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的存续时间是多久?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9-06 21:00:27 239 人看过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必须在知道或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若超过这个期限,将无法在法律规定的时限内起诉。房屋征收补偿协议行政诉讼时效为六个月。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必须在知道或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若超过这个期限,将无法在法律规定的时限内起诉。房屋征收补偿协议行政诉讼时效为六个月。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房 屋 征 收 补 偿 协 议 诉 讼 时 效 的 规 定 有 哪 些 ?

根据我国《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相关规定,当事人就房屋征收补偿协议发生的争议,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侵犯之日起6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当事人逾期不提起诉讼,则其权利将依法消灭。

然而,如果一方当事人认为另一方当事人所提出的补偿方案不符合法定程序或者协议内容违法,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侵犯之日起1年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当事人逾期不提起诉讼,则其权利同样将依法消灭。

在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纠纷案件中,当事人还可以向行政机关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当事人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则其权利将依法消灭。

总之,根据我国《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相关规定,当事人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侵犯之日起6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当事人逾期不提起诉讼,则其权利将依法消灭。但是,如果一方当事人认为另一方当事人所提出的补偿方案不符合法定程序或者协议内容违法,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侵犯之日起1年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当事人逾期不提起诉讼,则其权利同样将依法消灭。

根据我国《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相关规定,当事人就房屋征收补偿协议发生的争议,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侵犯之日起6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当事人逾期不提起诉讼,则其权利将依法消灭。然而,如果一方当事人认为另一方当事人所提出的补偿方案不符合法定程序或者协议内容违法,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侵犯之日起1年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当事人逾期不提起诉讼,则其权利同样将依法消灭。在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纠纷案件中,当事人还可以向行政机关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当事人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则其权利将依法消灭。总之,根据我国《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相关规定,当事人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侵犯之日起6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当事人逾期不提起诉讼,则其权利将依法消灭。但是,如果一方当事人认为另一方当事人所提出的补偿方案不符合法定程序或者协议内容违法,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侵犯之日起1年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当事人逾期不提起诉讼,则其权利同样将依法消灭。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第四十六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02日 06:4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房屋征收相关文章
  • 房屋征收、补偿未达成协议,征收方可先拆除房屋
    1、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未签订征收补偿协议的,房屋不能先行拆迁,应当在房屋拆迁前进行补偿。有关法律、法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七条拆迁前应当给予补偿。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或者补偿决定规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规定,以暴力、威胁或者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道路交通等非法手段强迫被征收人迁移。禁止施工单位参加搬迁活动。第二十八条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不搬迁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当附有补偿金额、专用账户存储账号、产权交易用房、周转房的位置和面积等;二是法定强制拆迁的注意事项。一是组织强制拆迁的权力。如果强拆数量大、难度大,需要组织相应力量协助实施。在实际工作中
    2023-05-08
    254人看过
  • 不能签的四种房屋征收补偿协议
    房屋征收补偿协议,涉及被征收人的补偿数额。如果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签订不合理,被征收人的利益会遭受巨大损失。而这在征收拆迁实践中,因房屋征收补偿协议引发的纠纷不在少数,不同程度的折损了被征收人的房屋征收补偿费用。根据这种现实情况,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拆迁律师提醒各位被拆迁人,以下这四种房屋征收补偿协议一定不能签:一、“空白协议”不能签在征收拆迁的实践中,”空白协议”的签订比较常见。在明拆迁律师通过多年的拆迁代理经验发现:通常,会有村委会或者村集体里的相关工作人员和拆迁方的人员一起拿着空白协议上门找被征收人签字。当被征收人质疑为什么协议是空白的时候,这一行人通常会说:“相关程序还在审批,反正补偿不会少你的,你优先签了字就可以优先选房子或者有其他好处”;或者只要是被征收人提的条件都通通答应,前提是先把空白协议签了……在这样的情况下,很多被征收人禁不住诱惑就把空白协议签了。然而,直到拿补偿的时候,被征
    2024-02-06
    123人看过
  • 房屋征收补偿决定存在争议怎么办
    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当事人对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一、《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六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第二十七条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
    2023-02-22
    365人看过
  • 对征收补偿协议不服起诉期限是多长时间
    一、对征收补偿协议不服起诉期限是多长时间对征收补偿协议不服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的六个月内进行起诉。当事人应当在诉讼时效范围内提出诉讼请求,超过二十年的征收补偿协议诉讼法院不予受理。《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二、对征收补偿协议不服的起诉流程是什么对征收补偿协议不服的起诉流程如下:1.首先要确有管辖权的法院;2.原告要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3.人民法院在立案之日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给被告,被告在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交相关材料;4.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通过审理作出判决。《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六
    2024-02-09
    244人看过
  • 房屋征收补偿协议书应注意的事项
    一、房屋征收补偿协议书应注意的事项(一)易地搬迁征地补偿协议应当订立拆迁补偿安置书面协议。(二)当事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产权调换。(三)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订立后,当事人应当办理房地权属注销登记手续二、拆迁后拆迁补偿协议书有什么作用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房屋拆迁补偿协议书是非常重要的文书,主要的作用是拆迁补偿的依据,以及因拆迁补偿问题产生纠纷时的证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第二十七条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
    2023-04-23
    496人看过
  • 征收补偿计划和征收补偿协议之间的关系是什么
