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死亡会导致债权消灭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05 19:20:34 438 人看过

当事人去世的,其债权债务关系并不当然消灭。债务人死亡后,债权人的救济途径有:

1.债权人可以向死者的配偶追偿。根据法律规定,夫或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应当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2.遗产中偿还死者生前所欠的债务,原则上应从死者遗产中偿还。继承人在继承死者遗产的同时,也负有清偿债务的义务。除非继承人放弃继承权,那么死者生前的债务应由其他继承人负责偿还。因此,可以要求死者的继承人及家庭成员在继承的财产范围内清偿死者债务。

一、妻子去世债务怎么办?

一般情况下,女方死亡后,另一方的债务清偿办法有以下的三种:第一、债权人可以向女方的配偶追偿;第二、女方生前所欠的债务,原则上可以从死者的遗产中进行偿还。继承人在继承死者遗产时,也负有清偿债务的义务;第三、如果女方的其他亲属愿意偿还该债务的,那么可以向这些亲属追偿。

二、夫妻双方婚后各一房子并都有贷款一人死亡怎么办

夫或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应当对婚烟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夫妻债务的连带清偿责任是无条件的,它并不以死亡一方有无遗产或夫妻双方婚后有无共同财产为条件,也就是说,不管死者有无遗产,只要是夫妻共同债务,生存的夫或妻一方都有义务承担清偿责任。夫妻一方死亡后,生存一方履行了连带清偿责任的,生存一方即获得了向另一方追偿的权利。在实际生活中,生存一方所行使的追偿权又要受夫妻财产制度和遗产继承制度的限制。主要分为如下几种情况:(1)夫妻双方实行约定财产制的,即夫妻双方约定财产归各自所有,生存一方在履行了连带清偿责任后,应当在约定财产的范围内行使追偿权。如约定属于死亡一方的财产不足以偿还的,应当用死亡方的其他遗产予以偿还。(2)夫妻双方实行法定财产制的,应当首先用共同财产清偿,如果共同财产不足以清偿,可以用死亡一方的其他遗产清偿,比方说死亡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3)生存一方求偿权的行使以死亡一方的全部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的部分,除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以外,生存一方的求偿权将不能实现。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4日 13:3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夫妻债务相关文章
  • 当事人死亡后,债权可以继承吗
    可以。债权属于遗产,先确定遗产继承问题,该债权归谁所有,还是按比例继承。最好到法院搞个司法确认遗产继承问题,然后凭借欠条以及司法确认书起诉至法院要求给付欠款,赔偿利息损失。需要证明该继承人是继任的唯一债权人,如果债权被多人继承,而只有部分继承人主张债权,那债务人是不能完全偿付的。债权人有多个继承人的,要实现债权,必需所有继承人一致同意,所以可能需要一份公证书或协议书,证明这个继承人是唯一的债权继承人或除该继任债权人之外不再有其他债权人,且债务人偿付之后债权债务消灭,债务人不再对其他人承担该债务。另外需要注意的就是诉讼时效,需要及时行使债权。
    2023-06-14
    127人看过
  • 催债导致欠债人家人死亡
    该行为涉嫌故意杀人,必须接受法律制裁。故意杀人,是指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所以故意杀人是犯罪行为,是属于侵犯公民人身民主权利罪的一种。是中国刑法中少数性质最恶劣的犯罪行为之一。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他人死亡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即为故意。一、故意杀人处判几年故意杀人,是指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属于侵犯公民人身民主权利罪的一种。是中国刑法中少数性质最恶劣的犯罪行为之一。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具体司法解释如下:1、犯本罪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10年以上有期徒刑。属于情节严重的,应当判处死刑或者无期徒刑。2、犯本罪,情节较轻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根据司法实践,主要包括:(1)防卫过当的故意杀人;(2)义愤杀人,即被害人恶贯满盈,其行为已达到让人难以忍受的程度
    2023-02-20
    138人看过
  • 人死债灭?债权人死亡,欠下的钱不用还了?
    一网友咨询:我前段时间因为生意原因借了我一个哥们四万元,说好了3个月后还钱,当时为了避免因钱伤感情,所以我给他打欠条。结果在公司年会结束回家时,他被一个醉酒的司机开车撞死了,由于发生得很匆忙,所以也没有给亲人和孩子留下遗嘱。我现在很纳闷,人都死了,我钱还给谁啊?是不是人死了,钱就不用还了?有没有人死债灭的说法呢?人死并不会债灭!债权人死亡,债务不能消灭,该欠的钱还是及时还吧!1、债权人死亡,其继承人享有继承遗产的权利债权人死亡后,配偶、父母、孩子是其遗产的第一顺序继承人。债主对债务人享受的债权是一种财产性利益,属于可以继承的范围。因此债权人死亡后,其履行标的为钱的债权作为遗产由其继承人继承取得。如果债务人以债权人不在世为理由,取得该遗产的继承人可作为新的权利人向债务人主张债权。在上述网友的咨询中,由于其哥们生前没有处分其这笔欠款,也没有遗嘱处分其遗产,所以该哥们去世后,该笔债权理应由其哥们
