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在司法公开上频出新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1 08:24:51 448 人看过

最高法院力推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以司法公开为突破口推进司法改革、促进司法公正的思路已然明晰

连日来,最高人民法院在司法公开上频出新招。

11月21日,最高法院官方微博、微信同时开通。截至发稿时,其微博粉丝数已经超过24万人。

11月26日,3Q大战上诉案在最高法院开庭审理,电视、广播、微博等媒体直播了庭审过程,引发广泛关注。

11月27日,司法公开工作推进会在深圳举行。会后,《关于推进司法公开三大平台建设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外发布。

12月4日,最高法院举办12·4公众开放日活动,邓飞、石述思等网络大V零距离旁听庭审,并与新闻发言人孙军工互动交流。

专家指出,最高法院对司法公开的强调绝非偶然。《意见》已经给出了清晰的思路和路线图:打造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以司法公开为突破口推进司法改革、促进司法公正。

要克服畏难情绪,摆脱面子思想,不怕群众挑毛病,不忌讳法官出洋相要彻底摒弃司法神秘主义,树立司法自信,让司法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大大方方、真诚坦率地接受人民群众的检验和监督,最高法院院长周强在司法公开工作推进会上的表态,令人期待。

审判流程随时查:压缩信息寻租空间

不少打过官司的当事人都有这样的直观感受:案子交到法院以后就没有下文了,审理期限是多久、承办法官是谁都不知道,只能等待。

深圳中院在几年前便开始推行网上审务公开,有效化解了难题,保障了当事人知情权。当事人不需要一趟一趟跑法院,也不用翻来覆去找法官,只需访问深圳中院的网站,在诉讼案件进度查询栏目中输入案号,就能查询案件的立案、开庭、合议庭成员、审理期限、结案归档等30多个具体节点信息。

深圳中院等地方法院的探索将被推广到全国——最高法院着力打造的三大平台中,审判流程公开平台位居首位。最高法院提出,利用网站、电话语音系统、手机短信等现代信息技术,为公众提供全方位、多元化、高效率的审判流程公开服务。

按照规划,这个平台建好后,从案件受理当天开始,当事人凭密码就能从审判流程公开平台获取案件名称、案号、案由、立案日期等立案信息,合议庭组成人员、承办法官与书记员的姓名、办公电话,送达、管辖权处理、财产保全和先予执行情况,庭审时间、审理期限、审限变更、诉讼程序变更等审判流程节点的全部信息。

此外,各级法院还将推进诉讼档案电子化,以视频、音频、图文、微博等方式及时公开庭审过程,对庭审活动全程进行同步录音录像,逐步实现每庭必录。

法院对案件的立案、庭审、调解、宣判等诉讼全过程,都应当依法向当事人和社会公开。最高法院新闻发言人孙军工表示:建立完善统一的审判流程信息公开平台,就是为了增加审判透明度,最大程度压缩信息寻租的空间。

裁判文书上网:从可以到应当

11月27日上午,中国裁判文书网与各高级法院的裁判文书传送平台实现了连通。由此,全国3000多家法院的裁判文书都将集中到中国裁判文书网上公布,这是一项史无前例的浩大工程。

一天后的11月28日,最高法院《关于法院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正式对外发布。这部司法解释强调,除了4种情形外,法院生效的裁判文书都应当上网公布。而在2010年,最高法院曾提出符合条件的裁判文书可以在互联网上公布。从可以到应当,意味着裁判文书上网从自选动作变成了规定动作。

孙军工强调:《规定》要求裁判文书以上网为原则、不上网为例外。在法律和司法解释之外,不得对这项工作设置任何障碍。

中国裁判文书网是最高法院建立的裁判文书公开平台。今年7月1日开通后,这个网站率先公开了一批最高法院的裁判文书,受到各界积极评价。目前,这个网站上已经能查询到全国所有高级法院的裁判文书。

《规定》共15个条文,将于2014年1月1日起施行。其列举的4种例外情形分别是: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的,涉及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以调解方式结案的,其他不宜在互联网公布的。对于其他不宜在互联网公布的情形,《规定》要求承办法官必须提出书面意见及理由,由部门负责人审查后报主管副院长审定。

过去是裁判文书上网要审批,现在是不上网要审批。这样的转变,体现的是最高法院的态度与决心。孙军工说。

最高法院司改办主任贺小荣认为,作为一种社会公共产品,裁判文书上网有多重价值:既可以规范和限制法官的自由裁量权,也可以提高法官的职业水平和能力;既有利于缓解同案不同判难题,也有利于抵制各种不当干预;既能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也能促进法学教育和研究。只要裁判文书能够全面、如实地上网,对于实现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价值巨大。

