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方式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方式分为首次流转和第二次流转。
1、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首次流转的程序
(1)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持土地所有权证等资料,向所在镇国土资源管理分支机构提出申请。
(2)经镇国土资源管理分支机构和镇人民政府提出初审意见后,报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审定,符合条件的发给流转批准书。
(3)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取得流转批准书后,按有关规定确定土地使用者,签订流转合同。
(4)流转双方按流转合同约定缴纳土地流转有关费用后,持流转批准书、流转合同、地上建筑物合法证明等文件于签订流转合同之日起30日内,到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土地登记手续,确认建设用地使用权,领取土地使用证。
2、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再次流转的程序
(1)依法取得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者,按有关规定转移土地使用权,签订再次流转合同。
(2)流转双方按再次流转合同约定缴纳土地流转有关费用后,持土地使用证、首次流转合同及流转批准书、再次流转合同、地上建筑物证明等文件,于签订再次流转合同之日起30日内到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或出租、抵押登记。
二、可以流转的集体建设用地有哪些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镇、村建设用地范围内,经依法批准可以办理农村集体建设用地转用手续:
1、镇、村等集体经济组织兴办工业园区;
2、镇、村等集体经济组织兴办集体企业;
3、镇、村等集体经济组织进行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
4、农村村民宅基地;
5、因征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耕地,为解决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的生产、生活需要划留的用地;
6、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集体建设用地使用年限
集体建设用地分为三大类:宅基地、公益性公共设施用地和经营性用地。其中宅基地没有使用年限,且可继承;另外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经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延长。”
-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方式
443人看过
-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方式
293人看过
-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模式
267人看过
-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方式有哪些?
195人看过
-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方式有哪些
411人看过
-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方式有哪些
99人看过
土地承包经营权,是指承包农户以从事农业生产为目的,对集体所有或国家所有的由农民集体使用的土地进行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 在土地利用过程中,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应当维持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用于非农建设,禁止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 更多>
-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形式!台湾在线咨询 2022-07-10土地是农业发展最基本的生产资料,也是农民最基本的生活保障,尽管我国土地的总量不算少,但由于人口数量庞大,人均土地占有量却很少,加之我国的人口在继续增长,土地承受的压力将越来越大。如何充分高效地利用有限的土地资源,缓和高度紧张的人地关系,成为保证国民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重要问题,也是解决“三农”问题的核心所在。
-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模式山西在线咨询 2022-10-121、农村集体土地的承包经营权流转方式主要有七种: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抵押、入股和继承。 2、转包:转包是指土地承包经营权人把自己承包期内承包的土地,在一定期限内全部或者部分转交给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其他农户耕种和经营。 3、出租:出租是指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作为出租人,将自己承包期内承包的土地,在一定期限内全部或者部分租赁给他人从事农业生产经营,并收取租金的行为。 4、互换:互换是指承包人之间为方
-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模式云南在线咨询 2023-03-121、农村集体土地的承包经营权流转方式主要有七种: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抵押、入股和继承。 2、转包:转包是指土地承包经营权人把自己承包期内承包的土地,在一定期限内全部或者部分转交给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其他农户耕种和经营。 3、出租:出租是指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作为出租人,将自己承包期内承包的土地,在一定期限内全部或者部分租赁给他人从事农业生产经营,并收取租金的行为。 4、互换:互换是指承包人之间为方
-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流转方式有哪些云南在线咨询 2022-04-01《农村土地承包法》第32条规定,通过家庭承包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其他方式流转。 1、转包。转包重要发生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农户之间。转包人是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农户,受转包人是承受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的农户。转包人对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产权不变,受转包人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使用的权利,获得承包土地的收益,并向转包人支付转包费。转包无需发包人许可,但转包合同需向发包人备
-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方式有哪些,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怎么进行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1-22《农村土地承包法》 第三十二条【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方式】通过家庭承包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流转。 第三十三条【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原则】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平等协商、自愿、有偿,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强迫或者阻碍承包方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二)不得改变土地所有权的性质和土地的农业用途; (三)流转的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