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油站土地使用税减免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19 21:54:08 406 人看过

加油站用地减免城镇土地使用税的范围可由当地主管税务机关参照公安消防部门根据国家标准明确的范围确定。

一、加油站土地使用权的规定是怎样的

加油站土地使用权的最高年限是40年。

加油、加气站用地属于建设用地中的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关于此种建设用地的使用年限。根据《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12条,商业、旅游、娱乐用地的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为40年。

二、税务局如何稽查个体加油站

税务局查个体加油站,需要向税务局投诉企业,可以拨打12366,也可以向当地税务机关举报,可以匿名或者实名举报,能提供相关证据最好。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检举违反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行为。收到检举的机关和负责查处的机关应当为检举人保密。税务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对检举人给予奖励。国家税务总局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主管税收工作的直属机构,正部级。根据中共中央印发的《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将省级和省级以下国税地税机构合并,具体承担所辖区域内各项税收、非税收入征管等职责。

三、铁路用地需要交土地使用税吗

土地使用税土地使用税以土地面积为课税对象,向土地使用人课征,属于以有偿占用为特点的行为税类型。土地使用税只在县以上城市开征,非开征地区城镇使用土地则不征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征税范围为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等。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21日 14:1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土地使用税相关文章
  • 加油站土地使用权年限到期的规定有哪些
    一、加油站加油站土地使用权的规定首先加油站是作为商业用地而存在的,其次在一般的情况下,其使用的期限最高是四十年,但是由于各个地方政策的不一样,使用的期限也不一样,因此还需要看当地政策,最后加油站建设用地是属于国有土地。这个各地标准不同,主要依据各地的地方法规或土地出让的行政规定。只规定了最高年限。依照我国《土地管理法》第4条之规定:土地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其中,建设用地是指建造建筑物、构筑物的土地,包括城乡住宅和公共设施用地、工矿用地、交通水利设施用地、旅游用地、军事设施用地等。遗憾的是《土地管理法》并未就天然气加气站属于何种建设用地给予明确说明,但根据2012年1月1日起颁行实施的《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的规定可以得出:加油、加气站用地属于建设用地中的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此外,关于此种建设用地的使用年限,现行法规对此也予以明确规定。根据《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
    2023-06-03
    324人看过
  • 免征变电站土地使用税备案需要吗
    免征税费是需要进行备案的;变电站土地使用税可以不用交,对于变电所土地,现行税收政策没有减免税规定,应按规定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变电站自有的土地减免房产税需要到地税部门履行备案手续,否则不能享受土地使用税减免。一、土地使用税不缴的后果有哪些?1、正常情况下:土地使用税一般是土地拥有者缴纳。如果土地拥有者无偿给他人使用的,由使用者缴纳。如果土地拥有者有偿给他人使用的,由拥有者缴纳。2、具体土地使用税由谁交,还要看看你单位与出租方的协议。如果协议中没有说由你单位缴纳土地使用税的话,出租方应该已经缴纳了土地使用税。3、不交土地使用税,按照税收征管法规定,要进行补交,并加收滞纳金和罚款的,不会影响税务登记证。二、土地使用税的征收对象有哪些?土地使用税以土地面积为课税对象,向土地使用人课征,属于以有偿占用为特点的行为税类型。土地使用税只在县以上城市开征,非开征地区城镇使用土地则不征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的
    2023-03-03
    157人看过
  • 房地产开发用地土地使用税能否减免?
    房地产开发用地土地使用税能否减免?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城镇土地使用税和土地增值税征收管理工作的通知》(国税发[2004]100号)第二条相关规定:要严格按照减免税的管理权限和减免税审批程序办事,除经批准开发建设经济适用房的用地外,对各类房地产开发用地一律不得减免城镇土地使用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义务人确定根据《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第二条规定: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为城镇土地使用税(以下简称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税。前款所称单位,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股份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以及其他企业和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军队以及其他单位;所称个人,包括个体工商户以及其他个人。土地使用权未确定或权属纠纷未解决的,如何确定纳税义务人?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使用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
    2023-04-16
    96人看过
  • 在建土地使用税怎样才能减免?
    一、在建土地使用税减免是如何进行的?1、可以申请困难减免。是什么类型的企业?如果是房地产企业,难度很大。2、对国家限制发展的行业、占地不合理的企业,一般不予减税免税;对国家不鼓励发展、以及非客观原因发生纳税困难的,原则上也不给予减税免税;其他情况确实需要减税免税的,一般从严掌握。3、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放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审批项目管理层级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中规定:纳税人因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含遭受自然灾害)需要减税免税的,须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关情况材料,报主管地方税务机关审核后,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地方税务局审批。二、如何申请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一)因特殊情况缴纳房地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确实存在困难的纳税人,可根据相关规定提出申请,享受减免相关税款的优惠政策。最新一期政府公报中出台的深圳市地税局转发广东省税务部门调整相关减免政策通知表示,纳税人可于