执行信息对外公布:让失信者寸步难行

一家长年拖欠近百万元货款的老赖公司,在被法院列入失信者名单、遭到媒体曝光后,主动偿还了债务。这个不久前发生在河南新乡的执行故事,显现了执行信息公开的威力。

今年10月1日,最高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开始施行;10月24日,最高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正式开通,目前已有超过35000例失信被执行人信息纳入其中并对外公布,社会公众可直接查阅。被录入这个名单的失信者,基本信息会同步传送给金融监管机构、金融机构、行业协会、征信机构等,在投资、贷款、招投标、行政审批、资质认定等方面寸步难行。

据最高法院执行局统计,一个多月来,全国已有上千名被执行人慑于信用惩戒的压力,积极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案件得以顺利执结。

根据最高法院的布局,执行信息公开平台与审判流程公开平台、裁判文书公开平台同等重要。《意见》提出的要求有:一是完善执行信息查询系统,开发执行信息短信发送平台,方便当事人随时查询、了解执行案件进展情况。二是对重大执行案件的听证、实施过程进行同步录音录像,并允许当事人依申请查阅。三是向公众公开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限制出境被执行人名单信息、限制高消费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等,充分发挥对失信被执行人的信用惩戒功能。四是为各类征信系统提供科学、准确、全面的信息,推进执行信息公开平台与社会诚信体系对接,促进社会诚信建设。

传统的司法公开是单向公开,法院发布了信息就了事。而现在建设的三大平台,是基于信息技术的交互平台,能实现法院和公众的信息交流、反馈。这将把司法公开提升到一个新水平。贺小荣告诉记者。

