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四十一条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03 18:32:52 68 人看过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释义:第四十一条

第四十一条承包方有稳定的非农职业或者有稳定的收入来源的,经发包方同意,可以将全部或者部分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给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农户,由该农户同发包方确立新的承包关系,原来承包方与发包方在该土地上的承包关系即行终止。

【释义】本条是关于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规定。

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指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将其拥有的未到期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以一定的方式和条件移转给他人的行为。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受让对象可以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也可以是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农户。

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不同于转包、出租和互换。转包和出租,转包方和出租方与原发包方的承包关系没有发生变化,转包方与出租方也不失去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土地承包经营权,承包方与发包方的关系虽有变化,但互换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双方只不过是对土地承包经营权进行了置换,并未丧失该权利。而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承包方与发包方的土地承包关系即行终止,转让方也不再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

如何看待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应否允许,怎样进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草案)第35条规定:“经发包方同意,承包方可以将全部或者部分承包土地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在承包期的剩余期限内全部转让给第三方,由第三方同发包方确立新的承包关系,原承包方与发包方在该土地上的承包关系即行终止。”在就农村土地承包法草案征求意见的过程中,有的单位提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农民基本的生产资料和生活保障,如果法律允许自由转让,就有可能使部分农民失去土地,造成农村土地过分集中的局面,增加农村的不稳定因素并引发一系列严重后果;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转让应有限制性规定。有的地方提出,从现阶段我国农村实际情况出发,工商企业进入农村搞开发,一般应采取公司带农户的产业化经营方式,不宜提倡工商企业大规模“圈地”搞现代农业。

