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空中交通管制的分类
空中交通管制可分为:
一般空中交通管制,适用于整个国土上空;特别空中交通管制,适合于边境地区、通过国界的空中走廊和某些特殊地区上空;
临时空中交通管制,适合于演习、飞行检阅和航天器发射场区上空;
地方空中交通管制,适合于某些地方航线和经过该地区航线的管制。
为了维持飞行秩序,保证飞行安全,空中交通管制部门要划定航线、规定各类飞机在空中相撞或与地面障碍物(如山头、高层建筑物等)相撞等事故发生。飞机从起飞到降落,一直处在空中交通管制之下,严格按预定时间、航线、高度、速度飞行,受机场空域管制中心、沿途航路管制中心和终点机场空域管制中心的指挥与调度。
二、空中交通管制的情形
航空器飞行限制因素影响和制约航空器飞行的各种因素。包括:
1、航空器性能的限制:不同型号的飞机有不同的商务载重、起降条件、巡航时速等。50年代以前的客机不能飞往西藏高原,而当代则有多型飞机能在高原机场起降。
2、气象条件的限制:不同型的航空器有不同的飞行气象标准,因为气候变化多端,时常会刮风下雨,以及各种自然灾害,如龙卷风等,所以绝对的全天候飞机是不存在的。
3、不同性质的飞行任务的限制:运输机要求在相对固定的高度层飞行,并且不同型号的飞机有不同的最佳飞行高度层。农业飞机喷洒农药时要求在低空飞行,一般情况下飞得越低喷洒效果越好。
4、时间的限制:为了防止飞机在天空出现危险接近或相撞,既要在空间垂直方向和水平方向保持高度差和距离,同时在时间上要合理调配次序,拉开时间间隔。
5、地理环境的限制:如山峰、高压电塔、电视塔等突出物都对飞行有影响,飞行规则对此有种种限制。还有,重要城市市区、军事要地空域不准飞入,列为空中禁区。
6、地面保障设施的限制:为安全可靠地完成飞行任务,地面保障设施有:通信和导航、雷达、气象、航行指挥、搜索和救援等,一旦这些设备不完备或出现故障.对飞行活动的限制就趋多。
7、地面对空活动的限制:如对空射击靶场有活动的地区空域,禁止飞机飞入。
-
空中交通管制管制方法
262人看过
-
空中交通管制延误赔偿
401人看过
-
空中交通管制的因素及原理
332人看过
-
空中交通管制的原理及限制因素
162人看过
-
空中交通管制管制分类及主要任务
217人看过
-
管制空域中属于区域管制室管制的空域有
414人看过
管制是指对犯罪分子不实行关押,依法实行社区矫正,限制其一定自由的刑罚方法。 管制具有以下特征: 1、对犯罪分子不予关押,不剥夺其人身自由。 2、被判处管制刑的罪犯须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其自由受到一定限制。 3、被判管制的罪犯可以自谋生计,在劳... 更多>
-
空中交通管制员资格澳门在线咨询 2022-03-22岗位培训教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爱岗敬业,责任心强,能够客观地对受训人的表现作出评价;(二)持有有效空中交通管制员执照,具有5年以上空中交通管制工作经历;(三)在教学内容相关的管制岗位工作2年以上;(四)有良好的组织、协调和语言表达能力;(五)业务技能熟练,此前连续3年未因本人原因导致严重差错(含)以上事件。
-
交通法中有哪些违章扣分情形的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7-07不论违章次数,要看违章性质,一般情况下,违章累计扣分超过12分不处理就会暂扣违章车辆,严重的被交警抓住一次就要扣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条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
-
空中交通管制员执照有什么用广西在线咨询 2022-04-04符合下列条件并得到认可的管制培训机构,可以从事为取得空中交通管制员执照而进行的空中交通管制培训活动:(一)具有健全的培训管理制度。包括学员管理制度、教员管理制度、教学管理和考核制度、教学设施设备管理制度和档案管理制度;(二)具有与开展培训种类和规模相适应的专职管理人员和教学人员;(三)具有固定的、满足开展培训种类和规模要求的场地和设施;(四)具有与开展培训种类和规模相适应的教学及模拟设备;(五)具
-
交通事故鉴定的情形有哪些, 交通事故重新鉴定的情形有哪些新疆在线咨询 2022-02-22一、交通事故补充鉴定的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司法鉴定机构可以根据委托人的请求进行补充鉴定:(一)委托人增加新的鉴定要求的;(二)委托人发现委托的鉴定事项有遗漏的;(三)委托人在鉴定过程中又提供或者补充了新的鉴定材料的;(四)其他需要补充鉴定的情形。补充鉴定是原委托鉴定的组成部分。二、交通事故重新鉴定的情形重新鉴定是一个很严肃的话题。任何一次重新鉴定,都会使伤者承担非常大的。重新鉴定,应当委托原鉴定
-
交通肇事犯罪中哪些情形适用自首制度湖北在线咨询 2022-06-121、交通肇事后未逃逸而主动投案 2、交通肇事逃逸后主动投案 所谓自首,是指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行为。构成自首需要具备两个要件:一是自动投案。二是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特殊自首无须自动归案,只要是在被动归案之后,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异种罪行的,该异种罪行也适用自首情节。交通事故发生后,车辆驾驶人有三项义务:保护现场;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