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继承过程中有哪些情形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10 09:05:18 199 人看过

适用法定继承的情况规定在《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中,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五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遗产中的有关部分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一)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或者受遗赠人放弃受遗赠;

(二)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或者受遗赠人丧失受遗赠权;

(三)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先于遗嘱人死亡或者终止;

(四)遗嘱无效部分所涉及的遗产;

(五)遗嘱未处分的遗产。

法定继承人失去继承权的情形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

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继承权的丧失和恢复】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

(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

(四)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

(五)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

继承人有前款第三项至第五项行为,确有悔改表现,被继承人表示宽恕或者事后在遗嘱中将其列为继承人的,该继承人不丧失继承权。

受遗赠人有本条第一款规定行为的,丧失受遗赠权。

在当代的社会,现在继承方面的规定主要是集中在《民法典》当中,我们国家2021年1月1日新实施的民法典,关于婚姻家庭,还有继承都有明确的说明,比如说继承的顺序,还有就是关于继承的基本原则等等。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五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遗产中的有关部分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一)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或者受遗赠人放弃受遗赠;

(二)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或者受遗赠人丧失受遗赠权;

(三)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先于遗嘱人死亡或者终止;

(四)遗嘱无效部分所涉及的遗产;

(五)遗嘱未处分的遗产。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24日 15:1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定继承相关文章
  • 法定继承中代位继承是否属于特殊情形?
    代位继承是法定继承中的特殊情形。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适用法定继承的情形是什么根据《民法典》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遗产中的有关部分按照法定继承办理:1、被继承人生前未与他人订立遗赠扶养协议,或虽订立遗赠扶养协议,但只处分了部分遗产,或协议已失去法律效力的。2、被继承人生前未立遗嘱、遗赠,或虽立遗嘱、遗赠,但只处分了部分遗产,或所立遗嘱、遗赠无效或部分无效的。3、遗嘱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4、遗嘱继承人放弃遗嘱继承或受遗赠人放弃受领遗赠的。5、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或受遗赠人丧失遗赠受领权的。在继承方式中,法定继承是兜底的一种继承方式,一般优先按照遗赠抚养协议继承,其次是遗赠和遗嘱,最后才是法定继承。
    2023-07-18
    314人看过
  • 关于遗嘱继承有哪些情形?
    遗嘱继承满足以下情形的才有效:1、遗嘱继承人没有丧失继承权,也未放弃继承权;2、遗嘱继承人后于遗嘱人死亡;3、没有遗赠扶养协议或遗赠扶养协议与遗嘱不相抵触的;4、被继承人立有合法有效遗嘱。一、丈夫遗产该前妻继承,还是二婚妻子继承?丈夫遗产该二婚妻子继承。法定继承人中的配偶是指的被继承人的现任配偶,不论是原配还是二婚的妻子,只要是被继承人的现任配偶,就被继承人的遗产享有继承权。遗产继承顺序如下:1、如果有遗赠扶养协议、遗赠,那么按照遗赠扶养协议、遗赠来进行继承;2、如果有立下遗嘱且遗嘱有效的,那么按照遗嘱来进行继承;3、公民死亡前若没有立遗嘱,也没有遗赠扶养协议、遗赠,则按照法定继承顺序继承其财产。二、法定继承的条件1.被继承人生前未立遗嘱处分其遗产。2.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或受遗赠人放弃遗赠。3.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4.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先于遗嘱人死亡。5.遗嘱无效部分所涉及的遗产。6
    2023-06-27
    467人看过
  • 法定继承第一顺序继承人怎样分配份额,按照法定继承的情形有哪些
    法定继承第一顺序继承人应当均等分配份额,同一顺序继承人在法律上是没有先后继承之分的。按照法定继承的情形有遗嘱继承人放弃或受遗赠人放弃受遗赠的;继承人丧失或受遗赠人丧失受遗赠权;等等。一、法定继承第一顺序继承人怎样分配份额法定继承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分配。所谓“一般情况”是指同一顺序的各个法定继承人,彼此在生活状况。劳动能力以及对被继承人所尽抚养、扶养或赡养义务等方面,情况基本相同,条件大致接近。所谓“均等分配遗产”是指同一顺序的各个法定继承人所取得的被继承人遗产数额比例相同,没有明显差别。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
    2023-05-24
    99人看过
  • 遗嘱继承哪些情形才有效