    2023-06-08
    248人看过
  • 死亡意味着债务和债权会消失吗?
    人死只要有遗产,债权债务就不会消灭,不管是存款、股票、债权、房产、山林、家畜等都属于遗产,可以用遗产清偿其所欠债务,也可以由夫妻共同财产进行清偿。债务的债权优先于遗产的继承权。但是如果债务人什么遗产也没有留下,那么债权债务也就消灭了,不可以要求父债子偿,除非儿子自愿为父还债。当事人死亡债消灭吗当事人去世的,其债权债务关系并不当然消灭。债务人死亡后,债权人的救济途径有:1.债权人可以向死者的配偶追偿。根据法律规定,夫或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应当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2.遗产中偿还死者生前所欠的债务,原则上应从死者遗产中偿还。继承人在继承死者遗产的同时,也负有清偿债务的义务。除非继承人放弃继承权,那么死者生前的债务应由其他继承人负责偿还。因此,可以要求死者的继承人及家庭成员在继承的财产范围内清偿死者债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
    2023-07-12
    445人看过
  • 人死亡债务也会随之消失吗
    一、人死亡债务也会随之消失吗人死亡债务不会随之消失的,如果有继承人继承债务人的遗产的,人死债务由继承人偿还;因为《民法典》明确规定了分割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如果没有人继承的,用其遗产偿还。法律依据: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规定,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二、债务还不上对孩子有没有影响债务还不上对孩子可能会有影响,即如果父母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对子女是受到影响的。征信黑名单会限制子女就读高收费的私立学校,并对成年子女的就业、考试、出国留学等,也有一定的不利后果,上征信的影响还体现在如下方面:1.影响贷款申
    2023-04-23
    171人看过
  • 持票人的民事权利会消灭吗
    一、持票人的民事权利会消灭吗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根据我国票据法规定,当提示付款的2年内未提示付款,票据权利消灭,但仍然可以在三年内提起诉讼。因此,当票据权利消灭,在票据权利消灭3年内未提起诉讼的,民事权利消灭。二、持票人权利的取得方式有哪些(一)因发行而取得票据为设权证券,票据权利的设立是基于出票人的发票行为,出票人作成票据证券,将其交付给收款人而完成其发票行为时,票据持票人取得票据,其实质是取得了持票人权利。(二)因背书转让而取得持票人从出票人以外的其他票据合法所有权人手中,经过背书受让票据,
    2023-06-15
    403人看过
  • 人去世后债权债务是否会消灭
    人去世后债权债务一般是不会消灭的。继承人应当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一、遗嘱继承人是否需要承担债务遗嘱继承人需要承担债务,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二、人死亡信用卡是欠款如何还呢信用卡欠款人死亡的,需要用其名下遗产进行偿还。没有遗产的,欠款则消灭。如果继承人已经继承遗产的,要在所继承的遗产范围内承担偿还信用卡欠款的责任。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三、父债子偿是否有法律效力
    2023-06-22
    454人看过
  • 民警执法不当导致人死亡
    应当由民警所在单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但不承担刑事责任。公安部门之所以称之为国家暴力机关,针对某些特定的违法犯罪行为是可以进行暴力执法的,如果不能暴力执法,也不可能阻止其他暴力型违法犯罪的行为。如果警察违反法律规定进行暴力执法,可以向检察院举报或者向人民法院请求国家赔偿。云南玉溪6人围殴执法民警被行政拘留3月6日晚,云南玉溪市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公安局扬武镇派出所民警出警处置一起治安案件传唤违法嫌疑人时,受到韦祥炳等人的围攻,造成4名民警和巡防队员受伤。目前,涉嫌阻碍民警执法的韦祥炳、韦祥信和殴打他人的武俊、任会祥、王军、曹红林6人已被行政拘留,并处以罚款。客人一字之差遭暴打2月27日,韦祥炳在文山州西畴县老家举行婚礼后,于3月6日到新平县扬武镇玉萍饭店请元江县岔河铜矿有限公司工人吃饭。客人曹红林在饭后与白某到扬武镇龙泉路富强通讯店买手机,在买手机的过程中,曹问售货员杨某有没有卫生间,杨某男友
    2023-07-04
    336人看过
  • 民法典债务人死亡后债权债务是否会消
    一、民法典债务人死亡后债权债务是否会消灭民法典规定,债务人死亡后,债权债务不会消灭,债务由债务人财产承担,如果继承人继承了遗产的,债务由继承人以继承遗产为限承担债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被继承人税款、债务清偿的原则】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二、债务人死亡的被告确定(一)原告起诉时,已经死亡的债务人不能列为被告。债务人死亡后,已丧失民事权利能力,丧失民事主体资格。起诉时,原告将死亡的债务人列为被告的,人民法院应依法通知原告变更适格的主体,原告拒绝变更的,依法裁定驳回原告的起诉。(二)原告起诉时,遗产未分割的,数个继承人均应列为被告参加诉讼(放弃继承的除外)。被继承人死亡之时起到遗产分割前先对被继承人的债务进行全
    2023-06-19
    248人看过
  • 什么原因能导致债权转移和消灭