    2024-01-29
    67人看过
  • 高铁项目土地使用税需要征收吗,土地使用税减免政策
    高铁项目土地使用税需要征收吗高铁项目如果是属于企业范围内使用的话是需要缴纳土地使用税的,如果在企业厂区外是无需缴纳土地使用税的,具体也要看当地的政策情况。土地使用税减免政策1、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土地。2、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土地。3、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土地。宗教寺庙自用的土地,是指举行宗教仪式等的用地和寺庙内的宗教人员生活用地。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土地,是指供公共参观游览的用地及其管理单位的办公用地。以上单位的生产、经营用地和其他用地,不属于免税范围。4、市政街道、广场、绿化地带等公共用地。(企业内部绿化用地不免)5、直接用于农、林、牧、渔业的生产用地。(不包括农副产品加工场地和生活办公用地)指直接从事种植、养殖、饲养的专业用地。农副产品加工厂占地和从事农、林、牧、渔业生产单位的生活、办公用地不包括在内。包括:在城镇土地使用税征收范围内经营采摘、观
    2024-01-20
    334人看过
  • 污水处理池土地使用税减免吗?
    减免,再生水免征增值税,对污水处理劳务免征增值税。其次,在企业所得税方面,《公共污水处理项目自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三免三减半”。从事BOT项目运营的企业,可以享受如下增值税税收优惠:1、销售再生水收入实行免征增值税;2、对污水处理劳务免征增值税;3、以垃圾为燃料生产的电力或者热力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的政策;4、利用风力生产的电力增值税实行即征即退50%的政策;五是对销售自产的综合利用生物柴油实行增值税先征后退的政策。污水处理厂所使用的土地如果属于下面免税规定的,可享受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下列土地免缴土地使用税:(一)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土地;(二)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土地;(三)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土地;(四)市政街道、广场、绿化地带等公共用地;(五)直接用于农、林、牧、渔业的生产用地;(六)经批准开山填海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废弃土地,
    2024-01-14
    135人看过
  • 根据规定怎么减免土地使用税
    根据相关规定,施工企业可以享受的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税优惠主要有:(一)按照《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和(88)国税地字第015号等文件的规定,经批准开山填海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废弃用地,从使用的月份起免税5年至10年。开山填海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废弃用地以土地管理机关出具的证明文件为依据确定;具体免税期限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局在规定的期限内自行确定。(二)企业办的学校、医院、托儿所、幼儿园,其用地能与企业其他用地明确区分的,可以比照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事业单位自用的土地,免征土地使用税。(三)按照规定,对于企业征用耕地,凡是已经缴纳了耕地占用税的,从批准征用之日起满一年后开始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在此以前不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但是征用非耕地因不需要缴纳耕地占用税的应从批准之次月起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此外,现行《税法》还规定:(1)企业关闭、撤销、搬迁后,其原有场地未作他用的,可由省、自
    2024-01-07
    492人看过
  • 物流企业土地使用税能否减免?
    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我国的物流业飞速的发展着,与之相伴而生的物流企业也越来越多。国家也对物流企业的发展出台了相关的优惠政策。物流企业的仓库问题是物流企业关注的基本问题,而物流仓库的土地使用对物流企业的发展业至关重要。物流企业土地使用税能否减免也是物流企业关注的问题之一。那今天就让我们一起探讨一下吧!一、国家减免物流企业土地使用税的通知为进一步促进物流业健康发展,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继续实施物流企业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用地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98号),规定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对物流企业自有的(包括自用和出租)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用地,减按所属土地等级适用税额标准的50%计征城镇土地使用税。仓储设施用地,包括仓库库区内的各类仓房(含配送中心)、油罐(池)、货场、晒场(堆场)、罩棚等储存设施和铁路专用线、码头、道路、装卸搬
    2024-01-14
    284人看过
  • 土地使用税减免是否含建设期?
    含建设期,纳税人缴纳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需要定期减免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审核后,报国家税务局批准。因此土地使用税减免是否含建设期要视情况而定。1、按照《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和(88)国税地字第015号等文件的规定,经批准开山填海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废弃用地,从使用的月份起免税5年至10年。开山填海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废弃用地以土地管理机关出具的证明文件为依据确定;具体免税期限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局在规定的期限内自行确定。2、企业办的学校、医院、托儿所、幼儿园,其用地能与企业其他用地明确区分的,可以比照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事业单位自用的土地,免征土地使用税。3、按照规定,对于企业征用耕地,凡是已经缴纳了耕地占用税的,从批准征用之日起满一年后开始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在此以前不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但是征用非耕地因不需要缴纳耕地占用税的应从批准之次月起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一、土
