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免条款是不是不赔偿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5-15 10:53:42 90 人看过

的确如此,免赔额是指保险人被保险人预先商定,当损失金额在特定范围内时,被保险人需自行承担损失,而保险人则无需对此进行赔偿的部分。由于免赔额能够有效地排除众多小额索赔案件,从而大幅度降低了损失理赔所需的费用,进而有助于保险公司降低其运营成本,与此同时也使得被保险人所需要支付的保费得以相应降低。因此,免赔额条款在财产、健康以及汽车等各类保险产品中得到了广泛应用。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09日 09:0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免赔额赔偿保险人不赔找谁
    当面临保险公司拒绝赔偿之时,被保险人能够选择运用多种途径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如提交申诉至保险公司、向保险监管机构进行投诉、寻求仲裁或者诉讼等途径来妥善处理争议问题。在以上诸多途径中,如果仍然无法取得满意结果的话,我们建议您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审阅相关的保险合同条款,尽最大努力为您争取应得的利益。《保险法》第一百零六条规定:“被保险人对保险人的决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申请复议不成的,可以向保险监管部门申诉;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024-05-17
    468人看过
  • 如何认定保险责任免除条款是不是合理
    无效居多杨先生出去吃饭,把车停放在马路旁的停车位,吃饭回来后发现车被别的车给撞了,可是肇事的车早已溜了,经打听谁也不知道。杨先生赶紧向保险公司报案、索赔,保险公司工作人员称:按照保险合同条款的规定,杨先生既说不清楚事情的经过,又无法找到对车辆进行侵害的人,像这样的情形保险公司将免除30%的赔偿责任。杨先生仔细一看保险合同,还真有这样的规定,也只能无奈了。我国《保险法》只规定了责任免除条款形式上应该具备什么条件,没有规定这种条款实质上应该具备什么条件。很多车主认为只要是合同条款就应该发生法律效力,既然条款里有这样的免赔规定,也就只能认命。很多保险公司在设计保险条款的时候,也就加入了许多不合理、不尽公平的东西。其实,并不是所有的“白纸黑字”都具有法律效力。认定某一保险责任免除条款是不是合理、公平并不容易,很难有一个具体的标准和尺度。只能在具体的案例中,由法官根据实际情况,了解当事人的意图,并结
    2023-06-15
    335人看过
  • 保险不记免赔的保单是什么
    所谓“不计免赔特约险”,即是指机动车保险合同中的不计免赔特约条款,此项条款属于商业附加险品种之一。一般的概念下,这类保险的作用在于,经过特别约定之后,当保险事故发生时,依据对应投保的主险条款所规定的免赔率进行计算,被保险人需要自行承担的免赔额部分,将由保险人负责赔偿。在购买了此类保险之后,车主不仅能够享受到根据保险条款,本应由保险公司承担的那一部分赔偿;同时,也能享受到因为车主在事故中负有责任,而应自行承担的那部分金额赔偿。根据保险标的物的不同,不计免赔险又可细分为基本险的不计免赔以及附加险的不计免赔。然而,值得注意的是,车险条款中明确规定,不计免赔险的理赔范围并不包含加扣免赔率。通常情况下,加扣免赔率的实施条件主要包括汽车多次出险、非指定驾驶员出险、汽车违反安全装载规定、在盗抢险理赔过程中由于车主缺乏理赔资料而导致增加免赔率等现象。《机动车辆保险附加险条款》第一条保险责任。办理了本项特约
    2024-05-07
    122人看过
  • 保险免责就是可以不赔么
    保险的免责条款可以理解为保险公司所明确列出的、不予承担赔偿义务之情况。此类条款又通常被冠以“除外责任”的称呼,意指保险公司与投保方在合同中已详细协议规定出,何种情形下保险公司将无法履行其赔偿责任。例如,在重大疾病保险中,若针对特定疾病实施免责条款,那么即使在后续的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不幸罹患该类疾病,保险公司亦无需承担相应的理赔责任。《保险法》第五十七条规定:投保人对保险公司理赔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据保险合同约定或者与保险公司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024-05-02
    137人看过
  • 划痕险不计免赔条款的规定是怎样的?