中央有关文件在谈到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问题时指出,土地流转是农村经济发展、农村劳动力转移的必然结果。只有第二、三产业发达、大多数农民实现非农就业并有稳定的工作岗位和收入来源的地方,才有可能出现较大范围的流转,发展适度规模经营。总体上看,我国绝大多数农村目前尚不具备这个条件。因此,土地使用权流转一定要坚持条件,不能刮风,不能下指标,不能强制推行,也不能用收走农民承包地的办法搞劳动力转移。农村土地流转应当主要在农户间进行。随着农村第二、三产业的发展和城镇化步伐的加快,离开土地的农民会越来越多,他们腾出来的土地应当主要由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户来经营,以扩大农户的经营规模,增加务农收入,缓解人地矛盾,这也有利于保护耕地。企业和城镇居民随意到农村租赁和经营农户的承包地,隐患很多,甚至可能造成土地兼并,使农民成为新的雇农或沦为无业游民,危及整个社会稳定。为稳定农业,稳定农村,不提倡工商企业长时间、大面积租赁和经营农户承包地,地方也不要动员和组织城镇居民到农村租赁农户承包地。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01日 17:0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农村土地承包相关文章
  • 民法典对农村土地承包权规定(农村土地承包法律知识点)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民法典普法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入实施“八五”普法规划,提高人民群众法治意识,2022年5月19日,仙游法院立案庭以一起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的调处为契机,深入仙游县大济镇洋坑村开展以“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为主题的普法宣传活动。第一站:纠纷调处现场据了解,2016年6月份,某公司与仙游县大济镇洋坑村签订《山地承包开发合同》,约定洋坑村将三千余亩山地及冬田发包给该公司开发利用,承包期限为70年。合同签订后,某公司向仙游县自然资源管理局申请办理了承包山地林权证。2021年12月至2022年3月期间,洋坑村村民在该承包的山地上种植油茶树。某公司以村民未经允许种植油茶树诉至法院。为此,仙游县“综治+诉源治理”中心召集大济镇副镇长付永辉、洋坑村干部及当事人到现场进行调解,就合同约定的权利和义务向双方一一分析,建议双方当事人积极协商,避免造成各自的损失,双方
    2023-06-04
    187人看过
  •  第二轮农村土地承包是在哪一年进行的?
    1997年1月1日起,中国开始进行第二轮土地承包,中央提出“在第一轮承包到期的地方,都要无条件地延长30年不变。”新一轮土地承包期全国统一确定至2027年12月31日止,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三十年。1997年1月1日起,我国开始进行第二轮土地承包。中央提出“在第一轮承包到期的地方,都要无条件地延长30年不变。”第一轮承包是指实行家庭联产承包时算起,我国大部分地方第一轮承包时间普遍为1983年,再延长30年,统一确定起始时间在1997年,因此,新一轮土地承包期全国统一确定至2027年12月31日止。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完善承包地“三权”分置制度。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三十年。也就是指2027年到期后,土地承包再延长三十年,就到2057年。 农村土地承包期限延长至2057年农村土地承包期限延长至2057年,这是我国农村土地制度的重大改革之一,对于维护
    2023-08-27
    236人看过
  • 农村土地承包地一共可以承包多少年
    土地承包期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农民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以及其他依法用于农业的土地,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承包,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可以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家庭承包的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耕地承包期届满后再延长三十年,草地、林地承包期届满后依法相应延长。一、集体产权有年限么关于农村集体土地使用年限是多久的,国家还没有推出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期年限,宅基地的土地使用权没有年限限制。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经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延长。二、农村废弃大坑承包最长年限农村废弃大坑承包最长年限可以是七十年。农村土地承包法对农村耕地、
    2023-03-04
    158人看过
  • 维护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长期稳定是农村土地承包法的立法目的之一
    维护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长期稳定是农村土地承包法的立法目的之一。1、保护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长期稳定;2、保护土地承包经营权;3、要求土地承包公开、公平、公正;4、要求遵守法律法规、保护土地资源;5、保护承包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护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依法流转。6、农村土地承包法的立法目的是为了巩固和完善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7、保持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维护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村社会和谐稳定。农村土地家庭承包经营坚持以下基本原则:1、坚持土地等基本生产资料的集体所有;2、符合国家的法律、政策;3、兼顾国家、集体和承包者的利益;4、符合本组织的章程和社员(村民)民主决议;5、坚持集体的管理调节权;6、保障承包者的经营自主权与合法收益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一条为了巩固和完善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
    2023-08-12
    290人看过
  • 第一轮土地承包和第二轮土地承包关系
    1993年,针对一些较早实行家庭承包经营的地方第一轮土地承包即将到期的实际情况,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当前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及时提出:“为了稳定土地承包关系,鼓励农民增加投入,提高土地的生产率,在原定的耕地承包期到期之后,再延长30年不变”。此后,全国各地农村陆续开展了延长土地承包期的工作,这就是通常所说的“第二轮土地承包”。目前,全国已有绝大多数的村组完成了第二轮土地承包,绝大多数地方已按中央要求完成工作,但是也有很多地方没有按照中央要求将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和承包合同签发到户。一、土地流转协议最长期限是多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实行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农民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由农民集体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以及其他用于农业的土地,依法实行土地承包经营制度。土地流转协议最长期限,根据不同性质的土地期限不同,主要分为以下几类:1、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耕地承包
    2023-06-25
    243人看过
  • 农村土地承包合同一般包括哪些条款,农村土地承包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一、农村土地承包合同一般包括哪些条款农村土地承包合同一般包括这些条款:1.发包方、承包方的名称,发包方负责人和承包方代表的姓名、住所。2.承包土地的名称、坐落、面积、质量等级。3.承包期限和起止日期。4.承包土地的用途。5.发包方与承包方的权利和义务。6.违约责任。二、农村土地承包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哪些农村土地承包合同无效的情形: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土地承包合同,损害国家利益的;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5.违反了不得收回、调整承包地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另外,这几种情况也会导致合同无效:1.发包方违反民主议定原则越权发包或未经有关部门批准,土地承包合同无效。2.承包方未经发包方同意,擅自转包,转让的无效。3.代理人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土地承包合同无效。三、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纠纷的解决
    2023-06-27
    407人看过
  • 2023年农村土地承包法土地承包有哪些方式?
    虽然在我国一般来说土地都是属于国家的,农村土地一般都是分派给村集体的,虽然人民对于土地是没有所有权的。但是人民是可以根据相关的规定对土地进行承包经营的,那么农村土地承包法土地承包规定了哪些方式?下面给大家介绍一下。一、家庭承包《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十二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发包;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发包。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发包的,不得改变村内各集体经济组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所有权。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农村土地,由使用该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小组发包。第十三条规定,发包方享有下列权利:(一)发包本集体所有的或者国家所有依法由本集体使用的农村土地;(二)监督承包方依照承包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和保护土地;(三)制止承包方损
    2023-01-26
    307人看过
  • 在农村农民怎么承包农村土地?
    一、怎么承包农村土地?《土地承包土地法》第5条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权依法承包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土地。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剥夺和非法限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承包土地的权利。”《土地管理法》第15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可以由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承包经营,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承包经营的,必须经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府批准。”根据《土地承包法》第24条规定:“承包合同生效后,发包方不得因承办人或者负责人的变动而变更或者解除,也不得因集体经济组织的分立或者合并而变更或者解除。”另外,该法第25条也规定,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利用职权干涉土地承包或者变更、解除承包合同,可以明确的是,农民的土地承包权受到法律的严格保护,非因合法事由,非经合法程
    2023-06-03
    488人看过
  • 农村承包土地一般多少钱一亩
    一、农村承包土地一般多少钱一亩转让和出售也时有发生。具体你可以去【聚土】看下。影响价格因素要看当地的整个土地市场价格、投资利润40.9660.5④防洪保安基金征用土地时按每亩800元征收1.31%利息=土地取得费及税费×[(1+6;平方米3,偏低一些:出让年期修正(K)0.22∑Ki0、有限使用年限(50年)条件下土地使用权价格确定549,农民有使用权无所有权;平方米待估宗地所在区域土地取得费目前一般为240(2)相关税费①征地管理费4%9,转让本村人,通常限于同村的本地居民之间相互转让使用权,②待估宗地征收的社会保障费新征建设用地按每平方米20元收取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20③耕地开垦费耕地开垦费为11000元/。还受本地市场供求关系的影响、确定区位条件修正系数及宗地单价宗地单价=有限使用年限条件下单位地价×区域因素修正系数591.9878。一般来说.07532农村地皮价格按照现行土地管理
    2023-03-25
    83人看过
  • 黑龙江省农村土地承包条例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立法目的]为稳定和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维护农村土地承包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调整行为,加强农村土地承包管理,解决农村土地承包争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适用范围]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保护、调整、管理和争议解决等活动,适用本条例。第三条、[承包方式]农民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农村土地,应当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承包。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承包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养殖水面和机动地等农村土地,应当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其它方式承包。第四条、[主管部门]省农业行政管理部门是全省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负责实施本条例。市(行暑)、县(市,区)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工作。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本乡(镇)农村
    2023-04-13
    81人看过
  • 农村土地承包法中提到了哪些土地承包方式?
    农村土地承包法土地承包有:承包人与发包人通过订立承包经营合同而取得承包经营权;受让人通过转包、互换、转让等方式从承包人手中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以家庭承包方式取得的林地承包经营权;以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设立的承包经营权。法条链接:农村土地承包法1、第五十一条因土地承包经营发生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人民政府等调解解决。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2、第五十二条当事人对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起诉的,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八条土地经营权流转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自愿、有偿,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强迫或者阻碍土地经营权流转;(二)不得改变土地所有权的性质和土地的农业用途,不
    2023-07-11
    135人看过
  • 农村第二轮土地承包有争议怎么办
    一、农村第二轮土地承包有争议怎么办在农村第二轮土地承包过程中,一旦出现争议,发包方与承包方应首先尝试通过友好协商来化解矛盾。协商应以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为基础,确保双方合法利益不受侵害。如果协商无果,或者双方认为协商并非解决问题的最佳途径,可以寻求其他有效的解决方式。二、争议解决的途径对于土地承包经营纠纷,双方当事人可以选择多种途径来解决。1.可以向村民委员会或乡(镇)人民政府申请调解,这些基层组织通常对当地情况较为熟悉,能够提供及时有效的调解服务。2.如果调解无效,当事人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仲裁机构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裁决。3.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司法途径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三、法律责任的承担在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中,如果一方违反了相关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发包方和承包方都有可能因违法行为而承担民事责任、行政责任甚至刑事责任。例如,发
    2024-07-21
    59人看过
  • 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依法维护农民土地承包权益
    各级政府要认真贯彻落实《农村土地承包法》、《福建省实施若干问题的规定》,以及中央、省关于农村土地承包的文件精神,严格执行农村土地承包期30年不变的规定,确保土地承包关系的长期稳定。承包期内,除法律规定之外,发包方不得收回农户承包地和调整承包地。对因法律规定的特殊情形需要调整承包地的,须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报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和县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要妥善处理好因土地征占而引发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调整,合理解决被征地农民的生产、生活安置问题。对二轮土地承包中存在的个别承包政策不落实问题,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认真予以纠正,重点保护妇女、老年人、外出务工人员、现役义务兵、大中专学生等特殊人群的土地承包权益;对女儿出嫁、老年人去世等人口减少后将其承包地收回的错误做法应予以纠正,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的稳定;严肃查处恶意多占承
    2023-03-03
    382人看过
  • 解读《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
    一、《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征收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
    2023-02-22
    306人看过
换一批
#农业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农村土地承包是指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淮等农村土地,可以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农村土地承包后土地的所有权性质不变,承包地不得买卖。... 更多>

