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欠民工工资是不是能承担连带责任?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4-01-30 12:45:58 345 人看过

一、拖欠民工工资是不是能承担连带责任

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相关单位和人员要承担连带的责任,例如施工总承包单位、建设单位等,要垫付农民工的工资。

二、相关法律规定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

第二十九条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及时拨付工程款,并将人工费用及时足额拨付至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加强对施工总承包单位按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的监督。

因建设单位未按照合同约定及时拨付工程款导致农民工工资拖欠的,建设单位应当以未结清的工程款为限先行垫付被拖欠的农民工工资。

建设单位应当以项目为单位建立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协调机制和工资拖欠预防机制,督促施工总承包单位加强劳动用工管理,妥善处理与农民工工资支付相关的矛盾纠纷。发生农民工集体讨薪事件的,建设单位应当会同施工总承包单位及时处理,并向项目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和相关行业工程建设主管部门报告有关情况。

第三十五条建设单位与施工总承包单位或者承包单位与分包单位因工程数量、质量、造价等产生争议的,建设单位不得因争议不按照本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拨付工程款中的人工费用,施工总承包单位也不得因争议不按照规定代发工资。

第三十六条建设单位或者施工总承包单位将建设工程发包或者分包给个人或者不具备合法经营资格的单位,导致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由建设单位或者施工总承包单位清偿。

