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个合伙人对合伙租赁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6 17:36:17 276 人看过

[案情]

王某和赖某合伙经营一家酒店,2006年4月,在原店面租赁期限到期后,双方决定重新租用其他店面经营,2006年5月1日,王某和赖某共同和张某达成房屋租赁协议,约定租期为2年。2008年4月1日,张某告知王某和赖某,因急需用钱他打算将店面以30万元的价格出售。而就在此时,王某和赖某因为经营上的问题产生矛盾,双方正在准备拆伙。由于王某和赖某都打算单独继续经营酒店,因此都向张某提出了购买的要求,并都以租赁户的身份主张优先购买权。张某不知道卖给谁,遂让他们自己协商决定。2008年5月6日,张某在王某和赖某协商无果的情况下,将店面以30万元的价格卖给了他人,并办理了过户手续。王某和赖某得知以后,遂以双方的名义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确认张某转让店面的合同无效。

[分歧]

意见一、王某和赖某单独不具有优先购买权,只能以双方共同的名义主张权利,张某在法定的3个月通知期限内将房屋卖给他人,侵犯了王某和赖某共同的优先购买权,属于无效行为。

意见二、王某和赖某单独享有优先购买权,但是该权利只能优先于合伙人以外的人,在共同享有优先购买权人的内部不具有优先效力。张某出售房屋是在原、被告房屋租赁合同终结之后,因此不受3个月通知期限的限制,其出售房屋的行为为有效民事行为。

[评析]

一、王某和赖某两人的优先购买权问题。

王某和赖某合伙经营酒店,双方共同和他人订立房屋租赁合同,其房屋租赁户为王某和赖某两人。由于合伙酒店不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基于该房屋租赁而产生的各种权利义务均有合伙人共同承担。因此,租赁优先购买权也应当及于王某和赖某两人。但是该优先权作为租赁户享有的权利,其效力只优先于其他非租赁户,而在租赁户内部不具有优先的权利。也就是说,当一个房屋出现两个以上同等权利的租赁户时,在租赁户之间就不存在优先购买权,房主有权自主决定和其中某一个租赁户缔结买卖合同。因此笔者认为,王某和赖某均享有优先购买权,但是该权利只能优先于租赁户以外的人,在王某和赖某之间是不存在优先权问题。

二、张某转让房屋的行为是否有效。

《民通意见》第118条规定,出租人出卖出租房屋,应提前三个月通知承租人,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本案时间上看,房东张某从告知出售店面到卖给其他人之间仅仅只有一个多月的时间,并没有超过法定的三个月通知期,似乎是侵犯了原告王某和赖某的优先购买权。但是《民通意见》第118条规定的内容约束的是房屋的租赁人和承租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张某在2008年4月1日履行告知义务,一个月之后,即2008年5月1日,双方的房屋租赁合同到期,虽然王某和赖某还在店面里继续经营,但是由于张某已经提前通知王某和赖某需出售店面,显然已经没有继续出租店面的打算,因此应当认定双方租赁关系已经终结,而基于租赁关系产生的优先购买权也归于消灭。也就是说,优先购买权只存在于租赁关系存续期间。因此本案中,张某在房屋租赁合同终结后将房屋卖给其他人是对其权利的自由处分,属于有效行为。

