冲突视野下的刑事属人管辖权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1 16:54:13 416 人看过

一、国籍国刑事属人管辖权和所在地国刑事属地管辖权的冲突

(一)在国外犯罪的公民受到双重刑事管辖和双重审理的可能性

公民在国家领域外犯罪或者其法益受到侵害,其国籍国享有刑事属人管辖权(积极的属人管辖权和消极的属人管辖权),但是公民所在地国家享有刑事属地管辖权。可见,在国外犯罪的公民,受到了国籍国的刑事属人管辖和所在地国的刑事属地管辖。刑事属地管辖在刑事管辖权中比属人管辖具有天然的优势地位。因为一国要对本国公民适用本国刑法,需要满足二个前提条件,即一是对该犯罪的公民拥有管辖权,二是实际上控制了该犯罪的公民。如果公民人在所在地国,而所在地国(犯罪地国)与国籍国之间没有引渡条约,则国籍国要行使刑事属人管辖权,必然会与所在地国的刑事属地管辖权发生冲突。这就是双重刑事管辖权带来的国际间的管辖权冲突。

公民在所在地国犯罪的,受所在地国基于刑事属地管辖权的行使而进行的审判和刑罚。但是其国籍国并未因此而放弃对其适用本国刑法的属人管辖权,一旦公民返回国内,其仍将因为在国外的犯罪行为而受到本国司法机关的追诉。如我国刑法第10条规定: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犯罪,依照本法应当负刑事责任的,虽然经过外国审判,仍然可以依照本法追究,但是在外国已经受过刑罚处罚的,可以免除或者减轻处罚。表明公民可能因为在国外所犯的同一事实而受到犯罪地国和国籍国的双重审理。

无论是公民在国家领域外犯罪受到的双重管辖还是双重审判,其根源均可以归结为国籍国的刑事属人管辖权与犯罪地国的刑事属地管辖权的的冲突造成的。

(二)国际间刑事属人管辖权与刑事属地管辖权冲突的原因

1、涉及国家主权之争

国家的刑事属人管辖权意味着国家主权的扩张,即国家可以对其领域外的刑事案件主张管辖权。刑事属地管辖权是国家对其领域内的一切人和物(除了按国际法享有的特权或豁免的以外)行使的最高权,是主权的基础。如果国家在其领域内都不能行使完整的管辖权,也就谈不上主权完整。可见,国籍国试图以刑事属人管辖权为由扩张其国家主权的范围,犯罪地国则是要捍卫其国家主权的完整。