    保险在我国,它是分为不同同类的,比如说车险而车险的话,在我们国家是比较常见的,因为毕竟现在的车子对人们的生活来说是非常普遍的。当然,我们国家得保险的话,他是存在着一些免赔条款的,这是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很多人想知道。划痕险不计免赔条款的规定是怎样的?一、划痕险不计免赔条款的规定是怎样的?车划痕险责任免赔有哪些?车身划痕险是一种附加险,其保障责任是“他人恶意行为造成保险车辆车身人为划痕”,划痕险的保费并不高。投保了车辆损失险的机动车,可投保车身划痕险。投保了这个附加险后,发生意外无明显碰撞痕迹的车身划痕损失,由保险公司负责赔偿。二、什么是车身划痕险的免赔范围?根据保险条款,保险责任为无明显碰撞痕迹的车身划痕损失,若被保险人及其家庭成员、驾驶人及其家庭成员的故意行为造成的损失,保险公司不做赔偿。在保险金额内按实际修理费用计算赔偿,每次赔偿实行15%的免赔率,在保险其间内,累计赔款金额达到保
    2023-04-17
    179人看过
  • 不可抗力是不是免责条款
    一、不可抗力是不是免责条款不可抗力是一项免责条款,是指买卖合同签订后,不是由于合同当事人的过失或疏忽,而是由于发生了合同当事人无法预见、无法预防、无法避免和无法控制的事件,以致不能履行或不能如期履行合同,发生意外事件的一方可以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推迟履行合同,在我国《民法典》上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不可抗力的法律后果并不当然都是全部免除违约责任,而应视不可抗力的影响程度和给债务人造成的困难程度来分别处理。如果不可抗力已使合同债务人的履行成为不可能,则应解除合同,并免除违约方的违约责任。如果不可抗力只造成合同债务人的履行部分不能,则应变更合同关系,免除违约方的部分违约责任;如果不可抗力仅造成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暂时困难,则可要求债务人迟延履行,但免除迟延履行的违约责任。二、什么是不可抗力所谓不可抗力,是指合同订立后发生的,当事人订立合同时不能预见的,且不能避免和不能克
    2023-05-06
    266人看过
  • 免责条款不成立保险公司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评析】处理本案存在三种不同意见:第一种意见认为,被告对第三者责任险不予赔付,因为根据保险合同第三条第一款规定:“除非另有约定,发生保险事故时无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行驶证、号牌或临时号牌或临时移动证,保险公司不负赔偿责任”。姜水亮与保险人之间不存在任何保险合同关系,不是保险合同当事人,也即不具备本案的原告资格。第二种意见认为,被告对第三者责任险应当赔付,《保险法》第十八条规定的免责条款不适用于被告平安保险上饶支公司。姜水亮亦应是本案的原告。第三种意见认为,被告对第三者责任险应当赔付,《保险法》第十八条规定的免责条款不适用于被告某平安保险支公司。姜水亮不具备本案的原告资格。【评析】笔者赞同第三种意见,理由是:一、被告提出对第三者责任险不予赔付,这一抗辩理由不能成立。原告刘成华、姜水亮合伙购买了货车,并向被告投保了交通事故责任强制险和商业第三者责任险。该两份保险合同合法有效。根据保险合同
    2023-06-12
    381人看过
  • 车损险不计免赔险是不是附加险种
    1、车损险不计免赔险是车险的一个附加险种,这个保险产品主要是把发生事故后的部分责任转嫁给保险公司,这样个人承担的风险和金额就少了。由于这个附加险能够帮助获得全面的保障,而费率却相对便宜,所以一经推出就很受车主欢迎。车主们在选择不计免赔险的时候还要注意:相对免赔和绝对免赔。相对免赔一般在保单中都有注明,绝对免赔则注明了金额,这两者之间还是有区别的。行驶区域的不计免赔,这个在您投保时也要注意,一定要和保险公司讲好限制区域,这样异地理赔时就简单的多。2、需要提醒车主注意的是,虽然不计免赔险能将车主的事故责任所承担的免赔金额全部转嫁给保险公司,但不计免赔险对加扣免赔率、附加险免赔率以及某些特定事故的免赔率是没有效用的,车主应该知道不计免赔险的除外责任,避免发生理赔纠纷。3、车主投保车险的时候往往无法结合自身需求选择险种,有些是花了钱却无法获得应有的保障浪费保费,有些是盲目追求“省钱”给自己带来更大
    2023-06-03
    423人看过
  • 工伤赔偿的保密条款是不是有效?