长期研究信息公开课题的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王锡锌认为:推进信息公开、增强司法透明度是深化司法改革、促进法治进步的重要支点。现在我们已经有了很好的理念,更重要的是要让这些理念落地生根,成为现实。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31日 02:1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保全相关文章
  • 最高法开展远程视频接访与3435家法院联通
    1月12日晚7点多,最高人民法院立案庭的龚斌法官终于结束了这天最后一个视频接访,起身活动了下筋骨,走出他那间显示着地方法院画面的专用接访间。按照预约接访的安排,当天接谈的涉诉信访都是刑事案件。刑事案件的接访中最重要的就是对案件事实的认定,龚斌告诉记者,让信访的当事人、最高法的法官与当地法院的法官三方齐聚一室通过网络同步交流,更有利于对事实形成判断。走进接访间,记者看到一块电脑屏幕上显示着当前所接访案件的相关材料信息,另一块则播放着当地法院视频接访室内当事人与法院工作人员的实时画面。同时,对方还能通过屏幕上方的摄像头,直接与最高法的法官面对面。据法院工作人员介绍,在技术手段的辅助下,视频接访能达到与传统的当面接访一样的沟通效果,但涉诉信访的群众不需要不远千里来京上访,而是直接在地方法院做个预约就能见到最高法法官的面。一旦预约就一定要谈,龚斌补充说。2014年5月30日,最高人民法院开通了远程
    2023-06-11
    459人看过
  • 法国公司法最新改革综述(上)
    法国公司法的改革已经酝酿了多年,长期累积的多种法律文本、草案已如灌木杂生。也许是作为对一直以来各方批评的回应,更可能是基于法国文化中固有的崇尚传统情结再次迸发,本来已经为法律经济现实“非法典化”了的《法国商法典》重施粉黛、再现江湖,并且把1966年《商事公司法》整体性纳入了新《商法典》中.2001年5月15日的《新经济规制法》(以下简称为:NRE法)是在《商法典》“重生”之后,近20年来法国公司法领域所经历的最大一次更新.就其修改内容所触及的层面以及在政府官方公报上所占据的篇幅而言,NRE法改革的规模在近年来均是空前的。进入2003年以来,公司法如同一艘远航的巨舰又进入了新的风浪震荡区。例如,2003年7月2日授权政府颁布法令采取措施以简化有关立法的第2003-591号法律,规定政府应该在12个月内颁布若干法令对多项实质性问题做出规定;再如包含着取消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最低限额的2003年8月
    2023-06-06
    260人看过
  • 最新招摇撞骗罪司法解释
    一、招摇撞骗罪含义招摇撞骗罪是指为谋取非法利益,假冒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身份或职称,进行诈骗,损害国家机关的威信及其正常活动的行为。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任何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人都可以成为本罪的主体,非国家工作人员和国家工作人员均可构成本罪。二、招摇撞骗罪特征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威信及其对社会的正常管理活动。2、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招摇撞骗的行为。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的,不成立本罪,而成立刑法规定的其他犯罪(一般是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冒充行为主要包括两种情况:一是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冒充国家机关人员;二是此种国家机关人员冒充司法机关工作人员,如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冒充司法机关工作人员,职务低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冒充职务高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是指以假冒的身份进行炫耀、欺骗,关键在于骗,如骗取金钱、爱情、职位、荣誉等,从而获得非法利益。3、本
    2023-04-12
    264人看过
  •  在淘宝上出售成人视频会违法吗?
    根据行政法和刑法的规定,制作、复制、发布淫秽电影、视频等音像制品并组织播放的行为将会受到处罚。行政法规定当事人将会被处以拘留10天以上15天以下的处罚,同时罚款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而刑法则规定,制作、复制、发布淫秽物品牟利的行为将会受到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的刑罚,并处罚金。此外,对于未满18岁的未成年人传播淫秽物品的行为,也会受到重罚。行政法规定,若违反相关法规,当事人将被处以拘留10天以上15天以下的处罚,同时罚款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刑法: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制作、复制淫秽电影、视频等音像产品组织播放的,按照第二项规定从重处罚。对未满18岁的未成年人传播淫秽物品的,受到重罚。 【 行 政 法 规 定 】 淘 宝 卖 淫 秽 视 频 会 被 罚 款 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
    2023-09-01
    255人看过
  • 最高法重新公布网络著作权司法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12月7日公布再次修订后的关于审理涉及计算机网络著作权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与前一次修订相比,此次修订删除了原司法解释的第三条。修订后的司法解释将于2006年12月8日施行。据介绍,最高人民法院此次修改计算机网络著作权纠纷司法解释的内容只有一项,即删去了第三条,该条文的内容在第一次修改时已经作过修改,内容为:已在报刊上刊登或者网络上传播的作品,除著作权人声明或者上载该作品的网络服务提供者受著作权人的委托声明不得转载、摘编的以外,网站予以转载、摘编并按有关规定支付报酬、注明出处的,不构成侵权。但网站转载、摘编作品超过有关报刊转载作品范围的,应当认定为侵权。(记者倪晓)
    2023-06-07
    121人看过
  • 什么是公司法高管开公司?
    公司法中高管的法律责任:1、违反本法规定,办理公司登记时虚报注册资本、提交虚假证明文件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取得公司登记的,责令改正,对虚报注册资本的公司,处以虚报注册资本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对提交虚假证明文件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的公司,处以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撤销公司登记。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制作虚假的招股说明书、认股书、公司债券募集办法发行股票或者公司债券的,责令停止发行,退还所募资金及其利息,处以非法募集资金金额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五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3、公司的发起人、股东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财产权,虚假出资,欺骗债权人和社会公众的,责令改正,处以虚假出资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4、公司的发起人、股东在公司成立后,抽逃其出资的,责令改正,处以所
    2023-06-02
    188人看过
  • 企业规避《劳动合同法》“花招”频出
    2008年7月,赵光辉在北京某用人单位工作了15个月之后,以单位未与其签订劳动合同、不支付加班费并且未上社会保险为由提起劳动争议仲裁申请,请求之一是要求单位支付工作期间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共计17600元。仲裁委审理查明双方确实没有签订合同,依照《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双倍计算原告工资,并最终裁决用人单位支付赵光辉双倍工资共计6412元。没有合同仍能拿到双倍工资的赔偿。赵光辉切实体会到了《劳动合同法》带来的实惠。今天(20日),长期从事维护农民工劳动权利工作的北京致诚农民工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就2008年以来实施的《劳动合同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对劳资关系以及劳动争议案件的影响提交了《实施效果分析报告》。报告收集了全国范围内受理的865件农民工劳动争议案件,涉及农民工2592人,并在15个省份进行了《劳动合同法》实施效果的问卷调查。报告显示,两部新法产生了积极的影响:农民工劳动
