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虚构债权债务关系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2-08 11:50:24 340 人看过

债权概述

和物权不同的是,债权是一种典型的相对权,只在债权人和债务人间发生效力,原则上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的债之关系不能对抗第三人

债发生的原因在民法债编中主要可分为契约、无因管理、不当得利和侵权行为;债的消灭原因则有清偿、提存、抵销、免除等。

(1)合同。合同,是指民事主体之间关于设立、变更和终止民事关系的协议。合同是引起债权债务关系发生的最主要、最普通的根据。

(2)侵权行为。侵权行为可分为一般侵权行为和特殊侵权行为。在一般侵权行为中,当事人一方只有因自己的过错而给他人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失时,才负赔偿的责任,如果没有过错,就不需负赔偿责任。而在特殊侵权行为中,只要造成了他人的损失,就算你自己不存在过错,你仍要负赔偿责任。

(3)不当得利。不当得利是指既没有法律上的原因,也没有合同上的原因,取得了不当利益,而使他人受到损失的行为。在不当得利的情况下,不当得利人负有返还的义务。因而,这是一种债权债务关系

(4)无因管理。无因管理的含义是指,没有法定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的利益受损失而进行管理和服务的。无因管理行为一经发生,便会在管理人和其事务被管理人之间产生债权债务关系,其事务被管理者负有赔偿管理者在管理过程中所支付的合理费用及直接损失的义务。

货款;加工款;租金;交货;货物运输;技术服务。

对于前三种:贷款、加工款、租金,我们可归之为金钱债权,因为它们都是直接以货币为内容的。对于后三种,我们可称之为非金钱债权,它们不直接以金钱为内容,而是直接表现为一种行为、一种物或者智力成果。

金钱债权,是我们最常见的债权,也是最重要的债权。

从会计意义看,债权是指单位未来收取款项的权利,包括应收账款、应收票据、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股利、应收利息和应收补贴款告等。

债务概述

从会计意义看

债务是指由过去交易、事项形成的,由单位或个人承担并预期会计导致经济利益流出单位或个人的现时义务,包括各种借款、应付及预收款项等。有时也指所欠的债;为了清偿所有的债务而工作。

