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银行是否有必要公布上一年度的经营业绩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31 19:22:56 428 人看过

商业银行是否需要公布上一年度的经营成果,根据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商业银行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终了后三个月内,按照银行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公布上一年度的经营成果和审计报告国务院监管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五十六条商业银行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后三个月内,按照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的规定,公布上一年度的经营成果和审计报告。第五十七条商业银行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取坏账准备,核销坏账。第五十八条商业银行的会计年度为公历1月1日至12月31日。

接管商业银行。中央银行接管信用危机商业银行的目的是保护存款人利益,稳定金融市场秩序,维护社会稳定。接管由中国人民银行决定并组织实施。中国人民银行接管决定应当包括下列内容:。被接管商业银行的名称;

2。接管原因;

3。接管组织;

4。接管期限。收购决定由中国人民银行公告。中国人民银行可以自行接管,也可以委托其他机构接管。接管的最长期限不得超过2年。因下列原因终止收购:一是收购决定书规定的期限届满或者中国人民银行决定延长的收购期限届满;

二是收购期限届满前,本行恢复了政策操作能力;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05日 14:2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商业银行相关文章
  • 商业银行混业经营与分业经营的规定
    中国加入WTO以后,国内商业银行面临着来自国际市场的挑战。应对这种局势的惟一对策是提高我国商业银行的竞争力。而《商业银行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商业银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得从事信托投资和证券经营业务,虽然增加了但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的规定,但由于法律对此并没有明确的规定,商业银行混业经营的口子并没有真正打开,不利于商业银行乃至整个金融业的可持续发展。商业银行有关法律法规应当在商业银行风险较小的经营环节放开混业经营,给予法律保护,在将可能出现的风险抑制到最小的前提下最大可能地发挥混业经营的优势。
    2023-04-23
    181人看过
  • 是否有必要申请解散商业银行
    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商业银行因分立、合并等原因需要解散的,应当向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提出申请,并附解散理由和偿债计划。《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六十九条:商业银行因分立、合并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原因需要解散的,应当向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申请,并附解散事由和支付存款本息的偿债计划。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后解散。商业银行解散的,应当依法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并按照清算方案及时偿还存款本息等债务。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监督清算过程。银行分支机构注销手续(一)向工商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如需在香港地区登记,请前往香港地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大厅的工商登记窗口办理。首先,持分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到工商登记窗口办理注销登记事项咨询,领取注销登记申请书和指定代表或共同委托代理人证明。(二)准备注销登记的有关材料。因分公司不具备法人资格,注销登记材料应由公司决定并签字,准备出具相关材料
    2023-05-31
    438人看过
  • 是否有必要申请解散商业银行
    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商业银行因分立、合并等原因需要解散的,应当向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提出申请,并附解散理由和偿债计划。《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六十九条:商业银行因分立、合并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原因需要解散的,应当向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申请,并附解散事由和支付存款本息的偿债计划。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后解散。商业银行解散的,应当依法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并按照清算方案及时偿还存款本息等债务。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监督清算过程。银行分支机构注销手续(一)向工商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如需在香港地区登记,请前往香港地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大厅的工商登记窗口办理。首先,持分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到工商登记窗口办理注销登记事项咨询,领取注销登记申请书和指定代表或共同委托代理人证明。(二)准备注销登记的有关材料。因分公司不具备法人资格,注销登记材料应由公司决定并签字,准备出具相关材料
    2023-05-31
    247人看过
  • 商业银行经营的基本业务
    1、负债业务我国商业银行的负债业务主要是指其资金来源的业务,是银行经营资产业务和中间业务的基础。主要包括资本金业务、存款业务和借款业务。其中存款和借款属于商业银行吸收的外来资金。(1)资本金。资本金又称银行自有资本,是指商业银行自身拥有并可永久性支配的资金,它是商业银行经营各项业务的本钱,也是商业银行存在和发展的前提与基础。我国四大国有商业银行的资本金包括财政拨给的信贷基金和银行自身利润的积累两部分。(2)存款负债。存款是银行负债业务中最重要的业务,是商业银行经费的主要来源。吸收存款是商业银行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占到负债总额的70%以上。对银行来说具有重要意义的存款,马克思的这一论断清楚地揭示了存款业务在经济地位。(3)借款负债。借款负债是商业银行通过票据的再抵押、再贴现等方式向中央银行融入资金和通过同业拆借市场向其他银行借入短期活动。(4)其他负债。其他负债是指商业银行利用除存款负债和
    2023-04-24
    129人看过
  • 商业银行可以经营的业务
    一、商业银行可以经营的业务1、吸收公众存款。公众存款与财政性存款相对应。商业银行只能按规定吸收财政性存款,而且财政性存款应按规定划转中国人民银行。公众存款则是非财政性的单位和个人存款。公众存款构成商业银行主要的资金来源,商业银行可以依法吸收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各类存款。2、发放短期、中期、长期贷款。贷款是商业银行资金运用的主要形式。其中,短期贷款指贷款期限在1年以内(含1年)的贷款;中期贷款指贷款期限在1年以上(不含1年)5年以下(含5年)的贷款;长期贷款是贷款期限在5年(不含5年)以上的贷款。3、办理国内外结算。结算是指单位或个人基于商品交易、劳务供应以及其他合法原因进行的货币收付活动。办理国内外结算,是指商业银行基于客户的结算存款账户,接受客户的委托,通过转账划拨代为办理货币的收付的业务。4、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贴现是商业银行收购未到期的商业票据的业务。其实质是票据(债权)抵押(或称为
    2023-04-30
    55人看过
  • 商业银行的经营原则
    商业银行的经营一般至少应当遵守下列原则:1.效益性、安全性、流动性原则。商业银行作为企业法人,盈利是其首要目的。但是,效益以资产的安全性和流动性为前提。安全性又集中体现在流动性方面,而流动性则以效益性为物质基础。商业银行在经营过程中,必须有效地在三者之问寻求有效的平衡。2.依法独立自主经营的原则。这是商业银行作为企业法人的具体体现,也是市场经济机制运行的必然要求。商业银行依法开展业务,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的干涉。作为独立的市场主体,有权依法处理其一切经营管理事务,自主参与民事活动,并以其全部法人财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3.保护存款人利益原则。存款是商业银行的主要资金来源,存款人是商业银行的基本客户。商业银行作为债务人,是否充分尊重存款人的利益,严格履行自己的债务,切实承担保护存款人利益的责任,直接关系到银行自身的经营。如果存款人的合法权益得不到有效的尊重和保护,他们就选择其他银行或退出市场。4
    2023-04-24
    412人看过
换一批
#银行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商业银行是银行的一种类型,职责是通过存款、贷款、汇兑、储蓄等业务,承担信用中介的金融机构。主要的业务范围是吸收公众存款、发放贷款以及办理票据贴现等。 设立商业银行,应当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审查批准。未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任... 更多>