    2023-02-27
    133人看过
  • 厂区内生活用地免土地使用税,哪些土地税免交使用税
    一、厂区内生活用地免土地使用税吗一般来说是不免土地使用税的,但具体也要根据情况来看,如果是在相关政策中的企业是不用缴纳土地使用税的。二、哪些土地税免交使用税1、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土地。2、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土地。3、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土地。宗教寺庙自用的土地,是指举行宗教仪式等的用地和寺庙内的宗教人员生活用地。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土地,是指供公共参观游览的用地及其管理单位的办公用地。以上单位的生产、经营用地和其他用地,不属于免税范围。4、市政街道、广场、绿化地带等公共用地。(企业内部绿化用地不免)5、直接用于农、林、牧、渔业的生产用地。(不包括农副产品加工场地和生活办公用地)指直接从事种植、养殖、饲养的专业用地。农副产品加工厂占地和从事农、林、牧、渔业生产单位的生活、办公用地不包括在内。包括:在城镇土地使用税征收范围内经营采摘、观光农业的单位和个
    2023-02-24
    112人看过
  • 房产税及土地使用税办理减免时间
    企业申请房产税或城镇土地使用税年减免税额不足100万元的由县级地方税务局审批;年减免税额在100万元以上(含)的由设区市地方税务局审批;扩权县(市)地方税务局的审批权限比照设区市地方税务局的审批权限执行,但需报设区市地方税务局备案。新办法自2014年6月1日起施行。也就是说现在就可以去进行相应的办理。新办法规定:因严重自然灾害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遭受重大损失;从事国家鼓励和扶持发展产业或社会公益事业发生严重亏损以及申请减免年度全年停产;社会负担重、涉及转制的老国有企业;确属空壳又无法破产的企业。纳税人符合上述情况之一,且造成缴纳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的,可酌情给予减免税优惠。符合减免税政策条件的纳税人,要提出书面申请,提交相关资料,经具有审批权限的地税机关审批确认后执行。未按规定提出申请或虽提出申请但未经批准的,不得享受减税、免税。从事国家限制或不鼓励发展的产业不予减免税。对于财务制度不
    2023-05-04
    290人看过
  • 加油站土地招拍挂新政策
    通过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取得加油站(点)土地使用权的,还应提供省级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同意申请人投标或竞买的预核准文件及国土资源部门核发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招标、挂牌)《成交确认书》和《省商务厅关于做好石油成品油流通管理“放管服”改革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今后凡在我市开展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申报的企业或个人,需通过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取得加油站(点)土地使用权的,必须按《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规定,在市商务局开具土地竞买的预核准文件,申报人取得土地后向商务部门申报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时,商务行政审批将严格按照《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执行,市商务局预核准竞买文件是申报新建加油站批复的必备要件。招拍挂土地转让合同能否撤销民法典规定,通过招标拍卖转让土地使用权时签订的合同,如果出现可撤销情形,如重大误解、欺诈等,合同当事人可以申请撤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基于重大误解实
    2023-07-21
    113人看过
  • 土地使用税纳税人减免申请核准表
    1、对出让或转让土地使用权的认识?企业系统是由人、财(资金)、物、(土地、机器、原材料)、信息等几个基本要素组成的。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离不开拥有土地使用权。是否拥有土地使用权,是保持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一项基本要素。土地使用权是指企业依法取得的,在一定期间内对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享有开发、利用、经营的权利,实质上是一种土地租赁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经营管理法》的规定,我国土地实行公有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转让土地。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和个人等单位可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或将已取得土地使用权转让和有偿出让。现在,我国许多企业不是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取得使用权通过行政划拨取得土地使用权,而是以经营租赁方式从拥有土地使用权的村民委员会或其他集体单位将土地使用权有偿出让或转让给使用企业,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主体(纳税人)相应以发生了变化。土地使用权作为企业生产活动带来未来经济利
    2023-03-29
    323人看过
  • 供热公司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减免吗?
    对供热企业向居民个人(以下统称居民)供热而取得的采暖费收入免征增值税。向居民供热而取得的采暖费收入,包括供热企业直接向居民收取的、通过其他单位向居民收取的和由单位代居民缴纳的采暖费。免征增值税的采暖费收入,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六条的规定单独核算。通过热力产品经营企业向居民供热的热力产品生产企业,应当根据热力产品经营企业实际从居民取得的采暖费收入占该经营企业采暖费总收入的比例确定免税收入比例。所称供暖期,是指当年下半年供暖开始至次年上半年供暖结束的期间。对专业供热企业,按其向居民供热取得的采暖费收入占全部采暖费收入的比例计算免征的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对兼营供热企业,视其供热所使用的厂房及土地与其他生产经营活动所使用的厂房及土地是否可以区分,按照不同方法计算免征的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可以区分的,对其供热所使用厂房及土地,按向居民供热取得的采暖费收入占全部采暖费收
    2024-01-09
    317人看过
换一批
#土地管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土地使用税,是指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以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依照规定由土地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征收的一种税赋。由于土地使用税只在县城以上城市征收,因此也称城镇土地使用税。以土地面积为课税对象,向土地使... 更多>

