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不履行的主体可以是哪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11 21:41:15 87 人看过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拒不履行判决、裁定书中的主体包括被执行人、协助执行义务人、担保人等负有执行义务的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被执行人、协助执行义务人、担保人等负有执行义务的人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的规定,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处罚。

第二条负有执行义务的人有能力执行而实施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的解释中规定的“其他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情形”:

(一)具有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财产情况、违反人民法院限制高消费及有关消费令等拒不执行行为,经采取罚款或者拘留等强制措施后仍拒不执行的;

(二)伪造、毁灭有关被执行人履行能力的重要证据,以暴力、威胁、贿买方法阻止他人作证或者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妨碍人民法院查明被执行人财产情况,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三)拒不交付法律文书指定交付的财物、票证或者拒不迁出房屋、退出土地,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四)与他人串通,通过虚假诉讼、虚假仲裁、虚假和解等方式妨害执行,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五)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执行人员进入执行现场或者聚众哄闹、冲击执行现场,致使执行工作无法进行的;

(六)对执行人员进行侮辱、围攻、扣押、殴打,致使执行工作无法进行的;

(七)毁损、抢夺执行案件材料、执行公务车辆和其他执行器械、执行人员服装以及执行公务证件,致使执行工作无法进行的;

(八)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致使债权人遭受重大损失的。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法律后果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是一种特殊终结制度,其产生的法律后果是执行程序暂时终结,暂时终结后根据情势变更可产生不同后果:

1.申请人或人民法院发现被执行人财产线索或有可供执行财产,依申请或依职权再次启动执行程序;

2.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但申请人不申请,法院也没发现,执行程序不再启动;