    一、遗嘱继承哪些情形才有效1、首先需要明确享有继承权的条件:(1)继承人在继承权主体的范围内。(2)继承权人没有丧失继承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125条规定,继承权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其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其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其三,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其四,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3)继承权实现的内容是合法的,没有侵害国家、集体或者他人的合法利益。二、遗嘱继承的要求如下:1、遗嘱人必须要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遗嘱人所立的遗嘱必须是其真实意思表示。3、遗嘱人对遗嘱所处分的财产必须是有处分权的。4、遗嘱的内容必须合法。5、遗嘱中指定的继承人未丧失继承权,也未放弃继承权。
    2023-04-26
    312人看过
  • 工程承包中承包人违约的情形有哪些
    承包人违约的情形:1、私自将合同的全部或部分权利转让给其他人,将合同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转移给其他人;2、未经监理人批准,私自将已按合同约定进入施工场地的施工设备、临时设施或材料撤离施工场地;3、使用不合格材料或工程设备,工程质量达不到标准要求,又拒绝清除不合格工程;4、未能按合同进度计划及时完成合同约定的工作,已造成或预期造成工期延误;5、缺陷责任期内未对工程接收证书所列缺陷清单的内容或缺陷责任期内发生的缺陷进行修复,又拒绝按监理人指示再进行修补;6、承包人无法继续履行或明确表示不履行或实质上已停止履行合同;7、承包人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律师补充: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1、赔偿损失。发包人、承包人应当在专用条款内约定承包人赔偿发包人损失的计算方法。与发包人承担赔偿责任的情况相同,如果没有约定赔偿损失,则承包人承担一般法定赔偿责任,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
    2023-05-06
    498人看过
  • 继承方式中法定继承的特征有哪些
    一、法定继承的特征有哪些1、法定继承是遗嘱继承的补充。法定继承虽是常见的主要的继承方式,但继承开始后,应先适用遗嘱继承,只有在不适用遗嘱继承时才适用法定继承。因而,从效力上说,遗嘱继承的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法定继承是对遗嘱继承的补充。2、法定继承是对遗嘱继承的限制。各国法律虽都承认遗嘱继承的优先效力,但也无不对遗嘱继承予以一定的限制。例如,许多国家的法律都规定了法定继承人的特留份。我国《民法典》中规定,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因此,尽管遗嘱继承限制了法定继承的适用范围,但同时法定继承也是对遗嘱继承的一定限制。3、法定继承中的继承人是法律基于继承人于被继承人间的亲属关系规定的,而不是由被继承人指定的。从这点上说,法定继承具有以身份关系为基础的特点。4、法定继承中法律关于继承人、继承的顺序以及遗产的分配原则的规定是强行性的,任何人不得改变。5、法定继承具
    2023-02-26
    327人看过
  • 工伤认定过程中可以暂停哪些情形?
    中止工伤认定的情形:(一)作出工伤认定决定需要以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结论为依据,而尚未作出结论的;(二)发现劳动关系存在争议且无法确认,当事人依法申请劳动仲裁的;(三)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探望权的中止有哪些情形探望权的中止以出现法定的中止事由为条件。中止探望权行使的法定事由,《民法典》并未具体列举,而是概括的规定为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一般而言,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主要有:1、探望权人是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2、探望权人患有严重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可能危及子女健康的;3、探望权人在行使探望权时对子女有侵权行为或者犯罪行为,损害子女利益的;4、探望权人与子女感情严重恶化,子女坚决拒绝探望的;5、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值得注意的是,中止探望权的惟一条件是不利于子女的身心健康。至于其他原因,如父母之间相互关系恶化,或探望权人未及时给付抚养费等,都不能成为中止
    2023-08-14
    209人看过
  • 哪些人可以成为法定继承人的情形
    以下人员可以成为法定继承人:1、配偶、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2、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法定继承人包括哪些人法定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及继承顺序】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1.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2.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
    2023-08-15
    62人看过
  • 独生子女无遗嘱继承继承有哪些情形
    如果父母生前未设立遗嘱公证,作为独生子女的继承人需要通过办理继承权公证的方式继承遗产或者通过法院诉讼的方式继承遗产,向相关机构出具有法律效力的继承公证书或法院判决书,办理遗产继承手续。一、公证处办理车辆继承需要什么手续1、到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所有继承人到被继承人生前住所地或主要财产地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做公证时,应提交下列证件和材料: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如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及复印件);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被继承遗产的产权证明;被继承人的婚姻、父母、子女情况证明;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证明;继承人放弃继承权在公证处发表的声明。2、携公证机关的公证书,去相关部门办理车辆过户手续。提供的证件为:(1)个人有效身份证件;(2)原车行驶执照、车辆登记证书;(3)填写车辆变更登记表,重新确认车牌、登记地址、联系人等信息;(4)经交警部门签注后换发新的行驶执照。二、房产继承在哪里办房产继承在当地的公证
    2023-02-27
    376人看过
