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如何分割?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27 08:40:59 166 人看过

在步入婚姻之时,我们都希望天长地久,但是双方出现无法调和的矛盾,也要懂得用适当的方式摆脱,过得更好。

但是婚姻关系的改变毕竟是大事情,最好理性地解决问题,以解决问题为核心,不要情绪化。

但是如果实在不能解决那就只有离婚了,但是其中的共同财产是什么,还有离婚如何分割是需要大家知道的。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下列财产,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夫妇共同所有: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所得;知识产权收入;继承或受赠财产;其他应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在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认的只是一方的财产,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此外,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入,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应当取得的基本养老金,破产安置补偿费,均属“其他应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此外,如果登记在一方名下,由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登记在一方名下,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结婚前由一方以个人财产出资付首付,婚后双方共同偿还贷款,且房屋登记于支付首付款方名下的,夫妻双方协商处理离婚的,协商不成的,法院可以裁定房屋归支付首付款方所有,住房增值部分或者共同还贷,仍然需要作为夫妻的共同财产进行分割,由登记方向对方赔偿。

按照法律规定,首期由一方以个人财产出资支付首付款,双方婚后共同还贷,如果房产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则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按照法律规定,结婚后双方出资购买,属夫妻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离婚财产分割一般由当事人协商处理,无法协商的,则可以起诉到法院请求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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