    债的转移的原因:(一)法律行为。(二)法律的直接规定。(三)法院的裁决。债的消灭的原因:(一)清偿。(二)抵销。(三)提存。(四)免除。(五)混同。一、怎么解除买卖合同购销合同的终止方法具体有以下几种:(1)清偿。(2)合同解除。(3)合同的抵消。所谓抵消,即购销合同债务的相互抵消,是指在购销合同中双方当事人互相有债务时,各自用自己的债权在对等的数额内同对方抵消债务的行为。债务抵消后,抵消部分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4)提存。所谓提存,是指在购销合同中因有享受权利的一方当事人的原因而无法向其交付合同的标的物时,履行义务的一方当事人将标的物交给提存机关而使购销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的单方法律行为。(5)债务免除。是指债权人免除债务人债务的单方法律行为。当债权人免除债务人的全部债务时,合同终止。(6)债权债务混同。是指债权人和债务人成为一个人,致使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二、合同终
    2023-03-05
    284人看过
  • 催收导致债务人死亡应当如何量刑呢
    催收导致债务人死亡的量刑应当是:故意伤害导致人死亡的,涉嫌故意伤害罪,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在催收时采用非法拘禁方式债务人致对方死亡的,涉嫌非法拘禁罪,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绑架债务人催收的,涉嫌绑架罪。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一、绑架罪法定加重刑情节是什么1、绑架罪法定加重刑罚的情节是杀害被绑架人的,或者故意伤害被绑架人,致人重伤、死亡的。而绑架罪量刑标准如下:(1)、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2)、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3)、杀害被绑架人的,或者故意伤害被绑架人,致人重伤、死亡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绑架罪】。二、暴力催收会判刑多久暴力催收者判刑多久要根据具体催收行为来决定判刑
    2023-03-14
    167人看过
  • 致债权人死亡获重刑
    今年年初,浦北县北通街发生了一起因替女友偿还治病费用心存不满而伙同朋友故意伤害他人致死案件。8月18日,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并宣判了该案,以被告人容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判处被告人谢某有期徒刑十年;被告人容某及被告人谢某的法定代理人共同连带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经济损失人民币11355元。被告人容某因偿还女朋友张某的治病及其他费用一千元给被害人米某而怀恨在心,一直想找机会殴打教训被害人米某。2009年1月28日14时许,被告人容某与谢某在浦北县北通镇玩耍时,被告人容某要求被告人谢某帮忙殴打被害人米某并将一把螺丝刀交给谢某,以备打架时用,后两被告人在北通街发现被害人米某,被告人容某即上前打一拳被害人米某的左肩胛,随后拿出事先准备好的尖刀分别向米某的肩部和背部各刺一刀,被告人谢某见状后也上前帮忙殴打米某,并用螺丝刀捅被害人的面部。作案后,两被告人逃离现场,被害人
    2023-06-05
    263人看过
  • 债务人死亡后配偶应否还债债的消灭原因是哪些
    借款者如果是以个人名义借夫妻共同债务的,那么未死亡一方则须对此债务承担连带责任。配偶是有义务偿还的。如果死亡一方以个人名义借个人之债的。那么另一方当然没有义务偿还。债的消灭原因可分为以下几类:1、基于债的目的达到而消灭。2、基于债的目的不能达到而消灭。3、基于当事人的意思而消灭。4、基于法律的直接规定。债的关系多种多,各种具体的债各有其消灭的独特原因,又有其消灭的共同原因。债的消灭原因主要有清偿、抵销、提存、双方协议、免除债务、解除合同、合同更新、混同等。一、情人债务纠纷怎么办情人之间的债务纠纷,如果是有借款合同的,那么按照借款合同的约定按时偿还债务即可,债务不会因为是情侣关系而消灭,债务人到时没有清偿债务的,债权人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清偿债务,维护自己的权益;如果是情侣之间送礼物后来因为关系恶劣,送礼物的一方要求接受礼物的一方进行赔偿而产生的的纠纷,接受礼物的一方有权利不返还。二、什么是抵
    2023-04-03
    383人看过
  • 导致债权债务关系消灭的主要因素是什么?
    债权债务关系消灭的主要原因有:1、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按照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向债权人履行义务;2、债务的解除,合同有效成立后,债务因一方的意思表示或双方的协议而消除;3、抵销,双方相互负有相同种类的付款,将两项债务相互冲抵,使其相互消灭在等额内;4、提存,债务人在债务履行期届满时,将不能支付的标的物交给存款机关,以消除债务;5、免除债务,债权人抛弃债权,消除债务人债务的单方面民事法律行为;6、混合,即债权与债务属于民事主体,消除债务关系的法律事实。债权债务关系的对象是什么债权债务关系的对象是行为,通常称为支付。作为对象,行为是指能够满足债权人利益的行为,因为债权是请求权,债权人只能要求债务人支付自己的利益。1、法定债务和意定债务。合法债务包括侵权损害赔偿债务、不当得利债务、无管理债务和缔约过失债务,合同债务主要是指合同债务;2、特定物债和类型物债;3、单一债务和大多数人债务;4、按份债及连
    2023-07-04
    496人看过
换一批
#财产分割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 更多>

