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权的权利的分类是怎样的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01 17:12:22 219 人看过

股东权的权利的分类具体如下:

1、依权利行使之目的为标准,可分为自益权与共益权。

自益权是指股东专为自己利益行使的权利,如发给股票或其他股权证明请求权、股份转让权、股息和红利分配请求权、公司剩余财产分配请求权等。

共益权是指股东为自己利益同时也为公司利益而行使的权利,如出席股东会并表决权、请求法院宣告股东会决议无效权、请求召集股东临时会或自行召集权。

2、依权利主体之不同为标准,可分为普通股股东权和特别股股东权。前者是指一般股东享有的权利,后者则是专属特别股股东所享有的权利;

有关特别股股东权利的范围、行使顺序、数额、优惠待遇限制等一般都在公司章程中加以规定。我国公司法对此未作规定。

3、依权利之性质为标准,可分为固有权和非固有权。前者指根据公司法规定不得以章程或股东会议予以剥夺的权利;

如特别权与共益权,后者指可依公司章程或股东会议加以剥夺的权利,自益权多属此类权利。

一、股东与债权人之间的关系

两者没有太大的必然关系。公司债权人和普通股股东是没有必然联系。唯一的联系是在公司倒闭进行清算的时候,两者的获得清算资金的相关证据。可以明确的一点是公司债权人只和公司有债务关系。而股东是和公司有着直接利益关系的人,所得资金会随着公司利润变化。普通股票股东可以从公司的利润分配中得到股息。普通股票的股息收益是不确定的,股息的多少完全取决于公司盈利的多少及其分配政策。当公司破产或清算时,若公司的资产在偿付债权人和优先股票股东的求偿权后还有剩余,普通股票股东有按股份比例取得剩余资产的权利。公司债权人是指以公司作为债务人所形成的债的关系中有权请求公司为一定行为的权利主体。公司债权人可分为主动债权人、被动债权人、社会债权人以及公司债债权人,此分类是依传统民法以及针对公司制度所为的分类。

