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他人代为投资时应当注意哪些事项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06 21:02:41 248 人看过

1、投资者与代理人之间基于信任关系而建立民事代理关系,代理人的行为即被视为投资者的真实意思表示,所以投资者必须审慎选择代理人。

2、投资者合理授予代理权限。

3、在交易过程中,投资者还应当随时了解代理人的各项代理行为,关注交易、持仓和权益变化等情况,避免代理人不适当地损害本人权益。

4、签订委托投资协议,尽量采取书面形式。

律师补充:

受托人应当按照委托人的指示处理委托事务。需要变更委托人指示的,应当经委托人同意;因情况紧急,难以和委托人取得联系的,受托人应当妥善处理委托事务,但是事后应当将该情况及时报告委托人。受托人应当按照委托人的要求,报告委托事务的处理情况。委托合同终止时,受托人应当报告委托事务的结果。受托人完成委托事务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向其支付报酬。

有偿的委托合同,因受托人的过错造成委托人损失的,委托人可以请求赔偿损失。无偿的委托合同,因受托人的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委托人损失的,委托人可以请求赔偿损失。受托人超越权限造成委托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委托人或者受托人可以随时解除委托合同。因解除合同造成对方损失的,除不可归责于该当事人的事由外,无偿委托合同的解除方应当赔偿因解除时间不当造成的直接损失,有偿委托合同的解除方应当赔偿对方的直接损失和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九百一十九条委托合同是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同。