    #夫妻债务
    相关咨询
    • 欠债人死亡导致其遗产的分割,生前债务会灭失吗?
      澳门在线咨询 2022-11-02
      欠债人死亡导致其遗产的分割,生前所欠债务不会因此而灭失,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
    • 遗弃行为会导致继承权消灭吗
      台湾在线咨询 2023-06-16
      会丧失继承权。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1、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 2、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 3、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 4、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
    • 死亡,债务不能消灭
      浙江在线咨询 2022-10-23
      我国《继承法》及相关法律中,均明确了这一点。债权人要追讨债务,首先看债务人是否留有财产,其次看有无债务担保人。1:一般公民死亡后,有财产的,他的债务由他的继承人承担;无财产的或者继承人放弃继承的,继承人不承担被继承人的债务。《担保法》第六条规定:“本法所称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此外,《担保法》第十九条规定:“当事人对保证责任
    • 是当做债权俩务消灭吗?
      北京在线咨询 2022-10-08
      破产的意思就是有多少钱就还多少钱,还不上的部分就不还了。所谓破产保护是也。
    • 保证债务的消灭是否可能导致保证债务的消灭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5-07
      对于担保合同,一般来说,当事人可以就保证的范围和期间进行约定,保证范围原则上不得超过设定保证时已确定的债权范围,保证范围约定不明的,保证范围为主债、利息、违约金、损书赔偿金及实现债权的费用。保证债务的消灭原因有—般原因及特别原因。—般原因有:(1)债务人清偿全部债务;(2)保证期间届满而债权人未向保证人请求履行保证债务;(3)就连续发生的债权为保证且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人可随时通知债权人中止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