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修订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3 17:55:44 91 人看过

(一)删去第七条第二款中的“实收资本”。

(二)将第二十三条第二项修改为:“(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三)将第二十六条修改为:“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实缴、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四)删去第二十七条第三款。

(五)删去第二十九条。

(六)将第三十条改为第二十九条,修改为:“股东认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后,由全体股东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公司登记机关报送公司登记申请书、公司章程等文件,申请设立登记。”

(七)删去第三十三条第三款中的“及其出资额”。

(八)删去第五十九条第一款。

(九)将第七十七条改为第七十六条,并将第二项修改为:“(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或者募集的实收股本总额”。

(十)将第八十一条改为第八十条,并将第一款修改为:“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发起设立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在发起人认购的股份缴足前,不得向他人募集股份。”第三款修改为:“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实缴、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十一)将第八十四条改为第八十三条,并将第一款修改为:“以发起设立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应当书面认足公司章程规定其认购的股份,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缴纳出资。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第三款修改为:“发起人认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后,应当选举董事会和监事会,由董事会向公司登记机关报送公司章程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文件,申请设立登记。”

(十二)删去第一百七十八条第三款。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13日 16:3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有限责任公司相关文章
  • 基金公司呼吁基金法修订
    在第七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论坛上,多位基金公司总经理再次呼吁,应尽快修订基金法,适度放松对基金业的监管。随着国内证券市场发生根本性变化和基金业快速发展,2004年6月1日实施的《证券投资基金法》中的一些内容已不完全适应当前基金业发展和市场监管的需要。在本届基金论坛上,国泰基金总经理金旭表示,现行基金法对基金的组织结构、投资组合的具体比例等问题都有明确的规定,这造成了国内基金产品创新的先天不足。嘉实基金总经理赵学军表示,《证券投资基金法》将国内基金业的投资范围限定在证券市场上,基金公司无法走出证券投资这个框架来开拓新的产品边界,比如像REITs产品,基金公司就无法投资。此外,现在对基金业的监管有些过度,每家基金公司每年只能发行两到三只基金,这会使行业无法形成竞争,产品同质化严重,应更大限度地放开产品发行数量。大成基金总经理王颢表示,目前对基金公司来说,销售渠道也是一个瓶颈,基金公司缺乏与销售渠
    2023-06-06
    92人看过
  • 食品安全法修订草案和立法法修正案草案
    当时我国法治建设尚处于起步阶段,迫切的改革需求无法等待全国人大烦琐漫长的立法程序,于是,由全国人大授权国务院使其拥有税收设置的权力。其本意为暂行。然而,这一暂行的权力,却被行使了长达30年的时间。刘XX教授认为,综观我国近30年立法实践,在税收立法中税收授权立法体制占主导地位,以致税收行政法规为主、税收法律为辅,成为目前我国的税收法律制度体系的一个突出的阶段性特征。2000年颁布施行的《立法法》虽然确立了授权明确性原则,规定了立法的法律保留事项。但是其第九条规定,未制定法律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有权作出决定,授权国务院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对其中的部分事项先制定行政法规。此规定,使得国务院继续行使设税权。为此,刘XX教授曾向全国人大法工委提交了一份书面建议,提出全国人大应择机废止1984年以来给予国务院设置税种的有关授权,由全国人大以立法形式确定各类税种的设置和征收。2013年3月
    2023-06-06
    189人看过
  • 法律修订更有利于公司上市
    《公司法》、《证券法》修订后,有利于更多的企业成为上市公司和公司债券上市交易的公司。《证券法》第五十条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股票上市时,必须符合的条件之一是,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三千万元。与原来规定的五千万元比,中小企业成为上市公司的门槛大幅降低。原来的千人千股要求也已删除。现阶段,它更有利于落实国务院《关于支持做强北京中关村科技园区若干政策措施的会议纪要》中在深圳中小企业板建立支持中关村企业的绿色通道的要求。当然,证券交易所可以规定高于前款规定的上市条件,并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此外,《公司法》第七十九条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二人以上二百人以下为发起人、第八十一条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发起设立方式设立的,全体发起人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等规定,也比原来宽松得多。按《证券法》第十六条规定,债券发行和上市的条件之一是,股份有限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三千万元,有限责
    2023-06-09
    481人看过
  • 江*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案
    提示:本公司及其董事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鉴于,2004年12月6日,江*汽车集团公司、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和江西江*控股有限公司签署了《增资认购协议》(认购协议)。依据该认购协议,江西江*控股有限公司将受让江*汽车集团公司所持的江*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公司)354,176,000股内资股(股权受让)。鉴于,江西江*控股有限公司股东会已经批准了上述股权受让,并已就此向有关政府部门申请相应的审批。因此,为反映上述股权受让可能导致公司股东变动的情况,公司董事会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改和调整。本次对公司章程的修订,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生效。具体修改内容如下:在第二十三条后增加以下内容,作为第二十四条,原第二十四条顺序调整为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四条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江西江*控股有限公司受让江*汽车集团公司所持有的公司354,176,
    2023-06-05
    280人看过
  • 公司法修订:出资期限新规定
    公司法出资期限规定如下: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应当列事项:2、公司名称及住所;3、公司经营范围;4、公司注册资本;5、股东姓名或者名称;6、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金额和时间;7、股东会会议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新旧公司法对董事会规定的比较,有什么亮点新旧公司法董事会规定的比较新公司法中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会是公司股东会的执行机构,向股东会负责。董事会由3到13人组成,设董事长1人,同时可设副董事长1到2人。规模较小和股东人数较少的公司可以不设董事会,设1名执行董事。董事长或执行董事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而旧公司法规定董事会成员至少2人。董事长、副董事长或者执行董事的产生办法以及董事任期都由公司章程规定。每届董事的任期不得超过3年,董事任期届满可以连选连任。董事会的法定职权包括:负责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执行股东会的决议;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
    2023-07-05
    120人看过
  • 新公司法修订的亮点有哪些