从经济意义看

必须返还的资金。除了借入的资金以外,如果发行的是债券的话,还必须返还本息(本金+利息),这也被称为债务。把不能够返还债务称为债务的不履行。另外,把债务自身资本的上涨称为债务超过。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12日 22:1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债权人相关文章
  • 什么能形成债务债权关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一十八条的规定,债权的种类有合同之债、无因管理之债、不当得利之债等等,债权属于要求对方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的民事权利,债务则是相对的需要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的民事义务,债务与债权两者是相互的,不能独立存在。比如贷款人是债权人,借款人则是债务人。一、离婚债务一方不还怎么办离婚债务一方不还的当事人可以让债权人向对方追讨债权,或者由当事人代偿后,向对方追偿。债务,债权的对称。是指债的法律关系中,债务人依法对债权人所承担的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义务。如在买卖合同中,出卖人有将出卖的物品交付买受人的义务,这就是为一定行为的债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夫妻有相互扶养的义务。需要扶养的一方,在另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有要求其给付扶养费的权利。二、债权人是哪一方吗债权人是指在债的关系中有权利要求另一方也就是债务人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当事人。在债的关系中,债权人是
    2023-03-06
    151人看过
  • 税收债权债务关系是指什么,债权债务的概括转移是什么
    一、税收债权债务关系是指什么税收债务关系是指税收债权人与税收债务人之间关于税收债务的发生、变更与消灭的法律关系。税收债务关系的当事人一方为税收债权人,另一方为税收债务人。在本质上是用一个债的关系,也就是契约的形式来规范国家与人民之间的税收关系,它是人民与国家法律地位平等的体现,由于国家是一个个具体的人所组成的,因此,也可以说税收债务关系说在本质上是人与人之间地位平等的体现。税收债务关系说认为,税收法律关系的基本性关系属于公法上的关系,但这种关系具有私法上的债权债务关系相类似的特征。其强调国家作为税收发法律关系的一方与纳税人是对等的关系,故重视对纳税者权利的救济。二、债权债务的概括转移是什么债权债务概括移转是指把全部或某一特定的债权、债务全部移转给受让人,而不仅仅是权利或义务的移转。债权债务概括移转可为全部债权债务的移转,也可为部分债权债务的移转。债权债务概括转移实际包括了债权让与和债务承担
    2023-04-11
    351人看过
  • 虚构债务债权是否违反相关法律法规
    虚构债权债务的行为触犯法律。没有虚构债权债务罪。但虚构债权债务可能涉及犯罪,构成其他罪名。比如虚构债权债务侵占公司资产,涉嫌构成职务侵占罪;串通他人虚构债权债务也可能构成诈骗罪。公司、企业通过隐匿财产、承担虚构债务等方式实施虚构破产,严重损害债权人或者他人利益的,涉嫌构成虚构破产罪。与此同时,虚构债权债务进入诉讼程序,可能构成虚假诉讼罪。民法典中如何界定虚构债务在没有借款事实的情况下,夫妻一方伪造虚假的借条、借据等债务凭证,或者与第三人协商进行虚假的借款,就可认定虚构债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一方侵害夫妻共同财产的法律后果】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
    2023-07-03
    273人看过
  • 债权人和担保人是债权债务关系么
    债权人和债务人是借贷关系。债权人要是指预付款者,有权请求他方为特定行为的权利主体,是指那些对企业提供需偿还的融资的机构和个人;债务人通常指根据法律或合同契约的规定,在借债关系中对债权人负有偿还义务的人。三、债务人死亡后债务如何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三条规定:“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遗产已被分割而未清偿债务时,如有法定继承又有遗嘱继承和遗赠的,首先由法定继承人用其所得遗产清偿债务;不足清偿时,剩余的债务由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按比例用所得遗产偿还;如果只有遗嘱继承和遗赠的,由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按比例用所得遗产偿还。债务人通常指根据法律或合同﹑契约的规定,在借债关系中对债权人负有偿还义
    2023-03-13
    186人看过
  • 债权债务关系的关联方是谁
    债权债务关系的对象是行为,通常称为支付。作为对象,行为是指能够满足债权人利益的行为,因为债权是请求权,债权人只能要求债务人支付自己的利益。1、法定债务和意定债务。合法债务包括侵权损害赔偿债务、不当得利债务、无管理债务和缔约过失债务,合同债务主要是指合同债务;2、特定物债和类型物债;3、单一债务和大多数人债务;4、按份债及连带债;5、简单的债务和选择债务;6、主债和从债;7、财产债务和劳务债务。债权债务关系的终结情形是什么1、债权债务关系的终结情形:债务已经按照约定履行;合同解除;债务相互抵销;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债权人免除债务;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合同有效成立后,因一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或双方的协议而导致债的消灭。双方协议终止债的,债即因双方的协议而消灭。2、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债务终止:(一)债务已经履行;(二
    2023-07-02
    412人看过
  • 债权债务关系算利害关系吗
    是利害关系。1、利害关系人一般以为是权益受到行政行为侵害的直接当事人。法律上利害关系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正当权益与行政行为之间存在的一种因果关系。2、债权债务债权是得哀求他人为一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民法上权利。本于权利义务相对原则,相对于债权者为债务,即必需为一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民法上义务。民法债权债务关系债权债务关系是得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民法上权利。本于权利义务相对原则,相对于债权者为债务,即必须为一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民法上义务。因此债之关系本质上即为一司法上的债权债务关系,债权和债务都不能单独存在,否则即失去意义。在《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中,关于债务债权有如下规定:第五百一十一条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依据前条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一)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强制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强制性国家标准的,按照推荐性国
    2023-07-25
    201人看过
  • 债权债务关系客体是什么,债权如何进行分类?
    一、债权的法律关系客体是什么行为。作为客体的行为特指能满足债权人利益的行为,通常也称给付。行为主要是债这一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因为债权是请求权,债权人只能就自己的利益请求债务人为给付,如交付物、完成工作,而不能对债务人的物或其他财产直接加以支配。客体是行为,即主张或要求履行特定债权债务关系的行为。与物权不同,物权及其相关权的客体为物,如物权客体直接指向该物,质权客体为出质物,留置权客体为留置物,担保物权等客体都是物,而债的客体是行为。二、债权的分类1、法定之债与意定之债。(根据发生原因及债的内容是否以当事人的意志决定)法定之债包括侵权损害赔偿之债、不当得利之债、无因管理之债及缔约过失之债;意定之债主要是指合同之债。2、特定物之债与种类物之债。(标的物属性得不同)3、单一之债与多数人之债。(债的主体双方人数)4、按份之债与连带之债。(各方各自享有得权利或承担得义务及相互间关系)按份之债的各债
    2023-04-17
    180人看过
