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27 17:12:30 87 人看过

《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征收土地必须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关于征收土地预公告主要有几个要求:

1.公告必须包括征收的范围、目的

2.预公告必须公开在征收所在村镇显眼位置并要以有利于公众知晓的方式

3.预公告时间不少于十个工作日

4.必须由县级以上政府发布。

一、必须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风险评估

土地调查现状和社会风险评估结果是安置补偿方案制定的重要依据,土地现状调查必须查明土地的位置、权属,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也必须查明,不允许征收方只给予土地补偿而忽略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社会风险评估必须充分保障被征收人的知情权,允许相关人员参加。评估结果是征收土地的重要依据,只有评估结果是低风险项目才能继续进行,没有风险评估的征地行为将不被允许。

二、公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是重要文件,直接影响着被征收人获得补偿的数额,所以被征收人一定要重点关注。

1.《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中必须包含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方式和标准、安置对象、安置方式、社会保障等内容。

2.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必须在拟征收土地所在乡村公告不少于三十日(与预公告不同,这里不是工作日,请注意)

3.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必须载明办理补偿登记的方式和期限,异议反馈渠道等内容。

4.多数被征收人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合法的,县级以上地方政府应举行听证。

三、签订《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根据《条例》规定,征收土地必须由被征收人先签订《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才可以进行下一步的报批程序,各位被征收人一定注意这个先后顺序。另外还需注意的是,签订安置方案的必须是被征收人,而不可以是村委会代签,也不可以逼签。同时必须达到一定比例的签约人数才能报批。