二、股东弃权票怎么算

股东弃权票,就是表明当事人对于这个问题不再表明态度,算放弃。股东是指对股份公司债务负有限或无限责任,并凭持有股票享受股息和红利的个人或单位。向股份公司出资认购股票的股东,既拥有一定权利,也承担一定义务。股东的主要权利是参加股东会议对公司重大事项具有表决权,公司董事、监事的选举权、分配公司盈利和享受股息权、发给股票请求权、股票过户请求权、无记名股票改为记名股票请求权、公司经营失败宣告歇业和破产时的剩余财产处理权。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12日 16:5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债权人相关文章
  • 如何对股东权利进行分类
    上述权利可以根据不同的标准进行分类:1。根据权利行使的目的,可分为自利权和共益权。自利权是指股东为自身利益行使的权利,如发行股票或其他股权证的权利、转让股份的权利、分配股利和红利的权利、分配公司剩余财产的权利等,它是指股东为自身利益和公司利益行使的权利,如出席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请求法院宣告股东大会决议无效的权利、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权利、请求撤销股东大会决议的权利等自行召集股东大会。前者是指普通股东享有的权利,后者是指排他性特别股东享有的权利。特别股东权利的范围、行使顺序、数额和优惠限制,一般由公司章程规定。我国《公司法》对此没有规定。根据权利的性质,可以分为固有权利和非固有权利。前者是指公司法规定的公司章程或股东大会不能剥夺的权利,如特殊权利和共同利益权利。后者是指公司章程或股东大会可以剥夺的权利,自利权属于这种权利。前者是指股东可以单独行使的权利,如表决权、股利分配请求权、股东代
    2023-05-07
    57人看过
  • 股东权益纠纷中股东的权利
    有些创业者由于种种原因,虽然出资创办了企业,却不是以其本人名义,而是用亲友、同学或者其他人的名义进行。本文为您介绍相关股东权益纠纷中股东的权利的法律常识。本文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及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颁布的相关规定及相关司法实践,介绍如何以诉讼为后盾,解决有限责任公司中比较常见的几类股东权益纠纷,供广大科技创业者参考。一、创业者设立公司的股权确认创业者设立公司或者参与设立,或者受让公司股份,或者取得技术股、赠与股等,但是在行使股东权益时却遇到障碍,在很多情况下就需要对股权作出确认,也就是要确认其在公司的股东身份。有些创业者由于种种原因,虽然出资创办了企业,却不是以其本人名义,而是用亲友、同学或者其他人的名义进行。这种安排只对双方当事人有效,不能据此向公司主张权利。但是如果公司半数以上的其他股东明知实际出资人的出资,且公司已经认可其以股东身份行使权利的,可以确认其股权。如果双方约定实际出资人为股东
    2023-06-09
    224人看过
  • 隐民股东拥有怎样的权利
    隐名股东有下列权利:一、对显名股东无权处分的追偿权。二、认可隐名股东的投资收益。三、对于显名股东的无权处分,适用善意取得制度。所谓隐名股东是指为了规避法律或出于其他原因,借用他人名义设立公司或者以他人名义出资,且在公司的章程、股东名册和工商登记中,均记载为他人的实际出资人。与此相对应,显名股东(或挂名股东)是指记载于工商登记资料上而没有实际出资的股东。一、股东之间的免责协议有效吗如果没有违反法律规定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在法人与股东之间是有效的,但对外是否有对抗力要综合免责条款的内容综合判断。挂名股东实际上就是公司的股东,一旦需要承担责任,该股东无法避免。挂名股东(显名)和隐名股东之间的协议,对于双方内容是有效的,但一般不对抗其他的案外人,一旦挂名股东承担责任,可以找隐名股东来追偿。二、隐名股东和显名股东的关系与区别1、隐名股东指依据书面或口头协议委托他人代其持有股权者。与隐名股东对应者,通常
    2023-03-22
    170人看过
  • 怎样防止大股东的权利滥用?
    防止大股东的权利滥用的方法如下:一、应加强立法工作,尽快修改《公司法》和《证券法》,增加限制大股东相关权利和保护中小股东权益的特别条款。二、尽快建立和完善证券市场侵权民事赔偿诉讼机制,切实对侵权行为起到事后监督和警示作用。一、对党风廉政建设的两个责任党风廉政建设的两个责任分别是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主体责任,主要包括:机关“一把手”作为第一责任人对全机关反腐倡廉工作负第一责任,机关领导班子成员对分管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要管好自己、当好表率、抓好工作、带好队伍。纪委的监督责任意味着纪委既是监督主体、执纪主体,也是问责主体、管理主体。深化纪检监察机关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是履行监督责任的重要保证,是实现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容。要从组织创新和制度建设上加强和完善内部监督机制,加大自我监督力度,切实解决“灯下黑”问题。二、股东的直接诉讼与派生诉讼的区别是
    2023-06-27
    309人看过
  • 优先购买权是股东的权利
    优先购买权是法律赋予特定对象的先于其他权利人主张自己财产权利的权利。实践中常遇到的情况有:1、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果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出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对该出资有优先购买权。2、出租人出售房屋的,应该提前3个月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享有优先购买权。3、共有人处分自己享有的份额的,其他共有人享有优先购买权。
    2023-06-09
    260人看过
  • 股东权权益的分类及其相关描述
    股东权的权利的分类具体如下:1、依权利行使之目的为标准,可分为自益权与共益权。自益权是指股东专为自己利益行使的权利,如发给股票或其他股权证明请求权、股份转让权、股息和红利分配请求权、公司剩余财产分配请求权等。共益权是指股东为自己利益同时也为公司利益而行使的权利,如出席股东会并表决权、请求法院宣告股东会决议无效权、请求召集股东临时会或自行召集权。2、依权利主体之不同为标准,可分为普通股股东权和特别股股东权。前者是指一般股东享有的权利,后者则是专属特别股股东所享有的权利,有关特别股股东权利的范围、行使顺序、数额、优惠待遇限制等一般都在公司章程中加以规定。我国公司法对此未作规定。3、依权利之性质为标准,可分为固有权和非固有权。前者指根据公司法规定不得以章程或股东会议予以剥夺的权利,如特别权与共益权,后者指可依公司章程或股东会议加以剥夺的权利,自益权多属此类权利。股东权利计划。即公司赋予其股东某种
    2023-07-13
    470人看过
  • 股权转让后股利怎样分配的呢
    股权转让前股东会表决通过公司股利分配方案的,原股东对于公司股东会已经表决分配但还没有支付给自己的股利享有请求权;股权转让前公司股利分配方案还没有经过股东会表决,或者股东会表决不通过的,已经转让股权的原股东无权请求公司分红。一、小股东维权有什么途径小股东维权有以下途径:1、小股东拥有知情权。股东有权了解公司经营状况、财务状况等信息,包括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股东还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若小股东遇到阻挠,经法定程序后,可以向法院提起知情权诉讼。2、股东派生诉讼。当公司的合法权益受到他人侵害,特别是受到有控制权的股东、母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等的侵害而公司怠于行使诉权时,符合法定条件的股东可以以自己名义为公司的利益对侵害人提起诉讼,追究其法律责任。3、股东拥有股利分配请求权。当公司有可供分配的盈余时,小股东可以请求按照自己的持股比
    2023-06-21
