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权法律规定概念是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27 10:12:10 414 人看过

土地使用权法律规定概念是:指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农民集体和公民个人,以及三资企业,凡具备法定条件者,依照法定程序或依约定对国有土地或农民集体土地所享有的占有、利用、收益和有限处分的权利。土地使用权是外延比较大的概念,这里的土地包括农用地、建设用地、未利用地的使用权。

一、相关内容拓展

根据《土地管理法》、《土地登记办法》的相关规定,土地使用类型只有土地划拨和土地出让两种形式。

1、划拨土地使用权

划拨土地使用权是指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或者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后无偿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由此可见,划拨土地使用权有两种基本形式。

(1)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这种划拨土地使用权有两个显著特征:一是土地使用者取得土地使用权必须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二是土地使用者取得土地使用权必须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

(2)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后,土地使用者无偿取得的土地使用权。这种划拨土地使用权也有两个显著特征:一是土地使用者取得土地使用权必须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二是土地使用者取得土地使用权是无偿的,也就是说无须缴纳任何费用、支付任何经济上的代价。

2、出让土地使用权

出让土地使用权是指国家以土地所有者的身份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让与土地使用者。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后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取得出让土地使用权有以下几个特征:

(1)取得的土地使用权是有偿的。土地使用者取得一定年限内的土地使用权应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国家凭借土地所有权取得的土地经济效益,表现为一定年期内的地租,一般以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一定数额的货币为表现形式。

(2)取得的土地使用权是有期限的。土地使用者享有土地使用权的期限以出让年限为限。出让年限由出让合同约定,但不得超过法律限定的最高年限。

(3)取得的土地使用权是一种物权。土地使用权出让是以土地所有权与土地使用权分离为基础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后,在出让期限内受让人实际享有对土地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其使用权在使用年限内可以依法转让、出租、抵押或者用于其他经济活动,合法权益受国家法律保护。土地使用权出让的形式有三种,即协议出让、招标出让和拍卖出让。

