票据记载的性质/效力的关联分类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6 15:53:31
230 人看过
扩展阅读
-
以记载不得背书转让的汇票出质质押的效力如何
92人看过
-
支票记载事项分类是什么
316人看过
-
票据无效的概念和分类
192人看过
-
合同真实性与法律效力的关联性
297人看过
-
住宅的性质分类
175人看过
-
索赔的性质分类?
351人看过
律师服务
热门律师推荐
#票据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票据效力
词条
票据效力是指票据权利人对票据义务人可行使付款请求权和追索权;票据以一定的金钱为交付标的;票据权利的成立,不必以债权人与债务人的原因关系的成立为前提等。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票据上签章的,其签章无效,但是不影响其他签章的效... 更多>
#票据效力
最新文章
#票据效力
相关咨询
-
票据独立性的效力新疆在线咨询 2022-10-14票据独立性的效力:票据行为的独立性的效力表现为: (1)各票据行为独立发生,不因一票据行为发生而当然发生其他票据行为,如出票行为不必然发生承兑行为。 (2)各票据行为均独立生效,不因其他票据行为生效而当然生效;如出票行为有效不产生背书行为当然有效; (3)各个票据行为一般也仅因为自身的原因而无效(除出票行为无效可以导致其他附属票据行为无效外),不因其他票据行为无效而当然无效,如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
-
已记载不得背书转让的汇票出质质押的效力如何天津在线咨询 2023-05-20已记载不得背书转让的汇票出质质押的效力是无效的。 我国票据法规定,出票人在汇票上记载不得背书转让字样的,汇票不得转让,而出质质押行为,其法律后果将发生转让行为,而权利质押的标的只能是依法可以转让的财产权,不可转让的权利不得设立质权。因此,该质押行为应认定无效。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权利可以出质: (一)汇票、本票、支票; (二)债券、存款单; (三)仓单、提单; (四)
-
2022年票据无效的分类河南在线咨询 2022-11-20票据无效的分类:根据票据无效的程度,可分为全部无效票据和部分部无效票据。全部无效票据,是指不具备有效形式要件而自始无效的票据,亦即欠缺出票的绝对必要记载事项和其他必要格式的票据。持这种票据的人行使支付请求权的,无论恶意或善意取得,债务人均可行使抗辩权。部分无效票据,是指除绝对必要记载事项外其他记载事项或签章无效的票据。票据的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的效力。
-
股权出质登记的性质和效力有哪些宁夏在线咨询 2023-08-291、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股权出质登记,属于政府职能中的公共服务范畴。 2、以股权出质的,质权自登记时设立。根据上述规定,股权出质登记是质权的生效要件。出质人以股权出质,与质权人订立书面质权合同后,质权并不当然设立。以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登记的股权出质的,质权自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以其他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简言之,股权出质登记的直接效力是质权设立。这与动
-
票据诈骗的犯罪性质香港在线咨询 2023-02-23票据诈骗犯罪的特点有: 1、发案率高并呈逐年递增趋势票据诈骗犯罪日趋猖獗,并呈逐年递增趋势,且递增幅度以成倍势头上升。 2、金额巨大,银行、客户损失严重。 3、活动职业化和团伙化。 4、手段多样化和智能化。 5、以汇票为主,且有向其他银行结算凭证蔓延的趋势。 6、内外勾结案件较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