    一、工伤赔偿的保密条款是否有效?工伤赔偿的保密条款一般情况之下是有效的。签订保密协议是民事活动,当事人有民事行为能力,是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和公序良俗的,具有法律效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条件】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达成的协议存在重大误解或显失公平情形,当事人请求撤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目的在于保护弱势方在紧急情况下签订的不公平协议能得到法律公正的保护,显失公平的合同往往是当事人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极不对等,经济利益上不平衡,因而违反了公平合理原则。法律规定显失公平的合同应予撤销,不仅是公平原则的具体体现,而且切实保障了公平原则的实现。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
    2023-03-21
    212人看过
  • 跳车身亡保险不赔免责条款效力如何
    货车乘员朱某跳车身亡后,保险公司依据免责条款拒赔,由此引发一起诉讼。昨天,沧浪区法院判决保险公司有理,驳回了货运公司的诉讼请求。保险公司拒绝赔偿2003年9月22日,邓某驾驶货车行驶时,乘员朱某突然从车上跳下,被货车左后轮碾死。交警部门在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中认定:朱某跳车是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邓某严重疏忽大意、遇情况措施不力,是造成事故的次要原因。后经调解,货运公司赔偿朱某家属共计11万余元,其中邓某承担40%。2003年12月,货运公司提出保险索赔,但保险公司却作出了机动车辆保险拒赔通知书,声称:根据规定,被保险人及其家庭成员、本车驾驶人员及其家庭成员、车上其他人员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不属于保险责任赔偿范围,不能给予赔付。货运公司遂诉至法院。免责条款是否生效?诉讼中,原告货运公司认为,被告在订立保险合同时,没有明确说明免责条款,所以,免责条款不产生效力。被告保险公司则认为投保单上有
    2023-06-08
    141人看过
  • 保险公司免责条款告知不明,应否承担赔偿责任
    原《保险法》第十八条保险合同中规定有关于保险人责任免除条款的,保险人在订立保险合同时应当向投保人明确说明,未明确说明的,该条款不产生效力。《关于对保险法第十七条中规定的“明确说明”应如何理解的答复》规定:“保险法第十七条中规定的“明确说明”是指,保险人在与被保险人在签订保险合同之前或者签订保险合同之时,对于保险合同所约定的免责条款,除了在保险单上提示被保险人注意外,还应对有关免责条款的概念、内容及其法律后果等,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向投保人或者其代理人作出解释,使投保人明了该免责条款的真实含义和法律后果。”2009年修订后保险法第十七条规定:“订立保险合同,采用保险人提供的格式条款的,保险人向投保人提供的投保单应当附格式条款,保险人应当向投保人说明合同的内容。对保险合同中免除保险人责任的条款,保险人在订立合同时应当在投保单、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上作出足以引起投保人注意的提示,并对该条款的内容
    2023-06-15
    430人看过
  • 不计免赔不赔的保险公司
    一、不计免赔不赔的保险公司关于保险公司的“不计免赔”条款,该项目的正式名称为“不计免赔率特约条款”,属于商业保险的附属类别,具体包括车损险及三责险等各类主险。作为一项附属险种,投保人必须已购买相应的“主险”作为前提,无法单独投保这一条款。此险种的主要保险责任即为“依照特定约定,在发生意外事故之后,根据所投保的主险条款中规定的免赔率,计算出应由被保险人自行承担的免赔金额部分,保险公司将在此责任限额内负责赔偿”。一般而言,若成功投保此险种,便可将原本应由自身承担的5%至20%的赔偿责任转移给保险公司。《保险法》第四十七条:“保险公司向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后,有权向负事故责任的第三人追偿。”二、不计免赔险一年多少钱不计免赔险是指一种商业险的附加险。不计免赔险作为一种附加险,需要以投保的“主险”为投保前提条件,不可以单独进行投保,其保险责任通常是指“经特别约定,发生意外事故后,按照对应投保
    2024-07-05
    194人看过
  • 车险买了“不计免赔”为啥不全赔细看条款