3.申请人想启动执行程序,但无证明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或财产线索的证据,执行程序启动不了。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23日 08:2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债权人相关文章
  • 履行不能和拒绝履行是
    法律综合知识
    律师解答:不能。拒绝履行,是指债务人能够实际履行而故意不履行。债权为请求权,债权人的请求权是针对于债务人的特定的行为行使的,债务人的义务也正是此特定的行为,此债权人得为请求及债务人所应实行的行为即为给付。而履行不能,是指债务人在客观上已经没有履行能力。债务人由于某种原因,事实上已不可能履行债务。履行不能使债的目的客观上无法实现,因而导致债务消灭或转化为损害赔偿之债,债权人无法请求继续履行。《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2024-04-22
    125人看过
  • 欠款不还是否可以起诉拒不履行罪
    一、欠款不还是否可以起诉拒不履行罪欠款不还可以起诉要求对方履行,但是不构成拒不履行罪。欠债不还是民事纠纷,欠款方并没有违反刑事法律规定,不属于刑事案件范畴。如果欠款人拒不履行法院生效的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当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可以采取强制措施,如查封、扣押、拍卖等办法来强制执行。如果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将会受到刑事处罚。因此,如果欠款人不还款,只能通过民事途径解决,不能直接向法院起诉追究其刑事责任。【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二、欠款起诉步骤如果想要起诉对方欠款,可以按照以下步骤操作:1.收集证据:收集与欠款相关的所有证据,例如借条、聊天记录、转账记录等。确保这些证据清晰、
    2024-01-04
    335人看过
  • 拒不履行行政处罚的后果有哪些
    一、拒不履行行政处罚的后果有哪些?行政处罚强制执行拒不执行的,可能会被行政机关予以罚款、拘留。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二)根据法律规定,将查封、扣押的财物拍卖或者将冻结的存款划拨抵缴罚款;(三)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二、行政处罚的程序有哪些?简易程序:行政处罚的简易程序又称当场处罚程序,指行政处罚主体对于事实清楚、情节简单、后果轻微的行政违法行为,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程序。1、适用简易程序的行政处罚必须符合以下条件:(1)违法事实确凿;(2)对该违法行为处以行政处罚有明确、具体的法定依据;(3)处罚较为轻微,即对个人处以50元以下的罚款或者警告,对组织处以1000元以下的罚款或者警告。2、行政执法人员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应遵守以下程序:(1)出示执法证件,表明执法人员身份;
    2023-06-02
    181人看过
  • 哪些合同可以不履行呢
    法律综合知识
    一、哪些合同可以不履行呢合同可以不履行的的情形具体如下:1、合同无效。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无效的合同自始无效,对合同各方都不具有约束力,您没有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但是,有些情况只是合同的部分无效,这种情况下,合同其他部分的效力依然有效,您依然负有履行有效部分合同的义务。2、被撤销的合同。合同被撤销后,合同自始无效,对双方没有约束力,但需要注意的是,合同的撤销需要当事人一方行使撤销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3、已经解除的合同。若想解除合同,首先,合同可以经当事人协商一致解除,若当事人不能就解除合同的事项达成一致意见的,可以查看合同中有无约定什么时候我方有权解除合同,即约定解除权,若合同中也无约定的,我国《民法典》合同编还规定了法定解除权。但要注意,并非解除的条件成就时,合同就当然、自然解除。要想解除合同,应当通知对方,该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才会解除。《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当事
    2024-01-10
    300人看过
  • 拒绝履行构成要件有哪些什么是拒绝履行的义务
    拒绝履行,又称毁约,债务人能够履行却不法地对债权人表示不履行。拒绝履行的构成要件有:1、须有合法有效的债务存在这是拒绝履行的前提条件。2、须履行仍为可能。3、须债务人有拒绝履行债务的表示。4、须债务人主观上出于故意。即债务人明知存在债务并且能够履行债务而不履行。债务人的故意由法官依具体情事作出判断,无需债权人举证。债权人只须证明债务人不履行债务即可。5、债务人拒绝履行债务无正当理由。一、借款与欠款超过诉讼时效怎么办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一)从诉讼时效的角度看,如果借条注明了还款日期,那么诉讼时效就从还款日期的次日起计算三年。如果没有约定归还时间,则最长诉讼时效为20年。(二)如果没有注明还款日期,则表明该合同系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合同,债权人有权随时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但须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在此情形下,确定诉讼时效期间的起算点,实际上存在以下几
    2023-03-06
    69人看过
  • 可能拒不履行,或者是,履行能力有限。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被执行人,协助执行义务人、担保人等负有执行义务的人对人民法院的判决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依照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的规定,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处罚。被执行人没有可以执行的财产算拒不履行吗被执行人没有可以执行的财产不算拒不履行。被执行人没有财产或虽有财产,但不足以抵偿全部债务,会导致法院对剩余债务中止执行,待发现被执行人有财产时,法院才恢复执行。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对方只要有财产,法院执行局就会依法采取强制手段,对其财产进行拍卖。.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如果没有钱,可以向法院提供其财产线索《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
    2023-08-07
    442人看过
  • 实际履行主体与合同主体不同
    一、实际履行主体与合同主体不同一般情况下,合同签约主体和合同实际履行义务的主体是一致的,但也有例外,有的合同约定的权利或义务指向第三人。合同的签约主体与实际履行主体:合同的签约主体与实际履行主体说明属于企业法务中合同管理部分合同的签约情况:重点在于将签约时间,签约主体、合同名称,合同编号进行真实描述合同的履行情况说明:相对复杂,重点在于对合同履行过程的每个义务按照时间顺序进行一个描述,并且通常还应当制作一个进程图,并随时跟进,提醒合同的履行情况,避免企业因为疏忽错过履行期限,而导致违约。这些内容没有统一格式的,应当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按照上述内容,自己撰写就可以。二、合同履行完后自动终止的期限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签订的合同生效后,合同履行到期限届满的或合同解除,合同的权利与义务就会终止。《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七条【合同消灭的原因】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一)债务已经按照约
