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调解常见的形式有哪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10-04 21:09:36 56 人看过

一、刑事案件调解常见的形式有哪些

刑事案件法院是不存在调解的,不过在法定的公诉案件中,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被害人自愿和解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和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八条下列公诉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被害人自愿和解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和解。

(一)因民间纠纷引起,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犯罪案件,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

(二)除渎职犯罪以外的可能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过失犯罪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五年以内曾经故意犯罪的,不适用本章规定的程序。

二、刑事案件立案标准

刑事案件立案标准如下:

1.有犯罪事实,即已经受理的案件,犯罪嫌疑人的行为已经触犯了刑律,构成了犯罪;

2.需要追究刑事责任,即犯罪嫌疑人的犯罪行为需要依法给予刑罚处罚;

3.属于自己管辖,公安机关只能管辖法律规定的属于自己管辖的案件。

三、刑事案件时效期是多少年的

刑事案件时效期如下:

1.犯罪的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不再追诉;

2.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3.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4.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

根据《刑法》第八十七条,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一编 总则 第四章 刑罚的具体运用 第八节 时效    第八十七条 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n(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n(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n(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n(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04日 22:1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人民调解的调解形式有哪些?
    人民调解的调解形式:一、单独调解:由纠纷当事人所在地或纠纷发生地的调委会单独进行的调解。二、共同调解: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人民调解组织,对于跨地区、跨单位的民间纠纷,协调配合,一起进行的调解。共同调解实施起来较单独调解要复杂,因此,人民调解委员会在与其他地区或单位的人民调解委员会共同调解纠纷时应注意:1、在受理后,必须分清主次,以一个调解组织为主,其他调解组织协助。一般情况下,以先行受理民间纠纷的人民调解委员会为主,其他各方为协助调解方。当有两个或两个以上人民调解委员会同时受理时,应本着有利于纠纷调解的原则确定由其中哪个调委会管辖,并以有管辖权的调委会为主调解,其他有关各方协助调解。2、在实施调解前,要详细研究制定调解计划,明确分工。在进行调解时,参与调解的调解组织要相互配合,加强信息交流,协调一致地开展工作。3、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对当事人要一视同仁,防止小团体主义、宗派主义对调
    2024-01-16
    228人看过
  • 医疗纠纷调解的方法有哪些常见模式
    一、医疗纠纷调解的方法有哪些常见模式医疗纠纷调解的方法有以下常见模式:1.医患双方直接或通过医院所在地县市区级“医疗纠纷调解委员会”协商调解,解决医疗纠纷;2.患者可申请卫生行政部门介入调解,依法处理医疗纠纷;3.诉诸法律手段,由法院对医疗纠纷进行调解。二、医疗纠纷的种类医疗纠纷的常见情形有:1.医疗美容损害引起的纠纷。2.诊疗护理过程所致的医疗纠纷。这类纠纷是医患纠纷中最常见的一类。3.因患者及其家属对医学认知及专业知识局限,或医务人员的解释态度等导致他们认为该医疗后果并非正常后果,而发生的纠纷。4.预防、保健、计划生育损害纠纷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三、医疗事故和医疗纠纷的异同点有哪些医疗事故和医疗纠纷的差异在于:1.医疗纠纷,涵盖了医疗事故、医疗差错、医疗意外、并发症和产品质量、疾
    2023-09-08
    491人看过
  • 民事案件中驳回请求的常见情形有哪些