    2023-06-09
    318人看过
  • 最高法推进司法公开三大平台建设意见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从全面深化改革、建设法治中国的高度,对人民法院推进司法公开提出了更新更高的要求。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作出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把增强法律文书说理性,推动公开法院生效裁判文书确定为健全司法权力运行机制改革的重要内容。公众对人民法院的司法公开工作也有了更多新要求新期待,如希望随时查询案件进程、在线预约诉讼服务、获取裁判文书、向法院反馈信息,等等。最高人民法院历来高度重视司法公开工作,始终把深化司法公开作为推进司法改革的重要内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在深化司法公开方面也进行了积极有效的探索。《意见》和《规定》的出台,是最高人民法院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满足人民群众对司法公开新期待的一系列重要举措的重要内容。《意见》包括五个部分23条,明确提出人民法院应当以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加人民福祉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全面推进司法公开三大平台建设,其主要内容如下:(
    2023-04-25
    151人看过
  • 最高法:必须加大知识产权司法公开力度
    最高人民法院近日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对知识产权审判工作情况报告审议意见的落实情况。报告介绍,进一步加大知识产权司法公开力度,创新司法公开方式,推动全方位的司法公开。2012年12月25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听取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知识产权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2012年12月26日,会议对该报告进行分组审议。最高人民法院对审议意见进行了汇总整理,成立专门工作小组,传达学习、深刻领会审议意见精神,认真研究制定贯彻落实工作方案。最高人民法院在今年3月底专门召开第三次全国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工作会议,周强院长对知识产权审判工作提出新要求,会议把贯彻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内容,作出专门部署。半年来,在最高人民法院的监督指导下,各级人民法院深入贯彻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突出重点,真抓实干,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工作取得新进展。报告介绍,各级人民法院紧密结合当前知识产权
    2023-06-05
    90人看过
  • 注册新公司的出资时间在公司法上怎么规定的?
    在我国《公司法》中,关于注册公司的出资时间法律没有限制性规定,股东可将实际缴付出资的时间记载于公司章程,并向社会公示。根据新《公司法》规定,出资金额可以由股东自行决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或者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在公司章程中自行规定其认缴的注册资本是否分期出资、出资额和出资时间。公司注册资本从实缴登记制改为认缴登记制后,股东的出资期限由公司章程自行约定,原则上不作限制。一、新公司注册资金有什么要求1、取消公司设立最低资本限额。根据修订后的公司法,对于有限责任公司、一人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并无最低注册资本的要求,即完全由公司股东或者发起人自行确定公司注册资本的数额,彻底改变了在我国沿用近二十年的公司法定资本制。此外,从公司法修订后其他条文中仍规定有股东认缴出资的制度内容来看,公司法似乎又并未允许所谓零注册资本的公司存在,否则并不存在继续规定股东认缴出资的必要性。2、取消股东实缴出
    2023-03-27
    395人看过
  • 未公开招标的合法性何在?
    违法。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出现违约,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就会对其责令改正,或者使其招标无效,进行重新招标,维护参与者的合法权利。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可责令改正。情节严重,招标无效。被认定招标无效的应当重新招标1、未在指定的媒介发布招标公告的2、邀请招标不依法发出投标邀请书的。违章违规违法的区别是什么?三者的区别为:1、违法是违反了现行的法律法规,违章是违反了某种规章制度,违规是违反了某些规定,可以是双方协商的规定等;2、严重的有所不同,一般性其处罚也不同,违法属于最严重的,其处罚相对也最广泛;违规最轻,处罚的也较另外两者轻。《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六条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其招标投标活动不受地区或者部门的限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法限制或者排斥本地区、本系统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参加投标,不得以任何方式非法干涉招标投标活动。
    2023-07-15
    119人看过
  • 楼市低迷背后开发商招数频出
    一季度多地住宅成交状况平平三四月份天气已经明显转暖,但各地楼市似乎并没有同期进入小阳春。据中国指数研究院近期统计数据显示,2014年第一季度,在纳入监测范围的30个主要城市中,有28个城市商品住宅成交面积同比下降;北京、上海、天津、重庆、深圳、广州、杭州、南京、成都、苏州十大城市的商品住宅成交量同比全部出现下降。北京方面,据北京市住建委及某房产商统计数据显示,2014年一季度新建商品住宅成交量为16418套,环比下跌41.3%,同比下跌55.8%,为05年以来季度新房成交量最低。其中,一季度新建纯商品住宅成交量为11621套,环比下跌23.2%,同比下跌54.5%,成交均价为27863元/平,环比上涨10.4%,同比上涨26.6%。为此,某房产商集团胡副总裁表示,一季度新房成交量明显萎缩,成交均价惯性上涨。春季新房交易量的明显萎缩表明,从年初至今市场复苏缓慢,由于2013年楼市火爆造成的价
    2023-04-22
    305人看过
  • 最高法院出台网络司法拍卖司法解释
    据了解,截至目前,全国已经有1400余家法院自主开展网络拍卖,进行网拍超过25万次,而拍卖标的物几乎无所不包,从拍卖成交价低至六元的茶叶罐,到高至4.64亿元的土地使用权,已成功处置标的物金额超过1500亿元。仅2015年一年,拍卖就达12.4万余次,处置标的物5.7万余件,成交率84%,平均溢价率36.7%。孟祥介绍说,网络司法拍卖作为一种新事物,实践中存在拍卖模式多样、拍卖主体多元、操作规程不一等问题,《规定》的出台旨在解决这些问题。为了最大限度地保障竞买人的知情权,方便社会监督,减少权力寻租空间,《规定》明确网络司法拍卖应向社会全程、全面、全网络地公开,同时明确将由最高人民法院统一确定网络服务提供者名单库,网络服务提供者可自愿报名申请入库,并将对网络拍卖平台的选择权优先赋予当事人。网拍零佣金相关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规定》明确,在网络司法拍卖中,人民法院承担发布公告、查明财产状况、确定
    2023-06-08
    300人看过
  • 在YouTube上上传视频是否合法?
    国内的原创视频是可以放到油管上的。油管也是一个自媒体视频网站平台,只不过这是外国的。油管原创审核很严格,背景音乐不能乱用,就算在路边不小心录到商店里边的音乐,如果没有版权授权也会给平台处罚,如果是真的原创,发上去是没问题的,但是在国内私自上国际互联网是违法的。上油管违法吗上油管一般不违法。只要不传播都是不犯法的,法律不禁止个人的思想自由。一般下载黄色软件一般不会被抓,只要不传播,一般不会构成犯罪。如果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音像、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组织播放淫秽的电影、录像等音像制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四十二条录音录像制作者对其制作的录音录像制品,享有许可他人复制、发行、出租、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并获得报酬的权利利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该制品首次制作完成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被许可
    2023-07-05
    281人看过
换一批
#民事诉讼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保全
    词条

