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房屋签订合同注意事项是哪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1-27 21:42:46 325 人看过

一、买卖房屋签订合同注意事项是哪些

房屋买卖合同需要注意以下内容:

1、签订合同的行为人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合同内容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

3、不要违反法律和公共利益。

因此只要三方私下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不符合条件,任何一方都不得退房。如不履行,将产生法律后果或按违约金处罚或继续履行。交易双方还必须要注意,没有房屋权证的房屋是不允许上市的,所以仅仅通过签订买卖合同和公证是不受法律保护的。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二、签约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

签约合同注意事项有:

1.在签订合同以前,经营者必须认真审查对方的真实身份和履约能力。

2.审查合同公章与签字人的身份,确保合同是有效的。如果对方公章为法人的分支机构公章或内设机构,应要求其提供所属法人机构的授权书。对方在合同上签公章,并不能保证合同是有效的,还必须保证合同的签字人是对方的法定代表人或经法人授权的经办人。

3.签订合同时应当严格审查合同的各项条款,有条件的不妨向专业人员咨询。根据合同诈骗的特点,为了防止对方利用合同条款来弄虚作假,应该严格审查合同各项条款以便使合同权利义务关系规范、明确,便于履行。

4.约定违约条款。

5.约定争议管辖权条款。

6.明确合同签订地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三、无权代理签订的合同是哪些合同呢

无权代理签订的合同是效力待定合同

无权代理的合同就是无代理权的人代理他人从事民事行为,而与相对人签订的合同。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

《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一条

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

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行为人实施的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行为人实施的行为未被追认的,善意相对人有权请求行为人履行债务或者就其受到的损害请求行为人赔偿。但是,赔偿的范围不得超过被代理人追认时相对人所能获得的利益。

