缓刑的考验期限及缓刑的撤销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2-11 12:11:20 374 人看过

一、缓刑的考验期限

刑法第73条规定,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二个月。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按照判决确定之日起算缓刑考验期的原因如下:

1、从判决书的本身来看,判决书一经宣判,判决的内容非经法定程序(二审程序)就不能更改,即使是判决书判词写误或口头宣判时口误,都是不能再擅自更改。从这点上讲,一审宣判之日,缓刑的判决就已确定。并且从1999年刑事法律文书改革后,法律文书样式中要求将缓刑考验期的起止时间写入判决书。如果将缓刑考验期从生效之日起计算,由于判决生效时间的不确定性,无法在判决书中明确缓刑考验期限的起止时间。相反,宣判时间是确定,将缓刑考验期限从宣判之日起计算,可以在判决书中明确缓刑考验期限的起止时间,体现判决书的严肃性。

2、从刑法条文来看,确定之日不应是生效之日。我国刑法对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刑期,都明确规定为从判决执行之日计算,而对缓刑考验期限,却规定为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可见在立法上执行之日与确定之日是不同的时间概念。由于判决生效后交付执行,因此从执行之日起计算又可称为从判决生效之日起计算。那么,判决确定之日不是指生效之日。

3、从缓刑考验期限的性质上看,确定之日不是生效之日。缓刑考验期限是指被告人被人民法院宣告缓刑后,有法定情形出现就会被人民法院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的期间。缓刑考验期限主要根据被告人的犯罪情节、悔罪表现等来确定,缓刑考验期过长,会影响其改造的积极性,而过短,又难以发挥缓刑考验期限对被告人的考察作用。一般来讲,犯罪情节越重,缓刑考验期越长。人民法院对某个被告人宣告缓刑,是根据其犯罪情节、悔罪表现等来决定的,一旦宣判,就应起算其缓刑考验期。如果从判决生效之日开始计算,会使缓刑考验期限处于不确定状态(因为判决生效之日不确定),从而变相延长了缓刑考验期限,甚至出现犯罪情节较轻的被告人的缓刑考验期限变得比犯罪情节较重被告人的缓刑考验期限更长,这就违背了罪刑相适应原则。

4、缓刑考验期从判决生效之日起计算,将出现法律漏洞,即在被宣告缓刑的判决生效以前被告人有撤销缓刑的法定情形却面临缺乏撤销缓刑的法律依据。如前面的那个案例,对被告人谢雨明的缓刑如何处置?如果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生效之日计算,谢雨明的缓刑考验期限还未开始,不在缓刑考验期限内,故审判漏罪的人民法院无法律依据而予以撤销;也不能通过再审撤销,原判不符合再审的条件;更不能通过二审撤销,因为在法定上诉期内无人上(抗)诉,一审判决已生效。但谢雨明的这种行为充分说明其还具有社会危害性,应当撤销缓刑。只要将缓刑考验期从宣判之日起计算,这一难题将迎刃而解。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2)按照规定定期向执行缓刑的机关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3)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4)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

而在假释环境中,剥夺政治权利仍然是从缓刑结束时开始执行。同主刑条件一致。

二、缓刑的撤销

根据刑法第76条,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果没有本法第77条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

第77条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刑法第69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