    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利害关系人起诉前或者当事人起诉后,为保障将来的生效判决能够得到执行或者避免财产遭受损失,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议的标的物,采取限制当事人处分的强制措施。保全的目的是为了防止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其他原因,使将来的判决难以执... 更多>

    #保全
    相关咨询
    • 在我国法律上开公司最少几个人?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5-21
      1、一个人。 2、法律依据: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已经于1月1日起开始施行。新法具有两大亮点,一是允许一个自然人或法人投资设立一人有限公司,而以前则要求至少两人; 根据新《公司法》,一个自然人或法人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万元,并一次足额缴纳,而以前注册资本最低为50万元。新《公司法》从2006年1月1日起实施,突破“有限责任公司
    • 公司法高管最新规定25% 怎么算
      宁夏在线咨询 2023-09-30
      公司法规定公司高管每年转让25%,一年之内不得转让。《公司法》的具体规定是:“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 网络视频诈骗最新方法
      福建在线咨询 2023-05-31
      被网上诈骗了先报警,最好试一下能否取得一些录音资料,或找寻一些证人证明犯罪分子对被害人实施诈骗的承诺。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 省高级人民法院公开判决,还可以上最高法吗?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7-05
      首先最高法的存在是核定案件性质而不带有审判职能,类似央行。 其次我国刑事诉讼法及其司法解释明确了两审终审制,也就是说一个案件经过两级人民法院审判即告终结的制度,对于 第二审人民法院作出的终审判决、裁定,当事人等不得再提出上诉,人民检察院不得按照上诉审程序抗诉。但我国两审终审制有四种例外: 1、最高人民法院审理的 第一审案件为一审终审。 2、判处死刑的案件,必须依法经过死刑复核程序核准后,判处死刑的
    • 法院开庭视频需要公开吗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2-12
      根据《人民法院法庭规则》第十一条规定,依法公开进行的庭审活动,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通过电视、互联网或其他公共媒体进行图文、音频、视频直播或录播:(一)公众关注度较高;(二)社会影响较大;(三)法治宣传教育意义较强。也就是说,并不是所有案件的庭审视频都必须需要公开的,法院可以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形而定。同时,根据《人民法院法庭规则》第十条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对庭审活动进行全程录像或录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