第九百二十条委托人可以特别委托受托人处理一项或者数项事务,也可以概括委托受托人处理一切事务。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13日 03:3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民事代理相关文章
  • 投资者办理基金转托管应注意哪些事项?
    基金转托管,指基金份额持有人申请将其在某一销售机构交易账户持有的基金份额全部或部分转出并转入另一销售机构交易账户的行为,也可以说转托管是指同一投资人将托管在一个代销机构的基金份额转出至另一代销机构的业务。投资者办理基金转托管应注意的事项:(1)投资者应带齐相关证件和资料。(个人投资者须提供基金账户卡、资金账户卡、个人有效身份证明;机构投资者须提供基金账户卡、资金账户卡、法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经办人有效身份证明。)(2)投资者转托管必须分转出和转入两步完成。投资者必须先到原托管点办理转出手续并确认后(T+2日以后),再到新的托管点办理转入手续。(3)基金持有人在进行转托管转出时,可以全部转出也可部分转出。部分转出时应遵循与赎回相同的数额限制。即部分转托管时不得低于1000份基金单位,且剩余的份额不低于1000份基金单位。(4)投资者在办理转托管转入时,要注意正确填写转托管
    2023-06-09
    130人看过
  • 委托范围及禁止委托他人代理事项
    委托合同的委托范围是广泛的,适用于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公民与法人之间的委托代理关系,委托人可以特别委托受托人处理一项或者数项事务。这种情形在实际生活中比比皆是。委托人也可以通过委托合同概括委托受托人处理一切事务。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具有较强人身性质不能委托他人代办的不在此内。下列事项禁止委托他人代理行为:1、收养关系的建立或终止;2、婚姻关系的产生和消灭;3、遗嘱的制作;4、出版合同的履行;5、演出合同的履行;6、其他必须由特定的当事人履行的事项。
    2023-06-09
    470人看过
  • 代理人的指定和委托的注意事项
    指定代理,是指根据法院或指定单位的指定而产生代理权的代理。通常适用于两种情况:(1)在民事诉讼中,当事人系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而又没有法定代理人的;(2)法定代理人之间互相推诿代理责任的,由法院指定其中一人为代理人。委托代理,是指根据被代理人的委托而产生的代理。例如,公民、社会团体、法人委托律师代理诉讼就属于委托代理。委托代理的相关规定《民法典》第一百六十五条委托代理授权采用书面形式的,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权限和期限,并由被代理人签名或者盖章。第一百六十六条数人为同一代理事项的代理人的,应当共同行使代理权,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第一百六十七条代理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代理事项违法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或者被代理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代理人的代理行为违法未作反对表示的,被代理人和代理人应当承担连带责任。第一百六十八条代理人不得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与自己实施民
    2023-07-05
    237人看过
  • 劳动仲裁委托代理人的注意事项
    1、当事人委托代理人参加仲裁活动的,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代理人资格进行审查。2、职工当事人委托并特别授权代理人参加仲裁活动的,除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批准的以外,本人仍应出庭参加仲裁庭审。3、当事人可以委托一至二名代理人参加劳动仲裁活动。委托他人参加劳动仲裁的,当事人必须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有委托人签名或盖章的委托书,委托书应当明确委托事项和权限。授权委托书仅写“全权代理”而无具体授权的,代理人无权代为承认、放弃、变更仲裁请求,进行和解,请求和接受调解。4、当事人应在开庭前将授权委托书送交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代理人的代理权限发生变更或被解除代理的,当事人应当书面告知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劳动仲裁是可以公民代理的,但是不是任何的公民都可以受委托成为代理人。只有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这几类人员才可以受委托成为代理人
    2023-03-07
    302人看过
  • 哪些公证事项必须当事人亲自办理而不得委托他人代办?
    《公证程序规则(试行)第8条规定了10类不得委托的公证事项,它们是遗嘱、遗赠扶养协议、赠与、认领亲子、收养、解除收养、委托、声明、生存及其他与当事人人身有密切关系的公证事项。上述10种情况,由于其带有人身关系的特殊性质,往往需要申请人亲自在公证员面前作出表示,当面在文件上签字盖章,才能准确无误地证明其事实的存在。因此需要当事本人亲自前往办理。这一规定,遵循了我国公证制度的真实性与合性的原则。此外,根据《公证暂行条例》第16条的规定,对不得委托他人代理的公证事项,当事人亲自办理确有困难的,公证员可到当事人所在地办理。
    2023-06-06
    177人看过
  • 委托他人投资是否视为股东
    1.实际出资股东对公司出资后,与名义出资人签订股权代持合同的,实际出资人不可以视为公司的股东,但可以向名义股东主张权利。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二十四条有限责任公司的实际出资人与名义出资人订立合同,约定由实际出资人出资并享有投资权益,以名义出资人为名义股东,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对该合同效力发生争议的,如无法律规定的无效情形,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合同有效。前款规定的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因投资权益的归属发生争议,实际出资人以其实际履行了出资义务为由向名义股东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名义股东以公司股东名册记载、公司登记机关登记为由否认实际出资人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实际出资人未经公司其他股东半数以上同意,请求公司变更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记载于股东名册、记载于公司章程并办理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第二十五条名义股东
    2023-03-15
    140人看过
  • 产业基金投资应注意哪些事项?
    产业基金进行投资的注意事项产业投资基金对企业项目进行筛选主要考虑以下几个方面:首先,管理团队的素质被放在第一位,一个团队的好坏将决定企业最终的成败;其次,产品的市场潜力,如果产品的市场潜力巨大,那么即使目前尚未带来切实的盈利,也会被基金所看好;第三,产品的独特性。只有具有独特性的产品才具有竞争力与未来的发展潜力;以下依次是预期收益率、目标市场极高的成长率、合同保护性条款、是否易于退出等。
