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盗窃行为不构成盗窃罪的构成要件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08 14:21:47 308 人看过

以下盗窃不构成犯罪:1。偷取家庭成员或近亲属的财产,并获得谅解。2、盗窃金额不符合较大标准,即盗窃金额低于1000元的,不存在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等行为。刑事处罚不够的,由公安机关给予治安管理处罚,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盗窃罪的构成要件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侵犯的对象,是国家、集体或个人的财物,一般是指动产而言,但不动产上之附着物,可与不动产分离的,例如,田地上的农作物,山上的树木、建筑物上之门窗等,也可以成为本罪的对象。另外,能源如电力、煤气也可成为本罪的对象。

(二)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具有秘密窃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或者多次秘密窃取公私财物的行为。

(三)主体要件

本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16周岁)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均能构成。对主体的修改是对本罪修改的重要内容。依原刑法,已满14岁不满16岁的少年犯惯窃罪、重大盗窃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本法取消了此规定。

(四)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且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条、第四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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