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为人无权代理的,相对人和行为人按照各自的过错承担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章 代理 第二节 委托代理  第一百七十一条 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n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行为人实施的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n  行为人实施的行为未被追认的,善意相对人有权请求行为人履行债务或者就其受到的损害请求行为人赔偿。但是,赔偿的范围不得超过被代理人追认时相对人所能获得的利益。\n  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为人无权代理的,相对人和行为人按照各自的过错承担责任。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31日 10:1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签二手房买卖合同需注意哪些事项
    1、购房者需要对售房者有准确的了解购房者应当查看房产证所有人的身份证件。如果售房者与房屋产权证上记载的产权所有人不是同一人,则应当了解售房者与房产所有人之间的关系,要求售房者提供证明文件,并亲自向房产所有人核实。此外,购房者应当详细了解并核实房产所有人是一位还是几位共有。如果房屋为多人共有,则须卖房人提供所有共有人的身份证件及同意出卖房屋的书面文件。在办理房产过户手续时,全部共有人能否都到场。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到场,需出具经过公证的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件,由代理人替其签章。2、二手房有无合法的产权和土地使用权证明---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合法的产权和土地使用权证明是二手房买卖合法有效的前提。现实生活中存在利用假房产证行骗的情况,鉴别房产证的真伪,对房屋交易双方当事人的合法利益有着极为重要的作用。鉴别房屋产权证真伪的最保险方式是到相关部门进行核实。3、购房者要对即将进行交易的房产基本情况
    2023-02-04
    490人看过
  • 签订小产权房屋买卖合同时需要关注哪些事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签订小产权房屋买卖合同时需要注意:1、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向买受人交付提取房屋单证以外的有关单证和资料;2、出卖人应当履行向买受人交付房屋的单证,并转移房屋所有权的义务;3、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房屋的名称、数量、面积、价款等。在签订网签合同时需要注意哪些事项一般来说,大家在签订购房合同时,往往都会需要注意很多细节和事项,同样的,在签订网签合同时,也一定要审查开发商是否具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以及一定要采用房地产管理部门统一印制的标准房屋买卖合同文本。另外,在实际购房中,如果你稍不注意的话,那么就很有可能会产霸王条款,因此在网签合同时,还要注意合同条款中双方所填写的内容中权利与义务是否对等。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应当在“面积差异处理”条款中明确面积发生误差时的处理方式。《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九十六条买卖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期
    2023-07-15
    468人看过
  • 房屋买卖注意事项有哪些?
    在二手房交易过程中,一些人通过贷款购买了房屋后,在没有还清原来房屋贷款的情况下,就想将原来的房屋出售,而买方也没有能力一次性付清房款,这时买卖双方就需要办理“转按揭”手续。由于“转按揭”手续比较繁琐,许多人对“转按揭”手续并不十分了解,到底如何操作还存在哪些风险都是业主十分关心的问题。款。然后,业主张女士前往按揭银行办理“按揭变更”手续,即申请提前还款。同时由王先生向银行申请办理了20万元的二手房按揭贷款。然后由银行提前放贷,支付18万元用于张女士提前还贷解除抵押。其后业主张女士办理房屋过户全权委托并公证。待过户成功,将产权证重新抵押并登记,然后将房产证明交予王先生,并将王先生向银行申请的20万元贷款中剩余款2万元交予张女士。至此,交易完成。转按揭贷款手续与普通的二手房按揭贷款手续的不同之处在于,普通的二手房按揭贷款,银行都是在房产办理完过户之后才放贷给业主以支付买方的购房款。但是在转按揭
    2023-03-16
    262人看过
  • 签订试用买卖合同的注意事项
    一、签订试用买卖合同的注意事项(二)确定试用买卖合同生效发生法律后果1、买受人对试用买卖合同的承认。即买受人在试用期内,表示同意购买标的物,即承认试用买卖合同的效力。买受人在试用期间,既可以对标的物作出购买的意思表示,也可以作出拒绝购买的意思表示,这是试用买卖合同中买受人的基本权利。买受人是否认可标的物,是否愿意购买标的物,完全取决于自己的意愿,不受其他条件或者第三人的限制。2、买受人承认试用买卖合同的拟制。试用期间届满,买受人对是否购买标的物未作表示的,视为购买。这就是对买受人承认试用买卖合同的拟制。因为在试用期间届满前,买受人对标的物是否认可,应当及时作出意思表示,以免当事人之间的法律关系过长处于不稳定的状态,买受人作出是否认可标的物的表示是其应当履行的义务。二、试用买卖合同怎么约定期限试用买卖合同约定期限的方式:当事人可以根据标的物的财产性质、交易方式等方面综合考虑,选择一种最优的合