第69条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最高不能超过20年。如果数罪中有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须执行。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11日 17:1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缓刑相关文章
  • 缓刑考验期内犯新罪,缓刑是否会被撤销?
    不能。从缓刑的适用条件上来看,缓刑期内又犯罪的缓刑撤销后不应再适用缓刑。从撤销缓刑的法律规定来看,缓刑期内又犯罪的缓刑撤销后不应再适用缓刑。从缓刑制度的立法原意来看,缓刑期内又犯罪的缓刑撤销后再判处其缓刑的,会削弱缓刑制度的执行效力,降低其威慑力。缓刑考验期满后还能撤销缓刑吗?可以。由于缓刑考验期已满,当时会根据犯罪分子表现作出是否执行刑罚的判决,如果表现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执行原判决的规定,撤销缓刑,执行刑罚;如果表现良好,则不予以刑事处罚。已经作出相应的判决的话,新罪会另行判决;如果在判决决定作出前,又犯新罪的,会撤销缓刑,按照“先减后并”的规则数罪并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七条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
    2023-07-12
    314人看过
  • 缓刑考验期内撤销缓刑应该由谁来决定?
    撤销缓刑由司法所向司法局汇报情况,然后由法院宣告撤销缓刑。一、司法所怎么管理缓刑犯被判缓刑后,等判决书生效,带着材料,复印件先去司法局报道备案。管理内容一般包括:1.准时到司法所报道,到司法局或司法所办理入矫手续。2.入矫后,按规定进行周汇报,司法所一般会固定一个时间(例如星期一),让你用固定电话进行汇报。汇报内容:你在哪里,在做什么。3.按照规定每个月参加社区服务,规定是8小时。4.按规定到所参加集中教育,跟社区服务一样,每个月都有一次。5.如果有定位手机,那定位手机一定要开机,并随身携带。6.千万不要离开你所在的市或者县,确实要出去的话,要办理请假手续。司法所只能批7天,7天以上要到市、县司法局批。7.不能再犯罪,否则会撤销缓刑,然后收监8.如果不汇报,不参加社区服务、集中教育,不服从管理,私自外出、不按规定开启定位手机等等,都可以出警告,累计超过三次后就会收监了。二、缓刑要去当地派出
    2023-06-23
    274人看过
  • 缓刑考验期间又犯故意伤害罪的会撤销缓刑吗
    缓刑考验期间又犯故意伤害罪的会撤销缓刑。一、取保候审可以当庭带走吗取保候审判缓刑可以当庭释放。缓刑的执行程序是:由法院宣告缓刑后交有关机关执行。由于各国司法机关的体制和缓刑的内容不同,执行的机关也有区别。主要有二类。一类是原审法院或其委托的其他法院负责缓刑的执行。法院内设专门的执行法官或缓刑监督官,罪犯应定期与缓刑监督法官联系,报告情况,这一类占绝大多数。另一类是由特设的保护观察机关执行,由原审法院指导。美国、日本等少数国家设有这样的机关。此外,我国的缓刑由公安机关负责执行。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217条第1款和最高人民法院的有关规定,宣告缓刑的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后,人民法院应将判决书、执行通知书送交罪犯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由公安机关将罪犯交由所在单位或基层组织予以考察。对于被判处缓刑的罪犯,在宣告缓刑时,应同时宣告缓刑的考验期。根据我国刑法第73条的规定,拘役的缓刑考验期为原判刑期以上1年
    2023-03-07
    483人看过
  • 刑法缓刑减刑假释的考验期限
    需要看案情,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不能少于二个月,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不能少于一年。按规定判处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宣告缓刑的罪犯,一般不适用减刑。但如果前款规定的罪犯在缓刑考验期限内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参照刑法第七十八条的规定,予以减刑,同时应依法缩减其缓刑考验期限。一、减刑多久能减吗依不同的刑种有不同的限制。具体规定如下:一、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一般不适用减刑。如果在缓刑考试期间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予以减刑,同时缩减其考验期限。但减刑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相应缩减的缓刑考验期限不能少于减刑后的实际执行的刑期。判处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不能少于两个月,判处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不能少于一年;二、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1、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立功表现的,一般一次减刑不超过一年有期徒刑;2、确有悔改并有立功表现,或者有重大立功表现的,一般一次
    2023-04-05
    351人看过
  • 干部缓刑考验期内挪用公款被撤销缓刑改实刑,缓刑期间有什么限制
    【事件经过】2015年五一假期刚过,偃师市检察院反贪局副局长史*峰在对该市李村镇粮管所的银行账目进行涉案排查时,意外发现该粮管所和一个叫张某的个人账户资金来往频繁。通过了解得知,张某系顾县镇粮管所出纳。史*峰心生怀疑,如此多笔、大额资金流向个人账户,是否存在挪用公款可能?于是,他立即对双方往来款项的性质和用途进行了调查。调查结果却排除了史*峰的怀疑,两个镇的粮管所负责人以及张某的交代一致,双方款项往来是两个粮管所之间正常的企业资金拆借和交易行为,只不过是图方便没有走对公账户。三人的回答合情合理,且能相互印证,因此犯罪嫌疑应该能够排除。正常来讲,案件至此就可以告一段落了。但史*峰总感觉哪个地方不对劲,因为通过前期调查,张某的该个人账户资金流动频繁,年交易流水达数千万元以上。一个不到24岁的小姑娘怎么会有如此大额资金进出?因此史*峰判断,该账户应系顾县镇粮管所的公款私存账户。既然是粮管所的账户
    2023-06-02
    212人看过
  • 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是多久,缓刑考验期限内必须遵守的规定
    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罚以上,但是不超过一年,也不能少于两个月。缓刑考验期限内必须遵守的规定是犯罪分子必须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定期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遵守会客的规定;离开居住地的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一、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是多久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两个月;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可见,缓刑考验期限不得短于原判刑期,可以等于或者长于原判刑期。拘役的考验期限最低不能少于两个月,最长不超过一年。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最低不能少于一年,最高不能超过五年,在此范围内,缓刑考验期等于或者长于原判刑罚。二、缓刑考验期限内必须遵守的规定缓刑考验期限内必须遵守的规定:1.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2.按照规定定期向执行缓刑的机关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3.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4.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
    2023-06-05
    416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量刑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缓刑
    词条