    117人看过
  • 股东权利与股东知情权的关系是什么?
    股东的知情权是股东的基本权利。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司查账是指股东可以查阅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等。这是每个股东均享有的权利,无论持股比例高低。一、股东如何维护自身利益股东维护自身利益的方式,具体如下:1、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2、股东可以依法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股东会决议和董事会决议;3、少数股东可以依法请求召开、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4、股东可以依法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质询。《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股东有权查阅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公司债券存根、股东大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告,对公司的经营提出建议或者质询。二、小股东如何查账查账权是公司法赋予股东的基本权利,是股东对公司经营管理状况知情权的重要组成部分。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查账权行使主体必须是公司股东,对于持
    2023-04-05
    434人看过
  • 专利权的类别是怎样规定的
    一、专利权的类别是怎样的我国专利有以下的种类:专利的种类在不同的国家有不同规定,在我国专利法中规定有: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在香港专利法中规定有:标准专利(相当于大陆的发明专利)、短期专利(相当于大陆的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在部分发达国家中分类:发明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1.发明专利所谓产品是指工业上能够制造的各种新制品,包括有一定形状和结构的固体、液体、气体之类的物品。所谓方法是指对原料进行加工,制成各种产品的方法。发明专利并不要求它是经过实践证明可以直接应用于工业生产的技术成果,它可以是一项解决技术问题的方案或是一种构思,具有在工业上应用的可能性,但这也不能将这种技术方案或构思与单纯地提出课题、设想相混同,因单纯地课题、设想不具备工业上应用地可能性。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主要体现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取得专利的发明又分为产品发明(
    2023-04-29
    265人看过
  • 股东退股的分类?
    从股东退股所依据的意思表示来划分,股东退股可以划分为以下两类:1.协商退出这种退股是以股东共同意思表示为依据的退出。根据共同意思的形成时间,又分两种情况,一种情况是在公司成立伊始订立的合同或者章程中事先规定好股东退股的情形。另一种情形是在公司运作的过程中,一方股东提出退股,其余股东表示同意的退出。2.单方退股单方退股是指股东不能、不愿或者不适合继续参加公司的经营,而退出公司的方式。一、自愿退股能拿回本金吗,退股需要注意什么1、股东退股有几种情形:其一,某股东退股,由其他股东接收。这种情形不需做清算,而是根据公司净资产情况做转让所得与损失处理。其二,股东决议,不继续经营企业,那么企业要做清算;企业做清算要请中介机构出具清算报告,目前大多税局要求税务师事务所出具。清算适用破产会计的处理方法。清算的资产所得,首先用清算费用,然后是职工工资保险费,有剩余的进行债务清偿。最后有剩余的由股东按比例分配
    2023-06-22
    220人看过
  • 限制股东权利的规定有哪些,股东权利的内容
    一、限制股东权利的规定有哪些限制股权权利主要是因为股东没有按公司章程的规定如实履行出资的责任。受限制的权利包括利润分配请求权、新股优先认购权、剩余财产分配请求权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十六条股东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或者抽逃出资,公司根据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对其利润分配请求权、新股优先认购权、剩余财产分配请求权等股东权利作出相应的合理限制,该股东请求认定该限制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第十七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或者抽逃全部出资,经公司催告缴纳或者返还,其在合理期间内仍未缴纳或者返还出资,公司以股东会决议解除该股东的股东资格,该股东请求确认该解除行为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在前款规定的情形下,人民法院在判决时应当释明,公司应当及时办理法定减资程序或者由其他股东或者第三人缴纳相应的出资。在办理法定减资程序或者其他股东或者
    2023-06-17
    496人看过
  • 股东应该怎样行使自身的权利?
    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一、公司有债务是否可以变更股东法律没有规定公司有债务时不能变更股东。并且变更股东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的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
    2023-06-26
    434人看过
  • 隐名股东的股东权确认方式是怎样的
    隐名股东的股东权的确认方式如下:1、只要隐名股东和名义股东明确约定实际出资和实际享有权益,该协议合法有效,并得到双方的认可;2、而隐名股东以自己的名义参与公司的经营,行使股东的权利,同时得到公司其他半数股东的认可,隐名股东的股东身份应予以确认;3、隐名股东虽未参与公司经营管理,但与名义股东有合法有效的协议,其股东权益也应受法律保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有关规定。只要是公司股东就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一、隐名股东有哪些风险防范措施1、与显名股东签订完备的书面协议隐名股东可与代持股人签订代持股协议,明确自己的实际投资人身份,约定代持股人股权行使的方式、股权收益的归属和代持股人的报酬,尤其应当约定代持股人损害隐名股东权益的情形和相应的违约责任,甚至可以对协议进行公证。以此从根本上排除显名股东不承认隐名股东实际投资人身份的风险,并加大显名股东违约的成本。2、在隐
    2023-06-23
    266人看过
  • 大股东侵犯中小股东的权益的种类
    1、虚假出资虚假出资主要指设立公司或者增资配股过程中,控制股东名义上向公司投入了资本,而实际上该资本并未履行产权转移手续,仍然保留在控制股东原来的名下。或者大股东虽然名义上向公司现金转款,但出资后利用控制公司的便利,通过各种手段将资金转移的情形。也就是说,控制股东通过开具虚假的出资证明,并未真实投入资产或现金,却拥有了公司的股权。最典型的事件,莫过于:港澳实业原发起人海国投集团名义上以土地折价入股作为出资,成为控制股东。而实际上,对这片土地,海国投未缴纳土地出让金,并不拥有产权。在经营过程中,海国投挪用港澳实业资金数千万元,对自身虚假出资行为隐瞒不报达7年之久。2、操纵利润分配控制股东为了自己的利益,常常操纵股东大会作出不分配或者只用股票红利进行分配的决议。无疑,控制股东享有从公司的利润分配中获益的股东权。问题是,这种权利的行为如果表现为危害公司长远利益、损害其他股东权益的行为,就应为法律
    2023-03-29
    160人看过
换一批
#债权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债权人
    词条