    2023-06-09
    233人看过
  • 当事人在调解时候,应该注意哪些事项?
    1、当事人需要了解签订调解协议时候,是否知道且同意各方签名或者盖章后发生法律效力。2、当事人对调解达成协议的,法院应当审查确认并记下笔录。3、法院制作笔录或者调解协议,当事人、审判人员、书记员必须要签名或者盖章。4、调解书内容与调解协议内容不一致的时候,当事人要向法院提出异议。5、注意调解书是送交还是送达。一般情形下,调解书生效时间是送达之日生效。而特定情形下,调解协议达成一致为生效时间,调解书送交是不产生效力。6、当事人认为已经生效的调解书存在明显显示公平,非真实意思的,通过审判监督程序进行救济。当事人在什么时候申请司法鉴定依照《人民法院司法鉴定工作暂行规定》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司法鉴定,是指在诉讼过程中,为查明案件事实,人民法院依据职权,或者应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申请,指派或委托具有专门知识人,对专门性问题进行检验、鉴别和评定的活动。的规定,当事人申请的司法鉴定必须具备三个要件,即在诉
    2023-08-12
    258人看过
  • 委托人应该注意哪些基本义务之外的事项?
    委托人的主要义务不包括转交财产。委托人的主要义务包括以下几个:支付费用;支付报酬;赔偿损失。受托人完成委托事务的,委托人应当向其支付报酬。因不可归责于受托人的事由,委托合同解除或者委托事务不能完成的,委托人应当向受托人支付相应的报酬。商标权人的基本义务有哪些?商标权人有以下义务。1、使用注册商标。我国商标法规定,商标经核准注册后,连续三年停止使用的,任何人都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商标的使用,包括将商标直接使用于商品上、商品包装或者容器上以及有关的商品交易文书上,或者将商标使用在广告宣传、展览以及其他业务活动中。2、保证使用注册商标的商品或服务的质量。注册商标由于长时间的使用,其法律状比较稳定,在广大消费者心目中可信度比较高。而且,具备法律稳定性的注册商标所代表的商品或服务的质量也应该具有一定的稳定性。因此,商标权人和商标的使用者有义务保证其生产经营的商品或服务的质量,不得欺骗消费
    2023-07-06
    191人看过
  • 委托投资办理事项
    1、委托人不论是参加个别投资还是联合进行投资,都必须事先签订协议,并须按规定程序报经有关部门批准;参加投资的单位在平等互利,兼顾各方合理利益的基础上,根据各自提供的资金、原料、场地、设备、技术、劳动力以及承担义务的大小等条件,共同商定合理的利润分配比例和折旧基金的分配办法,以确保参加投资的各方经济利益。2、金融信托投资机构接受委托办理投资项目,必须代委托人从各个方面进行认真的调查研究,对投资项目的必要性、可行性、经济性和合理性等进行全面、多项的论证和评价。既要为委托人从宏观角度充分考虑国民经济的整体需要,看它是否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又要从微观经济效益的角度分析和测算所投资项目的经济效益,分析其投资是否合理,以确保投资项目的切实可行。3、金融信托机构应同委托人签订《委托投资协议书》,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同时,在委托人同其投资企业签订的《投资协议》中,还必须明确金融信托投资机构代理委托人行使的
    2023-03-02
    407人看过
  • 私募投资者投资和回访应注意哪些事项
    回访确认是让投资者在一段时间内考虑自己投资的私募产品可以承担的风险、产品的费率、私募基金信息披露的方式,从而对投资的私募产品有更好的了解,加深对投资的理解,在选择新发行的产品时更加谨慎。其实这也是客户解约的时间。回访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确认受访者是否为投资者本人或机构;2、确认投资者是否为自己购买了基金产品,投资者是否按要求签字或盖章;3、确认投资者是否阅读并理解基金合同和风险披露的内容;4、确认投资者的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受能力是否与投资的私募基金产品相匹配;5、确认投资者是否知道投资者承担的主要费用和费率,投资者的重要权利,私募基金信息披露的内容、方式和频率;6、确认投资者是否知道未来可能承担的投资损失;确认投资者是否知道投资冷静期的起始时间、期间和权利;确认投资者是否知道纠纷解决安排。私募投资者人数规定有哪些?非公开募集基金应当向合格投资者募集,合格投资者累计不得超过二百人。
    2023-08-09
    78人看过
  •  他人代办的注意事项
    委托他人代理需要注意授权范围、书面形式、代理人的姓名和权限、期限以及被代理人应向第三人承担的民事责任。无代理权的人以自己的名义实施民事行为时,需事后承认或否认,否则将被视为同意并承担后果。在委托他人代理时需要注意以下几点:1.委托他人代理必须在明确的授权范围内,授权形式可以包括书面形式或口头形式。但法律规定必须是书面形式。2.书面委托代理授权书应明确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名称、代理事项、权限和期限,并由委托人签字或盖章。3.如果委托书授权内容不明确,给他人造成损害的话,被代理人应向第三人承担民事责任,而代理人则需承担连带责任。4.无代理权的人以自己的名义实施民事行为,可以事后承认,也可以否认。如果既不承认也不否认,将被视为同意并承担后果。 委 托 代 理 授 权 书 应 该 怎 么 写 ?委托代理授权书是委托人和代理人之间的重要法律文件,用于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委
    2023-09-11
    133人看过
  • 受托人处理委托事务应当注意的问题
    1、在处理委托事务的方式上,受托人应当按照委托人的指示处理委托事务。需要变更委托人指示的,应当经委托人同意;因情况紧急,难以和委托人取得联系的,受托人应当妥善处理委托事务,但是事后应当将该情况及时报告委托人。2、在处理委托事务的主体上,受托人应当亲自处理委托事务。经委托人同意,受托人可以转委托。转委托经同意或者追认的,委托人可以就委托事务直接指示转委托的第三人,受托人仅就第三人的选任及其对第三人的指示承担责任。转委托未经同意或者追认的,受托人应当对转委托的第三人的行为承担责任;但是,在紧急情况下受托人为了维护委托人的利益需要转委托第三人的除外。3、在接受委托,开始处理委托事务之后,受托人应当按照委托人的要求,报告委托事务的处理情况。委托合同终止时,受托人应当报告委托事务的结果。一、委托合同后果承担方式一般情况下,委托合同的后果由委托人承担:委托人对于受托人在处理委托事务时非因自己过错所造成
    2023-06-26
    184人看过
  • 委托他人需预付费用吗,委托人支付费用的注意事项
    一、委托他人办事需预付费用吗受托人在处理事务过程中往往需要花费一定的费用,无论委托合同是否有偿,委托人都有义务事先提供处理委托事务的费用和补偿受托人为处理委托事务所垫付的必要的费用。由于委托合同的特点是受托人用委托人的费用处理委托事务,因此,受托人对于费用没有垫付的义务,预付费用可以说是委托人的义务。受托人处理委托事务,如委托律师向法院提起诉讼,就应当先预付诉讼费。因为费用是为了委托人的利益而需要支出的,它与合同约定的报酬不是一个概念。对于委托人支付的预付款,如果委托事务处理完毕,尚有剩余,受托人应当返还给委托人。由于受托人处理委托事务应当由委托人事先预付费用,受托人没有垫付费用的义务,但如果垫付了,则有请求偿还的权利,即受托人为处理委托事务所垫付费用,委托人应当偿还。应当把委托人支付报酬与偿还处理委托事务所应负担的费用相区别。偿还处理委托事务的费用不是对价关系。所谓必要费用,比如差旅费用
    2023-03-02
    205人看过
换一批
#民事诉讼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民事代理是指平等民事主体之间发生的一种民事法律关系,代理人以被代理人(又称本人)的名义,在代理权限内与第三人(又称相对人)实施民事行为,其法律后果直接由被代理人承受的民事法律制度。... 更多>