    2023-04-15
    210人看过
  • 签订房屋预售合同注意事项
    签房屋预售合同需要注意:必须存在有效的商品房预售合同;标的物应当为正在建设而未竣工的商品房;必须取得银行的同意;应当通知开发商;预购人与下手买家须签订转让合同并且办理有关手续。一、补购房合同要什么手续1、如果是在购房合同没有做预售登记前丢失的,只需将剩余的合同作废,和开发商重新签订一份合同;如果是在购房合同做完预售登记,没有开始办理银行按揭前丢失的,应在报纸上刊登声明合同作废,到期满后,拿声明去预售登记的机关申请注销所签订的那份合同,然后和开发商重新签订一份合同,再去做预售登记。2、如果在做完预售登记,已经办理好银行按揭贷款手续后丢失的,则购房者除需要办理第二种情况所办理的手续外,购房者还要和办理贷款的银行签订一份变更协议,并将新的合同放在银行。3、已经办理过户手续。按我国现行规定,房屋买卖合同须办理房屋过户登记手续方为有效成立。未经登记的,房屋买卖合同不生效,法律不予保护。购房合同丢失的
    2023-02-07
    74人看过
  • 房屋租赁合同签订注意事项
    房屋租赁合同不是万能书,如果忽视了部分条款签订,也会引发许多纠纷。有的条款偏向出租方,承租方不能忽视。目前大家普遍采用的是上海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于2000年11间发行的《上海市房屋租赁合同(商品房预租)》,以此作为房屋租赁的示范合同文本(以下简称示范版合同)。智恒房产贺强指出,合同第2-1条只规定,乙方必须按甲方指定的房屋用途使用房屋,否则将作违约处理,但是丝毫没有规定甲方在乙方承租期间不得变动房屋用途(类型)的义务。在租赁市场中一般房屋的用途(类型)为住宅和商铺,用途(类型)的不同对承租方租赁该房屋所要达到的目的有重要影响。比如承租某房屋为商铺用作经营的,若房屋用途(类型)从商铺被变更为住宅则会直接导致承租方无法取得政府有关方面的营业批准使经营不成。合同3-2条规定,乙方在租赁期限届满后需再行续租的则必须在租赁期限届满前数月向甲方书面要求,经甲方同意可订立续租合同。既然对乙方续租房屋的
    2023-06-10
    273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 房屋买卖的注意事项具体有哪些呢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3-18
      签订房屋买卖合同,首先看证件是否齐全。作为买方需要注意:1、审查卖方是否对房屋享有所有权,这个可以通过到房管局查册解决,如果卖方有配偶,那么原则上要配偶一并在房屋买卖合同上签字;2、审查房屋是否有被他人主张权利的风险,同样可以通过查册解决,查册上面会显示是否有其他权利人,如抵押权人,如果有,那么这样的房子不能买,或者让卖方处理完了再买;3、房子如果是干净的,那么就要注意交房时间,要约定明确的交房时
    • 买卖双方如何签订房屋买卖合同, 订立房屋买卖合同应当注意哪些事项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3-09
      一、购房者如何签订定金协议通过看房,买卖双方就房屋买卖达成初步意向。这个时候,通常需要买方交付一部分定金,以作为双方将来签约的一个保证,防止卖方将房屋再卖给他人,同时也对买方形成约束。签约之后,定金可抵作房款。买方在签订定金协议时,一定要先将合同中的主要条款,尤其是房价款及付款方式约定明确,以防签订合同时出现扯皮现象。这里需要注意的是,定金有的是直接交给卖方,有的是由中介公司代收、然后再转变卖方,
    • 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应注意什么问题房屋买卖合同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2-27
      1、购房合同的各项内容要尽可能全面、详细、各项规定之间要避免相互冲突,尤其是不能与国家的政策法规相冲突;文字表述要清晰、准确;签订合同的买卖双方身份、责任要明确,如合同中的甲方(卖方)不能是代理商或律师楼,而应是项目立项批准文件的投资建设单位,也不能以上级主管单位或下属机构的名义签订合同,签字人应是法人代表本人,或公司章程上授权的主要负责人。2、合同上的项目名称,一定要与项目位置联系在一起,以免日
    • 房屋买卖合同必须双方签订吗, 签订购房合同的注意事项又是哪些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4-16
      一般来说,房屋买卖合同签署必须本人签字;如有特殊情况,可以由受托人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亲笔委托书(或公证书)及其身份证件来签署合同。 签订购房合同的注意事项: 1、基本的“五证”齐全。一定要审查开发商是否具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有了预售证许可证,则通常开发商也具有了房地产开发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工程开发许可证、工程规划许可证共五证。这是买房能否办房产证的关键。 2、使用规范的合同文本。一定要参照
    • 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的时候要注意什么, 房屋买卖中介应该注意哪些事项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3-30
      一、手房买卖中介合同应该怎么签 1、合同中药明确房屋坐落,产别,书证号等房屋基本概况的规定。其中包括告知租赁情况,以避免买方拿到了产权证但拿不到房屋使用权的情况;告知抵押情况,以免对对以后产权证的办理时间以及房款的交付方式造成影响。 2、合同中应约定房屋按套转让,可避免因双方对产权证上面积的理解不同而产生的纠纷。 3、合同中应明确产权证过户方式及税费支付方式的约定,能让双方对各自的权利义务做到心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