    一、民事诉讼法驳回诉讼请求的情形有哪些民事诉讼法驳回诉讼请求的情形有:1.主体不适格,既包括原告主体不适格,也包括被告主体不适格。2.被告不明确。3.没有具体的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4.不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5.受案后发现属于刑事犯罪、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6.原告向人民法院起诉时未声明有仲裁协议的。7.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发现双方当事人所争议的是劳动争议,依据劳动仲裁前置原则,应当裁定驳回起诉,告知原告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8.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6个月内又起诉,人民法院受理后才发现的,应当依法裁定驳回起诉。9.对判决、裁定以及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原告又以同一事实、理由起诉的,人民法院受理后才发现的,依法裁定驳回起诉,但从程序上撤诉、因证据不足判决驳回诉讼请求的除外。10.人民法院认为依法应当裁定驳回
    2023-10-06
    400人看过
  • 分包发包方式有哪些常见的形式
    建筑工程项目的分包模式主要分为两大类:第一种为招标发包模式,即由建设单位设立项目标底,同时制定出详尽的合同条款以明确工程建设内容和相关要求,进而公开招募承包商参与竞标,经过严格筛选后确定最终中标者,签署相应的工程承包合同;第二种则为直接发包模式,该模式下,发包方会直接指定特定的承包商,随后双方针对工程建设的具体内容展开深入洽谈,在达成共识之后签订工程承包合同。《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九条建设工程竣工后,发包人应当根据施工图纸及说明书、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及时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发包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价款,并接收该建设工程。建设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2024-05-17
    365人看过
  • 案件调查证据有哪些,有哪些常见方法?
    案件调查证据有哪些有哪些常见方法所谓证据,就是用以证明案情的根据。证据具有以下特征:一是证据必须是客观存在的事实材料。二是证据必须是与案件有关联的事实材料。三是证据必须是符合法律要求的形式,按法定程序收集的事实材料。有关证据的种类,行政诉讼法和民事诉讼法都规定,书证、物证、证人证言、当事人的陈述、视听资料、鉴定结论、现场笔录、勘验笔录等证据为法定证据。物证是指以其存在、外形、质量、特征等来证明案件事实的物品。物证的特点是,不具有任何主观的东西,而只以其客观存在来证明案件的事实。对物证必须妥善地加以保管,以保持物证的原有的形态。如果不能保持原来形态或者物证有可能灭失的,行政机关必须采取措施予以保全。证人证言是知道案件真实情况的人对案情的描绘与陈述。民事诉讼法规定,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人,都有义务出庭作证。行政处罚法规定,在行政机关对行政处罚案件进行调查时,被调查人应当如实回答询问。这是因为,行
    2024-02-02
    212人看过
  • 重新审理刑事案件的常见情形
    刑事诉讼发回重审情形主要如下:1、违反本法有关公开审判规定的;2、违反回避制度;3、剥夺或者限制当事人的法定诉讼权利,可能影响公正审判;4、审判组织构成违法;5、其他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可能影响公正审判。在刑事诉讼中,被告人对一审判决不服的,可以提出上诉。检察院也可以提出抗诉。二审可以依法改判,也可以发回重审。刑事诉讼应当逮捕情形是什么下列情形应当予以逮捕:1、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2、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3、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4、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5、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不服第一审判决的上诉、抗诉案件,经过审理后,应当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一)原判决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的,应当裁定驳回上诉或者抗诉,维持原判;(二)原判决认定事实没有错误
    2023-07-15
    485人看过
  • 调解方式有哪些形式
    法律综合知识
    一、调解方式有哪些形式(一)法院调解法院调解又称诉讼中调解,是人民法院对受理的民事案件、经济纠纷案件和轻微刑事案件进行的调解,是诉讼内调解。对于婚姻案件,诉讼内调解是必经的程序。至于其他民事案件是否进行调解,取决于当事人的自愿,调解不是必经程序。法院调解书与判决书有同等效力。法院调解包括调解活动、调解的原则、调解的程序、调解书和调解协议的效力等。是当事人用于协商解决纠纷、结束诉讼、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审结民事案件、经济纠纷案件的制度。(二)人民调解人民调解又称诉讼外调解。是指在人民调解委员会主持下进行的调解活动。人民调解委员会是村民委员会和居民委员会下设的调解民间纠纷的群众性自治组织,在基层人民政府和基层人民法院指导下进行工作。人民调解工作应遵循的原则有:1.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政策进行调解。2.必须在双方当事人自愿平等的前提下进行调解。3.必须在查明事实、分清是非的基础上进行调解。4
    2023-06-11
    352人看过
  • 家庭暴力常见形式有哪些
