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驾驶汽车造成财产损失3.7万元赔偿吗,赔偿标准是多少
1、要赔偿,驾驶汽车造成财产损失3.7万元要赔偿,赔偿标准是以交通事故造成的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来确定赔偿数额。
(1)直接损失的赔偿标准:原则上应当恢复原状或者折价赔偿。
(2)间接损失的赔偿标准:受害人因交通事故遭受的间接损失,侵害人并应当赔偿损失。
2、具体来讲,即因交通事故损坏的车辆、物品、设施等,首先应由事故责任人予以修复,不能修复的,折价赔偿。牲畜因伤失去作用价值或者死亡的,折价赔偿。如对交通事故损坏的车辆进行维修,对受伤的牲畜进行治疗,属于恢复原状的赔偿方式。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
第二十一条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二、交通事故如何请律师
交通事故需要请律师的,可以直接到律所进行询问,律所会安排人员接待,并根据当事人的要求给当事人推荐律师,然后当事人自己与律师沟通。民事诉讼是可以请律师作为代理人的。
《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一条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
下列人员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
(一)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二)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
(三)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
三、驾车造成财产损失后逃逸怎么处罚
对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司机,不论其造成交通事故后果的大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都将吊销其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一百零一条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条【交通肇事罪】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
驾驶汽车造成财产损失3.5万元坐牢吗,有什么影响
453人看过
-
超市多收3.7元赔偿500元
427人看过
-
关于财产侵权的法中造成财产损失的赔偿是多少?
199人看过
-
暴力拆迁造成财产损失后应该赔偿多少?
466人看过
-
汽车损失13万元,报废后保险赔付多少?
85人看过
-
因产品质量造成的损失赔偿标准
294人看过
财产损失是指能够以货币单位计量的财产价值上的减少,财产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 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财产损失的,按照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或者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赔偿。被侵权人因此受... 更多>
-
汽车维修造成损失应赔偿上海在线咨询 2022-03-19参考如下法条主张赔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五条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财产损失,当事人请求侵权人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 (二)因车辆灭失或者无法修复,为购买交通事故发生时与被损坏车辆价值相当的车辆重置费用; (三)依法从事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性活动的车辆,因无法从事相应经
-
-
财产损害赔偿赔偿损失标准是多少最新认定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3-08-20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财产所有权是指所有人依法对自己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
-
造成财务损失的责任赔偿标准山东在线咨询 2022-07-21根据《邮政法》第四十七条:邮政企业对给据邮件的损失依照下列规定赔偿: (一)保价的给据邮件丢失或者全部损毁的,按照保价额赔偿;部分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按照保价额与邮件全部价值的比例对邮件的实际损失予以赔偿。 (二)未保价的给据邮件丢失、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按照实际损失赔偿,但最高赔偿额不超过所收取资费的三倍;挂号信件丢失、损毁的,按照所收取资费的三倍予以赔偿。 第四十八条:因下列原因之一造成的给据
-
财产侵权的法中造成财产损失的赔偿是多少?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3-10-30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财产损失的,按照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赔偿;被侵权人的损失难以确定,侵权人因此获得利益的,按照其获得的利益赔偿;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被侵权人和侵权人就赔偿数额协商不一致,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赔偿数额。按照所受损失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