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撤销判决可分为哪三种具体形式?需要请律师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2-05-31 14:18:18 411 人看过

一、行政诉讼撤销判决可分为哪三种具体形式?

行政诉讼撤销判决可分为全部撤销、部分撤销和判决撤销并责令被告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三种具体形式。

1.全部撤销、部分撤销和判决撤销并责令被告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三种具体形式的适用情形:

(1)三种具体形式中的全部撤销,适用于整个具体行政行为全部违法或具体行政行为部分违法但具体行政行为不可分;

(2)部分撤销.适用于具体行政行为部分违法、部分合法,且具体行政行为可分,人民法院只作出撤销违法部分的判决:

(3)判决撤销并责令被告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其适用于违法具体行政行为撤销后尚需被告对具体行政行为所涉及事项作出处理的情形。

二、行政诉讼需要请律师吗

行政诉讼是否需要请律师代表诉讼完全取决于当事人本身。

法律不要求只有律师才能被起诉,对于有关诉讼,法律文件认为他们可以处理,当然可以不需要请律师。然而,据的了解在现实中,律师往往在诉讼能否胜诉中扮演重要角色。律师可以很大程度上影响你的主张是否能得到法院的支持。

三、预防性行政诉讼的特征具体有哪些

1.预防性行政诉讼的特征具体有预防性。一般的行政诉讼属于事后救济,行政相对人只有在其权益受到侵害后,才能提起诉讼,而预防性行政诉讼则不同,其功能就是为了避免行政决定的实施给当事人造成不可弥补的权益损害。

2.预防性行政诉讼的特征具体有直诉性。预防性行政诉讼的直诉性是指预防性行政诉讼的提起无需遵循行政法上的穷尽行政救济原则。所谓穷尽行政救济原则是指当事人在没有利用一切可能的行政救济以前,不能申请法院针对于他不利的行政决定作出裁判。

3.预防性行政诉讼的特征具体有执行停止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2017修正):第四章 诉讼参加人  第三十一条 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n下列人员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n(一)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n(二)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n(三)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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