作者:石城法院胡波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09日 12:4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合伙人相关文章
  • 其他合伙人退出合伙企业后是否有优先购买权
    合伙人退伙后将合伙财产转让给第三人的,应当明确告知其他合伙人。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有优先购买权,未经明确通知的转让协议无效合伙人优先购买权的法律依据。合伙是一种共有关系。由于共有关系一般建立在相互信任的基础上,为了防止共有人转让其股份,接受转让的人不为其他共有人所知或不信任,从而对其他共有人造成损害,法律规定了共有人的优先购买权。合伙人的优先购买权只是共有人的优先购买权之一。当合伙人将其合伙财产份额转让给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时,其他合伙人有权在相同条件下优先转让,除非《合伙协议》中另有约定。对此,我国《合伙法》第二十三条明确规定:“合伙人依法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享有优先转让权。”,它是将受让人合伙人转让其财产份额的顺序置于优于合伙人以外的第三方的地位,其根源在于合伙人对共同财产的共同所有权。因此,在处理合伙人的优先购买权时,首先要尊重合伙人的特别约定。合伙人在合伙协
    2023-05-07
    208人看过
  • 承租人对租赁的房屋是否享有优先购买权
    承租人在出租人出卖租赁的房屋时,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的权利。这是一种法定的权利,有利于维护承租人的利益,维护市场交易关系的稳定,节省交易成本。承租人优先购买的实现需要具备以下条件:1.承租人在租赁合同的存续期间享有优先权,租赁期间届满,承租人不享有优先购买权;2.须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同等条件包括买卖的价格、付款的期限和方式等。出租人出卖租赁人,给承租人考虑是否购买的时间。如果出租人没不通知承租人就将房屋出卖了,或者在同等条件下没有卖给承租人,承租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买卖合同。
    2023-05-01
    361人看过
  • 合伙人行使优先购买权的限制
    在决定转让合伙份额的情况下,转让方或者人民法院应当提前通知享有优先购买权的合伙人,以便其决定是否行使优先购买权。于此情形,应类推适用公司法第七十三条关于“其他股东自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满二十日不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规定,认定其他合伙人在收到通知后的20日内未表示购买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下称《解释》)第二十四条第二项规定,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给近亲属时,承租人不得行使优先购买权。在合伙人将合伙份额转让给近亲属时,可否类推适用上述规定,不允许其他合伙人行使优先购买权?笔者持否定意见。原因在于:合伙份额的转让,不单单涉及转让价格问题,更关系到合伙人之间信任关系的维持,甚至决定着合伙企业的存续。为保护其他合伙人的利益,应允许其行使优先购买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2023-02-25
    384人看过
  • 合伙人退伙的其他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
    最高人民法院《民通意见》第52条规定:合伙人退伙,书面协议有约定的,按书面协议处理;书面协议未约定的,原则上应予准许。但因其退伙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考虑退伙的原因、理由以及双方当事人的过错等情况,确定其应当承担的赔偿责任。退伙人因退伙而转让出资份额时,其他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合伙人退伙时分割的合伙财产包括合伙时投入的财产和经营积累的财产及为合伙人期间的债权债务;退伙人对自己为合伙人期间出现的债务,如果在退伙时未按约定分担或未合理分担的,其清偿责任不能免除;退伙时对于出资实物有取回权,但一次清退有困难者,可分批清退,返还原物确有困难的,可折价退还。
    2023-04-24
    358人看过
  • 承租人对租赁房有优先购买权吗?
    承租人对租赁房有优先购买权。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七百二十六条规定,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但是,房屋按份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或者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给近亲属的除外。出租人履行通知义务后,承租人在十五日内未明确表示购买的,视为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第七百二十七条规定,出租人委托拍卖人拍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拍卖五日前通知承租人。承租人未参加拍卖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一、承租人优先购买权最长期限是多久承租人行使优先购买权的期限是十五日。如果出租人履行通知义务后,承租人可在十五日内明确表示购买的意向;如果出租人委托拍卖人拍卖租赁房屋的,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期限是是五日,未参与拍卖的,法院可认定为其放弃优先购买权。二、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时间有什么规定承租人应在接到通知后的十五日内表示是否使用优先购买前,若超出期限仍未
    2023-02-26
    500人看过
  • 租赁合同是否有优先购买权
    在房屋租赁合同中,双方可以做出优先购买权的约定,通常是出租人如果将房屋出售,作为承租人有优先购买的权利。并且出租人要提前告知承租人,当然,优先购买也有期限要求,如果超过一定期限承租人没有意向的,视为放弃。出租人出卖出租房屋,应提前三个月通知承租人,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出租人未按此规定出卖房屋的,承租人可以宣告该房屋买卖无效。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是指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或者协议折价、变卖抵押的租赁房屋偿还债务时,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主要指价款、付款方式、担保状况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的权利。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在提前通知承租人,如果是拍卖的,应提前五天通知承租人,承租人在接到通知后15日内作出是否予以购买的决定。一、租售同权后租金会下降吗租售同权后租金不会降低,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
    2023-04-11
    471人看过
换一批
#合伙企业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合伙人
    词条

    合伙人是指投资组成合伙企业,参与合伙经营的组织和个人,是合伙企业的主体。 合伙人被依法认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依法转为有限合伙人,普通合伙企业依法转为有限合伙企业。其他合伙人未能一致同意的,... 更多>

    #合伙人
    相关咨询
    • 什么情况下合伙人享有优先购买权?
      湖南在线咨询 2022-10-23
      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有优先购买权;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优先购买权又称先买权,是指特定人依照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在出卖人出卖标的物于第三人时,享有的在同等条件优先于第三人购买的权利。优先购买权是民商法上较为重要的一项制度,古今中外立法对此都有相应规定。
    • 合伙人优先购买权的内容有哪些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3-05-31
      根据《合伙企业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有优先购买权; 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合伙人进行外部财产转让不仅涉及到财产份额的变化而且涉及到合伙人的变更。 根据合伙企业人合性的特点,只有全体合伙人同意转让,才能与接受转让的人共同经营合伙企业;如果有合伙人不同意转让,合伙企业就无法形成人合,无法达到共同经营的目的。 所以,对
    • 合伙人优先购买权的问题
      陕西在线咨询 2023-02-27
      根据《合伙企业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有优先购买权;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合伙人进行外部财产转让不仅涉及到财产份额的变化而且涉及到合伙人的变更。 根据合伙企业人合性的特点,只有全体合伙人同意转让,才能与接受转让的人共同经营合伙企业;如果有合伙人不同意转让,合伙企业就无法形成人合,无法达到共同经营的目的。所以,对合伙
    • 合伙人一共有什么优先购买权?
      浙江在线咨询 2023-05-10
      根据《合伙企业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有优先购买权; 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合伙人进行外部财产转让不仅涉及到财产份额的变化而且涉及到合伙人的变更。 根据合伙企业人合性的特点,只有全体合伙人同意转让,才能与接受转让的人共同经营合伙企业;如果有合伙人不同意转让,合伙企业就无法形成人合,无法达到共同经营的目的。 所以,对
    • 什么是合伙人的优先购买权?
      重庆在线咨询 2023-01-20
      根据《合伙企业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有优先购买权; 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合伙人进行外部财产转让不仅涉及到财产份额的变化而且涉及到合伙人的变更。 根据合伙企业人合性的特点,只有全体合伙人同意转让,才能与接受转让的人共同经营合伙企业;如果有合伙人不同意转让,合伙企业就无法形成人合,无法达到共同经营的目的。 所以,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