四、批准通过后及时作出补偿安置决定

补偿安置决定是被征收人们获得补偿的重要依据,批准土地征收后应该应当及时作出补偿安置决定,不得在补偿安置决定作出前要求被征收人交出土地,并必须在补偿安置协议中告知被征收人有复议和诉讼的权利。内容也应与被征收人之前签订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相符。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2日 09:3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征地补偿安置相关文章
  • 怎样发布土地征收公告才算合法?
    怎样发布土地征收公告才算合法?土地征收公告中对土地征收范围、征收补偿标准、安置方案等信息的就是合法的。第一,关于公告形式的问题。《征收土地公告办法》第三条规定:“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征收土地方案和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应当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村、组内以书面形式公告。其中,征收乡(镇)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在乡(镇)人民政府所在地进行公告。”根据该条规定可知,发布征收公告必须是书面形式,也就是说通过大广播广播或者挨家挨户口头通知等形式来告知村民土地征收决定的,都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书面形式可以是在村委会的宣传栏、活动广场醒目处等村民经常聚集的地方进行张贴公告,也可以是将征收土地公告和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的内容印制成小册子向每一位村民发放。第二,关于补偿标准的问题。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
    2023-04-16
    140人看过
  • 政府不发布征地公告,就进行土地征收怎么办?
    一、政府不发布征地公告,就进行土地征收怎么办?依据我国征收土地公告办法的规定,政府不发布征地公告的,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有权依法要求公告,有权拒绝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手续。《征收土地公告办法》第十四条未依法进行征收土地公告的,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有权依法要求公告,有权拒绝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手续。未依法进行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的,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有权依法要求公告,有权拒绝办理征地补偿、安置手续。第十五条因未按照依法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和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进行补偿、安置引发争议的,由市、县人民政府协调;协调不成的,由上一级地方人民政府裁决。征地补偿、安置争议不影响征收土地方案的实施。二、强行征地怎么办根据我国《行政复议法》第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依照本法申请行政复议:(五)认为行政机关侵
    2023-04-16
    468人看过
  • 征收方未发布征收公告。是不是非法征地
    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征收人不发出征地通知书的,属于违法征地,被征收人有权拒绝征地,以维护自身利益。《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征收下列土地,应当经国务院批准:(一)基本农田;(二)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35公顷;(三)其他土地超过70公顷。前款规定以外的土地征收,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报国务院备案。征收农用地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提前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其中,国务院批准农用地转用的,应当同时办理征地审批手续,不得另行办理征地审批;省人民政府批准转用的,自治区、直辖市在征地审批权限内批准农用地转用的,应当同时办理征地审批手续,不需要单独办理征地审批手续。超越征地审批权限的,应当依照本条第一款的规定另行办理征地审批手续。《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国家征收土地,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公告实施。被征收土地的所有人、使用人应当在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持
    2023-05-08
    155人看过
  • 征地计划公告发布
    征地补偿标准
    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在收到征收土地方案批准文件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进行征收土地公告,该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具体实施。征收土地公告应当包含以下内容:(一)征地批准机关、批准文号、批准时间和批准用途;(二)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位置、地类和面积;(三)征地补偿标准和农业人员安置途径;(四)办理征地补偿登记的期限、地点。拍卖公告的发布渠道《拍卖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拍卖公告应当通过报纸或者其他新闻媒介发布。这就是说,拍卖公告应当在新闻媒介发布,以使更多的人知道拍卖信息,如果拍卖公告不通过新闻媒介公布,人们不知道公告信息,无人或很少人参加竞拍,就不能收到好的效果。对于拍卖公告应当通过报纸或其他新闻媒介发布的要求,在西方国家表现的更为充分,由于这些国家实行办报及新闻自由制度,拍卖公告可以在任何一个报纸和电台、电视台发布消息。我国的拍卖公告主要限在国家批准出版的报纸及电台、
    2023-07-04
    235人看过
  • 征地启动的预示是征收土地公告吗?
    农村土地征收实践中,“两公告一登记”这一组合程序的地位如今已深入人心。依据《征收土地公告办法》之规定,征收土地公告似乎是最先出现的公告。那么,征地项目的启动真的是从征收土地公告发布时开始的么?在明律师的结论是清晰的:并不是!众所周知,征收土地公告是发布在征地项目审查报批后,获得国务院或者省政府的征地批文之后的具体实施阶段的。但事实上早在2004年,国土资源部就规定了比这早得多的征地工作程序。换言之,征地项目早在征收土地公告发布前很久,就已经实际在运作中了。而实践中,之所以其“批前”程序往往不为人知,根源还是在于地方政府及国土资源部门出于各种考虑不愿让公众尤其是被征地农民提早获知相关信息,以在接下来的征地工作中占据时间上的主动权,避免所谓的“麻烦”出现。而这显然是与征地工作的本质程序性要求,即依法保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相违背的。《国土资源部关于完善征地补偿安置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土资发〔2
    2023-05-22
    176人看过
  • 征收方没有发布征收公告,算违法征地吗
    依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征收方没有发布征地公告的,是属于违法征地的行为,被征收人是有权拒绝土地征收的,以维护自己的利益。《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征收下列土地的,由国务院批准:(一)基本农田;(二)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三十五公顷的;(三)其他土地超过七十公顷的。征收前款规定以外的土地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并报国务院备案。征收农用地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先行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其中,经国务院批准农用地转用的,同时办理征地审批手续,不再另行办理征地审批;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征地批准权限内批准农用地转用的,同时办理征地审批手续,不再另行办理征地审批,超过征地批准权限的,应当依照本条第一款的规定另行办理征地审批。《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
    2023-06-15
    244人看过
  • 土地预公告到征收需要多久?
    一、土地预公告到征收需要多久?土地征收预公告一般至少30天后正式征地,一般时间为45天左右。依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征地公告公示到开始征地有多长时间是没有具体规定的,发布征地公告后,在45日内拟订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方案通过后实施土地征收。双方需要签署相应的协议书,避免出现不必要的法律纠纷。二、政府执行征地的合法程序是什么?政府征地的合法程序如下:(一)拟订、报批征用土地方案。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拟订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用土地方案和供地方案,经市、县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逐级上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征用林地的,应当先征得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同意。(二)公告征用土地方案。征用土地方案经依法批准后,由市、县人民政府将批准征地机关、批准文号和征用土地的用途、范围、面积以及征地补偿标准、农业人员安置办法和办理征地补偿的期限等,在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予以公告。(三)办理补偿
