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上的被执行主体是指在民事执行程序中,作为执行根据的生效法律文书所确认的负有给付义务的主体,也即通常所说的被执行人。被执行主体在民事执行程序中至始至终都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然而,由于现实经济生活环境的复杂性和多变性,最初由生效法律文书所确认的被执行主体,其所承担的给付义务,因一定情况的发生或存在而需要转由其他主体来承担,或者被执行主体不能独立承担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而需要增加新的被执行主体来共同承担该项义务,这就产生了被执行主体的变更或追加的问题。
一、被执行主体的变更与追加的概念及区别
从广义上讲被执行主体的变更包括被执行主体的追加,从狭义上讲被执行主体变更、追加是两个不同的概念。笔者认为,在执行程序中法律规定的被执行主体的变更或追加属狭义的解释。
被执行主体的变更,是指人民法院在民事执行程序中将据以执行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因法定事由(如原生效法律文书所确认的义务人因发生歇业、分离、终止、死亡等法律事实时,造成原生效法律文书所确认的义务无法执行)而转由案外义务人承担的一项法律制度.
被执行主体的追加,是指法律文书确定的被执行人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认的义务时,可以依法将与被执行人有权利义务关系的案外人追加为共同的被执行人,从而保障权利人的权利得以实现.
被执行主体追加和变更二者的区别是,变更即是更换,变更后由新的被执行主体承担义务,原被执行主体已经消亡;追加即是增加,追加后原被执行主体仍然存在,只是增加其他被执行主体与其共同继续履行义务。
二、被执行主体的变更和追加的意义
人民法院终局裁决的内容具有确定力,这种确定力即为既判力。在执行程序开始或执行中,若当事人发生变动,如死亡、丧失权利能力或行为能力或其他事故,则执行依据有依法及于当事人以外的第三人——在自然人方面,为其继承人,在法人方面,则指其权利义务承受人,这是判决效力对义务主体的扩张,这种扩张用什么方法来解决呢?如继续通过诉讼程序来确认,必然增加当事人的讼累,提高人民法院的司法成本,不利于案件的及时执结,如依一定程序在执行过程中直接予以变更和追加,则可减少当事人的讼累,节约司法资源,使案件得以及时执行。所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83条规定: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三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271条至274条及本规定裁定变更或追加被执行主体的,由执行法院的执行机构办理。
-
案件执行中追加被执行主体的法律理论
71人看过
-
被执行人追加主体错误怎么办
336人看过
-
追加被执行人裁定属于有执行内容的裁定嘛
355人看过
-
执行夫妻债务案中被执行主体如何追加
262人看过
-
债权人变更或追加被执行主体的情形
62人看过
-
追加被执行人申请书范本的内容有什么
475人看过
继承人是指依法继承财产的人,分为法定继承人和遗嘱继承人。 法定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遗嘱继承是指按照立遗嘱人生前所留下的符合法律规定的合法遗嘱的内容要求,确定被继承人的继承人及各继承人应继... 更多>
-
被执行主体上不追加的被执行主体是否影响被执行主体的追加资格认定广西在线咨询 2022-01-20在执行程序中,法院强制执行是以生效法律文书作为执行依据的,原则上,执行当事人也就只能是执行依据上明确指明的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人。但是,在执行程序开始后或进行中,若当事人发生变化,则需要由执行依据上指明的当事人的继受人来作为被执行主体,此时,就涉及被执行主体的追加。 被执行主体的追加条件 被执行主体追加的法律后果是被追加的被执行人与原被执行人共同承担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追加被执行主体后,原被执行主
-
股东被追加执行的主体不存在辽宁在线咨询 2022-01-20如果一审判决出来了无法上诉了二审无法处理了主体不存在了 办法只能是从新起诉起诉公司股东要求承担连带的还款责任以公司法为依据一审法院可以判决股东承担责任 因为一审已经出来结果所以一审无法变更诉讼主体了只鞥这样做 至于强制执行主体都不在无法执行执行谁啊股东又不是法院判决的责任人又没有法律规定可以直接追加股东为被执行人
-
分析此案属于变更执行主体还是追加被执行主体重庆在线咨询 2022-10-20两者区别在于:1、存在法律前提不同。变更被执行主体是由于被执行主体死亡或撤销,产生了新的权利义务承受人;后者则是由于原被执行主体不能或者不能完全履行义务。2、引发的法律后果不同。前者是新的权利义务承受人替代原被执行主体;后者是增加的主体和原有的被执行主体共同存在,共同承担责任。四、结论:本案应当属于裁定追加被执行主体的情形。本案中河北省某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不具备法人主体资格,但作为原被
-
具体具体内容及追加被执行人方法有哪些安徽在线咨询 2023-06-14追加被执行人流程的包括申请执行人提出追加被执行人的申请,并提供证据;执行机构对申请执行人的申请进行审查,必要时可依法调取、收取有关证据;执行机构举行听证,对有关事实进行审查,并由合议庭作出是否追加的裁决等。
-
执行过程中可以变更和追加哪些被执行主体广西在线咨询 2022-10-16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九、被执行主体的变更和追加76.被执行人为无法人资格的私营独资企业,无能力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人民法院可以裁定执行该独资企业业主的其他财产。77.被执行人为个人合伙组织或合伙型联营企业,无能力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人民法院可以裁定追加该合伙组织的合伙人或参加该联营企业的法人为被执行人。78.被执行人为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不能清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