    2023-05-03
    330人看过
  • 合同履行方面,哪些情况下可以拒绝?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六)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七)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或者履行费用过高;(八)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要求履行。一方拒绝履行合同时该怎么救济(1)债权人可依法解除合同,请求赔偿损失;(2)债务人拒绝履行的意思表示做出后,非经债权人同意原则上不得随意撤回,否则,债权人有权以对方违约致债务履行已成为不必要为由而拒绝受领,并可请求支付违约金或赔偿损失;(3)在双务合同中,债务人因此而丧失同时履行抗辩权,债权人有生履行义务的据此可拒绝履行;(4)债务履行有担保的,债权人可请求担保人履行担保义务。在物权担保中,债权人可依法行使担使物权,以满足债权的实现;(5)债权人认为需要履行的,可依法请求强制履行,但不得违
    2023-07-14
    221人看过
  • 拒绝履行构成要件包括哪些拒绝履行是什么
    拒绝履行,又称毁约是指:债务人能够履行却不法地对债权人表示不履行。拒绝履行的构成要件有:1、须有合法有效的债务存在这是拒绝履行的前提条件。如果没有合法有效的债务关系存在,就无所谓拒绝履行的问题。2、须履行仍为可能。3、须债务人有拒绝履行债务的表示。4、须债务人主观上出于故意。即债务人明知存在债务并且能够履行债务而不履行。债务人的故意由法官依具体情事作出判断,无需债权人举证。债权人只须证明债务人不履行债务即可。5、债务人拒绝履行债务无正当理由。一、什么是借条的诉讼时效1、如果借条注明了还款日期,那么诉讼时效就从还款日期的次日起计算3年。2、没有注明还款日期的,债权人随时可以要求返还,债权人催告当时债务人就表示立即履行,实际上却未履行的,诉讼时效应自催告次日起计算。3、债权人向债务人主张一次权利,债务人明确表示拒绝履行,并有否定债权存在的意思表示,那么,诉讼时效应从该拒绝之日的次日起计算。4、
    2023-03-14
    135人看过
  • 履行合同主体责任的种类有哪些
    合同责任有缔约过失责任、预期违约责任、违约责任、无效(被撤销)责任四种。其中缔约过失责任,指在合同未生效的缔约阶段,合同一方当事人违反基于诚信原则所产生的先合同义务,给另一方当事人造成损失所应承担的责任。一、缔约过失责任包括哪些情形缔约过失责任是指在合同订立过程中,一方因违背其依据的诚实信用原则所产生的义务,而致另一方的信赖利益的损失,应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包括以下这些情形:(一)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二)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三)有其他违背诚信原则的行为。二、缔约过失责任是什么?缔约过失责任是指在合同订立过程中,一方因违背其依据的诚实信用原则所产生的义务,而致另一方的信赖利益的损失,并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它是一种新型的责任制度,具有独特和鲜明的特点:只能产生于缔约过程之中;是对依诚实信用原则所负的先合同义务的违反;是造成别人信赖利益损失所负的损害赔偿
    2023-03-29
    168人看过
  • 关于合同履行主体有哪些人
    一、合同履行主体有哪些人合同履行主体不仅包括债务人,也包括债权人。因为,合同全面适当地履行的实现,不仅主要依赖于债务人履行债务的行为,同时还要依赖于债权人受领履行的行为。因此,合同履行的主体是指债务人和债权人。除法律规定、当事人约定、性质上必须由债务人本人履行的债务以外,履行也可以由债务人的代理人进行,但是代理只有在履行行为是法律行为时方可适用。同样,在上述情况下,债权人的代理人也可以代为受领。此外,必须注意的是,在某些情况下,合同也可以由第三人代替履行,只要不违反法律的规定或者当事人的约定,或者符合合同的性质,第三人也是正确的履行主体。不过,由第三人代替履行时,该第三人并不取得合同当事人的地位,第三人仅仅只是居于债务人的履行辅助人的地位。二、合同的履行地点履行地点是债务人履行债务、债权人受领给付的地点,履行地点直接关系到履行的费用和时间。在国际经济交往中,履行地点往往是纠纷发生以后用来确
    2023-06-23
    100人看过
  • 拒不履行罪的判定依据有哪些?
    法律中没有关于拒不履行罪的规定,应当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相应的构成要件为:侵犯的客体是人民法院的正常活动;客观方面表现为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和裁定,情节严重的行为;主体主要是指有义务执行判决、裁定的当事人;主观方面为故意。怎么算拒不履行罪(一)指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的行为。(二)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的,包括应当履行的义务的全部或部分。(三)指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的行为。没有能力执行的,不构成本罪。(四)情节严重的行为。是指下列行为;1、被执行人隐藏、转移、故意毁损财产或者无偿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2、担保人或者被执行人隐藏、转移、故意毁损或者转让已向人民法院提供担保的财产,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3、协助执行义务人接到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后,拒不协助执行,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2023-07-06
    224人看过
  • 拒不履行与不能履行的区别
    拒不履行又毁约,它是指合同的义务一方在合同履行期到来时,其有能力履行,但基于某一目的而拒不履行,这种不履行是一种典型的违约行为。不能履行,也称给付不能或履行不能,它是指合同义务人不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根据时间的标准,分为自始不能和后发不能。二者的区别是:1)违约方的主观状态不同。2)法律后果不同。3)违约原因不同。拒不履行土地复垦义务的处罚种类:罚款处罚依据及条款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五条:违反本法规定,拒不履行土地复垦义务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责令缴纳复垦费,专项用于土地复垦,可以处以罚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一条:依照《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五条的规定处以罚款的,罚款额为土地复垦费的2倍以下。
    2023-08-17
    385人看过
  • 拒绝履行司法协助的具体情形有哪些?
    拒绝履行司法协助的情形会有的问题是有义务协助调查,执行的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除责令其履行协助义务外,并可以予以罚款:1、有关单位拒绝或者妨碍人民法院调查取证的;2、银行、信用合作社和其他有储蓄业务的单位接到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后,拒不协助查询、冻结或者划拨存款的;3、其他拒绝协助执行的。中止诉讼的情形包括哪些?(1)被告的行政机关被撤销,尚未确定继续行使其职权的行政机关的,或者被告行政机关被撤销,其职权也同时被撤销,从而无法继续行使其职权的行政机关,尚未确定继续诉讼的行政机关;(2)具体行政行为所依据的规章互相抵触,需要等待最高人民法院送请国务院作出解释或裁决,在等待解释或裁决时,人民法院应中止诉讼;(3)在审理案件中,人民法院发现被处罚人的行为构成犯罪,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时,应及时将有关犯罪材料移送有关机关,如果刑事责任的追究影响本案审理的,应中止诉讼,待有关机关作出最终处理后
    2023-07-20
    147人看过
换一批
#债权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债权人
    词条