    缓刑是一种刑罚执行方式,是指对触犯刑律,经法定程序确认已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人,先行宣告定罪,暂不执行所判处的刑罚。 由特定的考察机构在一定的考验期限内对罪犯进行考察,并根据罪犯在考验期间内的表现,依法决定是否适用具体刑罚的一种制度... 更多>

    #缓刑
    相关咨询
    • 缓刑的撤销与缓刑考验后的撤销区别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4-27
      缓刑,刑法上的一种刑罚制度。法院在刑事审判中,根据被判处刑罚的罪犯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规定一定的考验期,暂缓刑法的执行。如在考验期内,满足一定的条件,原判刑法将不再执行的一种制度。因此,简言之,缓刑是有条件地不执行所判决的刑罚。缓刑考验期满与缓刑的撤销:根据刑法76条的规定,犯罪人在考验期间内没有再犯新罪,没有发现尚未判决的漏罪,没有情节严重的违反监督管理规定的行为的,在经过考验期间后,原判的刑
    • 缓刑的考验期满怎样办,缓刑考验期撤销缓刑的情形是什么,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7-26
      缓刑称暂缓量刑,也称为缓量刑,是指对触犯刑律,经法定程序确认已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人,先行宣告定罪,暂不执行所判处的刑罚。由特定的考察机构在一定的考验期限内对罪犯进行考察,并根据罪犯在考验期间内的表现,依法决定是否适用具体刑罚的一种制度。 我国刑法中缓刑的撤销事由具有以下三种情形: 1、再犯新罪 这里的新罪,是相对于已判之罪而言的,它既包括故意犯罪也包括过失犯罪,既包括同种之罪也包括异种之
    • 申请撤销缓刑缓刑考验期反新罪撤销缓刑的规定是什么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7-03
      犯罪后,公安局对其采取强制措施,起诉到检察院,检察院起诉到法院,法院在审理中,撤消缓刑 刑法 第七十七条【缓刑的撤销及其处理】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有关
    • 缓刑考验期是不是缓刑的,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是哪些,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8-03
      缓刑是不用坐牢的,缓刑期内出行受到一定限制,定期要道当地公安机关报到备案。 缓刑在我国刑法中,使用于3年以下有期徒刑,管制或者拘役这样轻微的刑事处罚,如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2年执行。 2年内表现良好,确实有悔过表现,没有新犯错,2年后,无需坐牢,1年的刑期也就不存在了,但是如果缓刑2年内有新的犯罪行为,则撤销缓刑,之前1年刑罚与新的罪行一并处罚。 死缓是一种特例,一般都会是无期徒刑。 拓展资料:
    • 缓刑考验期内撤销缓刑由谁来决定
      香港在线咨询 2023-02-18
      撤销缓刑由司法所向司法局汇报情况,然后由法院宣告撤销缓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