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不起诉的救济要经过的程序有什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26 11:20:26 448 人看过

刑事不起诉的救济要经过的程序:

(1)被不起诉人:只能针对酌定不起诉;可向原决定机关申诉。

(2)被害人:针对所有的不起诉,被害人都可以向上一级检察院申诉,仍不起诉则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或直接起诉到法院。

(3)公安机关:针对所有的不起诉,都可以向原决定机关复议,向上一级检察院复核。

一、刑事起诉状是否涉密

刑事案件的起诉书是保密的,不对外公开。但人民法院决定开庭审判后,应当将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副本至迟在开庭十日以前送达被告人及其辩护人。检察机关决定不起诉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将不起诉决定书送达被害人、被不起诉人。

二、刑事案件到法院多长时间能开庭

刑事案件从决定拘留到法院开庭,要经过立案侦查、审查起诉两个阶段,其中立案侦查阶段刑事拘留不超过三十七天,侦查羁押期限一般不超过二个月,复杂可延长;检察院审查起诉期限是一个月,复杂可延长。侦查羁押期限:1、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不得超过2个月;2、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延长1个月;3、对符合刑事诉讼法第126条规定情形的,可以延长2个月;4、对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10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依照刑事诉讼法第126条延长期限届满,仍不能侦查终结的,可以再延长2个月;5、发现另有重要罪行的,重新计算期限。理论上,侦查阶段从逮捕开始起算可以最长7个月才会到检察院,但一般情形下不会到这么长的情形,一般2-3个月的期限比较常见。审查起诉期限:1、审查起诉时间,1个月;2、重大、复杂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3、改变管辖的,改变后的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4、退回补充侦查,以两次为限,每次1个月;5、被害人对不起诉决定的申诉,在7日以内;6、被不起诉人对依据刑法作出不起诉决定的申诉,在7日以内。这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三延两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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