  • 民法典中哪些情况没有继承权
    一、民法典中哪些情况没有继承权民法典中没有继承权的情况如下:(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首先,在主观上,继承人存在杀人的故意,不包括过失杀人。在犯罪动机上,不以继承人为了取得被继承人的遗产为前提。其次,故意犯罪的对象必须是被继承人。最后,在客观上实施了杀害行为,只要继承人实施了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犯罪行为,不论犯罪是既遂还是未遂,都将丧失继承权。(二)是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首先,主观上,必须有杀害的故意,且动机为争夺遗产;其次,在客体上,所侵害的必须是其他继承人的生命;最后,在客观上,实施了杀害行为,不论犯罪行为是否既遂,都将丧失继承权。(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只要是遗弃被继承人,不论是否严重,即失去继承权;对于虐待被继承人,则要求情节严重。至于情节是否严重,可以从实施虐待行为的时间、手段、后果和社会影响等方面判断。(四)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所谓
    2023-04-12
    376人看过
  • 行政诉讼过程中中止审理的情形有哪些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十一条,在诉讼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诉讼:(一)原告死亡,须等待其近亲属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二)原告丧失诉讼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的;(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行政机关、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四)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力的事由不能参加诉讼的;(五)案件涉及法律适用问题,需要送请有权机关作出解释或者确认的;(六)案件的审判须以相关民事、刑事或者其他行政案件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相关案件尚未审结的;(七)其他应当中止诉讼的情形。中止诉讼的原因消除后,恢复诉讼。这其中“(七)其他应当中止诉讼的情形。”是指上面六种情形之外的,其他与其相当的情形,避免了列举的不全面,增加了灵活性,以适应立法时不能预见的情况。一、行政诉讼的申诉范围有哪些1、对拘留、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不服的;2
    2023-04-06
    492人看过
  • 法定继承办理的法定情形
    适用法定继承的情形包括:1、被继承人生前未设立遗嘱继承或遗赠,也没有遗赠扶养协议的;2、全部无效或部分无效遗嘱所涉及的遗产;3、遗嘱未处分的部分遗产;4、遗嘱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放弃继承或受遗赠;5、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6、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先于遗嘱人死亡的。一、被继承者的产如何分配?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四条的规定,法定继承具体适用于下述情况:(1)被继承人生前没有用遗赠扶养协议或者遗嘱的方式,对其财产作出任何处理的;遗嘱扶养协议是遗嘱人生前与扶养人签订的、由扶养人承扭遗赠人的生养死葬义务,并于退赠人死后接受其约定遗产的协议。被继承人用遗嘱方式转移财产纳,不但包括遗嘱继承,还包括遗嘱。被继承人死后,只有未留下遗赠扶养协议,也没有遗嘱,或者其所签订的遗赠扶养协议或立下的遗嘱被确认为无效的,其遗产才适用法定继承。(2)遗产继承人放弃继承权或者受遗赠人放弃受遗赠的;遗产分割以前.遗嘱继承
    2023-03-06
    498人看过
  • 遗产不能继承的有哪些情形
    与被继承人的人身密不可分的人身权,与公民的人身有关的债权、债务,国有资源使用权,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不能继承。一、宅基地权利可以继承吗?宅基地的使用权不属遗产,不能被继承。公民使用的宅基地,所有权属于国家或者集体;公民的自留山、自留地,所有权属于集体。而国家及集体所有的土地是可以依法确定由个人使用的。即公民对自留山、自留地、宅基地等,有依法使用的权利。因为遗产必须是公民个人合法拥有的财产,所以,公民是不能将自留山、自留地、宅基地作为遗产继承的,而只享有使用权。二、农村宅基地子女可以继承的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农村宅基地的所有权归属于农村集体组织。村民享有的是农村宅基地的使用权。对于该宅基地使用权能否继承,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第一,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属于同一集体组织的子女,实际与被继承人是同一家庭中的成员,此情况下,该宅基地使用权属于家庭共有,家庭个别成员死亡,并
    2023-03-21
    352人看过
  • 可以继承胎儿的情形有哪些?
    胎儿继承的情形有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但是胎儿娩出时为死体的,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一、哪些人有遗产继承权1、配偶、子女、父母2、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3、根据《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十六条规定: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二、胎儿在交通事故中死亡有没有赔偿胎儿在交通事故中死亡有赔偿,新生儿出生后,即是一个具有民事权利能力的主体,其在母体中受到的健康损害,可以依法行使损害赔偿请求权。原告发生交通事故时系孕妇,而胎儿存在于孕妇的子宫内,母体受到伤害将对婴儿的早产具有诱发或加重作用,司法鉴定结论已经证明雷某之胎儿早产与此次道路交通事故有因果关系。所以责任人应该对胎儿早产死亡的后果承担死亡赔偿责任。三、怎样处理保留的胎儿份额对胎儿保留份额的处理,依胎儿出生时是死体还是活体而不同:(1)如果
    2023-06-25
    466人看过
换一批
#遗产继承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法定继承是指,如果被继承人在生前没有立有遗嘱的情况下,根据法律相关规定,按照一定的顺序开展继承的一种遗产继承方式。 法定继承必须遵循法定的继承人范围、继承人的继承顺序以及遗产分配规则等原则。... 更多>

