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医疗事故司法鉴定不服的解决如下:
1、可以到设区的市级地方医学会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直接管辖的县(市)地方医学会去申请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
2、当事人对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首次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医疗机构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再次鉴定的申请。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再次鉴定工作。
医疗事故司法鉴定程序
1、司法鉴定的含义
司法鉴定,是指在诉讼过程中,为查明案件事实,人民法院依据职权,或者应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申请,指派或委托具有专门知识人,对专门性问题进行检验、鉴别和评定的活动。
1)广义上讲,法院委托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也属于司法鉴定的范畴;
2)狭义上讲,法院委托非医学会组织的医疗过错鉴定为司法鉴定本站讨论的司法鉴定仅指狭义概念的司法鉴定。
2、司法鉴定与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主要区别
1)司法鉴定必须由法院指派或委托;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可以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或由卫生行政部门移交医学会鉴定;
2)司法鉴定可以由医学会鉴定,也可以由其他鉴定机构鉴定;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只能由医学会组织鉴定;
3)非医学会组织的司法鉴定结论主要是过错鉴定,不涉及医疗事故的问题;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一定涉及是否医疗事故的问题。
3、司法鉴定的原则
1)合法、独立、公开;
2)客观、科学、准确;
3)文明、公正、高效。
4、司法鉴定的提起
1)法院依职权主动提起;
2)当事人向法院书面申请,是否准许由法院决定。
5、司法鉴定的时效
1)司法鉴定应当在诉讼后提出;
2)司法鉴定必须在法院规定的举证期限内提出,一般的举证期限为法院首次开庭前,时间为一个月左右,视具体的案件稍有差异。
6、司法鉴定费的缴付
1)申请人提起司法鉴定的,费用由申请人缴付;
2)法院依职权委托司法鉴定的,由法院确定费用缴付人。
7、医疗纠纷司法鉴定程序
1)审查鉴定委托书、送检资料材料等;
2)举行听证会;
3)鉴定人进行鉴定,必要时组织专家讨论;
4)出具鉴定文书。
8、当事人可以参与的鉴定程序及权利
1)当事人可以向司法鉴定机构提交与鉴定有关的材料;
2)当事人可以委托律师参加鉴定;
3)当事人及其代理律师可以参加听证会;
4)当事人及其代理律师在听证会上可以发表本方观点及理由;
5)当事人及其代理律师可以回答鉴定人的提问;
6)当事人及其代理律师可以依法申请鉴定人员回避;
7)当事人及其代理律师可以在听证会前或后向鉴定机构提交书面陈述意见;
8)当事人及其代理律师可以在鉴定有关的法律文书上签字。
9、书面陈述意见的主要内容鉴定当事人可以向鉴定机构提交书面陈述意见,该意见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当事人的身份、联系方式等;
2)对医疗事件争议的焦点;
3)争议焦点的事实依据;
4)阐明医疗机构存在的过错,过错与损害结果存在因果关系,医疗过错在损害结果中的参与度等。
10、书面陈述意见的重要性当事人的书面陈述意见是鉴定人在鉴定前或听证会后全面了解当事人申请鉴定意图的重要书面材料,对鉴定人对医疗事件的初步印象具有重要意义,从而对鉴定结论具有一定的影响,故书面陈述意见是一份非常重要的鉴定文书。该书面陈述意见书应当包含医疗和法律两方面的内容分析,要求抓住主要问题,做专业阐述,行文应简明而扼要,以期既充分表达当事人的意思,又达到影响鉴定人的效果。
11、参加鉴定会的重要技巧
1)当事人要保持低姿态,充分展示弱者的地位,以获得鉴定专家的同情;
2)陈述应当针对重点展开,对陈述的内容应当有成分的病历记载和医学权威专著作为依据;
3)针对鉴定人的提问,回答应当恰当而专业,尤其应当实事求是,对不知道的问题不要强词夺理,以充分尊重鉴定人为最重要的原则。
12、司法鉴定文书的法律效力医疗案件中,同时存在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和司法鉴定结论的情况下,法院一般优先适用司法鉴定文书作为定案的依据。
13、司法鉴定文书与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的区别
1)司法鉴定文书由司法鉴定机构出具,有鉴定人的签名;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由医学会出具,无鉴定人的签名;
2)司法鉴定文书对争议焦点和鉴定结论的分析十分详尽;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分析部分一般比较原则;
3)司法鉴定为一次鉴定;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一般为两级鉴定。
14、不服司法鉴定的处理当事人不服司法鉴定结论的,可以向委托鉴定的人民法院书面提出重新鉴定的申请,是否同意,由人民法院决定。法院经过审查不同意重新鉴定的,司法鉴定结论作为定案依据。
15、人民法院应当同意重新委托鉴定的法定情形
1)鉴定人不具备相关鉴定资格的;
2)鉴定程序不符合法律规定的;
3)鉴定结论与其他证据有矛盾的;
4)鉴定材料有虚假,或者原鉴定方法有缺陷的;
5)鉴定人应当回避没有回避,而对其鉴定结论有持不同意见的;
6)同一案件具有多个不同鉴定结论的;
7)有证据证明存在影响鉴定人准确鉴定因素的。
16、司法鉴定的终止
1)无法获取必要的鉴定材料的;
2)被鉴定人或者受检人不配合检验,经做工作仍不配合的;
3)鉴定过程中撤诉或者调解结案的;
4)其他情况使鉴定无法进行的。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二条,当事人对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首次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医疗机构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再次鉴定的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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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解决医疗事故和不服医疗事故鉴定广西在线咨询 2023-07-10无论通过何种方式提起医疗事故鉴定,均应当首先由医疗机构所在地的市级医学鉴定办公室组织进行鉴定在收到首次鉴定结论后,不服鉴定结果的,在收到鉴定书15日内可向上一级医学会提出重新鉴定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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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医疗事故鉴定结果不服,应该找哪个部门解决?甘肃在线咨询 2023-02-19一、对医疗事故鉴定不服的怎么处理 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规定对一次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15日内向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再次鉴定。从诉讼的角度考虑,患方多数没有必要申请再次鉴定。 医疗事故鉴定可作为医患双方协商解决医疗纠纷的依据、是卫生行政部门处理医疗纠纷案件的法定依据、是卫生行政部门作出行政处罚的法定依据、诉讼中的证据作用(不是必然的定案依据)。 二、鉴定过程中应遵循的原则 医疗技术鉴定是一项极为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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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解决医疗事故的司法鉴定在哪里北京在线咨询 2022-08-211南京医科大学司法鉴定所;2.省医学会技术鉴定工作办公室;地址:江苏省市中央路;3.南京市医学会南京医师协会;地址:南京市紫竹林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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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医疗事故鉴定不服,能重新鉴定吗?谢X解答了!河南在线咨询 2022-08-18医疗事故鉴定,你可以要求重新鉴定。如果法院没有支持你可以在向法院提交重新鉴定申请书的同时用数码相机取证,带判决生效后申请再审对医疗事故鉴定不服,能重新鉴定吗。详细流程,登陆法律咨询贴吧,寻问法律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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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医疗案对判决不服向哪个法院申请司法鉴定江西在线咨询 2023-02-091、当事人不服司法鉴定可以向上级鉴定机构申请重新鉴定。 2、法律规定 《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三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司法鉴定机构可以接受办案机关委托进行重新鉴定: (一)原司法鉴定人不具有从事委托鉴定事项执业资格的; (二)原司法鉴定机构超出登记的业务范围组织鉴定的; (三)原司法鉴定人应当回避没有回避的; (四)办案机关认为需要重新鉴定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