  • 债权债务关系的会计处理程序是什么
    摘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部分实施内容。第一百一十三条破产财产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同利益债务后,应当按照下列顺序清偿债务:(一)破产人欠职工的工资、医疗费、伤残抚恤费、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二)破产人除前款规定外所欠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税款;(三)一般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不足以满足同一顺序清偿要求的,按比例分配。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第四十一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发生的下列费用为破产费用:(一)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二)债务人财产的管理、价格变动和分配费用;(三)管理人履行职责的费用、报酬和聘用人员的费用。第四十二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发生的下列债务,视为共同利益债务:(一)管理人或者债务人要求对方履行合同,但双方尚未完全履行的债务;(二)因债务人财产不受管理而产生的债务;(三)因债务人不当得利而产生的债务;(四)因债务人继续经
    2023-05-08
    71人看过
  • 货币代表什么样的债务债权关系
    债权在民法中的意义是指请求特定人做或者不做某种行为的权利;而债务在民法中的意义则是指对特定人做或者不做某种行为的义务。货币代表什么样的债权债务关系呢?要知道单独债权或者单独债务都是不存在的,也不具备任何意义,债权和债务总是同时产生又同时归于灭亡。债权有几种主要的特点,一是不可以对债务人的人身进行限制来实行债权,因为债权实则等于财产上的请求权;二是债权作为相对权的化身,债权人无法向除却债务人之外的第三方提出自己的权利,而是只能向特定的债务人去表达特定权利;三是债权是平等且相容的。这里的平等和相容主要指的是对于同样的标的物,在其上是可以有无数个内容一样的债权的,在债权效力上并不相互排斥,也没有哪种债权是有优先性的,它们之间相互平等;四是债权是有期限限制的,无期限的债权不为法律所容许。而债务也有很多有别于债权的特点,具体包括以下几点:1.替代性。货币可以用来偿还包括实物债、损害赔偿债在内的各种类
    2023-06-01
    253人看过
  • 债权债务关系和所有权有什么区别?
    一、主要从两方面1、从法律关系的构成,即主体、客体和内容;2、从产生途径、形态分析。所有权是指所有人依法对自己的财产享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是所有制关系在法律上的表现,债权是按照合同约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在当事人之间产生的特定的权利和义务关系,所有权是财产权,在商品经济高度发达的社会,财产债权化是普遍趋势,所以债权也是财产权。反映则是一种动态的流转性的财产权,财产所有权则是一种静态的归属性的财产权。在商品经济中,财产不能没有归属,也不能没有交换流转,总是处于动或静的状态,从而构成民事财产关系的整体。反映静态归属性关系的法律制度是与所有权有关的财产权,反映动态财产关系的法律制度则是债权,所有权和债权相辅相成,共同构成民事财产权。二、从法律关系构成分析1、利主体不同,财产所有权主体特定,义务主体无需特定,而债权权利主体与义务主体都是特定的。2、体不同,债权的主体可以实物,也可以是行为,
    2023-06-01
    127人看过
  • 虚构债权债务是否涉及刑事责任?
    目前我国刑法上没有规定虚构债权债务罪,但是虚构债权债务的违法行为与其他犯罪行为一起的,可能会涉嫌其他犯罪,需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如虚构债权债务,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占公司或企业的财产,可能会构成职务侵占罪。与他人合谋串通,恶意虚构债权债务,欺骗他人合法财产的,可能涉嫌诈骗罪,也需承担刑事责任。夫妻一方虚构债权债务案件判定了是否构成诈骗罪要结合该罪的主客观构成要件来分析,要看具体情况。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诈骗罪的构成要件有:一、诈骗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二、诈骗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三、诈骗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所有权。四、诈骗罪在客观上表现为使用欺诈的手段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首先,行为人要实施了欺诈行为,欺诈行为从形式
    2023-07-01
    188人看过
  • 财务关系之债务与债权的区别具体是什么?
    债务与债权的区别如下:债权是一种典型的相对权,只在债权人和债务人间发生效力,且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的债之关系不能对抗第三人。财务关系之债务是指企业在组织财务活动过程中与有关各方面发生的经济利益关系而产生的债务。一、第三人代为清偿债务需要债权人同意吗第三人代为履行债务时,通常是先有当事人对第三人代为履行进行约定,是需要债权人和债务人双方同意的。第三人代为履行的具体构成条件如下:第一,须合同当事人的债权、债务关系合法存在,且债权人与债务人有第三人代为履行的口头或书面约定。第二,须有第三人向债权人表示愿意为债务人清偿债务的承诺,应为明示的、书面的,这是积极要件;或者与债务人订有承担某项合同债务的协议。第三,须债权人的债权已届履行期,且向第三人请求履行,而第三人的履行应是无条件的。二、主张债权是民法上要求他人的权利吗主张债权是民法上要求他人的权利。根据权利义务的相对原则,相对于债权人的债务,必须是民
    2023-02-27
    51人看过
  • 虚构债权债务起诉夫妻怎么证明
    一、经济诈骗罪经济诈骗罪行为一般都涉及经济内容,所以法律上没有“经济诈骗罪”的说法,我国现行法律上所讲的经济诈骗主要分一般诈骗、合同诈骗和金融诈骗,经济诈骗罪是包括了诈骗罪、合同诈骗罪、金融诈骗罪其中跟经济社会密切相关的诈骗犯罪,包括但不限于诈骗罪、合同诈骗罪、金融诈骗罪。经济诈骗罪中合同诈骗是具体罪名(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在刑法中包含在扰乱市场秩序罪(刑法第八节)这一类罪名中,是指在签订和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利用合同诈骗对方钱财的某些行为;经济诈骗罪中金融诈骗是一类罪名(刑法第五节),主要涉及金融领域,包括集资诈骗、贷款诈骗、信用证诈骗、信用卡诈骗、有价证券诈骗、保险诈骗等;经济诈骗罪中其他的诈骗行为就是通常意义上的诈骗,包括利用一般手段诈骗别人财产的行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出口退税的行为,利用某些非法组织的诈骗行为(刑法第三百条)等。许多当事人询问经济诈骗罪量刑标准是什么?有人认
    2023-04-02
    104人看过
  • 虚构债权债务是否构成夫妻的诈骗行为
    是否构成诈骗罪要结合该罪的主客观构成要件来分析,要看具体情况。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诈骗罪的构成要件有:一、诈骗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二、诈骗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三、诈骗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所有权。四、诈骗罪在客观上表现为使用欺诈的手段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首先,行为人要实施了欺诈行为,欺诈行为从形式上说包括两类:一是虚构事实;二是隐瞒真相,从实质上说是使被害人陷入错误认识的行为。欺诈行为使被害人处分财产后,行为人便获得财产,从而使被害人的财产受到损害,根据本条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才构成犯罪。虚构事实借钱是否诈骗虚构事实借钱是否算诈骗要看情况,具体如下: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所有权。仅限于国家、
    2023-07-04
    183人看过
换一批
#债权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债权人
    词条