施工单位允许其他单位和个人以施工单位的名义对外承揽建设工程,导致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由施工单位清偿。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31日 23:2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企业股东承担连带责任后面连带责任是怎么样承担的
    在公司依法经营,依法办理清算手续,一人公司能够证明不存在与投资人存在财产混同的情况下,没有问题,但是一旦出现以下情况,股东就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公司法》第28条: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公司法》第30条: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足其差额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承担连带责任。一、民法典股东在什么条件下承担连带责任《民法典》中规定:滥用了出资人权利损害法人或者其他出资人的利益的就会承担连带责任。第八十三条【出资人滥用权利的责任承担】营利法人的出资人
    2023-02-12
    460人看过
  • 主播工资拖欠,工会能否承担法律责任?
    1、无故拖欠工资,是指用人单位在没有任何合法甚至合理的原因下的拖欠员工的工资的行为,超过法律规定的期限,延期支付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者工资的行为;2、无故拖欠工资是不合法的,如果双方有合同,被拖欠方可以把另一方告上法庭,但需要注意的是,一定要采取合法的方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能采取绑架或者威胁之类的手段。如何解决工会欠主播工资问题?工会欠主播工资,主播可以依法要求工会支付,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是侵权,可以要求工会承担侵权责任。一般来说工会会和主播签订相关的合同,这个时候可以从合同里面去寻找对方违约的地方或者是违法的地方,按照合同的约定来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或者是赔偿责任,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
    2023-07-11
    411人看过
  • 承包商是否需要为非法分包承担工资的连带责任
    承包人是否有必要对违法分包的工资支付承担连带责任。违法分包、发包企业的,承包人应当承担连带责任,支付实际施工单位职工的工资。《关于建立劳动关系的通知》(鲁政办发[2005]12号)第四条规定:“建筑企业、矿山企业等用人单位将工程(业务)或经营权发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者自然人,而具有用工主体资格的用人单位应当对该组织或者自然人招用的劳动者承担用工“企业责任”。对于这种用工主体责任,上海市高院《民法适用问答》(2011年第3期)明确:“一般来说,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者个人直接招用劳动者,劳动者一般不直接受建筑、矿山企业的管理和指挥,在身份上不存在隶属关系、依附关系,因此,有必要加强建设矿山企业与劳动者之间不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然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的规定,由于建设矿山企业与劳动者之间不存在事实劳动关系企业将工程承包给不具备
    2023-05-07
    280人看过
  • 连带责任承担的情形,连带责任承担后如何追偿
    连带责任承担的情形包括因保证而承担的连带责任,合伙中的连带责任,因代理而承担的连带责任,共同侵权的连带责任等,连带责任承担后权利人可以向部门或全部连带责任人追偿。一、连带责任承担的情形连带责任承担的情形:1.因保证而承担的连带责任2.合伙(包括合伙型联营)中的连带责任3.因代理而承担连带责任4.因共同侵权而承担的连带责任5.因共同债务而承担的连带责任6.因产品不合格造成损害,产品的生产者、销售者承担的连带责任7.因出借业务介绍信、合同专用章或盖有公章的空白合同书而承担连带责任8.企业法人分立后对原有债务的承担以及开办企业有过错而产生的连带责任二、连带责任承担后如何追偿连带责任承担后的追偿:二人以上依法承担连带责任的,权利人有权请求部分或者全部连带责任人承担责任。连带责任人的责任份额根据各自责任大小确定;难以确定责任大小的,平均承担责任。实际承担责任超过自己责任份额的连带责任人,有权向其他连
    2023-07-18
    52人看过
  • 雇员出现工伤雇主是否要承担连带责任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因安全生产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发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接受发包或者分包业务的雇主没有相应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属于《工伤保险条例》调整的劳动关系和工伤保险范围的,不适用本条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存在两个赔偿义务人:(1)雇主责任:雇主对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承担无过错的替代赔偿责任;(2)雇员连带赔偿责任:雇员因重大过错(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可以向雇员追偿)。受雇的机动车驾驶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1)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2)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认定应
    2023-04-21
    137人看过
  • 拖欠工资有谁承担举证责任
    在工资拖欠案件中,劳动者只需要举证证明其已履行劳动义务即可,而对用人单位未付工资的事实不负举证责任。申请仲裁证明劳动关系的材料有:(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四)考勤记录;(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四)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一、工伤认定已经到期老板为什么不承认劳动关系工伤认定老板不承认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确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四)考勤记
    2023-06-28
    371人看过
  • 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是承担多少?
    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首先要明确什么叫连带赔偿责任。连带责任是指责任人为多人时,每个人都负有清偿全部债务的责任,各个责任人对外都不分份额、也没有先后次序地根据权利人的请求承担责任。权利人有权要求每个责任人同时向自己清偿,也有权要求其中某一个人清偿全部债务。比如甲搬家公司派员工李某为客户搬家,李某担心人手不够,请同学王某帮忙,搬家途中,王某从车上坠地受伤。在这种情况下,李某和搬家公司就承担连带责任,王某既可以向李某、也可以向搬家公司要求赔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二人以上依法承担连带责任的,权利人有权请求部分或者全部连带责任人承担责任。连带责任人的责任份额根据各自责任大小确定;难以确定责任大小的,平均承担责任。实际承担责任超过自己责任份额的连带责任人,有权向其他连带责任人追偿。连带责任,由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一、连带赔偿责任怎么赔偿连带责任是部分份额的,它是通过一个人
    2023-03-31
    216人看过
  • 甲方是否有责任承担拖欠工人工资的问题?
    1、可以去你的单位当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要求仲裁。仲裁会裁决你的公司支付你的工资,你并可以要求一定的经济补偿。2、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须在一个月内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超过一个月没有签订的,要从一个月开始支付直至一年的每个月双倍工资。超过一年未予签订的,视为已经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你单位这种情况要支付你的每个月双倍工资,你同意可以去你的单位当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要求仲裁。3、要仲裁的话,你必须证明你们之间的劳动关系。你可以要求你的单位出示你们的工资条或者花名册等等(法律规定,单位有义务出示,负责要承担不利责任),也可以请你的工友们做你的证人来提高证人证言。也可以出示你在工作时的文书、文件、工牌、工装等等来证明。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罪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有可能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
    2023-07-02
    429人看过
  • 工商局变更法人是否承担连带经济责任
    公司变更法人不承担连带责任。依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以法人财产承担有限民事责任,公司变更法定代表人的,不影响公司债务的承担。如果公司原法人代表是股东,没有履行出资责任的。公司破产清算时,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工商局变更法人代表股东是否需要在场《公司法》第四十三条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2023-08-01