2、国际刑事属人管辖权与刑事属地管辖权之间的排他性

事实上国家间管辖权的排他性,与国家主权之争是一个问题的二个方面。对国外犯罪的公民适用了刑事属地管辖权,就意味着排除了国籍国的刑事属人管辖权。反之亦然。

不过也有特例,那就是在我国半封建半殖民地时期,外国强加给中国的领事裁判权。出现外国领事与中国官员共审的局面。这似乎是既有属地管辖又有属人管辖。当然这是绝无仅有的例子。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30日 15:1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刑事管辖权相关文章
  • 行政管辖权冲突类型
    行政管辖权
    行政管辖权的冲突是行政领域中经常发生的现象,对于行政管辖权的冲突,我们现有的规定通常是:先由行政管辖权冲突的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其共同的上级行政机关指定管辖。根据现有法律规定和行政实践,行政管辖权的冲突类型主要有:1.同级不同职能的行政主体之间的行政管辖权冲突。如关于音像制品的管理,如涉及到非法出版的音像制品由文化部门管理,但如果是淫秽的音像制品则由公安部门管理。如果文化部门查处了淫秽的音像制品,则与公安部门在音像制品管理上发生了管辖权的冲突。类似这种行政管辖权的冲突,在工商部门和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因产品质量的管理问题上也时有发生。2.同级同职能的行政主体之间的行政管辖权冲突。这种行政管辖权的冲突原因主要是:因行政事务涉及到两个以上的行政区域,使这两个行政区域中对此行政事务都有法律上管辖权的行政主体或者都行使行政管辖权,或者都不行使行政管辖权。如在河南省与山东省交界的河南省台前县与山
    2023-06-06
    477人看过
  • 那么领土管辖权的冲突呢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第二款规定:“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因此县人民法院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将案件移送县人民法院审判:“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一)因房地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房地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十八条规定:“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所称不动产纠纷,是指因不动产的确认、分割和相邻关系引起的不动产纠纷。农村土地合同管理合同纠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建筑合同纠纷、政策房屋买卖合同纠纷的管辖权根据房地产纠纷确定。”民事诉讼法第21条的规定属于一般地域管辖权,《民事诉讼法》第33条的规定属于专属管辖权。专属管辖权意味着法律规定某些特殊类型的案件只能由特定法院管辖。它具有很强的排他性,不仅排除了外国法院的管辖权,而且也排除了一般区
    2023-05-07
    82人看过
  • 管辖权冲突的主要表现形式
    第一,公安机关与司法、检察机关之间的冲突。法院、检察院和公安部门对管辖权有不同的理解和解释。因此,在立案、批捕、起诉、审判等环节,往往难以顺利进入诉讼程序。第二,同一机关内的属地管辖权冲突。主要表现为诉讼地与结果地、主诉地与次诉地、先受案地与后受案地之间的管辖冲突。有的地方公安机关经调查后将案件移送外国公安机关,但移送的公安机关以移送的公安机关有管辖权为由拒绝受理,第三是级管辖权冲突。公安部门没有发布可操作的级别管辖标准,导致级别管辖混乱
    2023-05-07
    347人看过
  • 地域管辖冲突怎么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故某县人民法院应当将案件移送到某县人民法院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之规定:“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根据《最高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十八条之规定:“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第一项规定的不动产纠纷是指因不动产的权利确认、分割、相邻关系等引起的物权纠纷。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纠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政策性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按照不动产纠纷确定管辖。”《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属于一般地域管辖,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属于专属管辖。专属管辖即法律规定某些特殊类型案件只能由特定法院管辖。其具有强烈的排他性,不仅排除外国法院的管辖权,也排除
    2023-06-13
    351人看过
  • 涉外票据诉讼管辖权的冲突协调
    由于不同国家之间票据法律制度冲突的长期存在,导致时至今日,全球始终未能达成一种国际统一的票据法律制度。直言之,票据法律冲突实为法律选择上的矛盾。任何一个国际民商事案件。都不会只有一个国家法院主张行使管辖权,因而涉外票据诉讼管辖权也必然陷于冲突,这也正是本文研究涉外票据诉讼管辖权的原因所在。涉外票据常常服务于跨国经济活动,票据的出票、背书、转让、权利争议往往发生在不同国家之问。票据的流通性使得建立在同一张票据上的不同票据行为有可能由不同国家法律来调整,法院地法不一定是解决纠纷应当或合适适用的法律。如果诉讼地法院均以法院地实体法来认定票据的各项法律事实是否有效成立,涉外票据上已经建立的各种事实状态将被打破,特别是该票据如果经历了多次的跨国流转,最终被法院地法否定了一、两个中间事实的合法有效性,将使票据促进流通的作用受到极大的限制,严重影响法律关系的稳定性,不利于保护善意持票人的合法权益。因此,
    2023-06-06
    150人看过
  • 级别管辖的冲突如何解决
    一、将知识产权民事案件的管辖权下放到基层人民法院。对于这一解决办法而言,我国的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就是专门针对知识产权案件的特点而规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在某些情况下基层人民法院有管辖权,这也不是任何一个基层人民法院都可以管辖的,基层人民法院不仅仅要有审理此类案件的能力同时还要经过一系列的程序要由高级人民法院报最高人民法院批准。如果将管辖权下放到基层人民法院,而现在很多的基层人民法院还不具备审理知识产权案件所需的业务能力;同时这样会使知识产权案件分散到各个法院,不利于审判经验的积累;而且知识产权案件的复杂性以及抽象性,不同的法院也许会有不同的看法,这样也会造成同样的案件得出不同的结论,不利于执法的统一性。因此将知识产权民事案件下放到基层人民法院审理来解决不协调,这个方法不是最科学的。二、将知识产权犯罪案件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而不再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这是为了使知识产权犯罪案件能
    2023-04-25
    79人看过
  • 司法机关间刑事案件职能管辖冲突的解决
    职能管辖冲突,表现为对同一刑事案件,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分别享有一定的管辖权,究竟由哪一个机关管辖,难以确定。在实践中,职能管辖不明的情形主要发生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以下统称为受刑事追诉者)犯数罪的案件中。可能发生在立案之前,也可能发生在某一司法机关立案后的侦查或者审理过程中。本文仅就实践当中容易出现的几种职能管辖冲突的解决办法作一简析。一、受刑事追诉者所犯数罪分别属于人民法院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管辖的数罪案件的管辖权属问题。受刑事追诉者犯有数罪,有的罪属自诉案件的罪行,应当由人民法院管辖,另有的罪属于公诉案件的罪行,应该由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管辖。这是实践中常见的一类情形。笔者认为,解决此类案件管辖冲突的问题,不能仅仅从便于提高诉讼效率和有利于打击犯罪的角度出发。而既要考虑到司法机关的诉讼效率和对犯罪的有效打击,又必须切实贯彻保障诉讼参与人诉讼权利等基本原则,注意维护
    2023-06-11
    387人看过
  • 如何避免国家管辖权发生冲突
