什么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3-08
      供应合同的特征: ①供应合同的当事人是社会主义组织。因为供应合同是国家在社会主义组织之间进行物资分配的法律形式。凡列入国家计划时期和计划年度物资分配供应范围的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集体所有制合作社、队或企业,均可按计划申请分配物资,成为供应合同的当事人。这体现了社会主义组织间相互协作和支援的经济关系。②国家物资分配计划是订立供应合同的前提,供应合同的订立要依据国家的计划和遵守规定的审批程序。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