    一、取消对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的限制根据新公司法修改的规定,除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外,取消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3万元、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10万元、股份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本500万元的限制。这意味着,公司设立向所有的市场主体放开,注册资本不因公司形式的不同而有不同的要求,公司股东(发起人)可以不受注册比本多少的影响自主决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1元”设立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成为可能。二、取消对公司注册资本实缴的限制根据新公司法修改的规定,除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实缴另有规定外,取消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或者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的首次出资比例和最长缴足期限。新公司法修改这一点意味着自2014年3月1日起,公司法关于有限责任公司“全体股东的首次出资
    2023-02-19
    58人看过
  • 瑞士联邦委员会通过公司法修订草案初稿
    瑞士联邦政府网站消息,11月28日,联邦委员会讨论通过了一周前被驳回的公司法修订草案并将初稿提交专家组讨论。根据提案,联邦政府拟将上市公司对高管的超额报酬的限制写入法律,包括限制就职奖金和竞业禁止补偿、禁止离职补偿等,并加强股东在企业违反规定时进行追偿的权利。此外,联邦委员会拟以欧盟法律为依据,提高瑞士原材料行业的透明度,包括公开超过每财年12万瑞郎的交易。引人关注的是之前被否决的女性高管比例提案获得通过。瑞士上市公司需在5年内将管理层的女性比例提高至30%,否则必须说明理由和完成计划。草案还包括瑞士政府将推动企业削减匿名股票数量。按照立法程序,专家审议将于2015年3月15日前完成。
    2023-06-09
    75人看过
  • 六方面解读公司法修订草案:将有哪些变化
    草案解读1公司上市门槛降低修订草案放宽了公司上市的条件,降低了门槛。现行公司法规定,股份公司要申请股票上市,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5000万元。草案将这一规定降至“不少于人民币3000万”。此外,要求开业时间在3年以上,最近三年连续盈利的规定被删除。此外,现行规定要求持股面值达人民币1000元以上的股东人数不少于1000人,向社会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公司股份总数的25%以上;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其向社会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15%以上。修改为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其向社会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10%以上。草案解读2监事会要有职工代表修订草案加强了职工权益的保护。草案规定,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1/3.公司研究决定有关职工工资、福利、劳动安全、保险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问题,以及制定重要的规章制度时,应当邀请公司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列
    2023-06-13
    178人看过
  • 广告法修订草案引发公众质疑
    如何管?怎么罚?日前,广告法修订草案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引发社会强烈关注。许多人认为,此次广告法修订草案亮点颇多,但部分条款在可操作性上存在较大问题。草案规定,广告荐证者(代言人)不得为其未使用过的商品或者未接受过的服务作证明。明星在用什么产品,难道你能监控到?明星代言宝宝尿片你们怎么监督?一位消费者质疑道。草案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当事人同意或者请求,或者当事人明确表示拒绝的,不得向其住宅、交通工具、固定电话、移动电话或者个人电子邮箱等发送广告。治理垃圾广告的本意虽好,但如何操作却似乎是个谜。一位网民说。草案对烟草广告列举了禁止发布的场所和渠道。专家指出,《世卫组织烟草控制框架公约》2006年已在我国生效,公约要求全面禁止所有的广告、促销和赞助。从全面禁止到列举禁止,差之毫厘,谬以千里,因为再长的列举单也无法囊括所有室内室外公共场所,必定为烟草广告留下可钻的漏洞。草案规定,对于虚
    2023-04-24
    112人看过
  •  公司法修正案:注册资本修改内容
    根据公司法注册资本新规,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股东不需要在规定期限内足额缴纳出资,但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最后,公司股东可以自主约定认缴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期限等,并将其记载于章程等文件中。根据公司法注册资本新规,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此外,股东不需要在规定期限内足额缴纳出资,但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最后,公司股东可以自主约定认缴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期限等,并将其记载于章程等文件中。 注册资本出资形式:货币、实物、知识产权等均可根据《公司法》第二十七条,公司的设立,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不
    2023-08-26
    467人看过
  • 公司章程修订案变更股东是否可以?
    公司章程修订案变更股东是可以的。如果公司是有限责任公司,新股东是基于是股权转让入股,不仅需要签署相应的协议,而且需要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协议签署后需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如果是股份有限公司,新股东入股后不需要修改公司章程。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一、公司股权转让规定是什么?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
    2023-04-11
    478人看过
  • 公司法在多次修订中不断完善
    公司法全文一共经过了四次修正,1、根据1999年12月25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决定》第一次修正;2、根据2004年8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决定》第二次修正;3、2005年10月27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修订;4、根据2013年12月28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等七部法律的决定》第三次修正;5、根据2018年10月26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决定》第四次修正。我国公司法有哪两类公司的类型包括以下几种:有限责任公司,包括:1、有限责任公司,它可再细分为:自然人独资、法人独资、自然人投资或控股、国有独资、外商投资、外商独资。它
    2023-07-03
    95人看过
  • 新公司法修订背后的政策走向
    “在公司法修订过程中,坚持‘积极又谨慎’的原则,对社会各方面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分情况作了如下处理:对于实践证明属于完善现代企业制度,促进资本市场发展和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急需解决的问题,修订草案积极对现行公司法的有关规定作出修改、补充和完善;对于各方面普遍关注、意见比较一致、实践又需要、修改条件已经比较成熟的意见,修订草案尽量予以采纳吸收;对于一些从长远看还有一定道理,但目前修改的时机和条件尚不成熟的,按照党的十六大关于‘把改革的力度、发展的速度和社会可接受的程度统一起来’的精神,这次没有作修改;对于有关方面争议比较大的一些问题,我们考虑还需要深入调查研究,这次也未作修改。”一、房屋征收需要遵循哪些基本原则决策民主的原则:作出重大决策前,要广泛听取、充分吸收各方面意见,意见采纳情况及其理由要以适当形式反馈或者公布。完善重大决策听证制度,扩大听证范围,规范听证程序,听证参加人要有广泛的代表性,听
    2023-06-24
    347人看过
  • 我国公司法经历了多少次修订
    我国公司法经历了一共四次修订。具体修订时间如下:1、根据1999年12月25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决定》第一次修订;2、根据2004年8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决定》第二次修订;3、根据2013年12月28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等七部法律的决定》第三次修订;4、根据2018年10月26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决定》第四次修订。最新公司法修订了哪些内容1、公司设立“门槛”降低新公司法大幅度地降低了公司设立的最低注册资本数额,放宽了股东出资方式的限制,允许出资的分期缴纳。新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三万元,并可以按照规定的比例
    2023-07-28
    169人看过
换一批
#公司类型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有限责任公司是一种公司组织形式,它通常由一定数量的股东共同出资设立,以其全部财产承担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人数和注册资本等都有一定的限制,公司的组织机构通常由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组成。 有限责任公司的特点包括: 1、公司的资本不必划分为等... 更多>

