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是什么意思,不动产登记申请有什么效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23 09:05:49 466 人看过

不动产在中国是指依自然性质或法律规定不可移动或者移动后会引起性质、形状改变的财产,包括建筑物、构筑物等。

不动产登记申请有以下效力:1、对登记机关的形成力;2、对登记程序的启动力;3、物权变动的彰显力;4、对登记顺位的预定力。

动产和不动产是什么意思

动产是指能脱离原有位置而存在的资产,如各种流动资产、各项长期投资和除不动产以外的各项固定资产。不动产是指实物形态的土地和附着于土地上的改良物,包括附着于地面或位于地上和地下的附属物。

动产与不动产的区别:

1、移动性。动产其实也就是在脱离原有位置存在的。比如说像各种的流动资产、还有一些长期的投资和一些不动产以外的各项固定资产。不动产这种就是属于位置固定性,同时也是属于一种地理位置固定。比如说像土地,房屋、探矿权、采矿权等这些就是属于土地定着物,这种也就是与土地尚未脱离的土地生成物,同时过种也是因为自然或者人力添附于属于不能分离的其他物。

2、个别性。动产一般来说也是没有什么特别的个性,都是普遍存在的。不动产可以说它都是有着它的独特性、异质性,同时还属于一种独一无二,包括位置差异、利用程度这些方面的差异、权利差异。

《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民法典》生效时间为2021年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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