土地征收是指国家为了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批准权限,并依法给予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农民补偿后,将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变为国有土地的行为。土地征收指国家依据公共利益的理由,强制取得民事主体土地所有权的行为。我国土地征收的前提是为公共利益。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6月30日 11:3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土地使用权相关文章
  • 土地征用概念有何规定
    一、土地征用概念有何规定土地征用是指国家为了公共利益,以补偿为条件,依照法律规定强制地将集体土地收归国有的行为。土地征用是一种国家行政行为。在土地征用关系中,征用方必定是国家。只有国家才具有这种权力,除了国家以外,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以任何理由征用土地。国家征用土地是通过国家的行政强制力实现的,被征地单位应当服从国家的需要,不得阻烧。土地征用的标的物,限于集体所有的土地。国家只有为了公共利益,需要收用集体所有的土地时,才采取征用的办法。国家为了建设,需要使用国有土地时,就谈不上征用,因为国家是国有土地的所有者,无需自己征用自己的土地。土地征用的结果是土地所有权的变更。国家通过对集体所有土地的征用,使集体土地变为国家所有,被征土地的集体土地所有权消灭。二、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以下简称《土地管理法》)第24条规定:国家建设征用的集体所有的土地,所有权属于国家,用地单位只有使用
    2023-06-15
    130人看过
  • 土地使用方式的概念和类型是什么?
    一、土地使用方式的概念土地使用,即土地利用,民事权利人为满足自己需要,按照土地的自然性能和用途加以利用的行为或法律事实。土地使用的方式,实际上就是指土地利用的类型。土地利用类型:指的是土地利用方式相同的土地资源单元,是根据土地利用的地域差异划分的,是反映土地用途、性质及其分布规律的基本地域单位。是人类在改造利用土地进行生产和建设的过程中所形成的各种具有不同利用方向和特点的土地利用类别。二、土地的使用方式三大类:即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八大类:耕地、园地、林地、牧草地、居民点及工矿用地、交通用地、水域、未利用地。其中耕地、园地、林地、牧草地归入三大类中农用地的二级类,分类标准没有区别。居民点及工矿用地归入建设用地二级地类,没有明显区别。交通用地中的农村道路归入三大类农用地中其他农用地的三级类,其余归入建设用地的交通用地类。水域最复杂,坑糖水面归入三大类的其他农用地中的坑糖水面及养殖水面
    2023-04-17
    295人看过
  • 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的概念
    (一)房屋所有权,又叫房屋产权,是房屋所有人独占性地支配其所有的房屋的权利。房屋所有人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可以排除他人的干涉,对其所有的房屋进行占有、使用、收益、处分。房屋所有权是没有产权年限限制的。(二)土地使用权,是指单位或者个人依法或依约定,对国有土地或集体土地所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有限处分的权利。取得的土地使用权是有期限的。土地使用者享有土地使用权的期限以出让年限为限。出让年限由出让合同约定,但不得超过法律限定的最高年限。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的区别是什么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的区别是:房屋所有权是房屋所有者对该房屋财产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属于个人产权,没有期限限制;土地使用权是对国有土地或农民集体土地所享有的占有、利用、收益和有限处分的权利,属于国家或者集体产权,具有期限限制。
    2023-08-18
    115人看过
  • 土地使用税林地概念的减税依据是什么
    (一)“企业搬迁后,其原有场地和新场地都使用的,均应照章征收土地使用税;原有场地不使用的,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局审批,可暂免征收土地使用税。”“对企业范围内的荒山、林地、湖泊等占地,尚未利用的,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局审批,可暂免征收土地使用税。”(二)“对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关于土地使用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补充规定》([89]国税地字第140号)中第十条关于企业搬迁后原场地不使用的、第十二条关于企业范围内的荒山等占地尚未利用的,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局审批,可暂免征收土地使用税的规定作适当修改,取消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局审批的内容。”(三)“搬迁后原场地不使用的企业,原场地自搬迁完毕、停止使用之次月起暂免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企业范围内暂免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的荒山、林地、湖泊等尚未利用的土地,是指自然形态的荒山、林地、湖泊,不包括人工假山、绿化用地和养殖用湖泊。”“主管
    2023-03-16
    54人看过
  • 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概念应明确界定
    关于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在我国有两种不同的理解。从广义上讲,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是指政府作为城镇土地的所有者将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让与土地使用者时所收取的费用。即土地的批租价格。一般而言,土地价格应包括土地资源(物质)价格和土地资本(资产)价格两部分。土地价格=(地租÷银行利息率)+土地投资成本+土地投资应得利润从狭义上讲,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是指政府作为城镇土地的所有者将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让与土地使用者时收取的地租资本化的费用。即土地资源价格。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广义与狭义之分实际上是“租金”与“地租”的区别。在我国的土地使用权出让的实践中,这两种意义上的土地出让金都在使用,由于其外延不同,往往会造成误解。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指出:“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指国家以土地所有者的身份将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让与土地使用者,并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
    2023-05-05
    112人看过
  • 土地使用证可以公证吗?其概念是什么
