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用工认定方法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01 17:44:35 72 人看过

认定非法用工的标准如下:

1、没有营业执照不具备法律规定要件的单位用工都在非法用工的范围;

2、依法成立的单位使用童工,用人单位制定的劳动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

3、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一、非法用工发生工伤的赔偿标准如下:

1、无营业执照或者未经依法登记、备案的单位以及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或者撤销登记、备案的单位的职工受到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由该单位向伤残职工或者死亡职工的近亲属给予一次性赔偿,赔偿标准不得低于工伤保险待遇

2、用人单位不得使用童工,用人单位使用童工造成童工伤残、死亡的,由该单位向童工或者童工的近亲属给予一次性赔偿,赔偿标准不得低于工伤保险待遇。

二、非法用工的处罚标准如下:

1、非法用工由劳动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非法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的,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5000元罚款的标准给予处罚。

综上所述,认定非法用工的标准是没有营业执照不具备法律规定要件的单位用工都在非法用工的范围;依法成立的单位使用童工,用人单位制定的劳动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什么是非法用工

1、依据《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一次性赔偿办法》第二条之规定,所谓的非法用工,是指无营业执照或者未经依法登记、备案的单位以及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或者撤销登记、备案的单位或者用人单位使用童工违法用工的情形。

2、非法用工是指用工单位或被用工者主体不适格或合法用工单位用工行为不合法的情况。非法用工引发的矛盾纠纷是关涉人民生命健康保护、社会稳定的大问题,有必要进行法律调整,以切实维护被用工者的合法权益。

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颁布实施的《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一次性赔偿办法》规定,非法用工是指无营业执照或者未经依法登记,备案的单位以及被吊销营业执照或者撤销登记,备案的单位招用工人从事劳动的行为,或者依法设立的单位使用童工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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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9月11日 1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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