    #土地使用税
    相关咨询
    • 流转土地办民用加油站要交土地使用税吗
      辽宁在线咨询 2022-10-15
      具体的价格可以到当地土地评估机构咨询,由国家征收,根据政策,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三类。如果是集体土地不明白你说的是什么意思,补偿价格较高,国有土地分为国有农用地,适当给于使用者一定的补偿,所谓的被占不过是国家将原有的国有土地收回的过程,按照一定的价格给与补偿,国家根据签订的出让合同和将来的利用状况,一般情况下经济发达地区和人均土地较少的地区
    • 加油站的土地使用年限是多少年?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5-11
      加油站土地使用年限是40年的时间。首先加油站是作为商业用地而存在的,其次在一般的情况下,其使用的期限最高是四十年,但是由于各个地方政策的不一样,使用的期限也不一样,因此还需要看当地政策,最后加油站建设用地是属于国有土地。这个各地标准不同,主要依据各地的地方法规或土地出让的行政规定。只规定了最高年限。依照我国《土地管理法》第4条之规定:土地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其中,建设用地是指建造建筑物
    • 中国XX下属加油站交城镇土地使用税和吗?如何交
      北京在线咨询 2022-10-05
      城镇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在当地地税局按年缴纳,房产税从价计征,土地使用税按使用土地面积缴纳。
    • 土地使用税减免税优惠包括什么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5-26
      按照税法规定,施工企业可以享受的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税优惠包括: (一)按照《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和(88)国税地字第015号等文件的规定,经批准开山填海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废弃用地,从使用的月份起免税5年至10年。开山填海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废弃用地以土地管理机关出具的证明文件为依据确定。具体免税期限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局在规定的期限内自行确定。 (二)企业办的学校、医院、托儿所、幼儿园,其用地
    • 加油站土地使用权评估内容包括什么呢?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8-07
      土地估价报告项目名称:某某县夹山镇杨坪社区居委会地块土地使用权价格评估〔某某省某某市某某县〕受托估价单位:万源评估咨询有限公司土地估价报告编号:提交估价报告日期:土地估价报告第一部分一、估价项目名称二、委托估价方三、估价目的。四、估价基准日年日五、估价日期六、地价定义估价对象位于某某县夹山镇杨坪社区居委会,登记用途用地,用途为用地,根据《全国土地分类》规定,设定用途为用地;估价对象于评估基准日为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