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题目所给条件,如果借款人出现以上情况之一,就不能发放贷款。这意味着,如果借款人存在某些不良信用记录或者还款能力不足的情况,银行或贷款机构将不会考虑发放贷款。因此,借款人需要保持良好的信用记录和还款能力,以提高贷款申请的成功率。
如果借款人出现以下情况之一,就不能发放贷款:(1)没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借款人资格和条件的;(2)生产、经营或投资了国家明文禁止的产品或项目;(3)建设项目贷款未按照国家规定经过相关部门批准;(4)生产、经营或投资项目贷款未按照国家规定取得环境保护部门的许可;(5)在实行承包、租赁、联营、合并、合作、分立、股权转让、股份制改造过程中,未清偿或落实贷款人原有贷款债务;(6)没有得到借款授权的分支机构;(7)国家有明确规定不能贷款。
依据素材内容,哪些情况不能发放贷款?
根据我国《贷款通则》规定,禁止发放无收入来源的贷款。这意味着,贷款人不得向无固定职业、无收入来源的客户提供贷款。同时,根据《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八条规定,禁止向关系人发放信用贷款。因此,在发放贷款时,银行和贷款公司需要严格审查客户的收入来源和关系状况,确保贷款安全。
在发放贷款时,银行和贷款公司需要严格审查客户的资格和条件,确保贷款安全。如果借款人出现没有法律法规规定的资格和条件、生产、经营或投资了国家明文禁止的产品或项目、建设项目贷款未按照国家规定经过相关部门批准、生产、经营或投资项目贷款未按照国家规定取得环境保护部门的许可、在实行承包、租赁、联营、合并、合作、分立、股权转让、股份制改造过程中,未清偿或落实贷款人原有贷款债务、没有得到借款授权的分支机构或国家有明确规定不能贷款等情况之一,就不能发放贷款。因此,在发放贷款时,银行和贷款公司需要遵守相关法规和规定,确保贷款安全。
《贷款通则》第二十四条对贷款人的限制:
一、贷款的发放必须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三十九条关于资产负债比例管理的有关规定,第四十条关于不得向关系人发放信用贷款、向关系人发放担保贷款的条件不得优于其他借款人同类贷款条件的规定。
二、借款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对其发放贷款:(一)不具备本通则第四章第十七条所规定的资格和条件的;(二)生产、经营或投资国家明文禁止的产品、项目的;(三)违反国家外汇管理规定的;(四)建设项目按国家规定应当报有关部门批准而未取得批准文件的;(五)生产经营或投资项目未取得环境保护部门许可的;(六)在实行承包、租赁、联营、合并(兼并)、合作、分立、产权有偿转让、股份制改造等体制变更过程中,未清偿原有贷款债务、落实原有贷款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七)有其他严重违法经营行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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