    一、家庭暴力常见形式有哪些家庭暴力的形式具体如下:1.身体暴力。加害人对受害者身体各部位的攻击行为;2.精神暴力。侮辱谩骂、限制人身自由等;3.性暴力。加害人攻击受害者性别部位,强迫受害者发生性关系或强迫与他人发生性关系等;4.经济控制。加害人限制或控制受害者的财产决定权和使用权,包括限制或控制受害者用钱的时间、式数量,限制受害者对物品、住房等的使用。家庭暴力的法律惩罚如下:1.承担民事责任。如果一方存在家庭暴力,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2.承担行政法律责任,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实施家暴者尚未构成犯罪的,会被处以15日以下拘留、200元以下的罚款或者警告;3.承担刑事责任,实施家暴者,情节严重的,可能构成犯罪,涉及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虐待罪。二、遭遇家暴怎么维护自己的权益1.施暴者对当事人使用家庭暴力的时候,当事人应该尽快逃离现场,然后请求当地村委会、居民委员会或者其他当地组织寻求帮助;
    2023-06-23
    158人看过
  • 常见商标侵权形式有哪些?
    常见的商标侵权行为有以下这些:(一)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二)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三)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四)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五)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六)故意为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便利条件,帮助他人实施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的;(七)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商标侵权的形式是什么?商标侵权的形式如下:1、将他们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未注册商标进行抢注。2、在相同商品类别模仿、复制他们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或者在不同商品类别模仿复制已经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3、注册商标侵害他人合法在先权利。4、将他人商
    2023-07-05
    136人看过
  • 常见的名誉权体现形式有哪些
    一、常见的名誉权体现形式有哪些常见的名誉权体现形式为名誉利益支配权和名誉维护权。名誉利益支配权即利用自己的良好的名誉获得更多的利益。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如果他人侵犯了名誉权的,受害人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承担侵犯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一十条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等权利。法人、非法人组织享有名称权、名誉权和荣誉权。第一千零二十四条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名誉是对民事主体的品德、声望、才能、信用等的社会评价。二、哪些行为会触犯名誉权1.在侵害对象上,被侵害人是特定人。当然不一定要指名道姓,如果所指定的对象是特定环境、特定条件下的具体人,即使没有指名道姓,同样可以构成对他人名誉权的侵害。2.在侵害方式上,主要是以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
    2023-08-31
    340人看过
  • 存货中有哪些常见的虚假形式
    存货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为销售或者耗用而储存的各种资产,包括库存、在途和委托加工中的各种原材料、燃料、包装物、低值易耗品、外购商品、在产品、半成品、产成品和分期收款发出商品等。存货属于流动资产的范畴,在企业活动资金中占有很大比重,流动性弱,种类杂、数量多、收发频繁,在企业中滞留时间长,变现能力慢,在管理和核算上存在一定难度,容易产生薄弱环节。在存货管理和核算中常见的虚假形式主要有以下几种:一、违规分摊,成本不实一些企业在核算购入材料的采购成本时,将能够直接计入各种材料的采购成本不直接计入,或将应按一定比例分摊计入各种材料的采购成本不按规定进行合理的分摊,如在"材料采购"账户中,只核算购入材料的买价,将应计入购入材料的运杂费、运输途中的合理损耗、入库前的整理挑选费用等采购费用全部计入"管理费用"账户;购入材料发生的运杂费,不按材料的重量或买价等比例分摊计入各种材料的采购成本,而全部计入某
    2023-12-17
    59人看过
  • 公司解散的常见情形有哪些
    在实践中,公司解散的情形一般有以下几种:1、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公司的营业期限是公司存续的时间界限,公司章程可以规定公司的营业期限,也可以约定某些特殊的解散原因,一旦解散期限届满的或特殊原因出现的,可以发解散公司。2、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当出现公司经营不善或股东有纠纷等情况时,公司股东可以通过股东大会决议的方式,提前解散公司、3、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4、因公司存在违法违规经营行为,被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而导致公司解散。5、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一、公司解散了员工一定可以获得赔偿吗不管是何种原因导致公司解散的,当公司解散,就意味着公司法人资格的消亡,而公司法人资格的消亡必将导致劳动合同无