    一、土地使用证:土地使用证是确认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国家依法实行土地登记发证制度。依法登记的土地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可见,土地使用证在中国是确认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中国的土地分为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和国家所有土地,所以土地使用证也包括农民集体所有土地使用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土地登记内容和土地权属证书式样由国务院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统一规定。证内各项数据和编号,如单位名称、四至、土地数量、位置、土地变更等,必须与土地登记表相一致。土地使用证附图可根据土地利用现状底图或地籍图透绘获得。随着面积和界线的变更,附图也应作相应改动。国有土地使用证由国家土地管理局统一监制,市、县人民政府颁发,土地管理机关填写,发给依法使用国有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并由其保存。其主要内容包括:①土地使用者名称、地址、图号、地号、用途、批准使用期限、
    2023-03-01
    356人看过
  • 分析土地使用权转让违法行为的概念
    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是指以牟利为目的,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行为,应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价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价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何谓商账追收商账追收的英文为DebtCollection,是指由专业的商账追收机构接受客户委托从事合法的催账和逾期应收账款的追收活动,并根据收回的款项,收取一定比例手续费的法律服务项目。据统计,仅深圳一地的海外应收账款都约有125亿美元,而且每年还在巨幅增加。如何减少您企业在财务上出现的呆帐、坏帐如何最大限度地避免企业损失深圳贸易促进委员会法律事务部愿为您提供全面、高效、优质的服务。《刑法》第二百二十八条,以牟利为目的,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处三
    2023-07-20
    186人看过
  • 土地使用权抵押的概念和条件
    本文介绍土地使用权抵押的概念和条件,土地使用权抵押是指土地使用者(抵押人)以其合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权以不转移占有的方式作为抵押财产向债权人(抵押权人)履行债务作出的担保行为。土地使用权抵押是指土地使用者(抵押人)以其合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权以不转移占有的方式作为抵押财产向债权人(抵押权人)履行债务作出的担保行为。抵押权人不对抵押土地使用权直接占有使用,继续由抵押人使用并收益。土地使用权被当做贷款的担保,如果抵押人在借款合同期满后仍不能归还贷款,土地使用权将转归抵押权人所有,或者由抵押权人按法定程序处置。由于土地开发时间长、贷款数量大且风险较大,因而银行往往要求借款人将土地使用权或房地产作抵押,以规避贷款风险。土地使用权抵押的条件土地使用权抵押除了具有一般财产抵押权的法律特征,如抵押权是一种担保物权,以清偿债务为目的,具有不可分性、附属性以外,还具有其特有的法律特征。(1)用于抵押的土地使用权必须
    2023-04-22
    162人看过
  • 国有出让土地使用权转让的概念及规范
    我国的土地制度实行双轨制,即土地归国有和集体所有。根据法律的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开发用地必须是而且只能是国有土地,开发用地获得的途径主要有两个:第一是通过协议出让和招标、拍卖和挂牌的形式出让取得;第二是从已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开发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处转让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是指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或者随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通过出售、交换和赠与等方式转移给他人的行为,包括国有出让土地使用权转让和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两种情况,其中通过国有出让土地使用权转让的方式取得开发用地由于更能体现市场经济资源配置灵活灵敏的特点,在房地产开发中逐渐成为房地产商“拿地”的普遍方法。目前,出让土地使用权已经形成较为规范的法律体系,其法律法规主要有《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房地产管理法》、《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国有土地使用权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司法解释
    2023-05-03
    442人看过
  • 土地使用权流转手续概念有哪些
    土地流转的合法手续步骤:提出申请①土地流转出让方向村土地流转服务站提出书面申请并递交身份证、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二轮承包合同书正本和复印件,由村服务站向乡(镇)土地流转服务中心报送。②土地流转受让方向乡(镇)土地流转服务中心提出书面申请并递交法人代表身份证、工商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资信证明、项目可行性报告(或批文)的正本和复印件。由乡(镇)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办理并向县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备案。资质审核①对出让方土地情况审核由村土地流转服务站进行初审,乡(镇)土地流转服务中心进行复审。②对同一受让方流转规模100亩以上,500亩以下的,由乡(镇)政府组织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对其资质和项目(环保)的可行性进行审核。县级服务中心对500亩以上流转规模受让方准入资质条件进行复审。价格评估流转土地价格由流转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或委托村土地流转服务站组织有关人员评估土地流转价格,作为参考依据。流转规模面
    2023-06-24
    372人看过
  • 出让土地使用权概念应该怎么理解
    一、出让土地使用权概念土地使用权出让是国家以土地所有者的身份,将一定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有期限地让与土地使用者,并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金的行为。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法律特征为:1、出让方的主体资格特定,只能是国家;2、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有偿、有期限、附条件的土地使用权转移。3、土地使用权出让属于要式法律行为;4、土地使用权出让法律关系是国家与用地者之间的一种资源分配关系,不适用一般民事合同的原则。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方式主要有协议、招标和拍卖。出让土地使用权必须服从国家主权。国家保留对出让土地的司法管辖权、行政管理权和为公共利益征用出让土地的权力等主权范围内的全部权力。出让土地使用权是一种较为完整的物权。土地使用权出让的实质是国家按照土地所有权与使用权分离的原则,把国有土地以约定的面积、价格、使用期限、用途和其他条件,让与土地使用者占有、使用、经营和管理。由于出让土地使用权具备了物权所包
    2023-02-23
    147人看过
  • 土地使用证的概念和内容