    #农村土地承包
    相关咨询
    • 农村土地承包法四荒包括哪四荒?
      台湾在线咨询 2023-03-25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章其他方式的承包”是专门讲对四荒地承包的。 第四十四条“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既然是通过“招标,并报乡(镇)人民政府批准。“第四十八条发包方将农村土地发包给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承包、荒沟、荒滩等农村土地,应当事先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就不用通过村民代表了,适用本章规定,只要双方接受、公开
    • 我国第一部农村土地承包法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8-12
      农村土地承包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保护土地资源的合理开发和可持续利用。未经依法批准不得将承包地用于非农建设。 国家鼓励农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增加对土地的投入,培肥地力,提高农业生产能力。
    • 农村土地承包期限多少年,农村土地承包法?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4-16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承包经营,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土地承包经营期限为三十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条规定: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稳定和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通知〉第二条规定:"认真做好延长土地承包期的
    • 农村土地承包法的农村土地承包法的基本原则
      北京在线咨询 2023-04-26
      农村土地承包法的基本原则有:保护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长期稳定原则;农村土地承包中保护妇女合法权益原则;土地承包经营中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保护土地资源的合理开发和可持续利用原则;保护集体土地所有者和承包方的合法权益原则;依法、自愿、有偿地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原则。
    • 四荒土地承包和一般的农村土地承包有什么区别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6-13
      拍卖《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章其他方式的承包”是专门讲对四荒土地承包的第四十四条“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既然是通过“招标,并报乡(镇)人民政府批准“第四十八条发包方将农村土地发包给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承包、荒沟、荒滩等农村土地,应当事先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就不用通过村民代表了,适用本章规定,只要双方接受、公开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