    #法定继承
    相关咨询
    • 法定继承的情形有哪些有关法定继承的
      江西在线咨询 2023-12-21
      法定继承,又被称为“无遗嘱继承”,是指继承人范围、继承顺序、继承份额等均由法律直接规定的继承方式。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 继承中有代位继承可以的情形有哪些?
      重庆在线咨询 2023-08-07
      转继承中可以有代位继承。代位继承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在转继承中发生代位继承并不影响其他继承人的继承权,也不违反法律规定。
    • 遗产继承法中有效期内不能继承的情形有哪些
      香港在线咨询 2022-10-05
      按照我国《公司法》第七十五条之规定: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那么,就是说能否当然的成为公司的股东则还要看公司章程是否有相应的规定。因为有限责任公司在具有资合性的同时,很大程度上更具有人合性。有限公司得以成立和延续,股东之间相互信任和依赖的关系至关重要,如果某个自然人股东的继承人无经营能力或人品有问题,让其成为股东势必难以与其他股东建立起良好的信
    • 特殊情形下的法定继承情况有哪些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7-18
      1、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代位继承人不受辈数的限制。 2、被继承人的养子女、已形成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的生子女可代位继承;被继承人亲生子女的养子女可代位继承;被继承人养子女的养子女可代位继承;与被继承人已形成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的养子女也可以代位继承。 3、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
    • 民法通则当中哪些继承的情形不能继承
      陕西在线咨询 2022-11-08
      民法典规定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1、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 2、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 3、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 4、伪造与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 5、以欺诈和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与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