    债权人是债的主体之一,债的主体包括双方当事人,即债权人和债务人。债权人是指有权请求对方当事人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人。在债的关系中,债权人和债务人都必须是特定的。债权人既可以是一人,也可以是多人。... 更多>

    #债权人
    相关咨询
    • 股权的分类是什么股权的分类介绍
      北京在线咨询 2023-03-09
      股权的基本含义是:投资人由于向公民合伙和向企业法人投资而享有的权利。 股权的分类有: (一)自益权和共益权 (二)单独少数股东权 (三)普通特别股东权
    • 企业股东股份分配权利,股东的股权如何分配?
      山西在线咨询 2022-12-16
      股权分割是现在有股东不需要向公司支付额外的现金就可以获得公司新股票的股票发行方式。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区别导致股权分割特殊性有限责任公司是集资合和人合双重属性的组织形式,这种特殊性决定其与股份有限公司不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人数、股权转让限制少,在处理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时直接分得股份数额就可以,或者可直接按持有数量比例分配。有限责任公司则由于具有封闭性、股东人数上、下限的规定,决定了涉及分割股
    • 新股东股权分配是如何的,新股东有哪些权利?
      四川在线咨询 2023-04-05
      (1)股东在转让其股权之后,其已经丧失股东身份,不应继续享有股东权益。而鼓励分配请求权作为股权当中一项重要的自益权之一,股东在转让其股份之后自然也不得享有。(2)公司的利润如何分配方案主要由股东会议表决通过决议来进行,公司公积金、公益金、发展基金等怎么提、有没有现金流可支持分红、公司是先发展还是先分红、还是既发展又分红,这些都属于人合的因素,只能由股东之间的商事行为来决定,法律不便也没有做出硬性规
    • 股东权利包括怎样的表决权
      重庆在线咨询 2022-12-02
      股东权利包括表决权。行使表决权是股东通过股东(大)会参与公司管理的重要手段,股东可以亲自出席或委托代理人出席,行使表决权。 一个人成为公司股东后,依照法律规定,享有公司资产收益权,参加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的权利,这是股东的三项基本权利。资产收益权主要体现为股权分配请求权,也包括优先认股权,剩余财产分配权等;公司的重大决策包括,增加或者减少公司资本,发行公司债券,修改公司章程,对外投资担保,公司的合
    • 股权质押后股东行使权利不及于出质股东行使质权权利的方式是怎样的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3-14
      一般观点认为,以股权为质权标的时,质权的效力并不及于股东的全部权利,而只及于其中的财产权利。换言之,股权出质后,质权人只能行使其中的受益权等财产权利,公司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非财产权利则仍由出质股东行使。股权质押(PledgeofStockRights)又称股权质权,是指出质人以其所拥有的股权作为质押标的物而设立的质押。按照目前世界上大多数国家有关担保的法律制度的规定,质押以其标的物为标准,可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