    今年6月,张小姐投保车险时,并附加车损险的“不计免赔”。和大多数车主一样,张小姐认为,“不计免赔”就是针对“免赔”的,不管什么情况,出险就可以得到全额赔偿。前不久,张小姐外出办事时发现车身被人用利器划伤。当时她没怎么在意,直到理赔时被告知车身划痕险有15%的免赔率,这意味着要自行承担15%的维修费。张小姐感到纳闷,明明保了“不计免赔”,怎么不能获得全赔呢?事实上,“投保了不计免赔险,不论发生什么事故就都可以得到全赔”的观点是一种误解。车险中的“不计免赔”,其实是一种附加险,是指保险事故发生后,按对应的投保险种,应由被保险人自行承担的免赔金额,保险公司负责赔偿。张小姐购买的“不计免赔”对应的是主险,即车损险和第三者责任险,对作为附加险的划痕险不发生作用,因此在车身遭划伤时,还是需要自己承担15%的损失。业内人士表示,“不计免赔”并不是万能的,对“加扣免赔率”、“附加险免赔率”与某些特定事故的
    2023-04-30
    269人看过
  • 保险不赔钱是否有赔偿
    法律综合知识
    若发生交通意外事故,且产生之损失为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所致,则应依据相关法律法规,首先由负责承保此机动车辆的强制性保险的保险公司,对该强制险责任限额范围内的损失进行赔偿;如仍有不足之处,再由负责承保此机动车辆的商业保险的保险公司,依照其保险合同中的约定,对剩余部分的损失进行赔偿;若在此情况下,该机动车辆并未投保商业保险,那么,剩余的损失将由侵权行为人自行承担。《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
    2024-05-08
    229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不计免赔险的免赔条款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5-03
      不计免赔险分基本险不计免赔条款和附加险不计免赔条款,分别针对基本险和附加险中按责任免赔率的相关规定。但保险合同中,投保人故意等所有不予赔偿情况,不会因投保不计免赔险而改变。并且大多保险合同设有找不到第三者事故等绝对免赔率,此类免赔不受不计免赔条款限制。具体情况查询保险合同中关于免赔条款及不计免赔条款的规定
    • 保险不计免赔和不计免赔特约条款的区别是什么不计免赔险的责任承担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3-06
      1、不计免赔特约条款:经特别约定,保险事故发生后,按对应的投保险种,应由被保险人自行承担的免赔金额,保险人负责赔偿。2、不计免赔率特约条款:经特别约定,保险事故发生后,按照对应投保的险种规定的免赔率计算的、应当由被保险人自行承担的免赔金额部分,保险人负责赔偿。其实也就是"不计免赔险","不计免赔险",正式名称为不计免赔率特约条款,是车险的一个附加险种,车主只要投保了这个险种,就能把本应由自己负责的
    • 什么是不计免赔险?投保人能否享受不计免赔险的不计免赔险赔偿责任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3-14
      所谓不计免赔特约险,即是指车险中的不计免赔特约条款,它属于商业附加险的一种。该险种通常是指经特别约定,保险事故发生后,按照对应投保的主险条款规定的免赔率计算的、应当由被保险人自行承担的免赔额部分,保险人负责赔偿的一种保险。投保后,车主不仅可以享受到按保险条款,应由保险公司承担的那一部分赔偿;还可享受到由于车主在事故中负有责任,而应自行承担的那部分金额赔偿。按照保险对象的不同,不计免赔险又可分为基本
    • 不计免赔险是不计免赔险怎么赔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6-18
      不计免赔率特约条款属于附加险的一种。该险种通常是指经特别约定,保险事故发生后,按照对应投保的主险条款规定的免赔率计算的、应当由被保险人自行承担的免赔金额部分,保险人负责赔偿。该险种通常是指经特别约定,保险事故发生后,按照对应投保的主险条款规定的免赔率计算的、应当由被保险人自行承担的免赔额部分,保险人负责赔偿的一种保险。投保后,车主不仅可以享受到按保险条款,应由保险公司承担的那一部分赔偿;还可享受到
    • 保险公司赔偿不计免赔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1-29
      要正确理解不计免赔,不是投了不计免赔保险公司就会赔偿你所有的损失,保险公司赔偿的是他们核定的所有损失。例如:对于医疗费,保险公司都是按照国家基本医疗保险的标准核定医疗费用的赔偿金额。请看你手中的医药费发票,其中会注明甲、乙、丙三种科目,其中甲类属于基本医疗保险范围内的,乙类和丙类就不属于,其中乙类你自己要承担10%,丙类是自费,因此,就算你买了不计免赔,碰到医疗费有大量的乙丙类药的时候你依然要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