    2023-06-16
    355人看过
  • 征收土地公告预示并不代表征地的启动
    农村土地征收实践中,“两公告一登记”这一组合程序的地位如今已深入人心。依据《征收土地公告办法》之规定,征收土地公告似乎是最先出现的公告。那么,征地项目的启动真的是从征收土地公告发布时开始的么?在明律师的结论是清晰的:并不是!众所周知,征收土地公告是发布在征地项目审查报批后,获得国务院或者省政府的征地批文之后的具体实施阶段的。但事实上,国土资源部就规定了比这早得多的征地工作程序。换言之,征地项目早在征收土地公告发布前很久,就已经实际在运作中了。而实践中,之所以其“批前”程序往往不为人知,根源还是在于地方政府及国土资源部门出于各种考虑不愿让公众尤其是被征地农民提早获知相关信息,以在接下来的征地工作中占据时间上的主动权,避免所谓的“麻烦”出现。而这显然是与征地工作的本质程序性要求,即依法保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相违背的。《国土资源部关于完善征地补偿安置制度的指导意见》在“关于征地工作程序”一项中
    2023-05-27
    319人看过
  • 征收启动公告的发布主体
    一、征收启动公告的发布主体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在收到征收土地方案批准文件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进行征收土地公告。所以土地征收公告的主体是被征收土地所在地市、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办法》第四条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在收到征收土地方案批准文件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进行征收土地公告,该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具体实施。第五条征收土地公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征地批准机关、批准文号、批准时间和批准用途;(二)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位置、地类和面积;(三)征地补偿标准和农业人员安置途径;(四)办理征地补偿登记的期限、地点。二、征收土地和征用土地有什么区别(1)征收土地是以转移土地所有权为条件,即集体所有变成国有;征用土地是以暂时转移土地使用权为条件,土地所有权不发生变化,仍然为集体所有。(2)补偿的项目不一致。征收土地除土地补偿、青苗及地面附着物补偿外,还包
    2023-06-17
    287人看过
  • 征地公告发布的最佳实践
    根据《征用土地公告办法》第三条的规定,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征收土地方案和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应当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村、组内以书面形式公告。其中,征收乡(镇)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在乡(镇)人民政府所在地进行公告。对于上述的程序是法定的程序,但是组织听证,报批程序的时间无明确规定。所以关于上述公告后多久会拆迁,没有明确的法定时间。但是可以确定的是依法必须是补偿安置落实以后才能征收拆迁。三、土地征收公示后多久正式拆迁从公示到拆迁一般要不得少于30日。《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条规定:房屋征收部门拟定征收补偿方案,报市、县级人民政府。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论证并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不得少于30日。《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三条规定: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后应当及时公告。公告应当载明征收补偿方案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权利等事
    2023-07-05
    476人看过
  • 方案何时公布,征地公告发布后多久?
    征地公告期限为45天。有关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根据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在征收土地公告之日起45日内以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为单位拟订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并予以公告。《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第(十九):严禁闲置土地。农用地转用批准后,满两年未实施具体征地或用地行为的,批准文件自动失效。《国土资源部关于完善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审查报批工作的意见》第(十四):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批准文件有效期两年。农用地转用或土地征收经依法批准后,市、县两年内未用地或未实施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有关批准文件自动失效。征地公告开始后多久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六条、四十七条规定,确需要征收土地的,要根据第四十四条规定办理农用地转用地审批,其中,经国务院批准农用地转用的,同时办理征地审批手续。拟申请征收土地的,要对拟征收土地现状进行调查和进行社会风险评估,同时要将征收
    2023-07-02
    142人看过
  • 征地土地公告是征地启动的预示吗?
    农村土地征收实践中,“两公告一登记”这一组合程序的地位如今已深入人心。依据《征收土地公告办法》之规定,征收土地公告似乎是最先出现的公告。那么,征地项目的启动真的是从征收土地公告发布时开始的么?在明律师的结论是清晰的:并不是!众所周知,征收土地公告是发布在征地项目审查报批后,获得国务院或者省政府的征地批文之后的具体实施阶段的。但事实上早在2004年,国土资源部就规定了比这早得多的征地工作程序。换言之,征地项目早在征收土地公告发布前很久,就已经实际在运作中了。而实践中,之所以其“批前”程序往往不为人知,根源还是在于地方政府及国土资源部门出于各种考虑不愿让公众尤其是被征地农民提早获知相关信息,以在接下来的征地工作中占据时间上的主动权,避免所谓的“麻烦”出现。而这显然是与征地工作的本质程序性要求,即依法保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相违背的。《国土资源部关于完善征地补偿安置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土资发〔2
    2023-05-27
    253人看过
  • 征收启动公告的发布规范,违规征地的情形
    一、征收启动公告的发布规范征收启动公告发布的规范包括公告发布的形式、公告发布的时间、公告发布的场所、公告发布的内容等。《征收土地公告办法》第三条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征收土地方案和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应当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村、组内以书面形式公告。其中,征收乡(镇)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在乡(镇)人民政府所在地进行公告。第四条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在收到征收土地方案批准文件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进行征收土地公告,该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具体实施。第五条征收土地公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征地批准机关、批准文号、批准时间和批准用途;(二)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位置、地类和面积;(三)征地补偿标准和农业人员安置途径;(四)办理征地补偿登记的期限、地点。二、违规征地的情形1、未经批准占用土地,主要是指单位或个人未取得合法用地批准文件或未办理用地批准手续而违法占用土地进行建设
    2023-06-17
    305人看过
  • 在我国征地公告由谁发布?
    一、在我国征地公告由谁发布?公开征地信息的单位都是市县人民政府,通常人民政府会在征地之前专门成立一个拆迁办,想要了解征地方面的信息都可以登录拆迁办的官方网站进行查询。不过,为了便于全体民众能详细的知道征地方面的信息,政府部门选择的公开方法都特别的简单透明。1、征地信息公开的主体是市县人民政府。我国法律规定各地政府应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当地人均收入增长幅度等情况,每2至3年对征地补偿标准进行调整,逐步提高征地补偿水平。如今实施的征地补偿标准已超过规定年限的省份如未及时调整,将不予通过用地审查。各类具体的价格补偿标准由区县物价局依据当地经济水平和人均收入水平等情况进行定价。2、针对目前基层征地信息公开存在内容不全面、公开行为不规范、公开程序不健全、群众获知公开信息不便捷不及时等问题,着重强调市县征地信息公开主体责任。“谁制作、谁公开”和“就近、便民”的原则,市县政府为征地实施和征地信息公开的主体
    2023-06-17
    146人看过
换一批
#征地补偿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征地补偿安置是政府应当依法补偿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如征收的土地是耕地,则补偿费应当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具体的补偿范围包括: 1、被征收的土地及青苗费; 2、搬迁费用和安置补助费; 3、... 更多>