    272人看过
  • 拖欠工程款的连带责任是怎样规定的
    第三人就其完成的工作成果与总承包人或者勘查、设计、施工承包人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第267条规定:共同承揽人对定作人承担连带责任,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建筑法》第29条第二款规定: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按照总承包合同约定对建设单位负责;分包单位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就分包工程对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第五十五条规定:建筑工程实行总承包的,工程质量由工程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将建筑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应当对分包工程的质量与分包单位承担连带责任。分包单位应当接受总承包单位的质量管理。《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27条规定:总承包单位依法将建设工程发包给其他单位的,分包单位应当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其分包工程的质量向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与分包单位对分包工程的质量承担连带责任。
    2023-06-15
    78人看过
  • 民法典法人能否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法人可以承担连带保证责任。连带责任保证,是指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即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既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保证人没有先诉抗辩权。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三条机关法人不得为保证人,但是经国务院批准为使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行转贷的除外。以公益为目的的非营利法人、非法人组织不得为保证人。第六百八十八条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连带保证人有没有先诉抗辩权连带责任保证,是指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即连带责
    2023-12-03
    456人看过
  • 共同借款人是不是就要承担连带责任
    一、共同借款人是不是就要承担连带责任共同借款人一般就是连带责任人,在共同借款中一般会约定债权人可以向任意一个债务人要求还款;这种情况各共同借款人就是连带责任人;但是如果债权人与债务人有特殊约定的,则根据约定处理,不一定承担连带责任。《民法典》第五百一十八条债权人为二人以上,部分或者全部债权人均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为连带债权;债务人为二人以上,债权人可以请求部分或者全部债务人履行全部债务的,为连带债务。连带债权或者连带债务,由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二、民法典中共同借款人是不是为连带责任人民法典规定,共同借款人是不是连带责任人,要依据具体情况而定,如果共同借款人承担连带责任的,就是连带责任人。债权人为二人以上,部分或者全部债权人均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为连带债权;债务人为二人以上,债权人可以请求部分或者全部债务人履行全部债务的,为连带债务。连带债权或者连带债务,由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
    2024-01-26
    170人看过
  • 担保期限是不是连带责任都能约定
    连带责任担保人的担保期限可以约定。法律没有限定连带责任保证期间的约定时限。但约定的保证期间不能早于或等于主债务履行期限,也不能出现不明约定,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6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一、什么情况下担保人应当免除责任1、保证期间,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让债务的,应当取得保证人书面同意,保证人对未经其同意转让的债务,不再承担保证责任。2、债权人与债务人协议变更主合同的,应当取得保证人书面同意,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3、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债权人已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期间适用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4、连带责任保
    2023-03-11
    426人看过
  • 出借车辆的车主是不是承担连带责任
    一、出借车辆的车主是不是承担连带责任如果机动车所有人对事故发生的原因无过错,则对交通事故产生的损失不承担连带责任;如果机动车所有人对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事实存在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不是连带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九条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二、车借给别人用出了事故责任是谁承担因借用机动车所有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1、如果出借汽车正常年检,借用人有相应驾驶资格的,发生交通事故后,车主不负法律责任。2、如果出借汽车车未正常年检(包括无行驶证),或借用人没相应驾驶资格
    2024-01-23
    253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公司拖欠工资,劳务派遣公司承担连带责任吗
      湖北在线咨询 2021-11-26
      用人单位对被派遣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劳务派遣单位和用人单位应当承担连带责任。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务派遣单位的法律责任与用人单位相同,应当承担相应的权利和义务。劳务派遣单位也是用人单位,但就业形式是将劳动者派遣到另一个用人单位工作。工作期间,劳动者由用人单位管理,但劳动者的工资和保险应由劳务派遣单位负责。如有争议,劳动者不仅可以向派遣单位投诉,还可以增加用人单位成为共同被告。
    • 连带责任能不能承担50%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3-07-05
      连带责任并不意味着承担50%。所谓连带责任,是指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的约定,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当事人对其共同债务全部承担或部分承担,并能因此引起其内部债务关系的一种民事责任。当责任人为多人时,每个人都负有清偿全部债务的责任,各责任人相互间有连带关系。 连带责任确定后,依债务人承担责任的先后顺序不同,可将连带责任划分为并行的连带责任与补充的连带责任。并行的连带责任的各债务人之间不分主次,对整个债务无
    • 工伤能否确认和承担连带责任,前提是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4-12
      工伤一般都能确认的.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能否承担连带责任根据具体情况,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第二款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因安全生产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发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接受发包或者分包业务的雇主没有相应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与
    • 连带责任与不真正连带责任是什么承担方式
      澳门在线咨询 2023-11-07
      连带责任和不真正连带责任都是民事责任的承担方式。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二人以上依法承担连带责任的,权利人有权请求部分或者全部连带责任人承担责任。
    • 小老板欠工资不给总是有连带责任
      青海在线咨询 2022-10-16
      关键看你所在的公司是总公司还的子公司还是分公司,如果是子公司,那么总公司不承担责任。如果是分公司,那么总公司要承担责任。分公司是不具备独立法人主体的分支机构,不能独立承担法律责任,一切经营行为应在母公司的授权下进行,行为后果及责任由母公司承担,通常不独立建帐。不能独立对外签合同进行经营活动,单独对外担保无效。说白了,分公司就象个办公室,所有权利义务要由母公司承担。子公司是母公司对外控股或参股的具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