    征收补偿计划和征收补偿协议之间是什么关系?根据我国相关法律,征收补偿方案是房屋拆迁补偿的纲领性文件,是征收补偿的依据。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协商补偿时,根据征收方案进行协商,然后签订补偿方案。《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条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制定征收与补偿方案,报市、县人民政府。市、县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论证、宣传,并征求社会意见。征求意见的期限不得少于三十日。第十一条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及时公布征求意见和根据民意作出的修改。因旧城区改建需要征收房屋,多数被征收人认为征收补偿方案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市、县人民政府应当组织由代表、公众代表参加的听证会,并根据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第二十五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产权交易房屋的位置、面积、搬迁费等订立补偿协议,临时安置费或周转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过渡期等补
    2023-05-02
    106人看过
  • 房屋征收补偿协议(决定)无效的条件
    房屋征收补偿协议有效与无效的条件是什么?房屋征收补偿协议(决定)有效的条件从实质上讲,房屋征收补偿协议(决定)的性质为合同,因此,只要满足合同有效的基本条件,该协议(决定)就是合法有效的。同时具备以下几方面内容,该协议(决定)便有效:(1)签订协议(决定)的当事人必须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即具有签订合同的行为能力;(2)该协议(决定)必须有对价,即互为有偿;(3)该协议(决定)的内容及形式合法;(4)签订协议(决定)是当事人真实的意思表示。房屋征收补偿协议(决定)无效的条件具备下列情形之一,该协议(决定)便无效:(1)被征收人不具备民事行为能力;(2)订立协议的当事人不在征收范围内;(3)一方当事人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的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4)恶意串通,并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的合同;(5)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合同;(6)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同;(7)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制
    2023-12-17
    458人看过
  • 房屋征收后期,慎重签订补偿协议
    当我们和拆迁办达成补偿一致时,是需要签订房屋补偿协议。签订补偿协议也需要注意其中几个重要的问题:(1)补偿没谈好千万不要轻易签字,否则签完协议之后才发现补偿不合适,维权难度就很大了。(2)审查签订合同的主体是否具有合法的资格。(3)安置补偿的各项内容是否约定清楚。(4)明确约定合同履行的程序和违约责任。还需要注意的是,补偿协议被拆迁人一定要保留一份。因为在诉讼中,协议原件是具有法律效力的,而复印件则很难起到这样的作用。征地拆迁的打官司,就是打证据,我们只有手上有充分的证据,才能做到在维权过程中做到万无一失,正所谓,不打无准备的仗。因此,在遇到拆迁补偿不公平不合时,自己无法解决拆迁问题的时候,建议被征收人要及时咨询专业的律师,根据维权方案,步步为营,争取稳妥地解决补偿问题。
    2024-02-02
    223人看过
  • 什么情况房屋征收补偿协议无效
    根据我国《民法典》有关规定,拆迁补偿协议无效的情形主要有以下几类:1、不具备拆迁民事权利能力(或主体资格)的拆迁人与被拆迁人订立的拆迁补偿协议无效。2、拆迁人与非安置房屋所有权人或权利人订立的拆迁补偿协议无效。3、被拆迁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其与拆迁人所订立的拆迁补偿协议无效;被拆迁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与拆迁人所订立的拆迁补偿协议应征得其法定代理人或监护人同意,否则无效。4、代理人超越代理权限或者无代理权时签订的拆迁补偿协议且未经权利人追认的无效。5、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或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订立的拆迁补偿协议无效。6、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内容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应认定为无效等。除以上所列情形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无效情况外,其他依法订立的拆迁补偿协议受法律保护。一、签订房屋拆迁补偿协议应该注意什么1、对当前形势要有清醒的认识任何一个旧城改造项目都经过了当地政府
    2023-02-23
    454人看过
  • 企业房屋征收补偿协议书买房时可以抵税吗?
    一、企业房屋征收补偿协议书买房时可以抵税吗?取得的拆迁补偿款(现金补偿和房屋补偿)按照转让不动产缴纳增值税。取得的补偿房屋若可以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是可以抵扣进项税额的。企业取得符合规定的政策性搬迁或处置收入,根据搬迁规划,异地重建后恢复原有或转换新的生产经营业务的,用这些搬迁或处置收入购置或建造与搬迁前相同或类似性质、用途或者新的固定资产和土地使用权(以下简称重置固定资产),或对其他固定资产进行改良,或进行技术改造,或安置职工的,准予其搬迁或处置收入扣除固定资产重置或改良支出、技术改造支出和职工安置支出后的余额,计入企业应纳税所得额。企业利用政策性搬迁或处置收入购置或改良的固定资产,可以按照现行税收规定计算折旧或摊销,并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企业从规划搬迁次年起的五年内,其取得的搬迁收入或处置收入暂不计入企业当年应纳税所得额,在五年期内完成搬迁的,企业搬迁收入按上述规定处理。二、拆迁补偿
    2023-04-19
    189人看过
  • 房屋征收公示后多久给补偿款
    征收土地的各项费用应当自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之日起3个月内全额支付。一、征地补偿标准金额征地补偿标准金额是:1.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2.土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确定:按当地统计部门审定的最基层单位统计年报和经物价部门认可的单价为准;3.按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可增加安置补助费。二、农村征收的拆迁有哪些补偿方式?征地拆迁应当先报有关部门批准,征收土地方案经依法批准后,由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予以公告,听取被征收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到公告指定的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征地补偿登记。对补偿标准有争议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协调;协调不成的,由批
    2023-02-10
    243人看过
  • 征地补偿协议未达成是否可以强制征收房屋?
    征地补偿协议未达成强制征收不合法。我国法律规定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应当订立补偿协议,先补偿后拆迁;被征收人对征地存有异议的可以先向有关部门申请听证,强制征收可以依法向国土资源部门反映情况或者向法院起诉。一、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满意怎么办?1、对耕地征收补偿不满意该怎么办?当前我国的法律法规对于被征收人的权益保障是比较完善的。我国《土地管理法》明确规定,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对农村集体土地的征收,在征收前有组织听证的环节,如果村民对补偿数额、补偿的计算方式有异议,可以在听证时就表达异议。征地批复后,如果认为补偿不到位,可以通过行政复议、行政裁决的方式来解决。2、对房屋征收补偿不满意怎么办?对于国有土地上房屋的征收补偿问题,法律也有明确的规定。在评估阶段,《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
    2023-06-26
    164人看过
  • 没有签补偿协议,可以提高房屋征收补偿吗?
    一、没有签补偿协议,可以提高房屋征收补偿吗?不能,没有签订补偿协议强征土地是违法的,土地征收是要先补偿后征收的,征收人与被征收人协商好补偿问题后,先签订补偿协议,按协议要求补偿后才能征收。《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六条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到当地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征地补偿登记。第四十九条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后,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公告,并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征用土地方案经依法批准后,由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并将批准征地机关、批准文号、征用土地的用途、范围、面积以及征地补偿标准、农业人员安置办法和办理征地补偿的期限等,在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予以公告。被征用土
    2023-06-02
    87人看过
  • 房屋征收时,“被征收房屋的价值补偿”包括哪些?
    一、房屋征收时,“被征收房屋的价值补偿”包括哪些?在房屋被征收拆迁时,被征收拆迁人,应当获得的补偿,在《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中,被明确规定为:(1)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2)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搬迁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搬迁费;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产权调换房屋交付前,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临时安置费或者提供周转用房。(3)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对因征收房屋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此外,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二、附属物的
    2023-06-02
    154人看过
换一批
#土地征收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房屋征收是指房屋征收部门通常是政府城市建设部门在项目审批的基础上,对居民居住房屋的土地使用权进行有偿回收。房屋征收部门由市、县人民政府确定,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和补偿。房屋征收部门可以委托房屋征收实施单位承担房屋征收和补偿的具体工作... 更多>