    无论是主动发现还是因管辖权异议而发现,首先都要符合三个条件:1.法院已受理了该案件。若尚未受理的,不存在移送管辖,应通知当事人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2.受理案件的法院对案件没有管辖权。3.受移送案件的法院依法应享有管辖权。这是对移送案件的要求,即不得随意移送。当然受移送法院是否确实享有管辖权,是移送法院根据有关法律规定自己认为的,且是单方行为,不需要经受移送法院的同意。同时,它是程序上的法律行为,要产生程序上的效力,这种效力就是受移送的法院不得拒收、退回或再自行移送,一经法院移送即生效,管辖被确定。这是为了防止法院之间互相推诿。如果移送确有错误,由受移送法院提出意见,报请与移送法院共同的上级法院决定。上一级法院通过指定管辖最后重新确定,未作出决定之前,该行政案件仍属受移送的法院。
    2023-06-13
    87人看过
  • 论涉外离婚管辖权的国际私法冲突
    我国现行的部分立法与国际社会的通行做法不一致,不利于跨国离婚纠纷的妥善解决。因此,建议借鉴国外相关立法和国际惯例,结合我国国情,完善和发展我国涉外离婚法律制度。随着中国对外交往的日益频繁,涉外婚姻在中国越来越普遍。但由于文化传统、社会经验、思想观念和人生观的差异,涉外婚姻破裂的比例相对较高。国外离婚案件的上升态势与我国相对落后的立法形成鲜明对比。由于缺乏相对完善的涉外离婚法律制度,法官在审理涉外离婚案件的过程中无法依靠涉外离婚法律制度,从而陷入前所未有的尴尬境地。在这种情况下,仅仅依靠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释和上级法院的批复只能是杯水车薪。完善我国相关法律制度迫在眉睫。离婚方式一般分为协议离婚和判决离婚。由于“协议离婚”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当事人的协议,实质性的法律冲突很少。因此,为了尊重当事人意思自治,对“协议离婚”的内容鲜有规定。本文主要探讨“离婚判决书”中的管辖权冲突问题。涉外离婚案件审理结
    2023-05-07
    427人看过
  • 管辖权的冲突和解决方式是怎么样的
    当一个以上的国家基于相同或不同的管辖基础而对同一个问题主张行使管辖权时,就会发生管辖权的冲突问题。对于管辖权冲突的解决,尚没有形成全面统一的国际法规则。在国家实践中,通常采用以下方法:(1)国内立法中制定不同范围的法律冲突适用规则,包括管辖权冲突时的适用规则。(2)通过国际公约解决缔约国之间在某些问题上的管辖权冲突,如确立有关国家的专属管辖权,或规定管辖权的优先顺序等。(3)通过有关国家间协商解决。管辖权的范围是怎么样的?管辖权是指国家对其领土内的一切人、物和所发生的事件,以及对在其领域外的本国人行使管辖的权利。一般来说,管辖权包括以下四个方面:1、属人管辖权。这是指各国对具有本国国籍的公民实行管辖的权利。2、属地管辖权。这是指国家对领域内的一切人(除享有外交豁免者外)、物和发生的事件具有的管辖权。3、保护性管辖权。这是指国家对于外国人在该国领域外侵害该国的国家和公民的重大利益的犯罪行为有
    2023-08-18
    482人看过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专属管辖与级别管辖冲突时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适用合同地域管辖而非专属管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四条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以施工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本条是关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地域管辖的程序性规定。明确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不适用专属管辖,而应当按照《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规定,适用合同纠纷的一般地域管辖原则管辖。按照一般地域管辖原则,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应当以施工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的,由施工行为地或者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一、欠工程款被起诉会有什么后果如果不付清工程款,而且还被起诉的话,就会影响到以后的生活。所欠工程款属于个人行为或者对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和相关消费的若干规定》的规定,对被执行人将采取限制消费措施。拖欠工程款是施工合同纠纷之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属于一般合同纠纷案件,应当依照民事诉讼法关于合同纠纷案件
    2023-03-15
    497人看过
  • 怎样解决特殊案件的管辖冲突
    刑事诉讼是处于平等对抗地位、有纠纷的双方向处于中立地位的裁判方告诉其纠纷,并请求裁判方解决其纠纷的活动。1、几种非数罪案件管辖冲突的解决办法这又大体上可以分为两种情况:第一,想象竞合犯与牵连犯罪案件的管辖权属问题。案件应当由对重罪有管辖权的机关管辖,但法律有规定的除外。第二,吸收犯案件的管辖权属问题。确定此类案件的管辖权,也是要根据相应案件的实体处理原则。在实体上,对吸收犯案件的处理实行重行为吸收轻行为、主行为吸收从行为的原则,仅仅以吸收行为来定罪处罚。在程序上,一般也应当“吸收行为管辖原则”。2、公检法三机关因案件定性的分歧而导致管辖冲突的解决办法公安机关和人民检察院在立案之前,由于双方对案件的定性存在重大分歧,也可能导致管辖不明甚至管辖冲突。此类情况,两个机关首先应当协商解决。通过协商,仍然解决不了的,则应当由最先接到报案、举报、控告、自首等立案材料的机关立案侦查。经过侦查,依据查明的
    2023-06-14
    379人看过
  • 居民税收管辖权的冲突及其解决办法
    居民税收管辖权冲突的协调由于各国国内税法上规定的居民纳税人身份判定标准原则并不一致,当一个纳税人跨越国境从事国际经济活动时,就可能因有关国家奉行的居民制定标准不同而被两个国家同时认定为是其居民纳税人。这种因有关国家采取的居民判定标准不同而致一个纳税人同时为两个以上国家认定为居民纳税人的情形,就是所谓的居民税收管辖权冲突或双重居所冲突。在居民税收管辖权发生冲突的情形下,跨国纳税人将同时负担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的无限纳税义务,从而造成该纳税人的税负过重。要妥善解决这一问题,仅依照各国国内税法是不够的,还必须采用相应的国际法规范作为补充。在国际税法领域,迄今尚未就居民税收管辖权的冲突问题达成世界各国所一致认同的国际统一法律规范。各国在解决彼此间居民税收管辖权冲突问题时,一般采取在双边协定中确定某种所能共同接受的冲突规范。同时,由于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和联合国分别于1977年和1979年制定了两个避免
    2023-05-05
    291人看过
  • 关于职能管辖冲突问题的思考
    职能管辖在诉讼理论上又称立案管辖或部门管辖,是指公安机关(包括国家安全机关等)、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之间,在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范围上的分工。划分职能管辖的主要根据是公、检、法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的职责分工和刑事案件的性质及其严重、复杂程度。职能管辖既是追究犯罪的司法权力在司法机关各部门之间的分配,又是司法机关各部门承担的追究犯罪、维护社会稳定的法定职责。虽然《刑事诉讼法》和相关司法解释对刑事案件的职能管辖作出了较为具体的规定,但是这些规定仍然是原则性的、粗线条的。当前,由于刑事犯罪的复杂化和法律制度的不完善,致使因管辖权冲突产生的问题较多,直接影响到对犯罪的及时、有效的打击。在此笔者对职能管辖的某些问题发表一点己见,与各位同仁共同探讨。2005年8月,笔者受理了本院反贪局侦查终结的犯罪嫌疑人田某某受贿案件,涉案金额为40余万元。犯罪嫌疑人田某某担任某有限公司进出口部副经理,负责进出口业务工作
    2023-06-11
    431人看过
换一批
#刑事管辖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刑事诉讼法案件管辖的规定: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公安机关管辖。 如果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更为适宜的,可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行驶中的交通工具上发生的刑事案件,由交通工具最初停靠地公安机关管辖。... 更多>