    债权人是债的主体之一,债的主体包括双方当事人,即债权人和债务人。债权人是指有权请求对方当事人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人。在债的关系中,债权人和债务人都必须是特定的。债权人既可以是一人,也可以是多人。... 更多>

    #债权人
    相关咨询
    • 哪些人可以拒绝合同履行
      广西在线咨询 2023-07-06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五条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 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 第五百二十六条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 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
    • 拒不执行裁判裁定罪的主体是什么,拒不执行裁判罪的犯罪主体有哪些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3-22
      拒不执行裁判罪是一种特殊主体。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第三、四、五条的规定,有以下三种:①被执行人是公民的,即由人民法院判决裁定规定的曾有作为或不作为义务的自然人。②被执行人是单位的,追究的是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这些人员为了本单位的利益而拒不执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造成严重后果,也构成本罪的主体。③与被执行人共同实
    • 合同履行主体改变可以遵循的原则有哪些
      新疆在线咨询 2023-07-28
      (一)合同的变更原则上向将来发生效力,未变更的权利义务继续有效,已经履行的债务仍然有效。 (二)合同的变更以原合同关系的存在为前提,变更部分不超出原合同关系之外。原合同关系有对价关系的仍保有同时履行抗辩权,原合同债权所有的利益与瑕疵仍继续存在,只是在增加债务人负担的情况下,非经保证人或物上担保人同意,保证不生效力,物的担保不及于扩张的债权价。。。[展开]
    • 买受人是否可以拒绝履行受领义,具体规定有哪些
      浙江在线咨询 2023-12-03
      买受人不可以拒绝履行受领义务,由此给出卖人带来的相关损失需要买受人自己承担。因标的物质量不符合质量要求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买受人可以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者解除合同。
    • 履行合同哪方可以拒绝
      澳门在线咨询 2023-07-06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五条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 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 第五百二十六条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 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