    #征地补偿安置
    相关咨询
    • 征收土地预公告发布后不得做什么
      河北在线咨询 2023-02-02
      对土地进行征收时,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发布预公告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 我国法律规定房屋征收范围确定后,不得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实施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和改变房屋用途等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 政府征地程序有: 1、拟订征用土地方案:由拟征用土地所在地市、县人民政府或其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拟订。 2、审查报批:报有批准权限的上级政府批准。 3、方案公告:由
    • 发征地预公告的日子?发布征收土地公告和征地赔偿安置方案公告的日子?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7-06
      第一,查看并保留当地政府公布的拆迁赔偿公告及相关政策文件; 第二,在无达到满意的赔偿方案前,不轻易签订赔偿协议; 第三,对房屋、土地进行拍照,留取证据。根据《物权法》 第四十二条限定:“征搜罗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足量支付土地赔偿费、安置补贴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赔偿费等花费,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花费,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 征收土地方案公告由谁发布、何时发布
      香港在线咨询 2022-10-26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5条规定:征收土地方案经批准后,被征收土地所在的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在收到征收土地方案批准文件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发布征收土地公告,并由该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具体实施。在被征收土地所在的村、组内指定地点《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5条规定:征收土地方案经批准后,被征收土地所在的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在收到征收土地方案批准文件之日起10个工作
    • 土地征收政策公告发布,土地征收方案怎么办理
      宁夏在线咨询 2021-04-25
      征收土地方案经依法批准后,除涉及国家保密规定等特殊情况外,市、县人民政府应该在被征地所在的村、组发布征收土地方案公告,其中,征收乡(镇)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在乡(镇)人民政府所在地进行公告。
    • 怎样发布土地征收公告才算合法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6-03
      土地征收公告中对土地征收范围、征收补偿标准、安置方案等信息的就是合法的。 第一,关于公告形式的问题。 《征收土地公告办法》第三条规定:“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征收土地方案和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应当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村、组内以书面形式公告。其中,征收乡(镇)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在乡(镇)人民政府所在地进行公告。” 根据该条规定可知,发布征收公告必须是书面形式,也就是说通过大广播广播或者挨家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