    债权人是债的主体之一,债的主体包括双方当事人,即债权人和债务人。债权人是指有权请求对方当事人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人。在债的关系中,债权人和债务人都必须是特定的。债权人既可以是一人,也可以是多人。... 更多>

    #债权人
    相关咨询
    • 债务债权的关系是什么,解除债务债权关系样本如何写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8-07
      债权债务关系是得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民法上权利。本于权利义务相对原则,相对于债权者为债务,即必须为一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民法上义务。因此债之关系本质上即为一司法上的债权债务关系,债权和债务都不能单独存在,否则即失去意义。 解除债务债权关系样本如下: 债权债务责任解除协议书债务人(甲方):债权人(乙方):乙方系甲方工程的分供单位,双方已就工程结算达成协议,结算金额为元(大写:肆万
    • 基金是否是债权债务关系?是属于什么关系?
      天津在线咨询 2023-06-07
      股权私募基金以股权的形式体现,也就是股权投资,私募债权基金以借款关系体现,也就是债权债务关系。 都是私募基金范畴,但是投资标的不一致
    • 现在实行的是虚构债权债务罪么
      香港在线咨询 2023-06-25
      我国的《刑法》并未规定“虚构债权债务罪”这一罪名,因此不存在虚构债权债务罪。但是虚构债权债务有可能涉及犯罪,构成其他罪名。例如虚构债权债务侵占公司资产的,涉嫌构成职务侵占罪;串通他人虚构债权债务的也可能构成诈骗罪。
    • 法定虚构债权债务怎么认定
      重庆在线咨询 2022-11-15
      虚假债务的认定可以从证据、当事人关系、金额数量和借款目的来判断性质。 (1)该类债务没有书面借据或欠条,往往都是口头约定,问其为何不打借条或欠条,很多人都会说信任对方。 (2)债权人往往是债务人的亲友。制造虚假债务的当事人也害怕虚假债务缠身,为防止弄假成真,弄巧成拙,与当事人串通的第三人,非亲即友,绝对不会是普通合作伙伴; (3)借款金额较少,因为大额的借款难以说明其用途,小额借款可以以生活或急用
    • 按份债务与按份债权是什么关系
      广东在线咨询 2023-05-09
      按份之债当中有两个种类,分别是按份债权与按份债务。对于按份之债与连带之债的联系,也是我们必须知道的,按份之债与连带之债的具体区别有一些也特别值得我们注意的,那么按份之债一般来说是可以成立的。那么按份债权与按份债务是怎么进行的,按份之债的效力是怎么规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