    #刑事管辖权
    相关咨询
    • 属地管辖权与属人管辖权发生冲突时何者优先为什么
      青海在线咨询 2023-12-03
      属地管辖权与属人管辖权发生冲突时,属地管辖优先。属地管辖权原则是行使国家管辖权的最古老的、也是最基本的国际法原则。然而,在国际实践中,即使在适用属地管辖权的情况下管辖权行使也并非绝对的,它不适用于依法享有特权与豁免的外国人,也不适用境内的外国财产和国家行为。
    • 法院管辖冲突怎么办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8-02
      当发生刑诉法院管辖冲突时怎么办,刑诉中的特别程序是在执行程序之后才考虑的内容,跟法院的管辖权没有任何冲突,哪个法院判决的就由哪个法院执行。
    • 代位权案件与与次债务人之间的专属管辖冲突怎么办
      山西在线咨询 2022-10-06
      债权人行使代位权行使的债权不能是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
    • 级别管辖的冲突如何解决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6-27
      一、将知识产权民事案件的管辖权下放到基层人民法院。 对于这一解决办法而言,我国的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就是专门针对知识产权案件的特点而规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在某些情况下基层人民法院有管辖权,这也不是任何一个基层人民法院都可以管辖的,基层人民法院不仅仅要有审理此类案件的能力同时还要经过一系列的程序要由高级人民法院报最高人民法院批准。如果将管辖权下放到基层人民法院,而现在很多的基层人民法
    • 如何解决管辖级别冲突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7-15
      一、将知识产权民事案件的管辖权下放到基层人民法院。 对于这一解决办法而言,我国的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就是专门针对知识产权案件的特点而规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在某些情况下基层人民法院有管辖权,这也不是任何一个基层人民法院都可以管辖的,基层人民法院不仅仅要有审理此类案件的能力同时还要经过一系列的程序要由高级人民法院报最高人民法院批准。如果将管辖权下放到基层人民法院,而现在很多的基层人民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