    #民事代理
    相关咨询
    • 设立投资公司,应当注意哪些事项?设立投资公司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1-22
      设立投资公司,应当注意的事项: 一、成本较高:创业投资公司备案的条件较多,必须有专业的金融资本和融投资团队。会增加高层管理费用。有办公条件的要求――会增加公司办公成本。 二、备案事项要求较高,一般投资公司不能具备。 三、投资项目和企业范围较小,一般仅限于创业企业。 四、投资和融资的操作必须规范,否则法律责任较大。 五、接收管理与监督:管理部门(发改委)已予备案的创业投资企业及其管理顾问机构,应当遵
    • 当事人委托代理人订立合同应当注意哪些问题?
      湖南在线咨询 2022-11-01
      当事人委托代理人订立合同应当把握以下几个问题: (1)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订立合同。代理人的目的和任务就是通过代理行为在被代理人与第三人之间订立合同。因此,代理人的代理行为所产生的合同法律关系,其主体只能是被代理人和第三人,而不包括代理人。这就决定了代理人必须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订立合同,而不能以自己的名义订立合同。 (2)代理人必须在代理权限内订立合同。在代理关系中,代理人实施民事行为的目的是为了
    • 代办委托公证应注意什么事项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4-27
      办理委托公证应注意的问题: 1.办理委托公证,应向委托人住所地或委托行为发生地的公证处办理。 2.无行为能力人不能实施委托行为,限制行为能力人实施委托行为,须经其监护人同意方为有效。 3.委托是与人身有密切联系的法律行为,因此必须由委托人亲自到公证处办理公证,不得委托他人代为办理。如有特殊情况(如行走不变、患重病等)可向公证处提出申请,由公证处选派公证员到其住所地办理公证。 4.委托行为必须是委托
    • 车辆委托售后服务协议应当注意哪些事项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7-14
      以下是车辆委托售后服务协议的注意事项,仅供参考: 一、授权及委托: 1,甲方生产并销售的家电产品,指定乙方为“”电器产品的安装和维修方,为甲方的产品提供保修期内免费咨询,设计,安装,维修服务,保修期外的是收费修理服务。 2,甲方委托乙方在代理地区范围内,负责“”牌电器产品的安装,维修,回访,设计等售后服务。二:甲方责任义务:1: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工作情况进行全面监督,并定期抽查,抽查结果直接与乙方服
    • 当事人收集证据时应注意哪些事项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7-09
      当事人收集证据的时候需要注意: 1、当事人在收集书证,物证应尽量收集原件原物;收集原件、原物确有困难的,再收集复印件、照片、副本、节录本和复制品。 2、当事人所收集的证据,必须与案件事实有内在联系,以使收集的证据能起到证明的效力。 3、当事人所收集的证据的途径、方式必须合乎法律的要求。