    #房屋征收
    相关咨询
    • 婚前的财产分割协议存续时间是多久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6-13
      我国法律从来没有规定婚内财产协议要以“公证”作为生效的前提条件。也就是说只要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一致,协议的内容并未违反法律规定,无论该书面协议是否作了公证,均具有法律效力。只是,经过公证的婚前财产婚姻存续期间财产分割协议需要协议在证明力上更高一些而已。可以来电咨询
    • 房屋征收补偿协议能协商吗
      江西在线咨询 2023-08-18
      《民法典》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有关规定,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 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 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 房屋征收暂停办理相关手续的时间是多久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2-02
      征收范围确定后,房屋征收部门应当书面通知国土、规划、房管、工商、公安等部门暂停办理征收范围内的相关手续。书面通知应当载明暂停期限和暂停办理范围,暂停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相关部门在征收范围内按照职责暂停办理下列事项: (一)新建、扩建、改建房屋; (二)房屋和土地使用权分割、赠与、出租、改变用途; (三)以征收范围内的房屋为注册地址设立、变更工商登记; (四)户口的迁入、分户。
    • 禁业协议补偿金时间的期限是多久
      湖北在线咨询 2023-07-15
      1、竞业限制补偿金适用一般的劳动仲裁时效,一般是一年的仲裁时效。 2、关于仲裁时效的期间,现行的劳动法第八十二条规定:“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规定的一般民事权利时效为两年,特殊的民事权利诉讼时效为一年。劳动法的这一时效规定区别于民事争议的诉讼时效期间,这是基于劳动争议案件的特殊性而作出的规定,旨在尽快地解决劳动争议。 3、实际执行中,
    • 房屋征收补偿协议是口头还是法律上的
      澳门在线咨询 2021-11-12
      《民法典》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等形式。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有关规定,房屋征收部门和被征收人应当按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 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周转房屋、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 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因此,在征收领域,法律没有规定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