    1、土地使用证土地使用证是确认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国家依法实行土地登记发证制度。依法登记的土地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可见,土地使用证在中国是确认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2、中国的土地分为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和国家所有土地,所以土地使用证也包括农民集体所有土地使用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土地登记内容和土地权属证书式样由国务院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统一规定。证内各项数据和编号,如单位名称、四至、土地数量、位置、土地变更等,必须与土地登记表相一致。3、土地使用证附图可根据土地利用现状底图或地籍图透绘获得。随着面积和界线的变更,附图也应作相应改动。国有土地使用证由国家土地管理局统一监制,市、县人民政府颁发,土地管理机关填写,发给依法使用国有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并由其保存。其主要内容包括:①土地使用者名称、地址、图号、地号、用途、批准使用
    2023-04-12
    178人看过
  • 征收土地是什么概念
    征地补偿安置
    土地征收,是指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法将集体所有土地转为国家所有并给予补偿的行为;而土地征用,是指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法强制使用集体土地,在使用完毕后再将土地归还集体的一种行为,类似于临时使用土地。征收土地的主体是什么?征收土地的主体是什么?征用土地的主体是国家,由当地政府部门在具体实施。从具体操作程序进行划分的话,土地征收工作程序分为征地报批前工作程序、征地报批材料组卷和征地批准后组织实施程序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主要工作有发布《征地前告知书》或者《拟征地公告》、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被征地农民签字确认,告知被征地集体经济组织和被征地农民有申请听证权利,向他们送达听证告知书;第三阶段工作主要有组织实施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布征收土地公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发布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告知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被征地农民有申请听证的权利等。相关法律:《土地管理法》第四十
    2023-08-04
    50人看过
  • 什么法律规定了土地使用年限
    《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二条规定了土地使用年限,具体年限如下:1、居住用地七十年;2、工业用地五十年;3、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4、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5、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土地使用者应当按照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规定和城市规划的要求,开发、利用、经营土地。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条件开发、利用土地的,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应当予以纠正,并根据情节可以给予警告、罚款直至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的处罚。一、农村土地什么时候到期《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二十五条土地使用权期满,土地使用权及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由国家无偿取得。'2、根据我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二条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居住用地70年,工业用地50年,教育
    2023-06-24
    254人看过
换一批
#土地管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土地使用权
    相关咨询
    • 土地使用70年是什么概念
      广东在线咨询 2021-12-30
      土地使用70年是指住宅用地所属土地的土地使用产权年限为70年。使用权期满的权利人可以提前一年申请续期,并根据当时的土地价格水平自动续期土地出让金,再次申请土地使用权。
    • 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概念是什么,有没有法律依据
      湖南在线咨询 2023-11-10
      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概念:土地使用权出让是国家以土地所有者的身份,将一定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有期限地让与土地使用者,并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金的行为。 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法律特征为: (1)出让方的主体资格特定,只能是国家; (2)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有偿、有期限、附条件的土地使用权转移。 (3)土地使用权出让属于要式法律行为; (4)土地使用权出让法律关系是国家与用地者之间的一种资源分配关系,不
    • 土地使用权为出让概念是否要明确规定
      贵州在线咨询 2023-09-14
      对于土地使用,国家应该有明确的要求,并且这种要求也正在逐渐的完善当中,所以今天我们共同讨论一下土地使用权在出让方面的相关界定,根据有关的说法,在出让方面,应该由政府以及相关部门做鉴定,具体来看下面的文章。
    • 土地使用权市场法评估的概念
      辽宁在线咨询 2021-10-01
      市场法的概念是将待估土地与近期已经进行交易的类似土地加以比较,从已进行交易的类似土地的价格,修正得出待估土地价格的一种评估方法。市场法应用的步骤与过程是: 1、广泛搜集交易资料,确定比较案例。选取的供比较参照的交易案例,与待估土地应具有相关性和替代性,应符合下列要求: (1)与待估土地用途应相同。 (2)与待估土地交易类型应相同。 (3)交易案理应为正常交易或可修正为正常交易。 (4)与待估土地所
    • 建设用地使用权概念的规定
      广西在线咨询 2022-11-02
      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我国的土地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土地使用权”是一个广义的概念,包括农用地使用权、建设用地使用权等权利。物权法没有采取“土地使用权”的概念,这是因为土地使用权的概念包括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和宅基地使用权,而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和宅基地使用权在权利的设立、利用等方面有着较大的区别,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也不尽相同,因此,物权法根据土地的用途,将土地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