    2023-03-19
    500人看过
  • 常见侵犯名誉权有哪些形式
    (一)诽谤诽谤是指故意或者过失地散布有关他人的虚假事实,导致他人名誉降低或者毁损的行为。诽谤的主观状态可以是故意,也可以是过失,其方式可以是言语、书面文字或者其他任何使虚假事实散布开来的方式。《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一千零二十五条:“行为人为公共利益实施新闻报道、舆论监督等行为,影响他人名誉的,不承担民事责任,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捏造、歪曲事实;(二)对他人提供的严重失实内容未尽到合理核实义务;(三)使用侮辱性言辞等贬损他人名誉。”在文学作品中故意使用他人真实姓名,或者未写明原告的真实姓名和地址,但对人物特征的描写有明显的指向或者影射他人,小说内容存在侮辱、诽谤情节,致其名誉受到损害的,作者和出版社均可能构成对名誉权的侵犯。(二)侮辱侮辱是指故意通过言语、文字或者行为举止等方式贬低他人人格、毁损他人名誉的行为。侮辱行为的主观状态应当是故意,其方式可以是言语、书面文字
    2023-03-15
    75人看过
  • 承担保证债务的常见形式有哪些
    首先,关于承担保证债务的常见操作方式,主要可分为以下三种情况:第一类是连带共同保证,这意味着两个或者超过两个以上的保证人为债务人的债务提供无份额的担保责任。其次是按份共同保证,具体表现为两个及以上的保证人承担约定的份额担保责任。最后是最高额保证,这种情况下保证人和债权人会签署一项整体性的保证合同,所以在一定期间内持续进行的借款合同或是同类别的其他债权,都可以得到相应的保证。其次,在保证的具体实施过程中,我们可以根据保证的不同作用选择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两种方式。具体来说,如果合同双方约定在债务人无法按时偿还债务时,由保证人代为承担相应责任,那么此种情况就属于一般保证的范畴。而另一方面,若书面协议声明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负担连带责任的话,那自然就是连带责任保证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九十条保证人与债权人可以协商订立最高额保证的合同,约定在最高债权额限度内就一定期间连续发生的债权提
    2024-08-07
    430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2022年刑事案件提起上诉的方式常见的有哪些
      安徽在线咨询 2022-12-05
      1、被告人、自诉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或被告人上诉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提出,也可以直接向原审法院的上一级法院即第二审法院提出。 2、通过原审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原审人民法院应当在三日以内将上诉状连同案卷、证据移送上一级人民法院,以便上一级人民法院及时地开展上诉审的工作。同时还要将上诉状副本送交同级人民检察院和对方当事人。 3、当事人直接向第二审人民法院提出上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在三日以内将上诉状
    • 常见的民事案件案由有哪些
      海南在线咨询 2023-04-25
      民事案件案由主要是指以民法理论为基础对民事法律关系进行的分类。结合现行立案、审判实际,将民事案件案由分为一级案由十大类,如人格权、物权、债权、知识产权纠纷等;在第一级案由项下细分为四十三类案由,作为第二级案由,如婚姻家庭、所有权、合同、劳动争议、与公司有关的纠纷等。 确定民事案件案由时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首先,在立案和审判过程中,确定民事案件案由,只能适用2011年2月18日起施行的,由最高人民法院
    • 刑事案件有哪些常见的代理律师
      河南在线咨询 2021-10-21
      在这样的事件中,律师有以下代理权限:1、律师可以接受公诉事件的受害者、死亡受害者的近亲、没有行为能力者和行为能力者的法定代理人的委托,担任诉讼代理人。2、律师受委托后,应向委托人提供法律咨询等法律帮助。3、代理律师在开庭前向人民法院了解案件是否公开审理,如果案件涉及到受害人隐私,可以要求人民法院不公开审理。4、代理律师通知受害者有权回避合议庭的成员、书记、公诉人、鉴定人,协助受害者行使该权利。5、
    • 道路交通事故调解赔偿常见情形有哪些
      山东在线咨询 2022-11-28
      1、公安机关是可以调解因为交通事故引起的纠纷的:由交管部门指派两名交通警察按照程序主持调解;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后,交管部门应制作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书或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终结书;调解达成的协议依靠双方自觉履行,不具有法律强制力等。 2、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四条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 常见刑事案件辩护要点有哪些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7-02
      常见刑事案件辩护要点大约如下:一、要善于准确归纳并找出辩护的法定理由。二、不要忽视对被告有利的酌定情节。三、要敢辩、善辩和明辩。四、切忌歪辩、乱辩和错辩。五、律师辩护应尊重委托人或被告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