    #有限责任公司
    相关咨询
    • 公司法修订后与原公司法有何不同?
      重庆在线咨询 2023-11-13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门槛”双双降低。健全董事制度避免“一言堂”。股东有权决定公司“去留”。“一人公司”写入法律。设专节完善上市公司治理结构。为国有独资公司深入改革提供制度支持。有限责任公司故意“不分红”可能被起诉。中介机构弄虚作假将承担赔偿责任。
    • 公司法2023修正案修正了什么?
      甘肃在线咨询 2023-11-20
      公司法2017修正案 1、将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改为认缴登记制。 2、放宽注册资本登记条件。 3、简化登记事项和登记文件。根据2014最新公司法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认缴出资额、公司实收资本不再作为登记事项。公司登记时,不需要提交验资报告。
    • 法人变更公司修订新章程
      陕西在线咨询 2023-05-26
      股东变更后章程修改程序为: 1、提议修改公司章程,一般由董事会提出修改建议; 2、将修改公司章程的提议通知股东,公司章程修改属于股东会会议审议事项; 3、股东大会决议,一般情况下修改公司章程需要股东大会决议;等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一条 设立公司必须依法制定公司章程。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 第十三条 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
    • 公司法修订重新修改了什么方面呢?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8-08
      1、删去第七条第二款中的“实收资本”。 第七条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 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实收资本(删)、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 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 2、将第二十三条第二项修改为:“(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 公司法修订的相关司法解释是什么?
      台湾在线咨询 2023-04-01
      股东依据公司法第三十三条、第九十七条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起诉请求查阅或者复制公司特定文件材料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 公司有证据证明前款规定的原告在起诉时不具有公司股东资格的,人民法院应当驳回起诉,但原告有初步证据证明在持股期间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请求依法查阅或者复制其持股期间的公司特定文件材料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