    #商业银行
    相关咨询
    • 商业银行主要是经营哪些业务?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7-23
      商业银行可以经营下列部分或者全部业务: (一)吸收公众存款; (二)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 (三)办理国内外结算; (四)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 (五)发行金融债券; (六)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 (七)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 (八)从事同业拆借; (九)买卖、代理买卖外汇; (十)从事银行卡业务; (十一)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 (十二)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 (十三)提供
    • 商业银行的经营原则是?
      澳门在线咨询 2023-05-01
      根据我国《商业银行法》规定,商业银行以安全性、流动性、效益性为经营原则,实行自主经营,自担风险,自负盈亏,自我约束。 商业银行依法开展业务,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的干涉。 商业银行以其全部法人财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商业银行法》第四条
    • 2022年商业银行的经营原则是什么
      河北在线咨询 2023-01-12
      根据我国《商业银行法》规定,商业银行以安全性、流动性、效益性为经营原则,实行自主经营,自担风险,自负盈亏,自我约束。 商业银行依法开展业务,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的干涉。 商业银行以其全部法人财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商业银行法》第四条
    • 商业银行的经营原则有哪些
      湖北在线咨询 2022-11-08
      根据我国《商业银行法》规定,商业银行以安全性、流动性、效益性为经营原则,实行自主经营,自担风险,自负盈亏,自我约束。 商业银行依法开展业务,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的干涉。 商业银行以其全部法人财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商业银行法》第四条
    • 商业银行的经营原则是什么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7-20
      根据我国《商业银行法》规定,商业银行以安全性、流动性、效益性为经营原则,实行自主经营,自担风险,自负盈亏,自我约束。 商业银行依法开展业务,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的干涉。 商业银行以其全部法人财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商业银行法》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